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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4-22 20:22:18

Ⅰ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基础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要件是: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Ⅱ 我国民法请求权基础有哪些

物权(物权请求权)债权(债权请求权)占有(占有保护请求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格权(人格权请求权)身份权(身份权请求权)

Ⅲ 什么是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是201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德迪特尔·梅迪库斯。

请求权是民法理论中重要基石概念及制度。本书结合《德国民法典》,清晰地揭示请求权基础之构造思路,并将德国相关立法中的修订内容纳入本书。本书该版尤其就契约法与侵权法之竞合做了重点修订,更为精准。

作品目录

第六版序言

第一版序言

导论体系问题

第一节民法习题

一、法律职业活动

二、法律适用与案件事实

三、多个问题

第二节请求权体系

一、请求权体系的目标

二、请求权规范、辅助性规范、反对性规范

三、审查多项请求权的顺序

四、多个请求权目标

五、多个被请求人

六、多个请求人

第三节重要私法制度概要

……

第一章 基于债务合同的请求权

第二章 类合同请求权

第三章 物上请求权

第四章 因侵权行为与危险而生的赔偿请求权

第五章 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请求权

1.关于补充的问题。个人认为并不存在某个标准,当请求权具体到某个程度,从而符合该标准时,可以认定这是一个请求权基础规范。请求权基础规范,应当按照如下步骤判断。

2.请求权基础,用王老先生的话说,是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主张的法律规范。

说白了,即可以发生请求权的法条。

以题目补充中的《合同法》第108条“预期违约”为例,其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判断的依据之一,是请求权基础的两大要素: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个人认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构成要件。“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为法律效果。结合请求权基础的概念,可以判断此种“完全性法条”,即系所谓请求权基础。

所谓概括性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等同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

再以中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过错责任”为例。“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可解构为侵权四要件,此为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法律效果。个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请求权基础。

3.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的法条,不一定就是请求权基础。

譬如《台湾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债务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关于债之履行有故意和过失时,债务人应与自己之故意或过失负同一责任。但当事人另有订立者,不在此限。”

存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但是此乃规定债务人归责事由,不是请求权基础。

譬如中国《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同样存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但是不发生请求权,只是发生“善意取得”效果,这个效果属于“无权处分”的一个“例外”。

Ⅳ 侵权责任的请求权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要件有:
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Ⅳ 民法典侵权责任请求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请求权基础要件包括存在民事违法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Ⅵ 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是指产生请求权的法律基础根据当事人可以主张的请求权内容分为:

(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Ⅶ 如何识别一个请求权基础规范

方法如下:

1、请求权基础不等于请求权。请求权基础具备了,你才得以请求对方给付一定的行为,或继续履行、或赔偿、或返还等等,即所说的承担责任。

2、诉请必须具体明确。《民事诉讼送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起诉条件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果你的诉请不具体不明确,你甚至连起诉都做不到,法院不会受理更不要提立案、审理等后续过程了。

就算发生特别情况,你立案成功了,到了开庭阶段,法官会对你释明,要求你把过于笼统的诉请给具体化、明确化,你如果不照做可能就会被裁定驳回起诉。

3、诉求为什么要明确具体呢?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方便最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其中一项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如果不具体明确,不仅法院无法强制执行,甚至连被执行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总不能靠猜吧。二是因为意思自治。例如你受到的损失是100万,在这个额度内你可以只要求对方承担1元,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50w,都是你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不突破100万法官不能随意干涉。

都会支持你的诉请。再多说一点,第二点还可以结合法庭的作用和地位来理解,法庭是消极的,也就是民法中的不告不理,其内涵有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没有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不能启动诉讼程序。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即诉讼内容与标的由当事人确定,法院一般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也是对意思自治的尊重。

4、说完了以上三点,就应该能得到你的答案了,就是诉请要具体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具体到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即能够执行的程度。至于什么程度是达到了能够执行呢?这个就要个案分析,简单点就是 一个一般的人都能知道如何做就ok啦。

假如我只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官会进而主动判决被告继续履行or损害赔偿xxx元吗?当然不会,法官是消极的,不能代你做决定,你不说他怎么知道你想要什么?所以会让你变更或进一步明确诉请,否则就以不符合起诉条件(诉请不明确)裁定驳回起诉。

Ⅷ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Ⅸ 民法上的请求权,按其性质主要分为哪三大类

请求权的类型:

1、债权的请求权

(1)缔约过失请求权;

(2)侵权的请求权;

(3)无因管理请求权。体现在请求本人偿还必要费用;请求本人清偿必要债务;请求本人承担损害赔偿之责。

2、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主要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人格权受到侵害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主要包括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

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的情况下,产生以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等。

6、继承权上的请求权。主是针对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继承人有依法获得继承财产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