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础单价包含哪些内容
工日基价是指工人每个工作日的平均工资。如果整个工程都雇用当地工人,只需按当地建筑工人的月工资,适当加入应由雇主支付的各类的法定津贴费、招募开支等,除以每月平均工作天数,即为工日基价,在当地有工资上涨的趋势的情况下,可再适当乘以预计上涨率。
机械设备使用费的构成有以下几部分:
1、基本折旧费。
2、安装拆卸费。
3、燃料动力费,按当地的燃料和动力基价和消耗定额乘积计算。
4、操作人工费,按工日基价与操作人员数的乘积计算。
(1)合肥市基础费包含哪些扩展阅读
定额作用是计划的基础,有了科学的定额,就可以为确定计划完成的任务量,劳动生产率、人力、物力、机械和资金的需要量等提供一个标准尺度,以保持计划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定额是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无论是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及业务核算,还是预算和决算,都离不开定额,它像一杆称,称量企业的经济活动是节约了还是浪费了,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
Ⅱ 基础设施费包括哪些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主要包括大市政、四源工程及小区建设的配套等。其中四源是指:自来水、煤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当然如果在北方的项目,依据国家规定还会涉及采暖设施的费用)。说白了,实际上是完善房屋可达使用(包括安全)状态,除形成房屋结构实体以外的一些主要是有形的开支项目(大市政配套费及水电煤等的增容费虽无形但除外)。主要包括:
1、大市政配套费:按一定建筑总面积,以???元/平方米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
2、上下水(上水指自来水、饮用水系统,下水指雨污水及环卫工程)、电、煤、电话、有线、防雷、智能化系统、园林景观(绿化购置及种植、建筑小品、广场等)、道路、围墙(永久性围墙)、门卫门楼、照明系统等,上述所及水电煤等含增容费及工程费。
具体核算时要考虑和结合以下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1)、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若由专业单位或公司(配套施工单位)配套到小区红线接口为止,红线内部铺设由开发商自选安排的情形。
那么这部份基础设施费可分为红线内和红线外分别核算:接口处至各单体或门幢的铺设费用为红线内基础设施费;接口处至源头的引入点的费用为红线外基础设施费;
结构单体内的水电上下水等铺设到各单体外墙或门幢的费用,应当在建安工程成本中归集。
2)、有的地方一般由专业单位或公司(配套施工单位)从规划设计、铺设施工、验收开通一杆子做到底,直接接到各单体或各幢的外墙的,决算过程中也一时难分清红线内外费用的界限,那么,核算时也不是硬要开发商必须分清楚的。当然开发商能按一定的合理、系统的方式进行分拆归类和核算,那是更令人满意的了。
要注意啊,单体建筑内的管线铺设施工,不能去混在基础设施费里的,它应该是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内归集。
Ⅲ 房地产基础设施费包括哪些
房地产基础设施费包括如下:
1、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城市基础设施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悄扒,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简运宏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拦册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七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Ⅳ 基础设施费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开发产品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
其中:基础设施费:指建造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
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包括排污、排洪、环卫)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项目内归集。
Ⅳ 合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城市建成区内的建设项目
1)住宅:每平方米70元;
2)非住宅:每平方米110元;
3)工业厂房、仓储用房每平方米56元。
以上各类收费标准中均包括环卫设施建设费每平方米5元。
详细可参考http://www.hfjs.gov.cn/Article/Article.jsp?article_id=130306886550
Ⅵ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哪些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简称“四源”费)
“四源费”指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污水处理厂建设费,对于地价款中已包含“四源费”的土地有偿转让项目,不另行征收。对于其他项目,自来水厂建设费日用水量每吨830元,煤气厂建设费日用气量每立方米600元,供热厂建设费按每小时供热量每百万大卡35万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按日排水量每吨800元计征,用一项征一项,不用不征。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简称“大市政费”)
“大市政费”指规划红线以外,全市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对于在规划市区内,地价款中已包含“大市政费”的土地有偿出让项目不另行征收“大市政费”。对于规划市区内的其他项目,按投资额的15%计征,但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和学校、医院等免征“大市政费”,规划市区外的项目由各区、县政府参照执行。
以上是我们这里的规定。
Ⅶ 基础设施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费用: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法律依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贺耐烂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亩握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禅漏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Ⅷ 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与桥梁、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绿化等的建设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简档强制征收的一种政府性基金,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实施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
2、①实地调查: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歼空发现条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报告→验收;②成本监审:经办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监审,作出成本监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
3、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地调查情况及本局成本队的成本监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如资料不合格制作补证通知书。
4、审核: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5、价审委会审: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价格审议会议进行会审。
6、局长签批:经办人在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价格审议会议的会审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拟写发文稿,报局长签批。联系人将发文稿送县财政局会签。
7、上报县政府: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文件报县政府。
8、办理转发政府文件: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转发县政府文件的发文工作。联系人将发文稿送县财政局会签。
9、办结: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印发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氏咐瞎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