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标准的质量评价要素是什么呢
一、标准质量的评价要素
标准质量的评价,主要依据以下三个要素:一是标准的适用性。 目前我国很多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适应性差,标准不能够很好地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国家从去年开始进行标准清理,很多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国家标准都停顿下来了,而原有的标准和所有的计划又都逐个进行清理,以解决标准适应性差的问题。标准适应性差由多种原因造成,其中有立项方面的问题,有制定过程方面的问题,有对标准的认识问题,也有技术上的不可克服的问题。二是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有些标准在性能、方法上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要求的滞后影响了标准的适应性,也影响了产品质量和国际贸易。三是标准编写的规范性。标准编写不规范会使人无所适从。
二、标准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1、对标准的消化、验证、试验工作做得不够当前我国有些标准的技术内容存在问题影响了标准的质量,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国际标准或国际上有关文件时,并没有分析这些内容是否适用我国现状;二是没有认真考证采用的国际上文件是否在该领域中居先进或领先地位;三是将一些个别试验室做的试验未经过普遍验证就归纳为全国使用的试验方法;四是将一些尚不成熟的科研成果或没有进行充分验证的试验结果运用到标准中;五是在一定范围内行之有效的经验没有经过充分验证就要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在标准制定中有时忽略了对技术内容确立依据的审查等等。
2、标准制定程序不够规范标准制定程序是保证标准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标准制定程序包括应该做什么工作,在什么阶段有什么文件。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与WTO、ISO/IEC的阶段划分相对应,见如下表。
立项阶段包括拟定标准新工作项目、标准新工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国家标准GB/T 1.2有关于立项、标准的可行性、标准的适时性、标准协调性的问题,建议标准起草人和技术委员会要认真了解。征求意见阶段包括发往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处理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有些标准涉及很多部门,征求意见时应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有的标准涉及到法律问题,要咨询相关的专家。现在标准的问题越来越复杂,GB/T 1.2标准就涉及到专利。我们国家入世以后应遵循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涉及到专利、涉及到版权问题,首先要征求专利所有人的意见,获得本人同意。一定要慎重处理专利的问题,要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这不是仅仅只是一个形式,它有实质的内容。在征求意见阶段要有专利方面的意识,把工作做好。审查阶段一般有会审和函审两种形式。强制性标准、重大标准、分歧比较大的标准一定要会审。会审有一个思想交锋的过程,在会审上可以充分表述不同的意见,会审可以处理一些疑难问题。对于一些重大的标准,影响到国计民生的标准一定要会审。不管是做什么标准,一定要提前把资料寄到审查人员手里。如果在审查会上才把资料交到审查人员手里,那时审查人员很难表态。我们有那么多的技术委员会,真正在技术委员会上否定的标准极少,甚至有一些很不像样的标准原则通过会后再改,这样的话很难控制标准将改成什么样。在会前把资料早一点给审查人员,他们就能有时间对资料内容仔细地看一遍,特别是对引用的标准多看几遍。引用的标准是否和你的标准相符,标准的内容是不是科学合理先进,标准的编排、标准的协调性是否合理,这些都需要给审查人员足够的时间做审查。标准报批阶段最主要的是要把资料准备齐,要把审查会上的意见不折不扣地反映,以便修改所起草的标准。起草人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审查会的意见。一定要按照审查结论的要求修改报批稿。
3、标准承担人员对标准化工作内容不够熟悉为什么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和起草人有关系。起草人不熟悉、没有认真征求意见、消化吸收反馈的信息,甚至将反馈的信息隐藏起来,这是极端的现象,但是决不少见。在标准征求意见阶段,要很好地把反馈来的意见进行总结分析、吸收消化。对于反对意见,起草人是否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有些反对意见确实不是非常合理,但是有些反对意见就不能不慎重考虑,有些个别的意见甚至推翻大多数的意见,这在标准中都出现过,那么把反对意见隐藏起来不让它出现,对标准起草人和对标准是最不利的。征求意见的过程是充分征求意见提高标准水平的过程,如果不能从各方面征求意见,将来该标准执行以后就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提出反对意见正是说明大家对这个标准做了充分的考虑。征求意见也好,审查会也好,提的不同意见,是就标准起草的内容提的修改意见使标准的内容更加完善。标准不可能各方面都说好,肯定有各式各样的看法,在一定基础上达成一致是最好的结果。
4、接到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并不认真阅读、审核标准的内容相当一些专家对标准未仔细分析就表态同意,并将意见返回起草组;参加审查会的专家并不认真审查标准;标准审查人员很随便地签字同意标准上报,并不考虑标准发布后的效果;审查会召集机构,将提反对意见的机构和个人排斥在会议之外,这也是标准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编制一项合格的标准
1、对标准立项要进行充分论证标准的问题不是出现在审查的时候,而是出现在立项的时候。现在许多标准的许多问题都是在立项时没有充分考虑,在审查时考虑为时已晚。在标准立项前,要充分论证这项标准是否该立项。要充分考虑以下问题:该项标准要解决什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熟;有哪些标准与这些问题有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将制定多少项标准,是一个系列标准,还是一个标准分若干个部分;国际上有没有可参考的材料;我国有无相应的经验;需要投入多少人力和物力;除了起草单位,还有哪些部门将应用它;这个标准制定出来有哪些部门关注,和这些部门有怎样的利益关系。这些都是要分析考虑的问题。我们的标准制定越透明,越公开信息越好。
2、对标准起草要搭配合适人员标准起草小组不论由几位人员组成,这些人员组合后应具备以下条件:对技术内容熟悉,标准起草人应该对技术熟悉而且有一定的标准化知识,对标准方面的运行规则有一定的了解;要有一定的文献检索能力,不仅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还有各行业所确立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情况不一样,这就需要标准起草人有相应的检索能力;编写文件要有较强的逻辑性,要具备编写标准的能力;要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标准不纯粹是写在书本上的东西,在工作过程中,要不断地和各方人士协调,和自己不同意见的人协调,还要不断地和相关部门协调;要能够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也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责任心要强,不能把一些国际标准或别国的标准找翻译公司翻译一下,直接拿翻译的文本去作为标准。
3、要充分检索有关文献 在动手写标准前,要全面检索相关的文献,找到与本标准有关的文献后认真分析并找出本标准可直接引用的内容。具体应检索以下方面的文献:有关技术方面的,法律方面的文献,相关标准和可以直接引用的标准,标准化方面的书籍等。涉及到标准化方面的书籍和标准要考虑以下方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或国外有关行业、协会等发布的文献(标准)。
4、做好标准起草前的准备工作(1)在标准起草前,要将有关的技术内容进行充分研究并决定取舍:要充分考虑标准的适用范围,围绕该标准选择有关的技术内容;要保证所选择的技术内容有充分的依据;要对需验证或试验的数据作好相应的工作安排;要对引用的标准和相关标准有充分的了解。(2)制定标准的基本要求:了解标准化方面最基本的要求,如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了解标准的属性特点、了解标准的制定程序等;掌握标准的编排格式及编写的基本要求;掌握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方式;了解与应用该标准有关方面的信息等。
5、做好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的编制说明,在有关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应先进、可行,标准文本应符合标准编写要求,标准编排逻辑性要强,语言简练;随征求意见稿要同时准备好编制说明,编制说明中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所列的项目。无论采取邮寄或网上征求意见,应将征求意见稿和针对该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同时送交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对于回复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做好意见汇总,并修改征求意见稿,在修改征求意见稿时同时要修改编制说明,使其与征求意见稿相配套;要对所提的意见作相应的试验验证工作;意见基本统一,并不太可能产生颠覆性意见时准备送审稿及相应的材料。
6、开好审查会首先保证审查人员要有代表性,要有各有关方面的单位代表;应按规定提前将送审稿、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送到审查人员手中;会议人数要符合规定;主持会议的人要了解标准审查会的基本要求;要允许审查人员对标准内容持保留或反对意见,如有保留或反对意见应将这种情况如实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虽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参会代表名单、主持人、会议时间、地点、对标准的评价、标准水平、要求修改的意见等应明确表述,尤其是对该标准审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一定要写明确。对于标准的不同看法,也应在纪要中表示清楚供审批部门考虑;起草人员应认真听取审查会的意见并按会议纪要要求修改送审稿;函审时应如实总结函审意见,技术委员会应并做好函审结论。应将修改后的送审稿形成报批稿,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