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叫文学母题
母题(Motive),主要是源于民间文学、民俗学研究,它是从国外引进的。汤普森的《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一书,广泛搜罗口头流传的神话、传说、故事和叙事诗歌,从中提取母题两万余个(共有23500个编号,但有空缺留待补充),按二十三个部类编排。
母题既指在神话和文学中反复出现的一种人类精神现象,与原型类似。也指从故事情节中简化抽离出来的、不是有任何主观色彩的、甚至只剩下一个基本动作或一个基本名词,它必须带有普遍存在并且广泛推广意义的文本中的最小元素。在一般文学类型中,一部分作品的构成不是一个母题可以做到的,它往往需要很多个母题,相互作用而成。
主题是从作品的题材结构中抽象出来的带有作者主观情感色彩的观点、倾向。母题是作品中不能再分解的组成部分,它是客观的而不具有任何主观色彩和倾向性的,它不提出任何问题。而主题是母题经由作者处理之后从中归纳出的某种带有主观色彩的观点。如战争,无所谓好坏,但经由作者处理就会提炼出残酷、不义、或者正义、力量等不同的主题。一旦母题具有了倾向性,它就上升为了主题。母题的数量是有限的而主题却是无限的,据学者统计,母题总共只有一百来个,但是不同的母题可以组合出不同的主题。
这一百多个目前没有明确表格,但是近来学术论文有滥用这一词之势,先找些最经典的,仅仅举几个例子:
【文学最常见】爱情、人、死亡、背叛、婚姻、战争、复仇、乱伦、流浪、大团圆、伊甸园、乌托邦等等
【儿童文学的三大母题】爱的母题,顽童的母题和自然的母题
【古希腊神话】有乱伦、复仇、弃妇、漂泊等
【中国民族神话】有起源母题、神的名称母题、灾难母题、秩序母题等等
【中国民间故事】下凡-归仙、重生、偷窃等
⑵ 请以“狮子王”为例分析儿童文学的三大母题在作品中的体现。
母题,“指的是一个主题、人物、故事情节或字句样式,其一再出现于某文学作品里,成为利于统一整个作品的有意义线索,也可能是一个意象或‘原型’,由于其一再出现,使整个作品有一脉络,而加强。”这是将母题与意象、原型等相混相等同。而也有些人坚持荣格的“原型”理论,一方面试图辨清母题与主题,母题与意象、原型甚至套语等关系,另一方面这一切都缠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母题是主题”、“母题是原型”、“母题是象征”、“母题是意象”,使这种主题学研究或者说母题研究成了一个大杂烩。 在具体的文学研究中,有学者将母题定义为常见的题材,但更多的是将母题视为主题的同一语。有的说:“小说创作的文化性母题是时代的文化主题的艺术体现。每一民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文化主题。”(吴予敏《论新时期小说的母题及其文化价值观念》,《小说评论》,1988年第5期)有的称:“母题乃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谭桂林《论长篇小说研究中的母题分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30卷第6期)这将母题研究纳入主题研究是不可取的,必定会带来这两个概念的混淆。 “母题”主要是源于民间文学、民俗学研究,它是从国外引进的。汤普森的《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一书,广泛搜罗口头流传的神话、传说、故事和叙事诗歌,从中提取母题两万余个(共有23500个编号,但有空缺留待补充),按二十三个部类编排。
⑶ 什么是文学母题并且简述儿童文学的三大基本母题!
母题,“指的是一个主题、人物、故事情节或字句样式,其一再出现于某文学作品里,成为利于统一整个作品的有意义线索,也可能是一个意象或‘原型’,由于其一再出现,使整个作品有一脉络,而加强。”这是将母题与意象、原型等相混相等同。而也有些人坚持荣格的“原型”理论,一方面试图辨清母题与主题,母题与意象、原型甚至套语等关系,另一方面这一切都缠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母题是主题”、“母题是原型”、“母题是象征”、“母题是意象”,使这种主题学研究或者说母题研究成了一个大杂烩。
在具体的文学研究中,有学者将母题定义为常见的题材,但更多的是将母题视为主题的同一语。有的说:“小说创作的文化性母题是时代的文化主题的艺术体现。每一民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文化主题。”(吴予敏《论新时期小说的母题及其文化价值观念》,《小说评论》,1988年第5期)有的称:“母题乃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谭桂林《论长篇小说研究中的母题分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30卷第6期)这将母题研究纳入主题研究是不可取的,必定会带来这两个概念的混淆。
“母题”主要是源于民间文学、民俗学研究,它是从国外引进的。汤普森的《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一书,广泛搜罗口头流传的神话、传说、故事和叙事诗歌,从中提取母题两万余个(共有23500个编号,但有空缺留待补充),按二十三个部类编排。他对母题以及母题和类型之关系作过权威性的解释:“一个母题是一个故事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在传统中的成分。要如此它就必须具有某种不寻常的和动人的力量。”(汤普森《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中文版第499页)汤普森的关于“母题” 的定义,我认为它有矛盾的地方。故事中的角色和“涉及情节的某种背景——魔术器物,不寻常的习俗,奇特的信仰”可以说是故事构成中的最小的成分,但“单一的事件”它本身包括了比较多的故事成分又怎么能说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何况又说“它囊括了绝大多数母题”。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的母题不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也就是说大多数母题就不是母题。显然这个定义是有问题的。实际上,“故事中角色”和“涉及情节的某种背景”也与某一特定故事紧紧相连,它也代表着一个故事。这样一来,是不是应该直接就说母题就是指结合得非常紧密的小故事更为妥当呢?
在具体的民俗学、神话学研究中,人们也在探索新的定义。比较神话学中的“母题”概念表述为:“母题是构成神话作品的基本元素。这些元素在传统中独立存在,不断复制。它们的数量是有限的,但通过不同排列组合,可以转换出无数作品,并能组合入其它文学体裁和文化形态之中,母题表现了人类共同体(氏族、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集体意识,并常常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标识”。这个定义是源于汤普森定义的,但又增加了一些内容。这增加部分其一就是将母题与原型划上了等号:“母题表现了人类共同体(氏族、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集体意识,并常常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标识”。其二将母题与其它文学体裁和文化形态联系起来,增加了母题的范围。这种扩大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但缺乏实际的研究作基础显得是有点空泛。其三,将汤普森的“最小成分”改成“基本元素”,意义不大且不具体。(陈建宪《论比较神话学的“母题”概念》,《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9卷第1期)。
“母题”在更广范围的文学研究上使用,无论是比较文学或是国别文学研究,关键之处它是叙事研究,它有一些结构方面的特征,因而在进行界定的时候是必须紧记的。在这一点上孙文宪是有所注意的,他从文学批评来探讨母题分析,指出:“民俗学家用母题来指称一种反复出现的、与叙事类型化特征相关的因素,是为了揭示和描述民间叙事作品存在着各种类型化现象而形成的一个术语,……这说明民俗学的母题研究是对情节结构或叙事构成的微观研究,人们试图通过分析母题研究与叙事类型化相关问题,辨识和把握民间叙事文本在流传演变上的规律”,并且说“尽管在不同的理论中,母题的具体内涵有差异,但是有一个基本特点却为一切母题现象所共有,也是研究者辨识和把握母题的根据所在,那就是,母题必以类型化的结构或程式化的言说形态,反复出现于不同的文本之中;具有某种不变的,可以被人识别的结构形式或语言形式,是母题的重要特征。俄国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叙事学在民间文学母题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并揭示了这种形式结构特征,从而深化了母题研究。”(孙文宪《作为结构形式的母题分析——语言批评方法论之二》,《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40卷第6期)这种定义,显然有了很大的改进,将母题与原型、意象、题材等都可以清楚地区分开来,但它过于形式化,对内容的关注太少。
既然各种“母题”概念都存在不足,那如何给“母题”定义呢?我认为可以吸取以上各种定义之长,尤其是根据汤普森给“母题”下的定义和他实际上的研究,也就是通过弥补他的定义中的矛盾就可以得出一个比较合适的“母题”的定义:“母题”是叙事作品中结合得非常紧密的最小事件,持续存在传统中,能引起人们的多种联想,它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本身能独立存在,也能与其他故事结合在一起,生出新的故事。
儿童文学的三大母题是指:爱的母题、顽童的母题和自然的母题。
一、爱的母题
可分为:母爱型和父爱型两种。现代母爱型儿童文学作品是“带着自己丰富的人生体验”来作爱的传达,它采用极和儿童口味的表现形式,在审美上侧重于“审美情感的升华”,在情绪基调上是“亲切温馨”的。父爱型儿童文学作品的最大特征是“直面人生”,它是以现实的深刻的眼光看待和处理人生中的难题。父爱型儿童文学传达的是“端庄深邃”的艺术氛围。
二、自然母题
这类儿童文学无疑能让人么们重新思考人类在大自然中的位置,孩子们则可以惊叹大自然的神秘与伟大,激发探索大自然的激情。传达的是“悠远率真”的艺术氛围 。动物小说、大自然文学、环境文学、山水诗与散文大多属于自然母题。
三、顽童母题
顽童母题的儿童文学作品指向的则是儿童与生俱来的渴望自由、向往无拘无束的天性。这类儿童作品关注的是儿童的自由发展,它通常是以新奇的艺术形象、曲折的情节来表现。如瑞典作家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三部曲和《小飞人卡尔松》三部曲就是属于此类型的典型作品。顽童母题的儿童文学作品传达的是“奇异狂放”的艺术氛围。
http://dzhg008.blog.163.com/blog/static/443736320074232547639/ 还有一些其他资料
⑷ 刘绪源概括的儿童文学的三大母题是什么
1、爱的母题2、顽童的母题。3、自然的母题。
⑸ 教育主义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特点
儿童文学教学辅导一
2011-12-17 14:02阅读:235
annie
博主很神秘,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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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教学辅导一
一、单元教学建议:
第一章、儿童文学的关键问题:
教学中应着重了解和把握几方面的内容:
1.什么是儿童文学?儿童文学与“儿童读物”间的联系和区别。儿童读物的分类。
2.儿童文学的层次划分。儿童文学的四大重要特征:儿童文学是人生最早接受的文学,儿童文学是儿童最喜爱的读物种类,儿童文学是传递人类基本价值的文学,儿童文学已成为中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课程资源与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3.儿童文学“以善为美”的美学特征与成人文学“以真为美”的美学取向。
4.儿童文学的三个层次(幼年文学、童年文学、少年文学)、主要问题及其对应的少年儿童主体结构特点。
5.幼儿文学的艺术特征:“人之初”的启蒙文学,亲子共读的互动文学,单纯明快的浅语言文学,图文并茂的直观文学,趣味盎然的快乐文学,丰富生动的美感文学。
6.童年文学是儿童文学三个层次中的核心层次。
7.儿童文学分为“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和“非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
8.儿童文学的四种叙事视角:儿童视角,成人视角,两代人对话、对比的视角,少年作者的视角。
9.儿童文学的四大母题:成长的母题、幻想的母题、爱的母题和自然的母题。
第二章、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
教学中应着重了解和把握几方面的内容:
1.四种儿童观与审美创造:“教育主义”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稻草人主义”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卢梭主义”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童心主义”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教育主义强调教育儿童,稻草人主义强调引领儿童认识人生(现实主义),卢梭主义张扬解放儿童的精神个性,童心主义侧重成人通过关照童心进而关照人生的一种自慰、怀旧与遁世。
2.儿童/原始思维与儿童文学创造:“泛灵论”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人造论”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任意结合”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前因果观念”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儿童意识中的“泛灵论”是与原始意识中的“万物有灵论”同构对应的,体现在儿童身上为物我不分,主客不分。“人造论”与孩子万事万物都是人造出来的,是为人服务的,一切都安排的有利于人类的观念相关,集中表现为儿童是生活在他自己构想的童话世界中,而不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任意结 合,即不懂得事物的联系有其内在根据,把两件毫不相干的事物按照主观意愿任意联系在一起。前因果观念集中表现为儿童并不知道客观的因果联系,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目的的。
3.儿童/原始思维的审美意义:第一,儿童文学要实现其审美功能,最大限度地赢得接受对象真心实意的欢迎,必须熟悉和把握儿童思维与审美意识的特点。第二,读者选择文学,文学也选择读者。
4.儿童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的艺术真实:在认识、反映和阐述对象世界的真实性方面,应当与成人文学拉开距离;要契合儿童的思维特征、心理特征、社会化特征,特别是儿童的思维特征;儿童文学的主体接受对象——少年儿童的思维特征决定和制约着儿童文学艺术真实。
5.儿童思维的生命性、同一性与游戏性三原则。
6.儿童文学中的类型形象与典型形象:所谓类型,是指文学作品中具有某些共同或类似特征的人物形象,类型往往以“类”的特征来淹没个性,使人物成为一种“类”的样本,也称为“扁平人物”。典型是指既能反映现实生活某些方面的本质规律,具有特定环境下的共性,又具有极其鲜明独特的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又称为“圆形人文”、“立体人物”。
7.少年心理在对待“主我”与“客我”的关系上的变化。
二、相关参考资料:
文学形象特点与儿童阅读需求
王泉根
艺术形象,是作家以语言为手段而形成的一种诉诸感觉的、体验的形式。与成人文学相比,儿童文学中的艺术形象大多是类型形象,典型形象很少。如何看待“类型”与“典型”问题,这是儿童文学审美实践的一大课题。
有论者抱怨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的典型化不够,翻来覆去就是一些类型化人物,这是儿童文学“浅”、“薄”、“缺乏深度”的重要原因。为什么儿童文学的人物大多是类型化的?儿童文学的典型创造又应如何突破?这些问题需要从少年儿童年龄特征的差异性以及他们理解文学形象的差异性中去寻找答案。
文学形象具有两大特点:第一,文学形象以语言作为造型工具,具有间接造型的性质,需要读者通过自主阅读去思考、体验、想象、完善和补充。第二,文学形象可以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展示广阔而复杂的社会生活,细致入微地刻画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物内心的精神世界
⑹ 你认为应该如何界定儿童文学的概念
儿童是人的生命历程的一个特殊阶段,每个人都有过自己的儿童时代。按理说,只要有儿童就会有儿童文学,但是儿童文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儿童与儿童文学的写作是分离的。
譬如说,女性文学,多半是由女性作者自己来写女性;女性的生命内在痛苦、女性人生中很多问题,她自己可以直接感受,把它写出来。这是女性文学的特点。同样,青春文学,作者多半也是在读的中学生和大学生,或者是青年作家,他们对青年的生命骚动、身体欲望、朦胧理想都能够感同身受。
儿童文学却不行,儿童文学是由成年人来写的,年龄上隔了一代,甚至隔了两代,老爷爷也经常写儿童文学。年龄跨界来表达儿童生命感受,准确不准确?这个难度就比较大。成年作家为儿童写作,脑子里经常想的是:我要给儿童提供什么?而不是儿童本来就具备了什么。所以,儿童文学创作只能接近儿童本然的状态,但很难与儿童的精神世界完全叠合,浑然一体。儿童文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一定会含有非儿童的功能。比如教育功能,教育的内容可能不是儿童自己需要的,而是长辈觉得应该让儿童知道的;再有社会认知功能,我们在儿童文学里讲“益虫和害虫”:“瓢虫是害虫”,“蜜蜂是益虫”,其实这些都是成年人的标准。儿童可能有另外一个标准,哪个孩子不小心被蜜蜂刺了一下,他可能就会认为蜜蜂才是害虫。在这一点上,作为一个儿童文学创作者,或者儿童文学研究者,都要有这个自觉。对于儿童文学中含有的非儿童功能,要有一个“度”,这个“度”到底该怎么表达?太多了不好,太多就超过了儿童承受的能力,使儿童文学发生异化。但完全没有非儿童功能也做不到,也是乌托邦。这是儿童文学自身的特点所致。
成年人创作儿童文学,如何能够达到写作文本的儿童性?——尽可能地接近儿童本然的生命状态。当然观察生活、接近儿童都是重要途径。我今天想谈的是另一个方面,也就是从作者自身的生命感受出发,通过童年记忆来再现儿童性的问题。
我说的“童年”,不是宽泛意义上的童年,而是指特定的年龄阶段,大约是从人的出生,到小学一两年级,七八岁左右,刚刚开始识字不久。这是人的生命的初期阶段。我们一般所说的童年记忆,大约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记忆。它是对生命意识的一些模糊感受。
在我看来,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生命形态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带普遍性的特点,儿童处在生命的初级阶段,还带有不完整的生命形态。但是不完整不等于不存在,孩子的生命形态里还是孕育了成年人的生命特点。譬如我们一般理解生命两大特征:一要生存,二要繁衍。儿童生命阶段只有生存的需要(吃喝),没有繁衍的自觉,但是在孩子的自然游戏中,往往有模拟繁衍的行为。譬如喜爱宠物、宠爱娃娃,喜欢过家家等等。在这里,宠物、玩具、游戏……都是儿童对生命繁衍本质的象征性模拟。再往下就涉及儿童文学的范围了,如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公主的题材。
优秀的儿童文学,将帮助儿童从“小野蛮”逐步向“小文明”发展
那么,儿童文学与儿童的生命特征构成什么样的关系呢?一般来说,儿童的生命阶段具有这样几个特征:1.从无独立生存能力到能够独立生存的身体发育过程;2.从母亲子宫到家庭社会的环境视域界定;3.从生命原始状态到开始接受文明规范的教育自觉。这三大特征其实也是制约儿童文学的母题所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一般不会有意把自己禁锢在成年人立场上创作儿童文学,他一定会努力接近儿童的本质,模仿儿童的思维,努力让自己的作品得到儿童的喜爱。我这里用的“模仿”和“接近”都是外部的行为,其实创作是一种内心行为,那就是通过童年记忆来挖掘和激发自身具有的儿童生命因素,也许这种因素早已被成年人的种种生命征象所遮蔽,但是仍然具有活力。通过记忆把自身的童年生命因素激发出来并且复活,通过创作活动把它转化为文学形象,那是儿童文学中最上乘的意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文学的创作离不开上述的儿童生命阶段的三大特征。
简而言之:第一个生命特征表明:人类是所有哺乳动物中最脆弱最需要帮助的种类,哺乳动物一般脱离母体就本能地从母体寻找乳汁,具有独立行动能力,而人却不会,初生婴儿无法独立行动,需要被人呵护,需要得到他人帮助,从无独立生存能力到能够独立生存,譬如饿了会自己取食物吃,冷了会自己选择衣服穿,这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所以人类特别需要群体的关爱和帮助,需要母爱、家庭成员的爱、以及社会成员的爱。这就构成儿童文学的一大母题——爱和互相帮助,引申意义为团结。
第二个生命特征表明:人类的环境视域是逐步扩大的。人从母亲子宫里脱离出来,最初的文学意象就是床和房子。孩子躺在小床上,用枕头围在身体四周,就有了安全感。低幼故事的场景一般离不开房子,房子坚固,就给了生命以安全保障。我在童年时候读过一个低幼故事,故事很简单,写一个老婆婆坐在小屋里缝补衣服,窗外下着大雨,刮着大风,一会儿一只鸽子飞进来避风,一会儿一只猫进来躲雨,这样一次一次,鸡啊猪啊牛啊都进来了,每一样动物的敲门声都是不同的,老婆婆都收留了它们。故事结尾时,那许多动物都围着老婆婆,听她讲故事。60多年过去了,我现在还记得这个故事,为什么?因为这个故事很典型地表达出孩子的内心空间感,每个孩子读了这个故事都会感到温馨,这是他所需要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加上各种非儿童本然的主题,譬如教育孩子要勤劳,把小屋造得很坚固,不让外面的威胁侵犯小屋。(见低幼故事《三只小猪》)等等。但是人的生命慢慢会成长,逐渐向外拓展开去。于是儿童文学就出现了离家外出旅行的主题,或者身体突然掉进另外一个空间,由此开始了历险记。这也是儿童文学的重要母题。西方有名的儿童文学像《小红帽》《木偶奇遇记》……都是这个主题延伸出来的。
第三个生命特征表明:孩子的生命是赤裸裸诞生的,是一种无拘无束的原始形态,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野蛮形态。五四时期学术界经常把儿童的这个生命特点说成是“野蛮人”的特点,但这里说的“野蛮”不带有贬义的,它揭示出生命形态中有很多非文明规范的因素,它是自然产生的,是孩子生命形态的本然。这个特征与文学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强调了教育在儿童文学中的地位——人自身从“小野蛮”逐步向着“小文明”的形态发展;但同时,也肯定了某种儿童生命的野蛮特点。我可以举一个不太雅观的例子:儿童拉便便,在成年人看来是脏的,但是儿童并不这么认为,小孩子坐在尿盆上拉便便会很长时间,他会有一种身体快感。有时候这类细节也会出现在文学作品里。电影《地雷战》是一部主旋律电影,表现游击队用地雷为武器消灭侵略者。有一个细节,日本工兵起地雷的时候,起到了一个假地雷,里面放的竟然是大便,日本工兵气得嗷嗷直叫;电影镜头马上切换到两个孩子在哈哈大笑,一个悄悄告诉另一个:是臭粑粑!如果镜头里表现的是成年人这么做,就会让人感到恶心,然而孩子的恶作剧反而让人解颐一笑。为什么?因为在这个细节里突然爆发一种儿童生命的蛮性特征,用在战争环境下特别恰当。再说《半夜鸡叫》,假如——仅仅是假如——现在的孩子完全没有受过“地主剥削长工”这样的阶级教育,他看到一群壮汉故意设计好圈套,在半夜里集体殴打一个骨瘦如柴学鸡叫(也许在孩子眼中这种行为很好玩)的老汉,会有什么想法?但就这个剧情来说,小观众还是会自我释放地哈哈一笑。为什么?因为打架是孩子生命的野蛮性因素,在人的童年时代,打架会产生一种游戏似的快感。有很多孩子的游戏——斗蟋蟀、斗鸡(人体的独脚相撞)等等,都是这种“打架”快感的延伸。如果再被赋予某种正义性,快感就会更大地释放出来。这就需要教育。不经过教育,人是不会自我文明起来的。但这个教育,如何使“小野蛮”的本性不断在受教育过程中淡化稀释,不断朝着“小文明”过渡。这是我们今天的儿童文学需要关注的问题。
上述儿童生命阶段的三大特征,每一个特征都构成儿童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都值得我们深入地去研究。但我更强调第一个生命特征:儿童的生命是需要被帮助被呵护的,儿童的生命是不可能独立成长的,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必须在群体互助的状态下才能完成。
最近有部黎巴嫩电影《何以为家》正在影院上映,非常之好。这是一部表现中东难民的现实主义的艺术电影,如果从生命的意义去品味,它描写了两个孩子在艰难环境中的挣扎,一个12岁的孩子努力保护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喂他吃,为他御寒,强烈体现出儿童的生命意识:没有互相帮助就没有人的生命。《何以为家》不是儿童文学,但涉及到儿童的许多问题。
美国经典儿童文学《夏洛的网》故事也很简单,但是风靡了全世界,它讲述的是一只老蜘蛛夏洛用智慧挽救它的朋友猪的生命的故事。圣诞节主人要杀猪做菜,可怜的猪无法逃避这一厄运,但最后被一只老蜘蛛所拯救,创造了奇迹。我想多数儿童读者在阅读这篇童话故事时,都会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幼小无助的生命感受融汇到对小猪命运的理解上,这才是这篇儿童文学作品获得成功的原因所在。
美国作家E.B.怀特和他创作的经典儿童文学《夏洛的网》
我常常在想:儿童文学里不缺少爱的主题,但在此基础上写好生命与生命之间的互相帮助、团结,这才是儿童文学最贴近生命本然的基本主题。
中国古典文学名着《西游记》虽然不算儿童文学,但它是中国的儿童接触最多的古代文学作品。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去西天取经,是最感人的生命互助的经典故事。我们向儿童讲述《西游记》的故事,多半着眼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降妖灭魔,但这只是符合了孩子喜欢顽皮打斗的小野蛮的本性,却忽略了《西游记》里最伟大的故事是取经途上的互相帮助的故事。小读者看到唐僧被妖怪捉去的时候,就会急切希望孙悟空的出现,这就是生命互助的本能在起作用。我们可以想象,唐僧就像刚出生的婴孩,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手无缚鸡之力,在妖怪面前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然而他之所以能够完成取经大业,靠的就是三个徒弟的帮助。那三个徒弟也都不是完美无缺、战无不胜的,他们之间就是靠互助的力量,才完成了生命成长的故事。所以,生命的团结互助本能,才是爱本能的前提。
发扬儿童生命中的爱的因素,书写善恶与分享的主题
还有两个主题与爱的主题是相辅相成的,也不能忽略。一个是善恶的主题,这涉及到儿童文学中的正义因素。爱的主题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往往被理解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爱是无条件的,爱的对立物、破坏爱的力量,往往出现在上帝的对立面,所以,魔鬼或者女巫代表了恶的力量;而在中国现代文化的语境下,爱被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总是有善恶之分别的。一般来说幼儿童话里是不存在善恶概念的,像“猫和老鼠”“米老鼠与唐老鸭”,基本上不存在孰善孰恶的问题;儿童稍微成长以后,文学里才会出现“女巫”“妖怪”“大灰狼”之类“恶”的形象。像《狮子王》这样模拟成人世界的政治斗争的故事,大奸大恶,要到年龄段更高阶段才能被领悟。“惩罚邪恶”的主题之所以构成儿童文学的正义因素,是对儿童文学里爱的主题的补充,如果没有正义因素的介入,爱的主题会显得空泛。但是我们特别要警惕的是,在儿童文学中,“惩罚邪恶”的主题只能表现到适可而止,不要在弘扬正义的同时,宣扬人性邪恶的因素。其实人性邪恶也是小野蛮之一种。在以前儿童自发的顽皮中,就会出现肢解昆虫、水浇蚂蚁、虐待动物等野蛮行为,这是不可取的。相应地出现在儿童文学里,就会有表现人性残忍的细节。我总是举《一千零一夜》里的着名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为例,故事设计了聪敏机智的女仆马尔基娜用热油灌进油瓮,把30几个躲在油瓮里的强盗都烫死了。这个故事很残酷,充满了谋财害命的元素,作为一个中世纪阿拉伯的民间故事,这也很正常,但移植到儿童文学领域就很不合适,就算谋杀强盗属于“惩罚邪恶”的主题,也不能用邪恶的手段来制止邪恶本身。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故事被列入儿童文学的“睡前故事”,真不知道如果是一个敏感的孩子听了这样的故事,是否还睡得着觉?是否会做噩梦?至少我到现在回想起童年时期听这个故事的感受,还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另外一个主题,我觉得儿童文学的研究者不太关注,其实很重要,就是分享的主题。人的生命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互助,也需要被分享,这也是人类生命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生命形态在西方的儿童文学中渲染得比较多,比如王尔德童话《快乐王子》,那个王子的铜像愿意把自己身上所有金光闪闪的东西都奉献给穷人;《夜莺与玫瑰》,那个夜莺用玫瑰枝干刺着自己的心脏,一边唱歌一边把鲜血通过枝干流入玫瑰,让玫瑰花一夜之间在寒冷中怒放。夜莺、玫瑰花、血,都象征了美好的爱情。这些故事里都有生命的分享和自我牺牲,都是非常高尚的道德情操。周作人不太喜欢王尔德的童话,但我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达到了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孩子可能还不能完全理解王尔德童话的真谛,但是这些美丽的思想境界,对儿童们的精神成长——脱离小野蛮,走向小文明,是有非常大的提升作用的。
王尔德与他的童话名着《夜莺与玫瑰》
我之所以要这样说,因为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我们儿童文学理论工作者都似乎非常希望儿童文学能够还儿童的纯洁本性,都觉得儿童文学里最好不要添加教训的成分,要原汁原味地体现儿童本性,其实这是一个美好的乌托邦幻想。当年周作人出于批判封建传统道德文化的战斗需要,提倡过这种儿童文学的观点,但周作人自身没有创作实践。因为我们不可能绝对地还原儿童的本然,我们是做不到的,与其做不到,我们还是应该通过童年记忆,把儿童生命特征中某些本质性的健康因素,用儿童文学的形象把它发扬出来。我认为这才是儿童文学创作和研究中应该提倡的。既然儿童文学只是尽可能地接近儿童本然的生命状态,而不是完全等同于儿童本然的生命状态,儿童文学就不可避免地含有非儿童性的部分。如果说,儿童性的部分更多地是从文学审美的功能上来呈现儿童文学,那么,非儿童性的部分,则要从知识传播、成长教育等功能上来发挥儿童文学的特点,儿童性与非儿童性的完美结合,才是优秀的儿童文学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