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
具体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该账户所记录的经济内容的性质。
通常情况下,资产类、成本类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笔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B.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与记账规则分别是什么
借贷记账法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依据,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C.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个公式是借贷记账法的基础
借贷记帐法的基本结构是:每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一般来说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在帐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若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时,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在会计实务上以“借”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贷”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具体地说,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
D. 借贷记帐法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而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即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借”、“贷”作为表示方向的符号已失去了原有的字面含义,至于“借方”表示增加和减少,还是贷方表示减少还是增加,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呈现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利润=收入-费用
经济业务发生后,无论其怎样复杂,都在六大要素范围之内,我们都可以把它们分为四种类型。
(1)资金进入企业,资产与负债(权益)同时增加,记资产账户的借方,负债(权益)账户的贷方,借贷金额相等。资产总额=权益总额。
(2)资金退出企业,资产与负债(权益)同时减少,记负债(权益)账户的借方,资产账户的贷方,借贷金额相等。资产总额=权益总额。
(3)资产内部各形态转化,一方资产增加一方资产减少,记资产的借方和贷方,借贷金额相等,资产总额不变。
(4)权益或负债(资金来源)内部各形态转化,一方负债(权益)增加,一方负债(权益)减少,负债(权益)总额没有变化。
综合以上内容,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为了检验一定时期所发生经济业务记录的正确性,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在一定会计期末应进行账户的试算平衡,可以是发生额试算平衡也可以是余额试算平衡。各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各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各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E. 简述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借贷记账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用“借”表示资产、费用、成本的增加,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的减少,用“贷”表示收入、利润、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产、费用、成本的减少。
二、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分为两大类,―类是资产类(包括成本费用类),一类是负债、所有者权益类(包括收入利润类),用“T”型账户表示。
拓展资料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s运用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要求。
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F. 会计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会计记账法分两种:单式记账法的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通常又全称为借贷复式记账法。它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依据,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G.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会计恒等式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是会计恒等式,说明的是资金的来源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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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