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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多少儿童寄养

发布时间: 2024-08-03 19:07:31

A. 儿童福利的中国的儿童福利

(一)儿童福利的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措施,并对有关儿童福利问题作了种种规定。我国儿童福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儿童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
卫生部门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另外,国家还兴办专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儿童医院,或者在全科医院设立儿科,同时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等,使儿童健康成长。
2.儿童的活动场所和条件
国家和社会负责建立和普及托儿所、幼儿园,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活动、生活条件和保育服务;建立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少年活动站以及儿童公园、儿童乐园等儿童活动学习场所。另外,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开放。不仅如此,国家还鼓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兴办家庭托儿所,并且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3.普及义务教育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对有关儿童的教育福利作了如下规定:①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同时,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③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各种条件,使适龄儿童人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就业的组织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学校、幼儿园的教职人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急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4.儿童的日常生活保障
儿童的生命权、健康权应该受到保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儿童;不得歧视女童或者残疾儿童;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儿童,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
5.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是指我国民政部门在城市举办的以孤儿为主要收养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收养城市中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孤儿,收养家庭无力看管的儿童。儿童福利院配备有医生、护士、护理员和文化教员,专门负责儿童、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生活护理、康复训练和文化教育。这些儿童的生活的一般保持在相当于当地居民生活的中等水平上。
6.SOS儿童村
SOS儿童村是一项安置孤儿的国际性社会福利设施,由奥地利人赫尔曼·格迈纳创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格迈纳以使天下所有的孤苦孩子都有家可归为宗旨,发起了SOS儿童村运动。儿童村模拟家庭单位,一般由15到20户“人家”组成,每户招聘一个“家庭妈妈”,教养12个不同年龄的孤儿,他们作为一家的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直至能够独立生活和自我照料为止。儿童村招收孤儿的条件是:父母双亡,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年龄在8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发育正常,无家族遗传病史。儿童村由村长负责领导,管理人员有村长助理、妈妈、妈妈助理、教师和后勤人员等。儿童村的孤儿就读于附近学校,进入青年期以后迁至SOS青年村居住,直到他们完全独立。我国目前已经在天津、烟台、齐齐哈尔、成都、南昌、开封等地建立起了SOS儿童村。
7.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国家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心,为残疾儿童提供门诊和家庭咨询,开展各种功能训练和医疗、教育、职业培训,以减轻他们的残疾程度,帮助他们恢复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为其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各地根据儿童身体和精神障碍的具体情况,设立针对性的康复机构,如聋哑儿童矫治中心等,集中对伤残儿童进行综合性医疗和救治,使其尽快克服或减轻因疾病或伤残带来的痛苦,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儿童福利的法律法规和纲领性文件
1.儿童福利的法律法规
我国从国情出发,参照世界各国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和国际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儿童福利法律体系。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9年9月1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幼儿园管理条例》。
1991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2年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1994年7月2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
1994年10月27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1月15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出版少年儿童读物的若干规定》。
1994年12月9日,劳动部发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1995年3月18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年8月27日,卫生部发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1998年3月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与公安部发布《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1999年6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002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年4月15日发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日废止。
2.儿童福利的纲领性文件
1990年8月29日,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我国加入长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4月2日对我国生效。为履行承诺,我国分别在1992年和2001年制定了《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两个关于儿童福利的纲领性文件,分别制定了我国20世纪90年代和2l世纪头10年的儿童事业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
(三)儿童福利的发展与挑战
1.儿童福利的发展
儿童福利起源于西方儿童救助事业,其初级阶段以特殊儿童的救济和收养为主,属于消极的救济性儿童福利。20世纪以来,儿童福利事业逐渐发展为促进一切儿童全面发展的积极性的社会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也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历程。在政府的儿童福利政策指导下,我国以全体儿童为对象的普遍儿童福利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1)儿童的养育。建国初期政府在部分地区发放婴儿食品;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推广科学膳食制度;80年代开发辅助食品;90年代促进母乳喂养、优化膳食模式。通过这些措施,儿童的营养状况得到极大提高。
(2)儿童的教育。政府一直把儿童教育置于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优先地位,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儿童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近年来,在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许多指标优先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有的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3)儿童的健康。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儿童健康和保健: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全国推广儿童免疫活动;197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20世纪80年代统一了儿童免疫程序,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使计划免疫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符合国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了遍布于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向广大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划免疫服务。
(4)儿童的娱乐。为了给儿童创造良好的娱乐游戏条件,各地设立了众多的少年宫、儿童公园、儿童游乐园、儿童图书馆等设施,为儿童的快乐生活提供了良好环境和便利条件。
此外,以特殊儿童为对象的特殊儿童福利方面,也取得了巨大成就。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设立了大量的特殊学校,保障了绝大部分的聋、哑、弱智儿童接受教育和生活照顾;设立了儿童福利院,负责照顾孤残儿童、弃婴等的生活、教育、康复等;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使孤残儿童可以进入正常的家庭,培养正常的家庭情感,掌握进入社会的本领;利用国际力量,建立了SOS儿童村,使孤儿重新获得母爱和家庭温暖;在民政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组织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协助下,开展了手术矫治小儿麻痹症、白内障等疾病,大大提高了儿童的健康水平,促进了残疾儿童的康复。
2.儿童福利面临的挑战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儿童福利体系的建设中,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从而使儿童福利面临着新的挑战。
(1)特殊困难儿童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孤残儿童,也暴露出了一些缺陷:第一,经费供应紧张。第二,集中养育的孩子在长大后,由于长期与社会隔绝,很难适应社会,难以真正融人到社会生活。
从国际经验来看,家庭寄养的新模式能够使孤残儿童更好地融人到家庭和社会中去,有助于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所以家庭寄养应当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然而,家庭寄养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寄养家庭的责任问题。有一些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家长是为了增加收入才接受寄养儿童的,对被寄养儿童的心理需要和教育需要,认识和投入不足。·第二,寄养儿童成年后的出路是寄养制度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寄养转收养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但是,由于儿童的残疾等因素,给收养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支出和就业风险。因此,寄养真正转为收养的比例较低。第三,寄养经费问题。由于我国财政拨款有限,寄养经费开支拮据。第四,存在相关法律的缺乏问题。有关寄养各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还不健全。
(2)流浪儿童福利性救助问题。1982年,我国制定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确立了我国的流浪儿童收容和遣送制度。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正式告别历史,同年8月1日施行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一方法,强调“自愿受助”,规定只有流浪乞讨人员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的,救助站可以实施救助,体现了人性化管理。但是,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目前缺乏法律规定。然而,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规定了救助的必要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这些立法本身互相矛盾,制约了救助工作的有效进行。而且,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流浪儿童的收容期限为lo天,但在实际工作中,10天根本无法彻底解决一个流浪儿童的问题。
此外,还存在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我国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承认,儿童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有为自己做决定的权利,需要获得尊重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也强调救助儿童的“自愿受助”。这种情况就导致一些非法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在大中城市繁华地段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严重危害了城市的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3)儿童福利层次提升问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不断提高,从而使儿童福利的层次也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要求。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同样希望能够同普通儿童一样,接受正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能够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获得社会认可,实现自身价值。残疾儿童需要专业的专家和机构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康复指导、专业化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儿童福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的儿童福利涉及教育、健康、特殊保护等各方面内容,但有关规定过于笼统,使得在现实操作中的实际效果不甚理想。
1.儿童福利存在的问题
(1)政府投人多,社会参与少。对儿童的保护,在资金的筹集、机构的运作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力度还不够。
(2)农村卫生服务网建设滞后。不能确保农村儿童享有基本的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贫困家庭的儿童因受家庭条件的限制而不能获得很好的医疗服务。
(3)儿童受教育的不平等性依然存在。性别歧视观念影响着女童受教育的机会,阻碍了教育平等权利的真正实行;儿童在受教育方面还存在着城乡巨大差异;残疾儿童、孤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受教育权利还面临着一些障碍。
(4)儿童法律保护责任缺失。监护人、学校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父母伤及子女健康乃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而法律缺乏相应的处理措施;商业机构受利益驱使,利用儿童牟取暴利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然而遗憾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儿童福利法》。
2.儿童福利问题的解决对策
(1)坚持“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与医疗保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的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实行保健等。
(3)大力发展儿童教育,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和城乡差距,维护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对贫困家庭儿童实施教育救助;完善流动人口中儿童就学制度;消除阻碍女童入学的障碍,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孤儿就学的有关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其受教育权利等。
(4)加强立法,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法规。强化儿童基本权利保护,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CJL童权利公约》;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设立儿童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等。设立《儿童福利法》,加快儿童福利法制化、社会化建设。
(5)建立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儿童福利发展机制。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各种儿童福利设施,组织民间性的儿童福利活动,提高民间力量的参与力度,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共同促进儿童福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B. 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腾讯网首页 > 腾讯公益 > 正文搜索: 留守儿童调查报告2010年05月28日 10:26 腾讯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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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青年报》在《他们是当下中国最容易受伤害的人》的报道中说,湖南省涟源市荷塘镇遭遇一场特大洪灾,12名儿童死亡,其中11个“留守儿童”。据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且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他们虽然隅居农村看似与我们毫不相干,可是谁又能无视他们的存在和将来对社会的影响?留守儿童不只是一群缺少父母照看的人,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孤儿,他们的成长与中国的未来也息息相关。

留守儿童是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

这个时代的孤儿由于长期被托养或寄养,缺少父母之爱容易导致心里缺陷,由于老人溺爱或亲友疏于管教缺少正确的价值引导,孩子是未来、是希望,中国不能无视他们的存在。他们关乎整个农村教育和社会进步,鲁迅曾发出“救救孩子”呼声,现在是该“救救”留守儿童的时候了。

河南省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

在暑假期间,对河南省18个地区的1000名(6—14周岁)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状况的问卷调查。众所周知,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河南也逐渐成为第一劳务输出大省。全省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约有3500万人,外出务工半年以上人员达到1557万人,从而使河南人均收入,成为河南人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受户籍、经济、居住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的子女大多在家乡接受教育,或生活在有父母一方抚养的“单亲家庭”里或由祖父母、亲戚朋友代为抚养。有的孩子甚至独自留在家中,从而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南农村14周岁以下留守儿童242.75万人占全国留守儿童总人数的10%。

下面是我们调查所得的数据,希望能给我们的决策者提供一些参考:

很少与父母联系的23.9%

认为一个幸福的家庭应该和父母在一起的79.3%

非常想父母的65.0%

做错事被批评时当面顶撞的8.4%

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12.3%

在学校里基本上没有朋友的17.5%

害怕陌生人的40.0%

遇到困难自己解决的45.5%

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43.5%

觉得自己很一般的52.7%

学习上听老师的话,很刻苦的25.3%

觉得身边得人不太关心自己的49.1%

总是害怕被身边人欺负34.7%

觉得社会不公平、看不到希望的11.9%

从以上统计状况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渴望父母的关爱,希望多与父母进行心灵交流。有的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遭受歧视、孤独无助、悲观寂寞。而有资料显出: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心里问题已是迫在眉睫!

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成因分析及所产生的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安全缺失和家庭监管缺位是产生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政府、家庭和学校联手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加上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及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留守儿童往往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不适应感,严重的则会导致心理畸形发展并在行为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失范和越轨现象,出现一定的“留守儿童综合症”。
全国留守儿童2300万,它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某调研结果显示: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且表现为隐性,不容易发现但影响深远。主要表现如下:

一、性格柔弱内向。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父母关爱严重缺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是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在调查中发现,有21.1%的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星期左右和孩子联系一次,34.1%的一个月联系一次或很少联系。很多父母半年以上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这种长期的父母分离导致孩子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二、自卑心理障碍。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具有强烈的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据调查,仅有15%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还有不少孩子上网成瘾,荒废学业,义务教育没有完成就流落社会。

三、寂寞无聊心理。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空落,感到寂寞,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一位初三的女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妈妈,你知道吗?自从你和爸爸还有弟弟走后,我一个人在家里由多么的寂寞,有多么的伤心。自从你们走了以后,我几乎没有笑过,多么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光。”这种寂寞的心理必然导致精神上的空虚,进而导致行为上的出格。

四、盲目反抗和逆反心理。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调查显示,54%的留守儿童和他们的临时监护人有矛盾,其中15%经常有。53%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上遇到困难感到无助。39%的留守儿童表示曾经受到同学的欺负。

五、产生怨恨父母的心理。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由此产生怨恨情绪,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和父母产生情感隔膜,甚至怨恨父母无情。

对于孩子们所产生的心理问题,年龄越小,问题越突出,女孩子比男孩突出。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呢?

首先,监护的“盲区”。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43.5%,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照顾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无精力照顾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隔代教育显然力不从心。把孩子托付给亲戚朋友如叔婶、姑舅或朋友监管的约占留守儿童的4.7%。主要特点:监护人通常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学业成绩和物质上的满足次之,而较少关注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心理、精神上的需要。通常亲戚朋友也都有孩子,由于对待不尽公平,留守儿童常常因感到自己是“外来人”而产生自卑心理。有一部分上寄宿学校,年龄较大的孩子属于自我管理的类型。从调查统计看,这种类型约占2.3%,一般情况下孩子年龄在14岁左右,多为初中学生。主要特点:父母长期在外觉得欠孩子太多,因而在财、物方面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而对孩子其他方面的需要关注较少。这类留守儿童由于处在青春期初始阶段,易受外界影响,发生问题较多。其余的是由父亲或母亲一人在家抚养的类型。从调查统计看,单亲监护型占49.5%。主要特点:关爱不健全,缺乏父爱或母爱,造成父爱或母爱教育缺失。比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缺乏自信;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缺乏友爱等。留守儿童处在一个需要关爱和监护的年龄,监护的缺失必然导致问题的出现。

其次,家庭和学校教育存在“误区”。父母由于长期在外,无法照顾孩子而产生负疚感,大多采取“物质(金钱)+放任”的方式来补偿,偶尔打电话联系大多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而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法制教育关注较少,致使子女好逸恶劳、奢侈浪费、摆阔气,产生“拜金主义”等思想。据调查,部分留守儿童厌学,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的精神,不求上进,成绩普遍较差。又由于监护人的特殊性,只要孩子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其行为一般不过问,因而缺失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迟到、旷课、逃学、迷恋“网吧”等,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人混在一起,而学校在监管上却无能为力。[1]同时由于多数农村学校受我国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并没有认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久而久之,我们不能不为他们的将来所担心。

再次,社会环境存在“雷区”。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教育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事无巨细,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防护的意识和能力,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以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常常见诸报端。

亲情关系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和关怀,往往感到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长期与父母分离,他们的性格往往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调查显示: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由于与监护人有心理上的距离,留守儿童遇到问题时情绪往往无法及时得到排解,常常导致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畸形心理。

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极容易导致他们行为的失范,引起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据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调查还显示:80%的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北京的中国社会调查所近日公布的调查也显示:超过半数的父母明显感觉到孩子留守后变得沉默、孤僻;三成的父母知道孩子交了不良朋友,经常惹是生非。华中师范大学在湖北的调查显示:90%的教师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两个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父母不在身边,从他们缺少父爱的眼神里很难找到这个年龄的孩子们应有的那种天真与活泼,他们普遍过早的成熟,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父母那种不可替代的爱抚。[2]

农村儿童也是我们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如果对孩子的监控处于真空或半真空状态,使他们失去家庭的温暖和教育,其后果将不堪设想。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在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链中出现“断层”,因此,极易产生生活失助、学业失助、行为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的现象,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反社会人格。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一个男孩,今年15岁,幼年母亲改嫁,由父亲带着他和姐姐生活。迫于生计,他父亲外出务工,留下姐姐和尚未成年的他由奶奶照顾。特殊的生长环境使他小学还未毕业就早早辍学,开始在一家馒头厂打工,不慎一只手的三个指头被机器搅断。生理上的残疾使得他性格孤僻,不愿与其他孩子交往。令我们心痛的不仅如此,他的道德观念甚弱:离开馒头厂后他又到一个家庭小厂去作伙计,一次他奶奶不放心去看望他,把他的名字泄露给大家,他怒骂他奶奶“老不死的”,还有其它不堪入耳的话语。奶奶走后他仍在骂骂咧咧,好像他奶奶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似的。周围的人有的叹息、有的嘲笑。我们该做如何感想又该怎样去做呢?谁又该对的他悲剧人生负责呢?

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很少有全面发展的。他们的学习成绩、品德发展不尽人意。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总体差于非留守儿童。“双差生”绝大部分产生在留守儿童中,是学校和老师的一块心病。由于没有父母的细心监护,而班主任老师又不可能面面俱到,相当一部分留守生学习缺乏自觉性,交友没有选择,喜欢成群结伙,打架斗殴;花钱大手大脚、不懂勤俭节约;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参与偷盗,迷恋上网,有的甚至早恋。

曾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13岁女孩在网吧产下一婴儿。一个孩子生下一个孩子,这是怎样荒谬的事实!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监护,面临更多的安全隐患和外界滋扰。留守儿童大多胆小孤僻,社会上的“混混”常把他们作为猎物,有的伺机敲诈钱物(大多为吸毒者所为),有的教唆甚至逼迫他们寻衅滋事,还有的社会青年对留守女童实施性骚扰,性侵犯的事件发生在留守女童身上的并不是少数。

留守儿童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令人担忧。由于父母法定监护职责的缺失,临时监护人监督不严,缺乏必要的教育引导,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留守儿童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部分留守儿童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正确方向,不少留守儿童欺骗说谎、拉帮结派、欺负同学,更有的留守儿童有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违纪行为。有调查资料显示,义务教育阶段中的留守儿童学生38.09%行为表现好,43.97%行为表现较好,14.95%存在违纪行为,0.15%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共青团中央的统计,全国大约又2300万留守儿童,占全国农村儿童的20%,这一比例在四川、重庆、安徽、河南等地会更高些,达到50%甚至70%。[3]那么至少将有34500留守儿童有违法行为。这些留守儿童长大后对社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党中央正在大力号召新农村建设,这么多的留守儿童对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是极为不利的。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助。令我们欣慰的,随着今年两会的召开,留守儿童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与会代表的关注。

人民网北京3月2日讯记者赵颖报道:“国务院支持全国妇联,联合中央14各部门,成立了一个农村留守儿童的专门工作小组,专门来抓农村的留守儿童的情况……”,这说明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了,任何困难只要有人抓,有人管,就能把工作做好,确保落到实处。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2300万,在生活、心理、人身安全、成长教育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认为,要建立留守儿童问题长效保障机制,国家要做六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首先要及时了解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有什么问题,要弄清楚。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分析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探索解决它的办法。

第二项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农村留守儿童因为随着我们工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一些流动人口很多是城市的问题,所以出现了留守儿童。我认为它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以我们要从法律政策的层面,从机制、体制的层面来给它解决。

第三项工作,要完善一个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就要形成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然后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有一个很大的信心,我们国家任何的工作,任何困难只要有人抓,有人管就能把工作做好,所以确保他们落到实处。

第四项工作,扩大社会的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各种宣传媒体阵地的作用,让他们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另外,也要宣传我们在解决留守儿童好的经验和好的办法。同时,还要表扬留守儿童的先进分子和留守儿童的先进家庭,以他们的经验做法,把他们动员起来。这样就可以动员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我们农村留守儿童,切实把他们的事情办好。我想这个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第五项工作,要动员全社会的支持。现在我们要发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五老”作用,发挥志愿者、农村老党员、优秀的教师、村干部这些作用。另外我们现在针对家庭在城里做工,我们办理了“代理妈妈”、“代理爸爸”,还有其他监管的体系。同时我们也对奶奶、爷爷进行现代化幼儿的知识教育,让他们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第六项工作,依法维护权益。就是进一步的来搞执法力度,执法力度要加强,对于侵犯少年儿童的情况给予打击,对于犯罪的,我们将其绳之以法。

顾秀莲说,实际上,现在各条战线都在着手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近,国务院就成立了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把农村儿童问题也统一规划进去了。现在各个部门,除了中央、国务院重视,各个部门都在重视。比如说,公安部门也下了通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教育部一定要把留守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问题,入学问题作为重要的问题,全国妇联从上到下启动了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还有关爱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比如说,四月妇联他们经过调查研究写出了关于留守儿童怎么办的问题,他们搞了关爱留守儿童行动,这个行动使得2409个乡镇,有39万个留守儿童受益,现在各地都在做,比如江苏、福建,他们已经把留守儿童纳入寄宿学校,……,结合起来解决
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建立及问题的解决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部分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他们的父母很多在外务工多年,与孩子很少有机会进行沟通,不知道孩子心里到底想什么,因此我们应该让父母看到孩子出现的心理问题让他们了解他们不在孩子身边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从而真正了解孩子心理的想法,在他们想通过拼命挣钱,为孩子铺就成才之路的误区中醒来,看看孩子最需要什么。因此对留守儿童的父母进行引导,尽可能使他们与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给孩子最贴切的帮助和指导。对孩子来说,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而这一时期正是他们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阶段,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有些孩子会变得坚强,但也有些形成了自闭不愿意与他人交流等性格特征。因此学校、家庭应该去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性格让他们在困难、挫折面前不退缩。父母不在身边是个考验,学校可以利用这一点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立能力,让他们理解父母的苦心。

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部分打工者曾试图把孩子带到务工地点去上学,但大城市的好学校门槛太高,面向农民工子弟的学校,教学条件还不如家乡的学校。再加上现在国家已经在全国农村实行了义务教育阶段费用全免。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让孩子在家乡读书。对于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解决:第一,降低城市学校门槛让农民工子女享受到和城里孩子平等的上学机会。第二,加大对农民工学校的投资力度,完善软硬件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第三,鼓励社会投资兴建这样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使更多的农民工子女有机会在父母的关怀下学习生活。第四,发展农村寄宿学校,让那些学习和生活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到寄宿学校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家庭教育的缺失。

留守儿童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与解决同等重要,也是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保证他们安心在外务工的爱民措施,因此不能只停留在呼吁层面上,应从教育管理体制,政策法规方面解决。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共同努力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为此,我们根据以上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成因及其分析和对留守儿童心理状况的了解,为了更好地让那些留守儿童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提出了建立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

(一)家庭篇

1、慎重选择。父母外出打工要三思而后行,多考虑考虑孩子,孩子的前途比金钱重要。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可让文化程度稍高的一方留在家中监护子女,一般以母亲为主,母亲心细,有耐心,孩子更愿意与她们交流。父母都外出务工的,如果条件允许,可让其在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

2、定期“温馨对话”。在外打工的父母,一定要及时了解子女的近,一方面利用书信或电话定期与孩子进行进行交流沟通,让孩子感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向老师和临时监护人即使了解孩子学习生活等个方面的情况。

3、寻找“代理”,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父母双双外出务工而祖父母又没有能力照看孩子的,父母可在亲戚朋友中为孩子寻找“代理妈妈”。“

代理妈妈”既可以辅导孩子学习,又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二)学校篇

1、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道时将父母外出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及临时监护人的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在中小学校普及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或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使留守儿童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座谈会,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设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的父母知道校长、班主任等老师的电话,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3、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有序的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组织学生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把乡土文化引进课堂,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建立和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评价过程变成教育引导的过程,对学生产生约束力,实现由纪律和自律的转变,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多把机会留给留守学生,帮助他们走出自闭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地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心理咨询辅导站。特别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与由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交流。及时排除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帮他们养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5、注重培训。尽可能对临时监护人介绍一些教育孩子的常识,开展一些座谈会,让他们了解孩子,更好的引导和教育孩子。同时,要充分的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季节”,召开家长会

C.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留守儿童呢

因为贫穷。

我生活在农村,我们村里就有很多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出现最根本原因就是,留守儿童的父母去玩你打工,无法带着孩子一起出去。所以才会选择把孩子留在家里,由自己的父母照顾。留守儿童出现的最根本的原因,归结为两个字:贫穷。因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家的附近找不到工作,而且没有钱养家,只能选择去外地打工。村子里存在着很多的留守儿童,因为我们村绝大多数人文化水平都偏低,所以只能选择打工。而我们村附近的厂子工作单位有限,这就导致我们村的村民有很多夫妻都选择一起出去打工,把自己的孩子留在家里,由自己年迈的父母来照顾,这不仅出现了留守儿童,而且还出现了空巢老人。

留守儿童在生活方面和心理方面都有非常多的困难。

第一:家庭成分的短暂缺失,造成心理不健全。村里的留守儿童大多数都沉默寡言,不爱和别人交谈也不爱说话。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在家,所以留守儿童很难体会到那种家人欢聚一堂的快乐。我所见到的,我们村子里那些留守儿童大多的时候都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玩耍,目光呆滞。因为他们平时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照料。如果留守儿童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的。而那些被寄养在亲戚家里的留守儿童,真的是过得非常艰难。因为爷爷奶奶比较愿意照顾自己的直系后代,而很多亲戚则不然,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血脉,所以不会太过于用心照顾,无法做到无微不至的照顾。

第二:生活条件不理想。因为能够成为留守儿童的家庭条件,一般都比较困难。有父母在的时候,吃穿都可能是个事,更不要提父母不在的时候,留守儿童的日子,究竟有多难熬。很多留守儿童一年只能见父母一两面,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父母走了足足一年,这一年间留守儿童没有添过一件新衣。贫穷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没有人会太过于走心的照顾。更不要说吃了,有的时候他们的早饭只有馒头咸菜,一年都可能吃不上两回零食。可以说是生活条件非常艰苦。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留守儿童。但是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想还是应该解决留守儿童父母的工作问题,如果大人有工作不离家,那么小孩儿就不会变成留守儿童。

D. 父母多长时间不回家看孩子的就算留守儿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