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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建怎么打基础

发布时间: 2023-08-03 12:53:28

1. 建楼房,打地基,地基是怎么打的

所谓地基
,就是建筑物的基础。打地基,就是作基础。一般的操作程序是土方开挖(深度至冻层下或将基础下的不宜做地基土的淤泥、腐殖土等换掉),然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用垫层。再后来就是作基础啦,基础分为很多种,要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基础。比如:毛石基础、砖基础、毛石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等等。基础做完后,才能回填土方

2. 农村自建房地基该如何打呢

你好!农村自建房地基如何打?这个问题问的太好了,其实前面已经分享过类似的问题了,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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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米宽 26米长 建二层半框架结构楼房 基础怎么打,柱梁怎样设计

普通粘土砖,地面以上M5混合砂浆,地面以下M7.5水泥砂浆,墙体拐角和门洞边设构造柱(240*240 4根12 箍筋圆6@200)。
基础下挖至稳定土层,墙下四次放脚,基础宽度720(每次放脚加宽6cm,加高12cm)。
楼面下设置圈梁(240*240 4根12 箍筋圆6@200),楼面(厚12cm)和圈梁用C25混凝土现浇,正筋圆8@200,板面负筋8@150.当然也可以用预制板。
当基地质土为淤泥,上层土层又较薄时,应采取避免施工中对淤泥和淤泥土扰动的措施。如果是冲填土,建筑物垃圾废料,当均匀性和密实度较好时均可利用作为持力层,对于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对基础有侵蚀性的工业度料等杂填土,未经处理不能作为持力层。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法时,应综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对地基要求,建筑结构类型和基础型式,周围环境条件、材料供应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分析后择优采用。
地基处理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以增加建筑物对地基不均匀变形的适应能力,对已造定的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必要的测试,同时为施工质量提供相关依据。地基处理后,建筑地基变形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现测;如果地基上欠固结土、脚胀土,湿陷性黄土,则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
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换填基层法、强夯法、沙石桩法、振冲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浆法、预压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压桩法和土挤密桩法等。
房层基础处理方案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型与功能要求,荷载大小和分布情况,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以及地区抗震裂度等综合考虑,选合理的基础型式。
结合该房层地基的实际情况,地基较差,荷载较大,施工前为增强整体性,减少不均匀沉降,为满足地基和沉降要求,可以采用桩基或人工处理地基,但人工挖孔桩适用于地下水位较深,而持力层以上无流动性淤泥质土者,因此采取桩基础作为建筑的基础比较理想。
方案中要着重考虑超长给结构带来的不利影响,当增大结构伸缝间距或者是不设伸缩缝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要防止结构开裂,在适当增大伸缩最大间隙的各项措施中,在结构施工阶段采取防裂措施是通用的减少混凝土收缩不利影响的有效方法,我们一般采用的做法是设置施工浇带,另外,当建筑物存在较大的高差,但是结构设计根据实际情况,不设置永久变形缝时,例子中就存在采用施工后带来解决施工阶段的差异沉降问题。

4. 农村自建房桩基础施工怎么做

打桩是我们在农村建房子施工过程中基础施工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步骤。作为众多地基施工中的一类,桩基础的施工时很有讲究的。我们在进行桩基础施工对于打桩顺序的讲究,不是经验丰富的建筑工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对于在进行桩基础施工时,打桩的顺序是很有门道。那么,我们在进行建房桩基础施工时如何确定其打桩顺序呢?

一、决定打桩顺序的因素

1、江防桩基础施工时,其打桩顺序应根据周围的地形,环境,土质,桩的密度,桩的规格及打桩机类型来决定的。

2、由于桩对土体产生挤压,打桩时先打入的桩常被后打入的桩推挤而发生水平位移,尤其是在满堂打桩时,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因此在桩的中心距小于4倍桩的直径时,应拟定合理的打桩顺序。

二、如何确定打桩顺序通常情况下可根据桩的密集程度来确定顺序,如打桩顺序分为:逐排打设,从两侧向中间打设,从中间向四周打设,由中间向两侧打设,分段打设等。但不同情况下的打桩顺序是不一样的,

具体如下:

(一)当桩较密集时

具体表现:桩中心等于或小于4倍的桩边长或直径。

打桩顺序:

1、当基坑不大时,打桩应逐排打设或从中间开始分头向两边或四周进行;

2、对于密集群桩,应该要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

3、若打桩时,一侧毗邻建筑物时,应由建筑物一侧向另一侧施打;

4、当基坑较大时,将基坑分成数段分别进行施打;

5、按桩的设计标高先深后浅的顺序施打;

6、按桩的规格先大后、先长后短施打;

7、当桩数较少时,可分段进行打设。



(二)当桩脚较为稀疏时

具体表现:桩中心距大于或等于4倍的桩边长或直径。

打桩顺序:

除了可用已知的上述两种的打桩顺序以外,还可用由两侧同时向中间打设或逐排打设的方法。但要注意在进行逐排打设时,其打桩的推进方向也应逐排改变,以免造成土朝一个方向挤压,导致土壤挤压不均匀的现象。

(三)当桩区附近有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时

打桩顺序:

1、应背离建筑物或者地下管线施打;

2、对同一排桩而言,必要时可采用间隔跳打的方式。


(四)大面积打桩时

打桩顺序:

1、可从中间先打,逐渐向四周推进;

2、若从四周向中间打设,则中间部分土壤受到挤压,使桩难于打入,分段打设可以减少对桩的挤动,在大面积打桩时较为适宜。

(五)当桩的规格,埋深,长度不同时

打桩顺序:

1、宜按先大后小,先深后浅,先长后短的顺序施打;

2、当桩头高出地面时,桩机宜往后退打,反之可往前顶打。


5. 建楼房,打地基,地基是怎么打的

1.压实法:用重锤或压路机将叫软弱的土层夯实或压实,挤出土层颗粒间祥茄唯的空气,提高土的密室度以增加土层的承载力。这种做法不用材料,比较经济,适用于土层承载力与设计要求相差不大的情况;

2.换土法:当地基土的局部谨培或全部为纳型软弱土,不宜用压实法加固时(如淤泥,沼泽,杂填土,孔洞等),可将局部或全部软弱土清除,换以好土,如粗砂,中砂,砂石料,灰土等。这种人工地基造价较压实法为高。

3.打桩法:实在软弱土层中置入桩身,将建筑物建造在桩上,所以也可称为桩基础;(这种人工地基适用于地基承载力小,建筑物总荷载较大的情况,但造价较高)

拓展资料

支承由基础传递的上部结构荷载的土体(或岩体)。为了使建筑物安全、正常地使用而不遭到破坏,要求地基在荷载作用下不能产生破坏;组成地基的土层因膨胀收缩、压缩、冻胀、湿陷等原因产生的变形不能过大。

在进行地基设计时,要考虑:

①基础底面的单位面积压力小于地基的容许承载力。

②建筑物的沉降值小于容许变形值。

③地基无滑动的危险。

由于建筑物的大小不同,对地基的强弱程度的要求也不同,地基设计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三个方面的要求。有时只需考虑其中的一个方面,有时则需考虑其中的两个或三个方面。若上述要求达不到时,就要对基础设计方案作相应的修改或进行地基处理(对地基内的土层采取物理或化学的技术处理,如表面夯实、土桩挤密、振冲、预压、化学加固和就地拌和桩等方法),以改善其结构性质,达到建筑物对地基设计的要求。

6. 建筑地基修建过程怎么定点怎么打庄

定位点由规划局给出,根据图纸轴线定桩点,打桩找专业的施工队伍就可以了。
1、一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一)工程定位放线1定位轴线的测线
(1)轴线定位桩测设根据建筑物的规划定点位置,由规划部门指定的坐标点引测建筑物的轴线控制网,建立统一的平面控制网。该工程的定位轴线的测设采取外引外控的方法进行。(2)轴线测设基础放线根据轴线控制桩,用J2级精度光学经纬仪把轴线投测到基础垫层上,然后用钢卷尺根据投测的轴线量出墙的控制线,用墨汁弹出柱、墙、梁的控制线,并用红、绿、黄油漆分别标注柱角线及墙边线,便于钢筋绑扎。柱、墙定位放线待混凝土施工完成,再进行柱、墙的定位放线,弹出相应位置线,并做好标记。定位放线和轴线复核。该工程定位放线和轴线复核使用J2级光学经纬仪,严格依据工程测量放线程序进行,并报请监理人员复核。验收认可后,确保轴线位置的准确无误,方可进行下部工序施工。
2、标高的控制测量
(1)施工用水准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绝对标高点进行引测,确定该工程的相对标高点、引测到现场各控制桩或附近永久性建筑物上,认真复核并作标志。
(2)标高的传递依据±0.0标高基准点在地下,地上结构施工时用水准仪引至施工区域内,用钢尺向下、向上量测点,用水准抄平,并经常用经纬仪加钢尺进行复核。标高点至少确定两点,一点用于各标高的确定,另一点用来进行标高的复核。
3、地基与基础工程
(1)施工流程基础工程施工流程:放线→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地基验槽→混凝土垫层→基础侧壁模板→弹线、满堂基础、地梁钢筋→满堂砌筑→养护、放线→基础结构验收→土方回填。
(2)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施工及技术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工艺基坑开挖采用机械开挖方式,人工配合清槽。机械采用5台挖掘机挖土,15台自卸汽车配合运输。弃土和运土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弃土运至合理地点,运输车辆选用20吨汽车。严禁抛洒、滴、漏现象。为减少运输及回填土的工作量,应预留部分土作回填土。

7. 如何打进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内涵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当前,要围绕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原则,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发挥地铁等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带动城市公共交通和相关产业发展。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及充电桩、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桥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桥的运行安全。各城市应尽快完成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到2015年,力争完成对全国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导绿色出行。设市城市应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
(二)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
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到2015年,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管网事故率显着降低;实现城市燃气普及率94%、县城及小城镇燃气普及率65%的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国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质达标双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全面普查、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强城市河湖水系保护和管理,强化城市蓝线保护,坚决制止因城市建设非法侵占河湖水系的行为,维护其生态、排水防涝和防洪功能。完善城市防洪设施,健全预报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等措施,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城市电网建设。将配电网发展纳入城乡整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以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优化需求侧管理,逐步实现电力系统与用户双向互动。以提高电力系统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电能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智能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示范。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类标准。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左右;加快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在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质量差的地区,加快推动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消除劣Ⅴ类水体,改善城市水环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到2017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防止二次污染,摆脱“垃圾围城”困境。
(四)加强生态园林建设。
城市公园建设。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完善生态园林指标体系,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到2015年,确保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加强运营管理,强化公园公共服务属性,严格绿线管制。
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到2015年,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结合城市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
三、科学编制规划,发挥调控引领作用
(一)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客观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民生为本,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禁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空间布局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防止各类开发活动无序蔓延。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地下各类设施、管线布局,实现合理开发利用。
(二)完善和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提高科学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尽快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电力、排水防涝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抓紧落实已明确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镇供水、城镇燃气等“十二五”规划。所有建设行为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三)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城乡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场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
四、抓好项目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各地要统筹组织协调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施工建设进度。通过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对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等在建项目,要确保工程建设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项目的竣工时间表,倒排工期,分项、分段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资金、材料、人工、装备设施等及时或提前到位;要优化工程组织设计,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在建项目实施。
(二)积极推进新项目开工。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落实具体项目,科学论证,加快项目立项、规划、环保、用地等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简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逐步转向备案、核准与审批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模式。要强化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做好环境、技术、安全等领域审查论证,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落实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等配套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三)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超前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通过统筹研究、做好用地规划安排、提前下拨项目前期可研经费、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实现储备项目与年度建设计划有效对接。对2016年、2017年拟安排建设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