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验收是否必须要建设单位参加,有没有国家性的规范或者依据
必须建设单位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有专门规定,其它法规也有类似规定。
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6.0.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0.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员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0.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B. 基础验收该怎么做啊
1、由建设单位核查专家组成员的资质以及到场情况。(之前已对专家组成员的资质要求做了相关解释,在此不再赘述)
2、与地基验收一致,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进行项目完成情况的简单汇报。(这里注意一点:上面我们说地基验收是针对基槽土质的验收,所以需要勘察单位参加,但是基础验收是针对混凝土部件验收的,所以只需要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四方参加即可)
3、观感组、资料组进行现场实测验收,资料组对隐蔽验收资料及材料进场复试等工程资料进行检查(这里说一下:如果存在焊接的工程,施工单位需提供探伤实验报告)
4、验收复会,由观感、实测、资料组的三个组长分别对验收情况做简要汇报,最后由大组长进行总结,宣布验收是否合格。
当然,以上全部过程都是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的,否则验收结果无效。
(2)基础结构验收需要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基础验收的资料:
一、 地基验槽记录
二、预检工程记录
三、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 地基钎探记录
五、 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 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一、 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三、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四、 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五、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六、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 建筑工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要需要哪些单位签名
可以。。。。
一般只有单位工程验收才必须有建设单位签章,基础分部验收仅需4方签章即可:
1、监理单位签章
2、勘察单位签章
3、设计单位签章
4、施工单位签章
D. 基础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需要准备基础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各种方案、基础验收报告、监理的基础评定报告、基础验收通知书、验收签到表。
一、地基验槽记录
二、预检工程记录
三、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地基钎探记录
五、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一、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三、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四、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五、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六、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E. 建设单位需要哪些部门验收
房屋综合验收需要经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还需要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5)基础结构验收需要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八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F. 筏板基础钢筋隐蔽工程验收需要哪些单位参加
一般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另外根据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适时通知质监部门参加。
G.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需要参加的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建筑工程验收要参加的部门有:
检验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假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
H. 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等由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出申请
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等由施工单位向质监站提出申请。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并签注结论和意见整理成册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于验收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主体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8)基础结构验收需要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和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他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合格。
I. 建筑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由谁组织
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9)基础结构验收需要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
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完成报告书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J.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包括竣工验收分别由哪些部门验收
地基基础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五方验收;
主体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四方验收;
装饰装修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设备安装竣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设备权属单位(管理单位)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进行五方验收。
地基基础、主体分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都要通知质量监督站参加验收;竣工验收时还要通知档案部门进行档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