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医疗机构主要有哪些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这一概念: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 室) 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 中心卫生院、乡( 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4) 疗养院;(5)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6) 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7)村卫生室(所);(8)急救中心、急救站;(9)临床检验中心;(10) 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1)护理院、护理站;(12)其他诊疗机构。
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