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基和公基分别是什么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改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公文写作、人文历史、科技知识、国情、省情省况、事业单位。
教育基础知识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一门考试科目,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与能力,考核的知识点涉及到古今中外各教育家的思想观念及着名及着名教育理论。
考试介绍:
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则不尽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如云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
其中,云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一致,将这部分内容以常识判断的形式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共基础知识
㈡ 教育基础知识是指哪些内容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三个部分。考试所占比例约为:教育学基础知识40%,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40%,教育法规20%。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有: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学校以及教师与学生。
1.教育学概论包括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教育的起源、发展、本质和基本规律,教育劳动的特点及教育思想的历史演进。
2.教育与人的发展包括人的发展的理论构建基础、人的身心发展及其规律、人的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3.教育与社会发展包括现代教育的功能、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现代化以及未来社会的发展与教育等。
4.教育目的包括我国和国外的教育目的。
5.教育内容包括我国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内容的科学规范。 6.教育途径包括教学过程、教学环境、综合实践活动等八方面内容。
7.学校包括学校的教育制度。
8.教师与学生包括教师的职业、角色、特点、心理品质、威信、基本素质,教师职业专业化,教师教育,学生和班主任。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概论、学习心理、品德心理、教学心理和差异心理的基本知识。
1.心理学概论包括心理学与教育的结合、教育心理学的任务与研究方法和教育心理学发展简况。
2.学习心理包括学习概论、学习动机、知识的掌握、技能的形成等八方面内容。
3.品德心理包括品德形成的心理学理论、品德形成过程的心理成分、学生品德培养的心理分析、优秀学生的心理特点与教育、品德不良学生的心理特点与矫正五方面内容。
4.教学心理包括课堂教学概述、课堂教学的人际交往。 5.差异心理包括智力差异、人格差异。
第三部分: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教育法概论包括教育法及教育法的基本涵义、教育法的体系和教育法律的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㈢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哪些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有: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学校以及教师与学生。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概论、学习心理、品德心理、教学心理和差异心理的基本知识。
第三部分: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㈣ 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都哪些
《教育基础知识》是教育学习的基石,主要涵盖三个核心部分: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
在教育学基础知识领域,学习内容包括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学校以及教师与学生等关键概念与实践。这些内容旨在提供全面的教育理论框架,帮助学习者理解教育的本质、目的和影响。
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部分,则聚焦于学习心理、品德心理、教学心理和差异心理等核心议题。这部分内容深入探讨个体学习过程中的心理机制,以及如何在教学中应用心理学原理来促进学生的发展与成长。
教育法规部分则着重于法律层面,包括教育法概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内容与规定。这部分旨在确保教育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教育实践提供法律依据与指导。
综上所述,《教育基础知识》为教育专业学习者提供了全面的理论与实践框架,涵盖了教育学、心理学与法律法规三个维度,为培养高素质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