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譚維維唱改編侵權,為什麼岳雲鵬的《牡丹之歌》不算侵權呢
因為岳雲鵬唱《牡丹之歌》只是一個包袱,並不是他相聲的主要內容,就像郭德綱之前,在節目中也唱過《花心》跟《大約在冬季》,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包袱,不存在侵權。
它在相聲中所佔的比例很小。如果說岳雲鵬利用這首歌,去做了一個演出靠它掙錢,那麼這種就算是侵權,並且用這首歌的旋律,作為他自己表演的主要內容,以此來牟利的話,這種也是屬於侵權。
蔣大為老師一說出那句話,郭德綱老師就將《桃花盛開的地方》改成了《在那菊花盛開的地方》了。有了岳雲鵬這種態度,再看看譚維維對於她這次侵權的態度,事前沒有跟版權方有任何的溝通。並且這首歌曲的改編者郭俊江也身份不明,雖然事後譚維維真誠的道歉,卻被很多人認為是在甩鍋。你有岳雲鵬的態度,人家作為版權方也會認可你道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