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浅谈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是法律纠纷解决中的关键概念,它涉及诉讼的主体、依据以及请求的核心内容。在王泽鉴教授的理论体系下,请求权基础可概括为:谁得向谁,依据什么,请求什么。其中,“谁得向谁”指的是诉讼中的对抗双方,如原告和被告;“依据什么”则指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条款等;“请求什么”是指请求对方执行或停止特定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代表双方,原告提出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寻求法院支持,而被告则提出抗辩理由并提供法律依据。裁判者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信息寻找对应的法律规范,做出判决。
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为例,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装修款项,依据可能是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被告的抗辩可能涉及合同条件未满足,或者装修成果有质量问题。双方的主张和抗辩需围绕请求权基础展开。
在判决过程中,裁判者需综合考虑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力求还原案件事实。请求权基础的探寻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裁判者需找到与案件事实匹配的法律依据,以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