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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该怎么帮助被虐待儿童

发布时间: 2022-08-31 12:53:34

❶ 儿童在遭受家暴的时候,可以去哪里寻求帮助

儿童被遭受家暴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一个合格的父母,所以对于一些思想方面有问题的人就把怨气以及生活其他方面的压力施加在了儿童身上。那对于儿童在遭受家暴的时候要怎么办呢?

所以儿童在面对家暴的时候,一定要先稳住自己的心理,再去稳住对方的心理,因为施暴者他在心里面已经是变态的了,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他在心理方面已经没有那种可怜之心,他想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情绪以及压力释放出来,他的这种行为表现了他在社会遭到了严重的打击,但是在外面又不敢爆发出来,只能把自己的这种行为施加在自己的孩子身上,这种人是非常恶心的。

❷ 如何处理幼儿园虐童事件

我个人认为,现阶段可以做这么几件事1,严把教师准入门坎,就是从事这个职业的要求越高越好,让最后能到这个岗位的人,极度珍惜这个工作。其中包括保育员和幼师的资格证极度难考,有证才可以上岗。工资比其他行业优厚,受社会普遍尊重。

2,现有手段,比如监控,全院或全校无死角,通过网络可以实时家长监看,主管部门监督,这个技术上已经在应用了,就是是否强制使用的问题

3,发现这类事件,从主管部门岗位监督人员,到院里的负责人,一律处罚,公办应该开除上述人员公职,私人幼儿园应该吊销办园资格。这类事件应该用制度保障,而不是社会舆论和媒体曝光后再处理。

4,对待当事人,只要有动机,并采取了虐童行为,无论其后果轻重,都应刑事重罪至少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给执法机关根据情节的自由裁量权。只要是那个流程出问题,都连带重罚。

只要这么执行,什么问题都能杜绝。

❸ 社会工作介入儿童虐待问题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介入儿童虐待问题伦理困境

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孩子和父母是怎么理解虐待儿童问题的?父母打孩子是不是儿童虐待?他们怎么解释暴力发生的原因以及对亲子关系的影响?那么,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介入儿童虐待问题伦理困境分析,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问题的提出及背景

2014 年4 月-8 月,笔者在广州市某中学做驻校社工服务,同时参与了一个关于儿童保护的项目,便在实习站点所在的学校开展了“防止儿童虐待小记者行动计划”小组。该小组通过观看国内关于儿童虐待的新闻报道、观看国内外宣传儿童保护的海报及公益片、扮演情景剧、外出采访社区居民、共同拍摄宣传公益片等形式,让青少年(初中生)结合自身的经验及一些新闻报道,表达对儿童虐待的看法,增强他们对任何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有分辨能力,提高他们对儿童虐待事件的敏感度及社会责任意识,并到社区里进行社区倡导。

在小组开展过程中,组员能够坦陈自己童年被“家暴”的经历、对经历回顾的感受和现在的看法,他们对小组的信任和坦诚让社工感受到了小组的力量。但笔者发现,有的组员遭受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笔者的想象,而笔者在介入中也遇到了一些困境。

案主GXS 即是其中一个严重的被虐个案。她常在大热天穿着长袖衣服,社工怀疑她目前存在被虐待的危险,便邀请她参与小组。在小组活动中,GX S 曾四次因看到社工分享的图片、听到组员分享的信息而哭泣。GX S 袒露她从1 岁到上六年级一直受到父亲的暴力相待,母亲在她3 岁时因受不了父亲的家庭暴力而离婚。她也很想逃离父亲,曾在很多亲戚家居住。其父曾用皮鞋、皮带、木棍、铁水管、煤气罐威胁爆炸等方式对其打骂,父亲喝醉酒、不高兴、没钱都会拿她出气。她5 岁左右时,一天在房间里睡觉,父亲偷偷进来摸其性器官,她日后每每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狠狠地咬父亲的手臂。因为过去父亲的暴打很严重,致使她的手臂在夏天很容易发炎流脓,所以穿长袖以免被别人看见。

在小组的第四节活动中,社工翻到一个海报时,有组员表示,“受过虐待的孩子即使事件过去仍会记住受虐的经历,甚至像海报中的那个人一样自己去伤害自己”。这时GX S 大声喊:“对,就像我一样!”当时,G X S 一个人走到笔者身边,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小刀说:“M i s s,我跟他一样,经常拿这个割自己。”原来案主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想起那些受虐经历时,便时不时割伤自己。案主向社工展示,她的十个手指头都曾被自己割伤,都是小小的割痕,说这样很容易复原。

四个月里,社工与G X S 进行了六次面谈,发现老师对她过去的受虐经历和现在的自虐行为全然不知,其亲生母亲虽然知道却无法帮她离开父亲。社工作为改善案主发展环境和处理案主危机的主要干预者,在介入该案例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伦理困境,包括文化上的、法律上的、情理上的,笔者希望能够对这些困境进行分析和思考,以促进社会工作对儿童受虐案例的介入和思考。

社会工作介入儿童虐待问题的伦理困境分析

传统文化中父母与孩子对儿童虐待问题的建构

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孩子和父母是怎么理解虐待儿童问题的?父母打孩子是不是儿童虐待?他们怎么解释暴力发生的原因以及对亲子关系的影响?

在小组进行过程中,社工引导组员分享自己曾经受到的严格管教方式或家庭暴力。组员T X 笑着说,爸妈曾经用衣架、扫把、棍子、皮带打她,她当时觉得爸妈很过分;F Y H 说母亲曾因他常常上网而让他跪下;L CH 说父亲曾让他在沙子地上跪了半个小时,膝盖都流血了。这些组员都认为,父母的这些体罚并不是虐待,自己当时的确做错了一些事情,父母是为了自己好。组员LZJ和案主GXS 则认为父亲对自己的暴力行为就是虐待,因为父亲经常把自己当成出气筒。而组员T X 的母亲认为,“父母打孩子只是为了管教孩子”,并反复强调自己是“为了孩子好”,是“气急了”才对孩子进行适当体罚的,她认为只有那些故意、恶意地打骂孩子的才是虐待。

我国传统文化对家庭暴力有一定的容忍和认同,不少人都认同甚至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打是亲、骂是爱”等观念,只有少数经常把儿童打得半死不活、遍体鳞伤的人才会受到指责,人们往往对那些由于目的和动机的善而实施虐待行为的人报以宽容和谅解,而很多孩子往往也认同父母是“为了孩子好”。因此,社工在面对儿童虐待问题时,要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非常困难。同时,当孩子面对被虐问题时,若社工告诉孩子说“你的父母正在伤害你”,是否会强化孩子对父母的敌对情绪呢?在这样的问题上介入,实质上社工要面对很大的挑战。

精神虐待难以评估与介入

长期以来,很多人习惯于把儿童虐待单纯地理解为对儿童身体上的伤害,对精神伤害则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状态。由于这种认知上的片面性,一些家长经常采取冷落、拒绝、孤立、恐吓的方式对待孩子,自觉不自觉地实施了精神虐待。

组员X LY 在小组中说自己小时候经常在吃饭时被爸妈赶出家门,这个自我披露得到了组员的共鸣,纷纷说自己也曾被父母赶出家门,不给饭吃。多位组员都表示自己曾被父母羞辱过,让他们感到自己笨、坏、毫无价值;被家人威胁丢掉或赶出家门;目睹父母吵架或有暴力行为。作为独生子女的T X 和L S X则表示被奶奶一直冷落,并被指责“你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孩”。以上种种虽然没有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伤害,但给孩子造成了心理上的创伤,以致某些组员看到一些相关图片或视频会流泪。

社工感受到组员的苦恼与沮丧,但孩子所受的精神上的伤害难以评定其持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次数是否频繁、后果是否严重等,在没有把握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很多精神上的伤害不了了之。但社工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责任感要求社工需在改变亲子关系上做出努力。为此,社工尝试与组员的父母取得联系,询问可否进行家访聊聊亲子关系,但大都遭到家长甚至组员的拒绝。一位家长甚至指责女儿不应参与社工站的活动,并以“学习为重”为由不让女儿继续参与,这让社工感到很无助。

专业伦理与法律法规的两难冲突

社工基于“保护生命”“最少伤害”的专业伦理原则,要确保案主不再处于受虐的危险处境,保护案主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减少案主的心理创伤。但我国的法律体系目前尚不够健全,现有法律对儿童的保护远远不够。此外,社工没有合法的权利介入儿童虐待案件,介入时要冒一定风险,介入后极有可能使施虐者得不到惩罚,反而变本加厉。法律没有规定可剥夺虐待父母的监护权,也没有机构可以收留受虐儿童,受虐儿童无法离开原来的生活环境,虐待消除的可能性非常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社工想为案主提供更安全的环境也是非常困难的。

专业界限与双重、多重关系

GX S 向笔者坦陈,她是因为当笔者是好朋友才将自己过去的经历告诉笔者的,她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些事情,并强调若社工跟任何人说她的事情,便不再当社工是朋友。但社工初次接触这样严重的受虐并有自虐行为的案例,自身没有相关的实务经验,需要跟督导、导师探讨,这必然会泄露案主的某些信息,违背对案主“保密”的承诺。

此外,案主对社工的倾诉是基于把社工认定为私人的朋友关系,甚至曾让社工请她喝饮料或买零食吃。“当社会工作者和案主产生超过一种以上的关系,不论是专业的、社交的或商业的关系,即是双重或多重关系。双重或多重关系可能同时存在或接连发生。”由此可以看出,社工与案主之间的关系是单一的有限关系,一旦出现朋友、伙伴关系甚至性关系等,双重关系便形成。而对于我国社会工作而言,完全禁止双重关系的产生是不现实的。在中国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中,没有与案主建立亲密的“朋友”关系是难以让案主信任社工的。但若放任这样的关系形成,则有可能在进一步的服务中产生伦理困境。在介入儿童虐待这样隐私的问题时,双重关系更容易产生,这是否会使专业边界模糊,导致社工的专业角色混乱,或者过分关注案主,或者忽略了案主的实际需要。这样的双重关系无论对案主还是社工都会造成困扰。

结 语

儿童生存和发展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国家的责任,国家有责任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服务等防止儿童的权利受到侵害,法律制度的完善、儿童保护机制的建立也能有效地支持社工承担自己的职责任务,减少在法律制度等伦理困境上的徘徊与挣扎,为儿童争取最大的权益。

同时,由于家庭是个私人领域,即使是专业社工,不经父母同意也难以介入家庭和接触需要帮助的孩子。同时,由于亲子之间特殊的感情和权力关系,儿童很少主动向外人求助。因此,对于较常见的父母打孩子的情况,社工的介入首先应该是帮助父母,通过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和行为的改变去帮助儿童,仅仅给儿童“充权”收效不大。

伦理困境是贯穿社会工作过程始终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每一个社工面临的最严峻考验。社会工作在介入儿童虐待问题时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原则:一是确保儿童在家庭中不受到伤害, 二是确保父母在家庭中的责任和权利不受到损害。因此,社工应思考:在尽量不破坏家庭的前提下, 如何设计一个合法介入私人家庭领域的权利以保护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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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你如何去帮助一个被家暴的儿童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你要想帮助一个被家暴的孩子,你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儿童。也可以。对家长做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❺ 从司法工作中如何保护受虐待的儿童

首先,拒绝没有爱心的人教引照看孩子,远离受虐环境。

其次,老师和家长要有一颗平和稳定的心,遇事不慌张,不用情绪说话处理事情,避免在无意中给孩子造成虐待性事件。就象接受世界上千百万种的动植物一样,去接受我们千百万种不同性情表现的孩子,不用我们的要求去严格规范孩子,而是用我们的爱心去引导孩子懂得规范遵守规范。

然后,老师和家长要给予儿童足够的心理支撑与呵护。经常和孩子进行言语和肢体的交流,言语中可以通过故事的形式,告诉孩子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自我化解虐待事件;通过肢体接触拉进和孩子的关系,让他觉得你和他很亲密,可以依赖,你可以协助他化解不良事件和不良情形,让他没有被孤立感和无助感。

最后,不明白如何引导调皮孩子,向心理专家育儿专家取经求助,一旦孩子受虐后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求助于心理专家。

❻ 家庭虐童事件频发,我们应如何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家庭虐童事件频发,我们该如何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呢?虐童事件很难被发掘,是因为通常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很难去维护其应有的权利。因此父母对于孩子施暴,作为外人是比较难发现的。因此才会导致虐童事件的频频发生。除此之外,对于监管不到位也是虐童事件频发的原因。虽然有法律等一系列的保护,但是对于家庭的隐私,一直都是缺少监管的。在伦理道德上与法律上有少许的冲突,使得家庭虐童案的事件发生的概率较高。

我国提倡的是法治社会,而不是人治社会。因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更多的需要法律的约束。同时加强相应的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在社会上提供相应的援助,使得未成年人在遭受施暴的然后给予最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