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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9-08 08:45:07

❶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分析: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的几种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如果母亲不能亲自去办理的,就需要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还需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❷ 小孩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小孩出生证明可以这样办理:需要带上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出院时的结算清单,到出生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办理。农村的产妇在家接生的,可以到乡镇的卫生院办理。要婴儿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出生证明的办理。由于每家医院规定的时间不同,可能是60天。超出时间范围的,要到医院指定地点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❸ 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出生证明办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各省《管理办法》。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小结:

出生证明怎么办?是一个很简单却很繁琐的问题。出生证明办理是一个跟随我们一生的文书,因此在办理出生证明时,一定要仔细小心。在此大家法律编辑提示大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是要收取工本费,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是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收费标准,每证收取证书工本费4元(每个地方也许会存在细微的差异,但肯定不是很大)。

❹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最好由新生儿母亲办理,父母双方到场。需要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内产后访视卡须加盖产后休养地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公章,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妇产科护士站办理。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需要他人(包括新生儿父亲)代办者,母亲必须将助产机构发给您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填写好签字并印有母亲手印,代办人需持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并且携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扩展: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律证件,也是每一个新生婴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因此,您必须事先确定婴儿的姓名,所有内容一经填写、打印则不能更改。不要私自涂改,损毁,请您保管好,以免耽误您使用。

❺ 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的几种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如果母亲不能亲自去办理的,就需要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还需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❻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1、出生医院: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孩子姓名:

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5、准生证(可有可无):

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对于准生证的要求现在没有那么严格了,准生证只作为医院的报销证明,不是办理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的证件,可有可无,没有准生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6、出院时结算清单: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住院清单是证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个有效证明。

7、办理时间:

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办理时间,有的医院并不是每天都可以进行办理的,有规定办理的具体时间,有的一个星期只有一天的办理时间,所以要问清楚,免得白跑一趟。


资料扩展: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❼ 出生证明怎么办

出生证明一般指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下面是我带来的出生证明怎么办,希望对你有帮助。

家庭接生婴儿出生证办理规定:

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三)提供单亲办证者婚姻证明。

(四)目前出生证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 — 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xxx,其妻x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方生育一x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xxx,其丈夫xxx,于x年x月x日生育一x孩,其x孩户口未在其母xxx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备注:

1、所有证件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证件上的姓名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卫生院分娩的婴儿要说明原因当时接生人员为何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产家为何不领榷出生医学证明》,并有原接生登记簿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或当时的病历(分娩情况记录)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

❽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是先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规定接生婴儿;然后根据婴儿出生的时间制定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再通知婴儿的父母前来领取;最后其父母可以携带其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去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二条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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