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础信息 » 建设规划应当在什么基础上制定
扩展阅读
什么照相软件变动漫头像 2024-11-25 20:36:12
给动漫人送什么礼物好 2024-11-25 20:32:08

建设规划应当在什么基础上制定

发布时间: 2024-08-15 04:33:31

‘壹’ 规划总则

一、标准条款

1 规划的任务

1. 1 编制规划应贯彻 “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本规划通则以治理为主。

1. 2 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针对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地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提出各项措施的技术要求。

1. 3 应分析各项措施所需劳工、物资和经费,在规划期内 ( 小面积 3 ~ 5 年,大面积 5 ~ 10年) 安排好治理进度,预测规划实施后的效益,提出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2 规划内容与程序

2. 1 综合调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 1. 1 调查分析规划范围内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等内容。

2. 1. 2 调查总结水土保持工作成就与经验。包括开展水土保持的过程,治理现状 ( 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效益) ,水土保持 ( 技术措施经验和组织工作) 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等。

2. 2 水土保持分区应根据规划范围内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和水土流失特点,划分若干个不同的类型区,并按不同类型区,分别提出不同的土地利用规划和防治措施布局。

2. 3 土地利用评价应根据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资源评价,考虑人口发展情况与农业生产水平、发展商品经济与提高人民生活的需要,研究评价农村各业 ( 农、林、牧、副、渔) 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数量和位置,作为部署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基础。

2. 4 防治措施规划应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现状和不同的水土流失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2. 4. 1 对林地、草地等水土流失轻微但有潜在流失危险 ( 坡度在 15°以上) 的地方,应采取 “预防为主”的保护措施。

2. 4. 2 对有轻度以上土壤侵蚀的坡耕地、荒地、沟壑和风沙区,应分别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并利用水土资源发展农村经济。

2. 4. 3 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提出各个不同类型地区不同的防治措施。

b) 在每一类型区内至少有一条典型小流域初步设计或实施效果。

c) 典型小流域的条件是: 地形、降雨、土壤 ( 地面组成物质) 、植被、水土流失、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等,在本类型区有代表性,同时水土保持实施效果较好。

d) 根据工作需要,还应提出重点治理地区与重点治理项目。

2. 5 环境影响评价从以下方面着手:

2. 5. 1 现状与影响分析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叙述并分析规划区面源污染、江河水质、生态环境等相关环境因子的现状。

b) 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测与评估哪些影响是可接受的,哪些影响是需要预防与改善的。

2. 5. 2 应提出针对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5. 3 应做出规划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2. 6 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投入指标、进度指标和效益指标。三项指标应互相关联,根据投入确定进度,根据进度确定效益。

2. 7 整理规划成果应按上述内容,写出规划报告,同时完成必要的附图和附表。

二、理解与实施

本节是规划的总则部分,主要是指出了编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任务以及规划内容与程序。规划的任务以治理为主。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内容和详简程度,要按照规划区的大小、年限的长短、实施的要求等情况确定。一般包括: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规划、土地合理利用的规划、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划、投入和效益的计算、保证规划实施的措施。其中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划是主体部分,要针对坡耕地治理、荒坡治理、侵蚀沟治理等分别提出治理措施,规划出应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工作量,再根据投资能力和经济要求,规划出工作开展的先后步骤及其进度指标,同时也要对已成措施的管理养护、经营运作做出规划安排,以保证措施能充分发挥作用。投入的计算,包括人力、物资、财力,在群众自力更生投劳的基础上,提出适当的补助标准和数量。效益估算,主要是蓄水保土效益、增产粮食、木材、燃料、饲料的效益,要有主要实物指标和产值指标。保证措施主要是制定开展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也包括组织领导、加强技术队伍、进行宣传教育等。这些保证措施一定要具体、能落实,只有保证措施落实了,整个水土保持规划才能实现。

规划的程序较为明确,首先根据规划要求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 第二,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水土保持分区; 第三,进行土地利用评价,对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数量和位置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水土保持治理措施规划,根据不同的土地上不同的水土流失特点,科学地部署各项治理措施; 第五,分析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是投入指标、进度指标、效益指标方面。最后,整理规划的成果,写出规划报告,同时完成必要的附图和附表。

新标准是在原标准基础上了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与原标准存在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 “总则”这部分是新标准中的第 3 部分,主要内容就是在原标准的第 3 部分基础上进行补充、删减、修改而来。首先将原标准为 “基本规定”改为了 “总则”,这样表达更加准确、合理。因为总则就是规章条件的最前面的概括性的条文。

( 2) 将原标准 3. 2. 1 “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改为 “综合调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将原标准 3. 2. 1. 1 中的 “四个主要方面”改为 “等内容”。修改后的新标准的语句比原标准的更为通顺,术语也有修正。如将原标准 3. 2. 2 中 “水土保持区划”改为 “水土保持分区”,这与 2006年 6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 ( SL 335—2006) 中的术语相一致。

( 3) 将原标准 3. 2. 3 中 “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改为 “土地利用评价”,其他内容不变。土地利用规划亦称土地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 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土地利用评价是根据具体的利用目的对土地的实用性生产潜力和经济效果进行分级评价。

( 4) 将原标准 3. 2. 4. 3 内容全部删掉,原标准中有关专项规划等条款被删掉或进行了修改。原因是新标准完善了规划体系,并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各级各类规划的隶属关系,新标准适用于全国、流域、行政区等所辖不同面积的水土保持规划,专项规划参照执行,标准中无须再强调 “大面积规划”或 “小面积规划”。这就是删除原标准 3. 2. 2 中的 “在大面积总体规划中,必须有此项内容和程序”的原因; 同理,原标准 3. 2. 4. 4 中的 “大面积的规划应有以下要求”在新标准中 “大面积的”字样被去掉。

( 5)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将原标准 3. 2. 4. 4 b) “小流域规划”改为 “小流域初步设计”,并去掉原标准中小流域规划条目。

( 6) 新标准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条目 ( 参考已施行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 ( SL 335—2006) ) 。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规定很明确,新标准增加环境影响评价条目,符合实际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