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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证哪里补办

发布时间: 2022-08-06 18:25:37

㈠ 孩子预防接种证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预防接种证丢了的话,要赶紧去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办证件。现在接种注射点都有疫苗注射情况记载。
如果孩子是在本地继续接种疫苗,家长可以去之前接种疫苗的医院或是卫生防疫站去补办一个,现在都有接种疫苗的电脑记录,应该可以顺利补办。如果是没有记录的情况,那么只能靠家长的记忆回忆起孩子之前打过哪些疫苗,然后补办本子。补办接种证时,应准备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孩子在外地接种疫苗,家长必须先在本地即之前接种疫苗的地方补办好本子,再邮寄到外地,医院看到本子才会继续帮孩子打预防针。但如果在外地急需接种疫苗,而所在的城市有国际医疗部或者特需门诊部,那么通过花钱可以打疫苗的,不过这种地方收费高,很多国外的孩子都是在这些地方打针的,随时都能打,也能补打,交钱就可以。
接种疫苗,是每个孩子的权利,也是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孩子出生时每位家长都会领到一《预防接种证》,医生会告诉你以后去社区打预防针一定要带好这个本子。所以很多家长都知道打预防针要带《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也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的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建议保存至孩子22岁。
预防接种疫苗是控制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儿童权利优先,是全社会的共识,接种疫苗,是每个孩子的权利,也是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的保障。

㈡ 接种证丢了去哪补办多长时间

接种证丢了及时去当地预防接种部门补办,补办需要10分钟左右。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即在儿童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㈢ 预防接种证丢了去哪补办

预防接种证就是宝宝的第一张健康身份证,每次接种时必须携带此证,并按照预防接种通知单或者预约日期到指定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后续在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都是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凭证。

儿童出生后一般会由医院产科接种室直接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在出生后1个月内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并由接种单位加盖公章。流动儿童迁入本地时,如之前未办理或接种证遗失,可提供之前的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

如果遗失预防接种证,需要及时补办。因为接种单位给每个宝宝的都已经建立了接种档案,预防接种证遗失时,家长或监护人只要及时带身份证到提供接种服务的单位提出申请,接种单位会根据接种档案补办接种证并加盖公章。

㈣ 预防本丢了怎么补办

接种疫防本丢失了补办流程:
1、补办接种证时,应准备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去预防接种部门时向疫苗接种医生说明孩子出生年月日即阳历日期,不是农历日期,家长姓名啊,什么的,具体的要问当时的接种单位,一般这种资料是要保存20年的。
3、孩子经常在哪里接种疫苗,都有记录的,现在基本上网保存,查找比较方便。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预防接种疫苗是控制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儿童权利优先,是全社会的共识。接种疫苗,是每个孩子的权利,也是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的保障。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也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
【法律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㈤ 预防针本丢了怎么补办 ,需要什么证件

预防针本丢了可以带齐相关证件去之前接种疫苗的医院或是卫生防疫站去补办。
预防针本丢了补办需要的证件为《医学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预防针本丢失了补办流程:
1、补办接种证时,应准备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去预防接种部门时向疫苗接种医生说明你孩子出生年月日即阳历日期;
3、孩子经常在哪里接种疫苗,都有记录的,现在都是上网保存,查找比较方便。(5)儿童预防接种证哪里补办扩展阅读《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第十条 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疫苗电子追溯系统,与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相衔接,实现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最小包装单位疫苗可追溯、可核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㈥ 接种证丢失应该去哪里补办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的预防接种证丢了,可以到之前的接种医院进行补办或者可以带着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家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孩子的出生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补证手续重新补登,以前的接种记录一般来说医院都会有电脑记录。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㈦ 防疫本丢了该到哪里补办,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到街道办询问,也可以选择到街道办附近的卫生所询问。

【法律分析】
儿童的预防接种本丢失之后是需要补办的,要求监护人带上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小儿出生证明原件,健康手册以及可以证明小儿疫苗号码的相关资料,到医疗机构申请补办。

【补办方法】
首先,接种本丢失立刻进行补办,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次,所在县市接种医院或门诊,都有疫苗注射情况的记载。市区居民要到常去的疫苗接种点,取得凭证,再去城区疾控中心办理,县区居民可以直接在疫苗注射处办理。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所以丢失后应尽快补办,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个人建议】
如果预防接种证丢了的话,要赶紧去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办证件。现在接种注射点都有疫苗注射情况记载,如果是市区居民要到常去的疫苗注射点取得凭证,再去城区疾控中心办理预防接种证件。
如果是农村的话,可以直接在疫苗注射处办理补办手续。带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宝宝的出生证明去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即在儿童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

㈧ 儿童预防接种证丢失如何补办

法律分析:应该携带孩子的出生证、家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般是指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孩子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

第四条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

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

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㈨ 预防接种证可以补办吗

办理预防接种证材料,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具体办理材料以各地方办理为准。广州预防接种证办理材料一首针预防接种记录户口本或暂住证补开证明需提供身份证信息。北京预防接种证办理材料1、户口本2、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3、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居住证明。
可以补办,补办预防接种证分三种情况:
1、儿童之前有预防接种史,现在接种证遗失,如果是这种情况,儿童家长只需到原办证机构进行补办就可以了,原办证机构都会有该儿童的接种原始记录,只需要重新抄写一份就可以了。
2、儿童之前没有接种过疫苗,这种情况就需要儿童家长到所在地办一本新的预防证,然后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直到补种完全部疫苗为止。
3、儿童流动性强,多点接种,原始接种点接种记录不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儿童家长先到当初办理接种证的医院补办接种证,把在该医院接种的疫苗抄入到补办接种证中,然后到各接种点抄写接种记录,如果有些疫苗接种记录遗失,家长可以根据回忆填写到新补办的接种证上面。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