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什麼情況下用引號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標點符號用法中,引號的用法被明確指出有四種情況。首先,引號用於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這包括直接引用他人的話,例如詩詞、歌詞,或者是象聲詞和音譯外來詞。例如,「嗒嗒嗒……」和「多利」都是這種用法的例子。
其次,引號用於表示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在行文中,為了強調或突出某個對象,會使用引號。例如,「合作」、「早」、「泥土」和「種子」都是通過引號來強調的詞語。
第三,引號用於表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這些詞語加上引號後,其含義會有所改變。例如,「說話」和「活菩薩」在引號的作用下,獲得了不同於字面意思的新含義。
最後,當引號內部還需要使用引號時,外部使用雙引號,內部使用單引號。例如,「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和「無字詞典」都是這種用法的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引號有時也會出現不成對使用的情況,尤其是在引用文字涉及多段落時,每段的開頭使用前引號,而直到最後一段的末尾才使用後引號。這在《高爾基和他的兒子》和《天鵝的故事》中有明確的例子。
2. 作文中引用歌詞可以用【】嗎
如果在一篇作文當中引用了某哥歌曲的歌詞的話,可以用雙引號把歌詞的部分引上,不用書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