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安全常識
一:行走安全常識: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行走、步行外出時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內,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橫過馬路時須走過街天橋 或地下通道,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路要仔細觀看兩側,小心行走。
二:乘車須知: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交通標線:馬路上,用漆劃的各種各樣顏色線條是「交通標線」。道路中間長長的黃色或白色直線,叫「車道中心線」。它是用來分隔來往車輛,使它們互不幹擾。中心線兩側的白色線,叫「車道分界線」,其中虛線表示可以跨過,實線則反之。它規定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線是「停止線」。紅燈亮時,各種車輛應該停在這條線內。馬路上用白色平等線像斑馬紋那樣的線條組成的長廊就是「人行橫道線」。行人在這里過馬路比較安全。
五:隔離設施: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是用來保護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橫穿馬路走入車行道和防止車輛駛入人行道的。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是設在車行道上用來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來往車輛的。希望大家不要跨鑽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走進車行道,否則有被車輛攔倒的危險。
(1)交通小知識擴展閱讀:
交通信號燈: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停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准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人車分流:每當你走馬路,就會看到許多行人的車輛來來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車輛愛怎麼走就怎麼走,那麼就會交叉沖突,發生混亂。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標線」劃出車輛、行人應走的規則: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在道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交通標志。它們用圖案、符號和文字來表達特定的意思。告訴駕駛員和行人注意附近環境情況。
這些標志對於安全車非常重要,被稱為「永不下崗的交通警」。警告標志「它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段、減速慢行的標志。禁令標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指示標志:它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指路標志:它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輔助標志:它是主標志下,對主標志起輔助說明的標志。我們應該熟悉並愛護這些標志,不能任意損壞或在上面亂塗亂畫,並且自覺遵守這些標志的規定。
2. 交通知識
一、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和公共道德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勸阻家人、鄰居不佔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徵,及時向交警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二、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3、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後才能通過。
4、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5、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6、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7、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後再穿越道路。
8、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9、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後,再繼續通過。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3. 關於交通安全的知識有哪些
交通安全順口溜: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規則要牢記,從小養成好習慣,不在路上玩游戲。
2、行走應走人行道,沒有行道往右靠,天橋地道橫行道,橫穿馬路離不了。
3、一慢二看三通過,莫與車輛去搶道。騎車更要守規則,不能心急闖紅燈。
4、乘車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隊;手頭不能伸窗外,扶緊把手莫忘記。
(3)交通小知識擴展閱讀:
一、汽車禮讓斑馬線的同時行人也要有交通規則意識
斑馬線不只是一條簡單的人行橫道,它是人們生命安全的守護線,更是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
近3年全國發生在斑馬線上的機動車與行人交通事故1.4萬起,致3898人死亡,其中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事故佔90%。但仍有10%並不是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而是行人未按信號燈行走導致慘劇發生。所以行人也需擔負起遵守交通規則的責任。
現在汽車要主動禮讓斑馬線,但是同樣的,行人也要有意識的去遵守交通規則。在過往馬路時不按斑馬線的標識行走,不按信號燈指示行走,隨意穿行的現象仍然常見。
行人在過馬路時應當按照交通指示燈和標志、標線行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護欄,以免影響正常的交通行駛和發生危險。遇到車輛禮讓時,應快步行走。不要為了搶幾秒鍾的時間,而在馬路中間停留,不僅危險同樣也會造成交通的擁堵。
二、騎車時不搶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在共享單車風靡的今天,雖然極大程度方便了大眾,但同樣使交通安全隱患大幅提升,歸根結底是人們對交通安全的不重視。在前不久出現的兒童騎共享單車遇事故死亡的情況,雖然讓人感到心痛,但是同樣也應該反思。
騎車時更應該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按交通信號燈和交通標志行駛,主動禮讓行人,做到紅燈不越線,黃燈不搶行,無論是騎自行車還是電動車都不要帶年齡在8歲以下的兒童,不滿12周歲的兒童不宜騎車上路。
三、騎電動車不能過快誤用遮陽傘
電動車的速度過快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因此騎車者不能擅自改裝電動車的限速裝置,路上一定要把車速控制在20公里/小時之內,更不能違章帶人,車輛的載重增大就更難以控制,這就給交通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
在雷雨天氣或者烈日下,有不少騎電動車的人都一邊騎車一邊撐傘,甚至直接在車上安裝遮陽傘。雖然能遮風擋雨防曬,但同時也會遮擋駕駛人的視線。不僅改變了電動車原有的結構,也增加了風阻系數,遇到風雨天氣極易發生側翻,如果遇到事故傘上的鋼絲則有可能變成傷人的利器。
4. 交通規則知識大全
1、車頂放自行車
有不少喜歡自駕或者是野外遊玩的車主喜歡在汽車頂上放一台自行車,無論是開車還是騎車都非常方便,但是車主知不知道,現在交規規定車頂行李架載貨的長度,從車頂算起就不能超過0.5米,所以如果車主將自行車立著放在車頂上就會被罰款。
2、紅、綠燈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是個交規常識,不過並不是所有的綠燈都能通行的,就如前方交叉路口堵車時,就得依次停在後面等候通過,並不是看到綠燈就通行。不然也是要被罰款扣分的。
3、停車的距離
有些車主反映說,搞不清楚為什麼在街邊停車時被罰款了,覺得也沒有違章,搞得莫名奇妙。現在國家為了整治街邊各道路停車不規范的現象,對車身右側至街道邊緣超過30厘米的車就會做出違規停車的處罰,所以我們停車的時候需要注意這點。
4、虛線可以壓線,就是可以過去,邊上有倒三角「讓」字,所以是減速讓行路口,單根白色實線是停止線,倆根白色實線是停車讓行線,倆根白色虛線是減速讓行線。
5、讓特種車輛先行
在馬路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警燈閃亮、警報呼叫的車輛,這些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工程車搶險車等特各車輛。特種車輛擔負著特殊緊急任務。交通法規規定;一切車輛和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搶險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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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標線」劃出車輛、行人應走的規則: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在馬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交通標志。它們用圖案、符號和文字來表達特定的意思。告訴駕駛員和行人注意附近環境情況。
這些標志對於安全車非常重要,被稱為「永不下崗的交通警」。警告標志「它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段、減速慢行的標志。禁令標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指示標志:它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指路標志:它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輔助標志:它是主標志下,對主標志起輔助說明的標志。我們應該熟悉並愛護這些標志,不能任意損壞或在上面亂塗亂畫,並且自覺遵守這些標志的規定。
5. 關於交通安全的知識
交通安全知識可以用順口溜的方式記下來: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規則要記牢。從小習慣要養好,不在路上瘋打鬧。
2、行走應走人行道,沒有行道往右靠。天橋地道橫行道,橫穿馬路離不了。
3、一慢二看三通過,莫與車輛去搶道。騎車更要守規則,不能心急闖紅燈。
4、乘車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隊。手頭不能伸窗外,扶緊把手莫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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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須知編輯
1、不闖紅燈,過馬路走人行橫道;
2、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上路;
3、未滿16周歲不騎電動自行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在機動車道內騎車;
6、不突然猛拐、攀附車輛、雙手離把;
7、不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曲線競駛;
8、不亂停亂放;
9、不在車輛臨近時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車、拋物擊車;
12、不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13、不跨越、騎坐隔離設施;
14、未戴頭盔不坐摩托車。
15、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轉。
16、車閘不靈時不準上路行駛。
17、不準撐傘騎自行車、三輪車等。
1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交談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19、不乘坐農用車,不乘坐超員車。
20、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車。
6. 交通安全知識
交通安全(The traffic safety),是指人們在道路上進行活動、玩耍時,要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安全地行車、走路,避免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
兒童交通安全是家長們最為關注的,除了學齡前及中小學教育對兒童交通安全教育進行普及之外,不少地區也舉辦了生動的體驗教育課程。
或修建專業的體驗館,針對兒童或小學生在特定的場館內,參加豐富多彩的體驗活動,以步行者和駕駛者的身份進行體驗,從而正確理解交通安全知識,並培養在危險狀態下的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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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1、請交通安全的專業人員(如交警、交通安全專家等)到課堂或者到指定地點給兒童講授有關交通安全的專業知識,提醒學生在參與交通時應注意的事項,並當場進行交通安全知識考核,對於考核通過者授予獎勵,比如「兒童駕駛證」等。
2、給學生播放一些交通事故錄像,通過慘烈的場景、悲痛的畫面,讓學生吸取教訓,警戒學生不要做「馬路小英雄」。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播放3D的交通事故模擬片,使兒童更真實的感受到交通事故惡劣後果。
3、兒童駕駛教育館,在特定的場館內,兒童在專業人員保護的情況下駕駛教育用的模擬小車,從駕駛員的角度,思考步行者的安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安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