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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的埋深如何复核

发布时间: 2023-07-23 14:45:34

Ⅰ 埋深不同的条形基础应如何处理

‍‍基础埋深:宜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计算,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室外设计地坪分为自然地坪和设计地坪。自然地坪指施工地段的现在地坪,而设计地坪指按设计要求工程竣工后室外场地经整平的地坪。埋深大于等于5米或埋深大于等于基础宽度的4倍的基础称为深基础;埋深在0.5米~5米之间或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4倍的基础称为浅基础。基础埋深不得浅于0.5米。

与建筑物有关的条件,确定基础的埋深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建筑物在使用功能和用途方面的要求,例如必须设置地下室、带有地下设施、属于半埋式结构物等。对于位于土质地基上的高层建筑,为了满足稳定性要求,其基础埋深应随建筑物高度适当增大。在抗震设防区,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筏或桩箱基础的埋深(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对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要求。受有上拔力的基础如输电塔基础,也要求有较大的埋深以满足抗拔要求。烟囱、水塔等高耸结构均应满足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工程地质条件,在选择持力层和基础埋深时,应通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细了解拟建场地的地层分布、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地基承载力等资料。针对工程常遇到的四种土层分布情况,说明基础埋深的确定原则。‍‍

Ⅱ 基础深埋是什么 挖土量如何计算

实际工程施工中来讲,基础埋深并不一定就是挖土的深度,比如有的图纸上室外地坪-0.300,基础-2.500,实际现场地坪-0.800,那实际挖深就是1.700米,但基础埋深还是有2.200米,其中就有一个0.500的回填厚度,所以计算挖土量要看实际情况,根据土质加放坡系数就可以了。

Ⅲ 不同埋深的基础如何处理

当浅层地基上不能满足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而又不适宜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时,就要考虑以下部坚实土层或岩层作为持力层的深基础。桩基应用最为广泛。桩基础指用各种材料做成的方形、圆形或其他形状的细而长的且埋在地下的桩。

桩基础通常由桩和桩顶上承台两部分组成,并通过承台将上部较大的荷载传至深层较为坚硬的地基中去,桩基的作用是将荷载通过桩传给埋藏较深的坚硬土层,或通过桩周围的摩擦力传给地基,多用于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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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深基础通常有以下一些原因:

1、缺少必要的支承基础的土质条件。当建筑物底部附近的土质条件大多不允许采用常规浅基础时,深基础则成为一种与建筑物底部有一定距离,且能够获得满意的承载力水平的方式。

2、基础承担沉重荷载。在某些情况下上部土层对于相对较小的荷载,采用浅基础是足够了。由于基础要求的尺寸、沉降限制的需要或过大荷载等因素,可能需要采用深基础。高层建筑、大跨度结构和大体积混凝土或砖石建筑就是一些荷载相当大并有可能超过普通土类承载力的实例。

Ⅳ 基础的埋深怎么算

基础埋深由其他条件和最小埋深确定。基础高度主要由抗冲切要求确定,同时考虑柱纵筋的锚固和其它构造要求。


基础埋深宜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计算,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影响因素

影响基础埋深选择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1、 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

2 、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 、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5、 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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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小桥涵基础埋深还应考虑,冲刷深度和冰冻深度。

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地基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做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置深度应满足抗滑要求。

Ⅳ 柱下独立基础怎么确定埋置深度,是到持力层的最低点么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1.1条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5.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第5.1.2条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第5.1.3条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要求。第5.1.4条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第5.1.5条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第5.1.6条确定基础埋深应考虑地基的冻胀性。地基的冻胀性类别应根据冻土层的平均冻胀率η的大小,按本规范附录g.0.1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