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百分之多少支付
基础养老金中央和地方的支付比例是因城市而异的,内蒙古、广西、重庆等地是由中央全部承担支出的,此外,其他三档城市中央和地方的支付比例为5∶5。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均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对内蒙古、广西、重庆等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中央全部承担支出。
方案提出,坚持财政事权划分由中央决定,坚持保障标准合理适度,坚持差别化分担,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方案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参照现行财政保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7个事项,分档分担办法:
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同时,方案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部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对第一档和第二档承担全部支出责任,其他为5∶5。
对于养老保险,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社部相关司室负责人明确,政府的补助是法定的基金筹资来源,此次方案明确了对于部分省份的养老保险补助,中央全部承担支出责任,也增加了养老保险的“政府信誉担保”。
㈡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百分之多少支付
根据人社部发〔2018〕21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其中,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
当然国家对于基础养老金也有一定的区别,其中中央会确定全国最低的基础养老金,这个金额是中央根据全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这个金额是全国统一的。各地的地方政府还会对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主要调整的参考点是当地的消费水平、退休人员的年龄、养老金缴纳期限的长短、养老金缴纳金额的高低等,按照对年龄较大人员、养老金缴费期限较长、养老金缴费金额较高人员进行倾斜的原则,对于不同情况的人员进行一定的调整,最终来确定当地的养老金。
每个地方的基金养老金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基础养老金的金额会比较高,这些地区的消费水平也会比较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支出会比较高,因此相应的退休工资也会比较高。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参保居民等各方面的责任。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二)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
(三)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㈢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组成项目按比例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从基金中支付。
(三)中央财政和市财政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合计为每人每月1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达到6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5元,余额65元由市财政补贴;原按新农保制度规定已经领取待遇的55-59周岁的女同志,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月12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参保人,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最高不超过50%。
(五)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按月通过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参保人员的通知表,填写马鞍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交村(社区)专管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村(社区)接到申请后,由村(社区)专管员审查,报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审核,区经办机构复核,市经办机构审批。市经办机构于次月25日前将养老金委托银行发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存折中。
(六)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同时享受。
(七)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暂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发给2000元丧葬费和死亡人员生前8个月养老金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丧葬补助费不能同时享受,就高不就低。
丧葬补助费的申领须在参保人死亡后60日内办理,同时提供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其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以及继承人员的相关证明。
(九)领取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领取待遇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与养老金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