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明挖、沉井、桩基础埋置深度的要求是什么
明挖基础:不小于0.5m,不大于5m
沉井基础:4m至十多米
桩基础:几十米
㈡ 确定基础埋深的原则
基础埋深的确定原则是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及有关条件的前提下,基础应尽量浅埋。
确定基础的埋深时,首先要考虑的乱缺是建筑物在使用功能和用途方面的要求,例如必须设置地下室、带有地下设施、属于半埋式结构物等。
动植物的影响等因素,基础应埋置在地表以下,基础顶面至少应低于设计地面0.1m,除岩石地基外,基础的最小埋深不宜小于0.5m(水下基础考虑到水流冲刷的影响,应将基础埋置在冲刷深度以下),并要求满足地基稳定性和变形条件。
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的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l/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影响基础埋深的条件很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加以确定。
㈢ 基础埋深不得小于多少MM
1、建筑物基础埋深一般应以室外地面算起;如地
下室周围无可靠之侧限时,应从具有侧限之标高算
起。
2、多层建筑如满足地基稳定、地基强度及地基变
形要求、同时又考虑了地沟、管道等因素后,基础宜尽
量浅埋。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500mm。
3、一般情况下,基础埋深宜不小于冰冻深度;若
采用灰土基础,冰冻深度应算至灰土顶面;若为砼基
础、毛石基础,冰冻深度应算至基础底部或砼垫层底
部。当建筑基础底面之下允许有一定厚度的冻土层
时,可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 - 2002中
5. 1. 8确定。
4、在填方整平地区,基础两侧的填土顶面标高基
本相同时,可自室外填土地面算起。
5、对坡地或山地,建筑四周室外标高一般不等,
则基础埋深应自室外标高低的一侧算起。
6、对带地下室的建筑物,当为整体基础(如箱基、
筏基等)四周外墙侧限好时,则基础埋深可自室外地
面算起;当仅有一层地下室,或若为独立基础或条形
基础时,应从地下室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7、当高层建筑与裙房在±0. 000 以下连为一体
时,则基础埋深应自室外标高算起。
8、当高层建筑与相连的裙房之间设置沉降缝时,
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街:
(1) 、高层建筑有地下室而裙房无地下室,则高层
建筑及裙房的基础埋深均从室外地面算起。
(2)高层建筑和裙房均设地下室,若沉降缝地面
以下处用粗砂填实时,则高层建筑及裙房的基础埋深
均从室外地面算起。否则应视为无埋深。
9、邻建建说:当原有建筑物的地基为天然地基或
复合地基时,为保证在施工期间相邻的已有建筑物的
安全和正常使用,基础埋深(或基坑开挖深度)不宜深
于已有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在不得已情况下,当新建
建筑物之基础埋深(或基坑开挖深度)深于相邻已有
建筑物的基础时,其基础之间的净距(或已有建筑基
础外缘到基坑开挖外缘之间的净距) ,不应少于高差
的二倍。此要求如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
10、高层建筑基础的埋深宜以下要求;
(1) 、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可取1 /15H;
(2) 、桩基,可取1 /18H;
H为室外地面(或约束侧限标高)至主体结构檐口之高度。
当建筑物采用岩石地基或采取有效措施时,在满
足地基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
技术规程》12. 1. 6条规定的前提下,基础埋深可不受
本条(1) 、(2)两款的限制,但应满足抗滑移。
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2. 1. 6条
规定的计算.
㈣ 一般基础埋置深度的要求是什么
基础埋置深度 (ji chu mai shen ) embedment depth of foundation 基础埋置深度一般是指基础底面到室外设计地面的距离,简称基础埋深。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型基础或阀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小桥涵基础埋深还应考虑,冲刷深度和冰冻深度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地基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做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一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置深度应满足抗滑要求。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置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