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塔吊基础规范要求
塔吊基础的深度没有规定限制,应以塔吊基础对地基持力层岩土的承载能力特征值要求为准,这个要求见塔吊出厂技术文件。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其地基的承载能力及稳定,经核算后确定塔吊基础的埋置深度。
塔吊基础标高问题,一般根据地基承载力和塔吊安装的位置来确定,如果是高层建筑安装在地下室,那么塔吊基础的上表面标高必须低于基础底板下100mm,或基础梁下100mm。
(1)塔吊基础允许有多少水扩展阅读:
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在深基坑塔吊桩基础设计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考虑施工场地、周围环境、上部结构与地下室的平面形状、基坑支护形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根据工程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塔吊设计方案,确保塔吊使用、安装以及拆除过程的安全性,减少基坑支护稳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而有效地提高塔吊的使用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方开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塔吊
B. 为什么塔吊基坑不能积水
因为塔吊基坑积水会造成基础下沉。
基础下沉形式是指塔机基础底面低于±0.00标高,置于地下室基坑底部标高位置的形式。对于这种塔机基础处理形式,应关注塔机基础部分的排水,避免积水。
根据塔机工程案例中曾发生一起由于塔机基础节积水,影响司机、检查人员检查而未能及时发现基础节底座焊缝裂缝,再加上焊缝处钢材疲劳损伤严重而发生的倒塔事故。
(2)塔吊基础允许有多少水扩展阅读:
塔吊的使用年限规定: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
一、下列三类塔吊,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
2、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
3、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吊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塔机标准节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塔吊
C. 塔吊基础积水违反哪条规定
首先要明确一点,塔吊的运转动力是电力驱动,那么其与基础上的积水接触就存在着一定的临电安全隐患,因此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相关规定
D. 塔吊安全使用常识
1. 上下塔吊安全常识
上下塔吊安全常识 1.塔吊安全常识
建筑用塔吊是我们常用的一种塔吊,也是在塔吊租赁公司比较受欢迎的一种。
塔式起重机的动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压杆式两种。 动臂为水平式时,载重小车沿水平动臂运行变幅,变幅运动平衡,其动臂较长,但动臂自重较大。
动臂为压杆式时,变幅机构曳引动臂仰俯变幅,变幅运动不如水平式平稳,但其自重较锋渣小。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幅度而变化。
起重量与幅度的乘积称为载荷力矩,是这种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通过回转机构和回转支承,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大,回转和行走的惯性质量大,故需要有良好的调速性能,特别起升机构要求能轻载快速、重载慢速、安装就位微动。
一般除采用电阻调速外,还常采用涡流制动器、调频、变极、可控硅和机电联合等方式调速。 为了确保安全,塔式起重机具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如起重量、幅度、高度和载荷力矩等限制装置,以及行程限位开关、塔顶信号灯、测风仪、防风夹轨器、爬梯护身圈、走道护栏等。
司机室要求舒适、操作方便、视野好和有完善的通讯设备。 塔吊检验要点 1)金属结构情况特别是高强度的螺栓,它的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墨迹和锈蚀,并且使用力矩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2)各机构传动系统,包括各工作传动机构的轴承间隙是否合适,齿轮啮合是不是良好及制动器是否灵敏。 3)钢丝绳及滑轮的磨损情况,固定是否可靠。
4)电气元件是否良好,名接触点的闭合程度,接续是否正确和可靠。 5)行走轮与轨道接触是否良好,夹轨钳是否可靠。
装设附着装置、内爬装置时,各连接螺栓及夹块是否牢固可靠。
2.塔吊安全常识
建筑用塔吊是我们常用的一种塔吊,也是在塔吊租赁公司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渣稿塔式起重机的动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压杆式两种。
动臂为水平式时,载重小车沿水平动臂运行变幅,变幅运动平衡,其动臂较长,但动臂自重较大。动臂为压杆式时,变幅机构曳引动臂仰俯变幅,变幅运动不如水平式平稳,但其自重较小。如基孝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幅度而变化。起重量与幅度的乘积称为载荷力矩,是这种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通过回转机构和回转支承,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大,回转和行走的惯性质量大,故需要有良好的调速性能,特别起升机构要求能轻载快速、重载慢速、安装就位微动。一般除采用电阻调速外,还常采用涡流制动器、调频、变极、可控硅和机电联合等方式调速。
为了确保安全,塔式起重机具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如起重量、幅度、高度和载荷力矩等限制装置,以及行程限位开关、塔顶信号灯、测风仪、防风夹轨器、爬梯护身圈、走道护栏等。司机室要求舒适、操作方便、视野好和有完善的通讯设备。
塔吊检验要点
1)金属结构情况特别是高强度的螺栓,它的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墨迹和锈蚀,并且使用力矩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2)各机构传动系统,包括各工作传动机构的轴承间隙是否合适,齿轮啮合是不是良好及制动器是否灵敏。
3)钢丝绳及滑轮的磨损情况,固定是否可靠。
4)电气元件是否良好,名接触点的闭合程度,接续是否正确和可靠。
5)行走轮与轨道接触是否良好,夹轨钳是否可靠。装设附着装置、内爬装置时,各连接螺栓及夹块是否牢固可靠。
3.吊车的安全常识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
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
4.塔吊信号工的基本知识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5.塔吊的基础操作
1、塔吊工作人员上机前首先检查机配电电源控制保险系统,有无异常现象和上下电源线完好情况后,才能上机。
2、进入操作室,一看转动电源部位绝缘层,二查各路指示灯,三试各部位控制器,四听警告音响装置,有问题及时解决。 3、走出操作室,检查摇臂各转动提升装置及钢丝绳、限位自动器、滑动电源线等,在确保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回室开机。
4、工作提升任何物体,必须锁闭挂钩,带机上人员认可响铃后,人员离开现场,才能起升。 5、塔吊臂上的各种滚动、滑动、升降部位要经常保持润滑,滚动钢丝绳要保持无毛刺,光滑平整。
6、地面所吊物件,存放点必须达到机上人员视线清楚,目标明确,严禁事物中间有障碍物。停机、吊钩严禁悬挂物件,提升到和工作人员实现水平,然后向内拉滑距工作室三米处为益。
7、下班前,应转动吊臂工作室对准上下扶手,如遇暴风雨,吊臂应顺风方向停止。严防意外,而后关闭电源锁好操作们。
下塔后,拉下总电源,锁好配电箱。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 塔吊基础的深度有没有标准
塔吊基础的深度没有规定限制,应以塔吊基础对地基持力层岩土的承载能力特征值要求为准,这个要求见塔吊出厂技术文件。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其地基的承载能力及稳定,经核算后确定塔吊基础的埋置深度。
塔吊基础标高问题,一般根据地基承载力和塔吊安装的位置来确定,如果是高层建筑安装在地下室,那么塔吊基础的上表面标高必须低于基础底板下100mm,或基础梁下100mm。
塔吊接地安全防护
安装塔机不得采用铝导体和螺纹钢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用螺栓连接的导线必须有一个端头。接地主要由以下三种方式:
1.接地体采用正规的接地桩,或33*4.5长的1.5m的钢管,或者70*70长的1.5m的角钢。
2.接地板用钢板,或者其他可延金属板制作,面积为1平方米。立埋距地面1.5m的深处。
3.截面不小于28毫米,的铜导体或者截面不小于50毫米的钢导体埋于线槽内,其埋入长度由接地电阻情况决定。
在上述三种方式中,接地体引出铜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若土壤导电不良,可在土中埋入氯化钠(食盐)。然后灌水。对于行走式塔吊,每根钢轨必须接地,两根轨道间应用导线连接。两节钢轨之间也应进行电气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
(5)塔吊基础允许有多少水扩展阅读:
一、塔吊基础参数
塔吊基础基本尺寸为1.8m*1.9m,塔吊基础垫层选用C20砼,厚100mm,四周每边超出塔基400mm。塔吊基础严禁超挖。 塔吊基础选用强度不低于C35的商品砼浇筑,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
二、塔吊基础施工
2.1 放线定位
塔吊基础须根据方案塔吊定位图、平面布置图放线。
2.2 基础承台施工
1、塔吊基础承台施工时土方开挖采用自然放坡,坡度为1:1,考虑工作面上部坑边土方2.0高采用台阶式挖除,确保坑壁的安全。塔吊基础严禁超挖,在施工塔吊基础时及后续塔楼承台施工时均需额外注意。
2、在土方开挖前,由项目施工员对挖土人员详细的技术交底。放好坡顶线,坡底线经复测及验收合格后开始挖土。
3、承台土方开挖用机械开挖至承台垫层底标高以上0.3m后停止,剩余土方采用人工开挖。
4、挖土过程要注意保护好工程桩,挖土机械不得碰撞,防止破坏桩体。
5、挖至基底后应及时进行基槽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等下一道工序施工,尽量避免土体暴露,防止土体水分蒸发损失,导致土体积膨胀或因下雨侵泡土体,必要时基底覆盖塑料薄膜,帆布等措施。
6、基坑顶离坑边500左右做临边防护栏杆,栏杆用黄黑相间的钢管搭设,栏杆高度为1.5米,设三道水平横向杆,并在围护栏杆四周用密目网封闭围护。
7、塔吊均在地下室底板上,均需要在基础施工阶段做好地下室的排水即可。
8、承台施工前,进行桩基检测及管桩桩顶与承台构造处理。
9、塔吊基础承台砖胎膜采用灰砂砖砌筑 370mm 厚并用 15 厚防水砂浆两边抹面,砖胎膜出地下室底板面 500mm。
10、按塔吊说明书准确预埋件,防雷引下线一并预埋。基础模板要牢固,混凝土一次浇筑成型,振捣密实、砼面抄平。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及影像资料。基础浇筑完成后,要进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