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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傳播法治知識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7-15 03:42:10

Ⅰ 法律知識競賽宣傳語80字,求助大佬

我那是不好意思,我說完了。

Ⅱ 如何利用新媒體開展法治宣傳工作

法宣在線對運用新媒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建議
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以提升全民法治修養和法律素質為目標,切實解決存在問題,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大力培養網路信息技術人才隊伍。
運用新興媒體開展法治宣傳工作,離不開一大批既懂得網路信息技術,又懂得法治工作的復合型人才。繼續把加強法治宣傳隊伍建設作為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努力鍛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技術過硬、作風過硬的善於運用新興媒體從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人才隊伍,為普法工作注入新鮮血液。在注重對既懂新興媒體應用技術,又有法治宣傳教育經驗的復合型人才的選拔、培養與使用的同時,還要與時俱進,學會說「網言網語」,走近廣大網民特別是年輕一代;要克服「本領恐慌」,主動了解新媒體,掌握其發展規律,運用其傳播迅速、廣泛等特點,繼續做好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基本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引導,運用微信、微博、微視頻和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最大限度地傳播法律知識,並將法律法規、法治建設資訊、熱點社會問題法律解讀和法治輿論法治理念等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
二、大力加強新媒體宣傳陣地建設。
將新媒體與傳統普法方式有效結合起來,加強與新媒體機構的合作,做到信息資源和技術平台共享,不斷壯大網路普法工作的力量。
一是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台」。依託「法宣在線」開辟專門網頁,運行在線學法、考法。通過在線學習理論課程、觀看講座等形式,更加形象、全面的理解、學習相關法律知識,進一步提升領導幹部、公職人員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二是打造「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資源庫」。「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資源庫」內含70多個行業部門的法律法律規條文釋義案例解析等,充分利用現代化設施和技術,開展全民法治學習和教育。
三是開展「新媒體普法」活動。以法宣在線微信普法矩陣為例,設有「七五」普法、誰執法誰普法、法治創建、法治文化、校園普法、企業普法、社區普法、農村普法等8個微信公眾號,以移動互聯網為載體,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專家人才,開展法律解讀、以案釋法等宣傳活動。
三、大力加強新媒體宣傳的規范化管理。
一是注重專業性。秉持法治精神和專業品格,對於社會上各種熱點難點問題、涉法案件事件等,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律原則進行准確解讀,以案說法、就事論法,形成正面和專業輿論強勢,大力傳播法治輿論的正能量。
二是保持時效性。及時更新內容,保證新媒體平台瀏覽量,重要的活動、法治宣傳工作的新觀點、新思路、新方法等都可以及時突出重點介紹。
三是加強反饋改進。要主動搭建與社會公眾和網民互動、交流的平台,及時回應群眾和媒體的關切;善用參與法,注重發揮群眾的主人翁精神,摸清群眾需求,總結實踐經驗,使法治宣教育想工作更加鮮活、更加接地氣。

Ⅲ 「紅領巾法治自護」宣傳語

你好,一、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二、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治觀念。三、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四、普及法律知識,倡導法治精神,彰顯法律權威。五、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六、提高全民法律素質,自覺學法守法用法。
七,弘揚法制文化,傳播法制文明。八,法律知識進農村,依法辦事促和諧。九、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十、維護-法律秩序,爭做新時期農民。以上便是紅領巾法治自護宣傳語,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可以繼續追問哦,望採納。

Ⅳ 我國刑法都有什麼語音我國刑法都有什麼

《刑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根據1999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2001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2002年12 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200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2006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1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修正,
根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正。

目錄: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犯罪

第一節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二節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三節共同犯罪

第四節單位犯罪

第三章刑罰

第一節刑罰的種類

第二節管制

第三節拘役

第四節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五節死刑

第六節罰金

第七節剝奪政治權利

第八節沒收財產

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量刑

第二節累犯

第三節自首和立功

第四節數罪並罰

第五節緩刑

第六節減刑

第七節假釋

第八節時效

第五章其他規定

第二編分則

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二節走私罪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金融詐騙罪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

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

第五章侵犯財產罪

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節妨害司法罪

第三節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四節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節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六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七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八節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九節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貪污賄賂罪

第九章瀆職罪

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四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六條【屬地管轄權】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八條【保護管轄權】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九條【普遍管轄權】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第十條【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一條【外交代表刑事管轄豁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溯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Ⅳ 傳播謠言與道德與法制課的什麼知識點有關

傳播謠言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與道德法治課是有關系的。

Ⅵ 法治知識內容簡短有哪些

法治知識內容簡短有:

1、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制觀念,弘揚法治精神。

2、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創文明和諧家園。

3、學法方懂法,懂法則畏法,畏法而不違法。

4、增強法制觀念,建設法治政府。

5、堅持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

6、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7、法制宣傳教育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8、誠信在心,法治在行,平安在望。

9、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10、讓法律與我們相伴,讓文明與我們相依。

Ⅶ 請同學們聽知識梳理,並用文字或語音說說哪些主題適合製作法治電腦小報

學會火警求救。
火警報案電話119。1、報警范圍:各種火災。2、報警的正確方法:撥通119號碼。電話通了以後,將火災發生的地點(詳細地址)、時間、火勢情況及發生火災地方的周圍環境等簡要的說明。如果知道是由什麼引起的火災及主要然燒物和火災現場及周圍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也最好說明。說明火災現場能否進大車(通往火災現場的道路情況)。說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電話。待對方掛斷電話,你再掛機。
細節決定成敗,學好、用好、研究好法律,處處離不開細節。問題在於,細節乃細微之小節,學法時怎麼注意到它、用法時怎麼看到它、研究法律時怎麼感悟到它,如何傾注於法律的細節真是一個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