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村民宅基申请审批表怎么填写
一、申请人姓名、乡(镇)、村、现住址、联系电话由申请人填写。其中,乡(镇)、村填写户口所在地。
二、申请用地理由由申请人填写后,签字并盖人名章,无人名章可按手印。
三、申请户基本情况由申请人按户口簿填写,并附具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四、现有住房情况中的位置栏填写到所在自然村的位子,如:XX镇XX村XX自然村村东。
五、是否出卖过住房,如没有填“无”,如出卖过住房需填出卖住房时间及间数。
六、是否出租住房,如没有填“无”,如出租住房需填出租住房时间及间数。
七、村委会意见由村委会填写,并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后,加盖村委会公章。
必需包含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意见、张榜公布村民意见、村委会对申请人填报的上述情况的核实意见、是否同意申请宅基地。
并附具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纪要、张榜公布证明材料。
六、拟批准占地情况由镇政府在实地勘核拟申报宅基地情况后填写。 如涉及农用地转用的需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七、乡(镇)政慧蔽府意见需包括对申请人、村委会填报内容及材料的核实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是否由规划部门出具意见,并附具规划意见和有关图件。
八、规划意见栏,如果本区县均没有对农村村民宅基地出具规划意见的可不填。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枣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1)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凳碧悔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