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填土和独立柱基础的施工要求
回填土独立柱基础施工要求:
1.基槽底基层清理:填土前将槽底的砼块、砖头、树根、钢管、脚手板等杂物清理干净。先自检合格,再经监理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
2.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好土进行回填,使用前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mm。
3.基础肥槽内回填土分为两种土质进行回填,距基槽底和顶分别为500mm,1500mm的范围内采用2:8灰土进行回填,其它均采用素土回填。独立柱基部位均采用素土回填。
4.后浇带部位(主体工程完工后两个月或42天浇筑此部位砼)采取砌筑240mm厚砖墙作为挡土墙以保证留置出后浇带位置。
挡土墙基础采取放两步大脚的方法砌筑,第一步大脚宽度为360mm,第二步大脚宽度为480mm。采用1:2.5水泥砂浆和灰砂砖砌筑,采取“三一”砌筑方法,组砌方法为一顺一丁。
挡土墙要求分三步砌筑完成,第一步砌筑高度为1.98m,第二步砌筑高度为1.92m(在此部位有梁,继续向上砌筑时注意留设梁窝),最后一步砌筑高度为1.55m。待每步砌筑墙体上强度后,立即进行回填土。(做到随砌随填)。要求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和计量准确。
5.分层填方前将基槽底的垃圾、杂物和回落的松散土、砂浆、碎石、砖块、树根等清理干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请监理验收。沿边坡做好水平标高的标志,按1高程每隔3的水平距离在边坡上钉上水平控制桩。
⑵ 在基础施工中,开挖深度3M以下边坡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开挖深度3-5M边坡堆土高度不得超过多少米
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