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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党内的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 2024-09-18 12:19:35

① 党的基本理论包含哪些内容

1、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5、党员的起码条件——申请入党的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6、党员的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7、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8、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9、党的纪律处分:
党的纪律处分是党的组织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的轻得,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党纪处分是对违纪党员采取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组织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0、党徽党旗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11、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要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时刻记住自己是个共产党员,事事处处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义务权利严格要求自己。在当前,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用共产主义世界观指导自己的言行。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以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在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
(3)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和积极投身改革,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4)处处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模范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同群众同甘共苦,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一)端正入党动机
(1)什么是入党动机?
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的同志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认真剖析一下自己的思想,思考一下自己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动机申请入党。
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这种入党动机之所以是唯一正确的,因为它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党员条件是一致的。其他的入党动机则是与此相违背的,是不正确的甚至是极端错误的。
只有端正了入党动机,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如果让那些动机不纯的人特别是企图利用党员称号来捞取好处的人进入党内,就难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甚至给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党组织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的最基本的要求,把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作为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
那些动机不纯的人,决不能吸收入党。
(2)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意义
第一、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
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作出贡献;才能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甘愿“吃亏”、不怕“吃苦”、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价值观;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当周围的同志比自己先入党的时候,不会沮丧和急躁,而是加倍努力;当接受考验的时间较长时,不会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而是找出不足,迎头赶上;当自己要求入党的行动没有被正确理解,甚至受到一些人的曲解、误会时,也能正确对待;当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不动摇自己的信念,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第二、树立正确入党动机,经受党组织考验
这种考验在新时期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革命战争年代,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意味着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残酷的环境也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很容易被淘汰。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执政地位能够使党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千千万万有志于改造社会、振兴民族、造福人民的有志之士吸引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不断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共同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
另一方面,由于党处于执政地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存有投机心理,认为入党不仅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还可以捞到个人好处;有的甚至把入党当作追名逐利的政治阶梯。因此,为了维护党的纯洁性,党组织必须严格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通过必要的审查和考验,去发现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端正的,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不够端正的。
(3)如何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一个人入党的动机是不是正确,往往同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和无产阶级政党的认识正确不正确、深刻不深刻有直接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科学地阐述了上述问题,只有认真学习这些理论,才能对上述问题有更加明确和深刻的认识。事实也证明,一个人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党有了明确、深刻的认识,他的入党动机才会端正。近几年来,许多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加强了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包括党的理想、宗旨的学习,党的纲领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学习,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对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的正确认识,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并不断循环往复,才能获得。这里最重要的是实践。要求入党的同志仅有入党的迫切愿望还不够,还必须见诸于行动,在实践中不断用切身体验来深化对党的认识,从而进一步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
例如,通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积极的贡献,来体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实际行动,来体会为共产主义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通过学习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来增强自己对党的感情,激励自己的行动,等等。
一句话,就是通过身边活生生的、实实在在的、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活动,来加深对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认识,强化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三,用正确的入党动机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
人的思想活动是比较复杂的。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一个人的入党动机往往既有正确的成分,也会掺杂一些不正确的东西。只不过有些同志入党动机正确的成分是主要的,不正确的成分是次要的;而有些同志则是相反。这就要求申请入党的同志主动靠拢党的组织,争取党组织对自己的帮助,通过接受党的教育、实际锻炼和自我思想改造,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把不正确的动机改正过来。
(4)三种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一种:觉得当党员光荣而要求入党。
当一名共产党员的确是光荣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共产党员称号之所以光荣,就在于他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能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也就是说,共产党员的光荣是与责任、奉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要求入党,只是为了荣耀,为了脸面好看,而不准备为共产主义事业做艰苦的工作,那是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不相称的。
第二种:看见别人提出入党申请,自己也跟着申请,并没有认真思考到底为什么要入党。
这是一种带有盲目性的入党动机。应当肯定,这些同志提出入党申请,也是一种要求进步的表现。但是,一个人要求入党,应该有坚实的思想基础,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懂得工人阶级彻底解放的道理,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如果没有这样的思想基础,只是为了入党而入党,即使入了党,一遇风浪就会动摇。这样的人是不具备入党条件的。
第三种:为了到党内捞取某种好处而要求入党,这样的动机与党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在党执政的条件下,有些同志入党后担任了领导职务,受到党和人民的重用和提拔。但是,这种提拔和重用,只意味着党员要担负起更重大的责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决不意味着党员担任了某种职务,或者有了某种权力,就可以谋取私利。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都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我们党历来主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不能动摇的根本原则。因此,怀有到党内捞好处念头的同志,应当自觉克服私心杂念,真正树立起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全心全意地为党和人民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来端正入党动机。
(5)端正人党动机是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并非一朝一夕。
第一、要求入党的同志还应该懂得: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有的人虽然组织上入了党,但端正入党动机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入党时动机是端正的,但后来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革命意志衰退了,甚至蜕化变质了。这些同志由于没有树立好或者未能经常保持正确的入党动机,即使组织上入了党,遇到适当的气候,还会犯错误。
第二、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75页)
这段论述极为深刻。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引以为鉴,不论组织上是否入了党,都应做到首先在思想上真正入党;而且要长期地注意检查自己做党员的动机,克服不正确的思想,决不能“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
(二)从思想上入党
要入党,首先必须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
②坚信共产主义是科学,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和客观规律;
③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
④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化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精神力量,成为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先锋战士。
(三)从行动上入党
1、树立四个意识
①责任意识:入党代表着一种责任,在认识上要提到维护党员崇高称号、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的高度。作为大学生党员,应该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大学生党组织的形象联系起来,与大学生的发展联系起来,要善于为所在党组织出谋划策,要协助做好普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化解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真正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挺得出来。
②纪律意识: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在行动上要树立自重、自爱、自律的精神,贵在自律,有组织的监督和没有组织的监督,都要一样遵守纪律,履行义务规定。对于大学生来说,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党员要同党组织保持一致,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内保留;要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
③奉献意识:本世纪头二十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全面转型,利益分化调整,高校党组织的工作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广大学生党员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中甘于奉献、在关键时刻敢于奉献的高尚品质。
④进取意识: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只是基本的、最主要的要求,没有也不可能在所有的方面定出细则,提出要求,因此,不能认为在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以为是,为所欲为了。
2、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
(1)全面——是指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
(2)严格——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
(3)自觉——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处处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3、用实际行动表现出相对于普通同学的先进性
①从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做起,身体力行,把要求进步的信念转化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动力;
②团结同学、关心同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③具有强烈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④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⑤关心国内外大事。
12、党员宣誓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3、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同正式党员一样。
14、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16、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7、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8、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产生:
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19、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0、党的外交政策: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21、党实现的宏伟目标的条件: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22、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坚持民主集中制。
23、党的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4、党的最大优势:密切联系群众。
25、党的五个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干部生活作风。
26、八个坚持、八个反对:(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7、公民道德规范纲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8、五种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跟时代,勇于创新;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知难而进,一往无前;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29、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30、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阴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31、两个务必:(1)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2)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32、四个人格形象:诚实守信的人格形象,公道正派的人格形象,清正廉洁的人格形象,敬业奉献的人格形象。
33、四个高度认同: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34、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1)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2)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3)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5)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以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6)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5、“八荣八耻”内容: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36、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写入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胡锦涛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将思想认识上的收获转化为指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科学决策是领导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能否做到科学决策就成为检验各级党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的重要标准。近年来,铁道部党组从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发,深入调研,果断决策,努力推动我国铁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累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宝贵经验。

②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二)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三)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一般按下列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进行评议,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并召集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
(3)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
(5)设有党总支的,总支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党支部(党总支)向基层党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
对于外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如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考察,则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