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秦國軍隊在作戰時排成什麼樣的軍陣(作戰隊形)啊
中國古代軍隊作戰一般都是方形,軍隊的陣形關繫到軍隊在作戰時的成敗,所以排兵布陣顯得格外重要。在冷兵器時代都是人海戰爭,由於方形陣人與人左右前後之間間距不大,有效的協作,力量集中,可以遙相呼應,使敵人不易攻破,戰鬥力特別強。謝謝採納
2. 秦朝為什麼打仗這么厲害
這種全國性按年齡征發的普遍徵兵制,對後代影響很大。
3. 在秦代,最典型的作戰方式是什麼
在秦的時代,車步配合是最典型的作戰方式。在龐大的戰車後面,總有步兵跟隨,進攻時車步總是一齊向前推進。車弛卒奔的作戰方式曾經風行了一千多年。
4. 兩線作戰,乃兵家之大忌。但秦朝一打六,是六線作戰,為什麼秦朝沒有失敗
我們知道古代的國家,如果在雙線作戰的情況下,往往會顧此失彼,最終被打死。比如當年的金國,因為夾在蒙古和南宋之間。既要應付蒙古的進攻,又要提防南宋的打擊。所以說完全處在一種顧此失彼的狀態。當金國受到蒙古的猛力沖擊的時候,南宋在南邊釜底抽薪,取消了對金國的歲貢。最後金國不得不和蒙古講和,回過頭來打南宋。但是打南宋又沒有打得贏,接著,蒙古在滅掉花刺子模以後,又回過頭來打金國。金國顧此失彼,實在應付不過來,最後終於滅亡了。
(長平之戰)
其三,秦國擒賊先擒王。
當時在六國諸侯中,最強大的是趙國。趙國通過胡服騎射,變得非常強大。後來又南征北戰,打敗了樓煩、中山等國,又打敗燕國、魏國等,可以說強盛一時。
因此秦國先打趙國。我們剛說了,趙國是因為接收了上黨郡,秦國很不高興,所以才打趙國的。實際上,這只不過是秦國的一個借口而已。就算趙國沒有接受上黨郡,秦國也是會先打趙國的。
擒賊先擒王,把趙國打下去了,其他的諸侯國就不敢隨便和秦國作戰了。大家都會想,趙國那麼牛,都被秦國打成那個樣子。自己的實力顯然不足以挑釁秦國。所以這些國家怎麼敢和秦國對抗呢?
總之,秦國看起來是以一打六,但在實際的作戰過程中,每次基本上都是以一打一。而秦國的戰鬥力又那麼強勁。那就是以強凌弱。也就這樣,秦朝最終把六個國家各個擊破。以至於在打最後一個齊國的時候,齊國幾乎是束手就擒的。由此可見,這六國已經被嚇成什麼樣子了。
5. 秦朝有哪些對外的作戰,比如突厥
您好,秦朝的對外戰爭主要有以下幾次
1.公元前230年-公元前221年,先後滅掉東方六國(齊、楚、燕、趙、韓、魏)
2.統一越族,即如今浙江、廣西、廣東、福建、江西一帶
3.嬴政命蒙恬北擊匈奴,收復河套地區,修建長城
另,秦朝統治時期並沒有突厥這個民族,突厥是在隋唐時期興起於阿爾泰山一帶,6世紀中期建立了突厥汗國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您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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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誰知道關於秦朝軍事的歷史(超級詳細)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其軍事制度是在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秦王朝的軍隊,置於皇帝的嚴格控制之下,負責全國軍事行政的官吏為太尉,戰時隨時任命將軍統兵,秦有上將軍和前後、左、右諸將軍。軍隊可分為京師兵、地方兵和邊兵三部分。京師兵主要由郎官、衛士和守衛京師的屯兵組成。郎官由郎中令統領,衛士由衛尉統領,負責宮廷內外的警衛。負責守衛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統領。地方兵置於郡、縣,一般由郡、縣尉(亦稱都尉)協助郡守或縣令統率,平時維持地方治安,戰時聽中央調遣。征調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為憑。邊兵主要負責邊郡戍守,由邊郡郡守統領,下轄都尉和部都尉。
統一後的秦代軍隊,仍然分為有輕車(車兵)、材官(步兵)、騎士(騎兵)、樓船(水兵)四個基本兵種。大抵平原諸郡多編練騎土、輕車,山地諸郡多編練材官,沿江、海諸郡多編練樓船。
秦代車兵雖已不是軍隊的主體,但仍然是戰斗編組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兵種。從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的情況看,車兵既有單獨的編隊,也有與步兵相結合的編隊,還有與騎兵相結合的編隊,並有與步、騎同時相結合的編隊。這說明車兵既可以獨立使用,又可以同其他兵種配合使用,是車、步、騎聯合作戰中的重要力量。車兵主要用於平原地區的作戰,進攻時用以沖陷敵陣,打亂敵軍的戰斗隊形;防禦時用戰車布為陣壘,阻止或遲滯敵軍的沖擊;行軍時置於前鋒和兩翼,有利於保障部隊的安全。戰車皆為木製、單轅,駕四馬——兩摻兩服。車上有甲士三人,御手居中,車左居左,車右居右,一律著金屬鎧甲。御手因以雙手駕御車馬,目標明顯而無還擊之力,故防護十分嚴密,其鎧甲的披膊長及手腕,把臂全部罩住,手上有護手甲,頸部有頸甲,腿部縛有脛繳。戰車上裝備兩套柄長為三米的矛、鉞和兩套弓箭,有的還配有盾和帶發射架的弩。戰斗時遠則以弩箭射擊,近則以矛鉞格鬥。車屬徒兵一般為八人,其裝備與一般步兵相同,其任務是密切與戰車協同,既掩護戰車的安全,又利於在戰車的掩護下擴大戰果。
步兵是秦代軍隊構成中的主體。秦始皇陵出土的絕大部分武士俑都是步兵俑。步兵靈活性大,能適應各種地形、天候和戰斗形式,尤其利於在險阻復雜環境下行動,因而其區分和裝備都較其他兵種復雜,使用也較其他兵種廣泛。其主要區分有重裝步兵和輕裝步兵兩種。重裝步兵多數身穿金屬鎧甲,手持戈、矛、鉞、鈹等長柄兵器,擔負著同敵軍重兵集團格鬥的任務。輕裝步兵一般不穿鎧甲,持弓、弩等遠射武器,配合重裝步兵殺傷格鬥距離之外的敵軍。步兵中百將以上的各級軍官,其主要職責是指揮部隊作戰,安全和自衛甚為重要,所以只穿甲帶劍,不持長柄兵器。屯長以下的小吏,既指揮戰士作戰,又親自率領戰士沖鋒格鬥,所以既佩劍又持長柄兵器,並和其所率的戰士一樣,有的穿甲,有的不穿甲。不論進攻、防禦或攻城、守險、迂迴、包圍、伏擊、奇襲等各種作戰形式中,步兵往往承擔主要的作戰任務,並最終解決戰斗,在值勤、警戒、巡邏等各種勤務中,也往往以步兵為主。因此,步兵是秦代軍隊中最主要的兵種,在車、步、騎協同作戰中,步兵一般居於主導地位。步兵的弱點是快速性不如騎兵,穩固性不如車兵,與車、騎結合才能如虎添翼。所以秦代軍隊特別強調以步兵為主的車、步、騎協同作戰。
騎兵也是秦代的重要兵種之一。統一前秦軍有騎萬匹,統一後有較大的發展,在北擊匈奴和鎮壓農民起義的戰爭中部有較多的騎兵參加。從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的情況看,秦代的騎兵已經配備有齊全的鞍。戰馬都經過嚴格的訓練和精選,高皆1.33米以上。騎士個個精強勇悍,一律穿短甲,手持弓箭。當時尚無馬鐙的出現。由於沒有馬鐙,騎士兩腳懸空,沒有著力點,很不利於馬上格鬥。加之用於斬劈的厚背長刀在當時也沒有出現,不論使用長柄擊刺性兵器矛、戈、戟或短柄的劍,從馬上對敵步兵沖殺都很不便。因此,騎兵的技術、戰術發揮受一定影響,主要是發揮其快速機動、突然猛烈、遠距離射殺敵步兵集團的優勢。這些情況表明,秦代的騎兵和戰國時的騎兵一樣,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但其地位和作用日趨重要。在秦始皇陵兵馬俑中,騎兵既有獨立的編隊,也有與其他兵種的混合編隊,是構成秦代軍隊的重要兵種之一,在車、步、騎協同作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平原曠野和一般丘陵山地中作戰,騎兵更是一支強大的機動力量。
水軍也稱樓船士,是秦代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其數量僅次於步兵,遠遠超過車兵和騎兵。統一前秦的水軍主要建於巴蜀地區,統一後廣建於江南各地,因而規模十分宏大。水軍的戰船主要區分為大型的樓船和輕捷的艨艟、斗艦等兩類,以利水上作戰時大、小部隊及輕、重戰艦之間互相配合。水軍的武器裝備齊全,除水戰特用的鉤拒等武器外,凡陸地上作戰使用的弓弩、長短兵器、火攻用具等無不皆備。水上戰斗時遠則以矢弩交射;近則以鉤拒、五兵進行攻守格鬥,實施猛烈的沖角戰和船舷戰;一旦有機可乘,便施以火攻。水軍不僅僅擔負水上作戰的任務,它實際上是江南水澤地域的綜合性兵種,除水上戰斗外,登岸野戰、攻城守險等無所不能,戰於水上則相當於車、騎,戰於陸上則相當於步兵。例如,南平百越時動員樓船士五十萬,既完成了水上作戰任務,也完成了陸上作戰任務,對開拓和統一嶺南廣大地區發揮了重大的作用。秦始皇第五次出巡天下時,曾一度在水軍的護衛下,長途航行於海上,並親手以連弩射殺巨魚。這說明秦代的水軍已經具有海上作戰的能力,有效地控制著東部沿海的海防。
秦代軍隊的平時編制,大體和統一前的秦軍相同。由於歷史資制的不足,具體編制情況很難做出准確無誤的判斷。一般說來,步兵的編制分為六級,即:五人為伍,設伍長一人;二伍為什,設什長一人;五什為屯,設屯長一人;二屯為百,設百將一人;五百人,設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設二五百主一人。其中,「二五百主」也稱「千人」,已屬中級軍官。騎兵的編制,以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馬俑情況看,很可能是四騎一組,三組一列,九列一百零八騎為一隊,並能屬戰車六乘。這和《六韜·均兵》篇所說「五騎一長,十騎一吏,百騎一率,二百騎一將」的編制,大致相近,但有所不同。車兵的編制,從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馬俑情況看,沒有步兵配合時,每八乘為一偏(即一行),二偏十六乘為一組,四組六十四乘為一隊。這和《六韜·均兵》篇所說「五車一長,十車一吏,五十車一率,百車一將」的編制,也是頗為接近的,但有所不同。當有步兵配屬時,則以兵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八人為一個基層單位,六乘為一組,十八乘加指揮車一乘為一隊。這和春秋時每乘兵車步年多至七十二人的編制大不相同,其原因就在於兵種的發展和車、步的分離。春秋是車戰的鼎盛時代,以車為主,車、步合編,隨著戰爭的需要和兵員的擴充,車屬步卒由十人、三十人……一直增加到七十二人。進入戰國以後,步兵成為獨立的兵種,並取代車兵而居於主導地位,車、步、騎逐漸按兵種分別編制,因而車屬步兵愈來愈少。到了秦代,車、步、騎分編已成定製,作戰時的配合是兵種的協同而不是編制的混合。所以,車、步合編的現象已不多見。合編時每乘步卒減少到八人。關於秦代水軍的編制,無文獻可證。從有關情況分析,很可能和步兵相仿,例如《史記·張儀列傳》所載,秦的巴、蜀水軍,用「舫船載卒,一舫載五十人」,每舫即相當於步兵的一個屯。所謂「舫船」,即兩船相並。因為一隻船載二十五人,不是一個編制單位,所以才合並起來載五十人。再如,《華陽國志·蜀志》所載,「司馬錯率巴蜀眾十萬,大舶船萬艘,米六百萬斛,浮江伐楚」,每艘即相當於步兵的一個什。所謂」大舶船」,實乃「太白船」的音誤,是一種較小的船,所以每船僅載十人。這兩條史料表明,當時的許多水軍,實際上即經過一定水上訓練的步兵,所以其編制與步兵相似,以適於水、陸兩用作戰。當然,水軍的編制,也有自己的特點。如《太平御覽》卷三一五引《越絕書》所載越國的水軍,「大羿一艘廣丈六尺,長十二丈,容戰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艫三人,操長鉤矛、斧者四,吏、仆、射、長各一人,凡九十一人」。這里僅操舟水手即達五十三人,占總編制的一半以上。這種編制方法和特點統一後的秦代水軍也予以繼承和發展。不過,一旦登陸作戰,大量的水手也同樣要轉化為步兵參加戰斗。因此,古人強調「船軍(即水軍)之教,比陵軍(即陸軍)之法,乃可用之」,這說明水軍的編制以及訓練等等,都是和步兵頗為相類的。
秦代軍隊的戰時編組,是在平時編制的基礎上,組建為大規模的作戰部隊,一般稱為部曲制。其具體編組的方法是:首先根據作戰對象等各方面情況,確定總兵力,任命三軍統帥(即大將、上將軍,也泛稱為將);在統帥之下,根據作戰的需要和總兵力的多少,分設若干個將軍(四副將、裨將軍,也泛稱為將軍);每個將軍統率苦幹個部,部的長官稱校尉,即一部一校;每個部下設若干個曲,曲的長官稱軍候,即一曲一候;曲以下即平對軍隊的編制,如步兵的千人(設二五百主),五百人(設五百主)、百人〔設百將)、五十人(設屯長)、十人(設什長)、五人(設伍長),以及數量不多的車兵和騎兵。自五百主以上,各級指揮官都設有自己的親兵衛隊,大約占其所率總兵力的十分之一,如五百主的衛隊為五十人,二五百主的衛隊為一百人,校尉的衛隊為一千人,大將的衛隊為四千人,等等。凡將軍以上皆設有作戰指揮機構,稱為幕府。幕府中設有各種指揮機關和參謀人員,達數十人之多。作戰行動結束後,曲以上指揮機構即行撤銷,將軍交出兵權,部隊恢復平時建制,士兵分別歸建或復員。
秦朝沿襲戰國時的郡縣徵兵制。從《睡虎地秦墓竹簡》所記的情況看,男子十七歲「傅籍」,以後根據戰爭需要,隨時可徵集入伍,到六十歲才能免役。秦時還常謫發己科罪犯或徒隸等為兵,稱為「謫戍」。
秦朝的軍訓制度較為嚴格。秦律規定,射手發弩不中,御手不會駕車,騎士和馬匹課試最劣者均要受罰,有關督訓官吏及負責選募者也要受罰。
軍隊的武器、鎧甲、糧食、馬匹,均由國家統一提供。國家設有專門的武庫。
統一後秦代軍隊的武器裝備,最主要的變化是由原來的以銅兵器為主的時代,加速向以鐵兵器為主的時代的過渡。早在戰國後期,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鐵兵器即已登上歷史舞台,中原各主要諸侯國的部隊已較多地使用鐵戟、鐵矛、鐵刀、鐵劍、鐵杖、鐵甲、鐵匕首等新式武器裝備,開始逐漸取代青銅武器。當時相比之下,秦軍的鐵兵器則遠不如關東各國發達。統一之後,既繳獲了關東大量鐵兵器,又接收了中原冶鐵技術,因而加快了向鐵兵器的過渡。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就在完成統一六國的當年,秦始皇下了一道銷毀兵器的命令,「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這是我國歷史上大規模銷毀武器的空前記錄。這次銷毀的都是銅兵器。為什麼要把這么多的青銅兵器銷毀呢?其直接目的就是禁止民間私藏武器,防止人民和六國殘余勢力起來造反,同時也表明,已有較多的鐵制武器裝備部隊,所以才有可能把多餘的銅制兵器銷毀。但是,從青銅武器向鐵兵器過渡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這個過程在秦代僅僅是加速,而不是完成。因此,秦軍武器裝備顯示了新舊結合、新舊交替的歷史持點,並表現在下述三個方面:
1、裝備有大量先進的遠射武器。秦始皇陵兵馬俑的出土情況表明,不論步兵、騎兵或車兵,都裝備有大量的弓、弩、箭。規模宏大的一號俑坑,每個步兵都「背負矢箙,手持弓努」;二號俑坑還專門有一個弩兵隊列。騎兵的武器不是刀、劍、矛,而是「一手牽馬疆,一手作提弓狀」,「配備的都是弓箭」。戰車上的甲士,既持矛、戈,同時「亦備有弓箭」。這些情況說明,弓、弩、箭是秦軍最主要的武器之一。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的弓弩分大小兩種,小者射程為150米,大者可達900米,比戰國時著名的韓弩六百步抑或過之。大弩的弓干長176.1厘米,徑4.5厘米,弦長140厘米,比《考工記》中的有關規定(上、中、下三種弓的弓干長分別合今152.5、145,5、138.6厘米)有很大突破和發展,比戰國末楚弓的弓干長(160厘米)也有提高。出土的秦弩機與戰國中期的楚弩機相比,弩臂由51.8厘米增至60厘米,懸刀有所增長,望山與弦牙距也有所加寬。出土的數以萬計的銅簇,除有一支雙翼簇外,其餘都是三棱簇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演化的三出刃簇。這是戰國末最盛行的類型,其特點是飛行中穩定,方向性和瞄準性較好。還有一種特大的簇,長達4l厘米,重約100克,是專門用於強弩的。經過化驗分析,秦簇的含鉛量高達7.71%,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有毒「彈頭」。由此可知,秦軍所裝備的弓、弩、箭都是當時最先進的遠射武器,是構成秦軍強大戰鬥力的重要因素。
2、裝備有大量銅制的近戰武器。從秦俑坑的出土情況看,秦軍的近戰武器有長柄的戈、矛、戟、鈹,短柄的彎刀和劍,還有某些過了時的鏢、殳、鉞等等。其中戈、矛、戟、劍是當時流行的武器,鈹和彎刀是歷史上新近發現。鈹的首和劍相似,長約30厘米,裝有長約3米的柄,是一種銳利的刺殺兵器。彎刀形如彎月,齊頭無鋒,兩面有刃,是一種砍、鉤兩用的兵器。上述兵器雖然都是銅制的,但在形制上有很大創新,表現了青銅武器的高度發展。例如,殷周以來的矛頭多為柳葉形或長三角形,有較長的簡形骹附以環紐,而出土的秦矛則刃體趨向寬而直,變短並附孔以固骹,通體長度穩定在15厘米左右。據《考工記》所載,最長的夷矛不過三尋,約合今5.54米,而出土的步兵秦矛有的長達6.3米,這是因為步兵用矛遠比車兵便利,所以出現了特殊的長矛。春秋時代的劍,一般長30厘米左右,戰國時發展到六七十厘米,而出土的三把秦劍,分別為81、89、91.3厘米,可見劍己由衛體武器和表示身份的象徵物發展為近戰格鬥的重要武器之一。經化驗,秦劍由銅錫合金鑄成,銅佔76.39%,錫佔21.38%,並有其他13種微量元素,相當於中碳鋼調質後的硬度。劍身表面經過鉻鹽氧化處理,埋在地下2000多年出土後仍然光耀奪目,鋒利如新。這些先進的工藝水平表明,秦軍的青銅武器在總體上是精良而適用的。
3、鎧甲己經制式化,均用金屬製成,式樣因兵種及職位不同而有所區別。在春秋以前戰士的護體設備主要是皮甲,戰國時雖然出現了鐵甲,但皮甲仍是重要的裝備。《荀子·議兵》中就有「楚人鮫革,犀 以為甲」的說法,表明戰國末期楚軍仍以皮甲為主。相比之下,秦軍的裝備則有進一步的發展,從秦俑坑出土的鎧甲和兜鍪,都是用質地均勻緻密、顏色青灰的石灰岩石片和扁銅條連綴而成,被稱為「銅縷石甲、石胄」,其原形應全部都是金屬札葉製成的合甲,品類完備,製作精密。甲衣由前甲(護胸腹)、後甲(護背腰)、披膊(肩甲)、盆領(護頸項)、臂甲(護臂)和手甲(護手)等部分組成,並因兵種、身份、戰斗需要的不同而各有不同。步兵的前胸、後背和肩部易受傷害,其甲衣多由前甲、後甲和披膊等三部分合成。騎兵必須便於騎射,其甲衣比較短小,長僅及腹,沒有披膊。車御的臂、手、頸易受攻擊,其甲衣不僅有前甲、後甲,還有臂甲、手甲甚至盆領。將、佐的甲衣則十分講究,是革、札結合的花甲,其胸、背、肩部分為皮革;腹及後腰的中心部分是金屬小札葉;前甲呈倒三角形,長垂膝間;後甲平直齊腰。還有一領特大型甲,從形體和結構判斷,這副甲可能是馬的鎧甲,即後世所謂的「馬鎧」或甲騎具裝中的「具裝鎧」。這副「馬鎧」,有頸甲、身甲、當胸和搭後組成,已經是非常完備的形制了,要比文獻記載早四百多年。同時出土的三十六頂甲胄也可分為三種類型,它們的共同特點是由圓形頂片和四周向下連綴的側片組成。頂片四周鑽有十六組或二十六組小園孔,用以連綴側片。有的頂片中心還鑽有一孔,用來裝飾纓絡。側片為橫向排列,一共五排。由兜鍪的頂端到側片的下端長度約三十厘米,已能披到肩部,可有效保護領部和肩部,表現出更為完善和進步的時代特徵。
秦朝在京城設有太倉,在滎陽建有敖倉,貯備了大批糧食,戰時有專官負責補給。
秦朝制訂了《廄苑律》等,對馬匹的放牧、調教、管理均有規定。
秦時期,軍隊統一,軍權高度集中,軍隊的指揮和管理體制嚴密,兵役制度也較為完善,這些表明秦王朝時期的中國封建社會軍事制度的已經基本成型。
(作者:野鬼 )
參考資料:http://www.xtour.cn/2004-11/200411613648.htm
7. 秦朝的軍事制度怎麼樣
1秦訓練制度及軍事法
訓練制度及軍事法秦重視現役軍人訓練。材官、騎士服役期間,要進行集中訓練、考核,主要內容是發弩、射箭、駕車技術。秦律規定,發弩不中靶、駕車不熟練,戰馬不合格,主管官吏受罰。秦建有一套較完整的軍事法。內容包括兵員徵集、武器生產與保管、軍糧儲備與供應、戊邊等。對違法的嚴格處罰,如包庇逃避兵役、裝備不完善、冒領軍糧、延誤征發日期、耽誤值勤等,主管官員和當事者都要受罰。軍事法的核心,是商軟變法後沿襲下來的以《軍爵律》為代表的軍功爵制。軍功爵制以軍功為授爵的依據,不同的爵級享受不同的待遇;還規定了爵位授予、剝奪以及以爵抵罪等制度。
2秦朝軍隊構成
軍隊構成秦朝軍隊分三個部分,即京師兵、郡縣兵、邊防兵。京師兵,由於任務不同,分三個系統:郎中令管轄的侍衛官,包括貝(錢財)選、蔭任、軍功特拜而產生的傳中、中郎等,有俸祿,主要負責殿內值勤、從皇帝:衛尉管轄的皇宮警衛兵,由郡縣輪番服役的正卒充當,稱衛士,主要職責是守衛宮門;中尉管轄的京都成衛兵,成員是輪番服投的內史地區正卒,主要職責是保衛都城的安全。遇特殊情況,京師另設屯兵。郡縣兵,指在當地輪流服一年兵役的正卒。由郡尉縣尉管轄。平時訓練,並兼管地方安全,戰時奉調出征、因所處地理環境的不同,又分為材官(步兵)、騎士(騎兵)、樓船士(水軍)三類。大體北方、西北方多騎士,山丘陵地帶多材官,江誰及沿海多樓船士。有的郡既有材官,又有騎士。
??邊防兵,指邊郡騎士、材官、邊郡屯兵和邊塞皮卒。邊郡騎士或材官,是本地服兵役的正卒。屯兵是集中駐扎的機動作戰部隊,由朝廷派遣的將軍統率,如蒙恬曾長期領兵屯於上郡。戊卒包括輪番服役的各郡正卒和嫡發的官吏、商人及農民。除分散擔任警戒、候望任務外,還構築維修軍事工程。兵種區分秦軍分為步兵(含弩兵)車兵騎兵和水兵種。步兵稱材官,有輕裝與重裝之分,前者無甲,持弓、弩遠射兵器;後者上體著甲,持戈、矛、戟之類長兵器。著甲持弓、弩者稱駕兵,是步兵的主力。車兵仍然裝備單轅雙輪四馬木質車,每車3人,皆著盔甲,御者居中,甲士2人分立兩側,持戈矛類長兵器。騎兵稱騎上,著短甲,執弓箭,所乘之馬有鞍,無鞍蹬。水軍稱樓船士,具有一定規模。秦始皇陵兵馬低坑的布陣表明,步兵數量較多,是主要兵種,車兵仍是重要作戰力量,騎兵尚處於從屬地位,彎兵且智較大辭容。作戰中,車、騎、步、駕大休混編列陣,配合而行。
3秦朝軍事領導體制
秦朝(公元的221一前206)是秦王贏政統一六國後,建立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多民族封建國家,它的建立,標志中國進入嶄新的歷史時代。秦朝軍制是秦國軍制的繼承和發展。其顯著特點是:以高度集中的兵權,拱衛高度集小的君權;以嚴密的軍事制度,從屬嚴密的政治制度;以龐大的防務體系,保護龐大的專制帝國。
軍事領導體制秦始皇大權獨攬,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軍隊的最高統帥。中央,承相為百官之長,處理日常政務;國尉為最高武官,掌軍事行政;御史大夫監察官吏,輔佐巫相綜理國事。三者均聽命於皇帝,直接對皇帝負責。戰爭的發動與中止、高級武官的任命與撤換、兵員的徵集與調動,都出皇帝掌握。除臨敵應急外,調遣50人以上用於軍事行動,必須得到皇帝的許可,並嚴格執行蓋玉璽、持節的規定。遇有戰事,皇帝直接指派將軍或尉持節領兵出征。將軍之下,史籍可考的武官有校尉、候、司馬等。地方,與郡縣制相適應,有一套完善的軍事、治安指揮系統,全國分為36郡(後增至40多郡),置郡尉(都尉)協助郡守掌管一郡兵員的徵集和調遣、武器裝備的製造和保管、治安秩序的維持和督察等軍務。郡下設縣,置縣尉,協助縣令學管本縣軍務、治安。縣下有鄉、亭兩種機構,鄉薔夫、亭長和縣派往各鄉的游繳,主要職責是逐捕盜賊和維持地方治安。
8. 求關於秦朝歷史的一些知識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古中國的統一大業並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多民族的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國家。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 秦王趙政(《史記索隱》引《世本》謂「生於趙,故曰趙政。」《史記·秦本紀》:「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先秦時期男子稱氏不稱姓,故稱之趙政、秦王政為妥,但後世多稱之嬴政。)[1][2]建都咸陽,成為中國郡縣制王朝中第一個皇帝。 作為一個大一統王朝,在幅員遼闊的統治區域內,創立了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具體為:1、政治方面:確立至高無上的皇權。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凡行政、軍事、經濟等一切大權,均由皇帝總攬;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機構即三公九卿制。三公分別為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事)、太尉(負責管理軍事)、御史大夫(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召令,兼理國家監察事務),互相沒有統屬關系,由皇帝掌握最終決斷權。地方實行郡縣制,皇室任免郡縣的主要官吏;2、經濟方面:實行土地私有制,按畝納稅;秦朝錢幣統一度量衡,統一貨幣;統一車軌,修馳道。3、文化方面:書同文,將小篆作為標准文字;「焚詩書」,加強思想控制;以吏為師,嚴禁私學。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焚書坑儒」 秦朝創下的一套中央集權國家政治制度在以後中國社會的歷史中,只有修修補補,基本框架不變。 為了鞏固統治,秦始皇下令把原來六國的兵器收繳銷毀,然後鑄成12個銅人。「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賈誼《過秦論》 為了加強控制,原六國的貴族被強行遷到咸陽附近居住。 秦朝還頒布了嚴苛的法律,對農民實行什伍編制。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對於後世影響極大。他接受丞相李斯的主意,除少數幾種書籍之外,大量詩書、典籍、諸子百家著述一律燒掉,並將460多名方士活埋,留下了一個駭人聽聞的「焚坑」的歷史事件。秦始皇還在全國修築道路,尤其是開通了通往東方和東南的馳道。 秦始皇自命「始皇帝」的時候,一心想讓秦朝的天下千秋萬代延伸不休,但他決沒想到,僅僅15年之後,才傳到第二個皇帝時秦朝就滅亡了。盡管他採取了種種鞏固統治的措施,但他的獨裁專制、橫征暴斂,早已埋下了禍根。他征發了70多萬人築阿房宮,又動用大量人力財力修驪山墓,「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就是對他殘酷賦役的控訴。頻繁的戰爭、龐大的官僚機構、連續的大興土木,動搖了統治基礎,人民不堪重負,痛苦到了極點。 前209年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起義爆發,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農民起義,影響極為深遠。前207年11月左右,秦朝被推翻。 由於過去的割據局面所造成的影響,反秦過程中重新出現了分裂的傾向。在接踵而來的爭奪統治權的楚漢之爭(前206~前202年)中,漢勝楚敗,使分裂形勢得到控制,統一了國家。繼秦之後,又一個中央集權的王朝就這樣建立了。[編輯本段]國號來源秦人是華夏(漢)族西遷的一支。其國君嬴姓趙氏。 秦之先祖為先賢伯翳,本為古部落首領,舜帝賜姓「嬴」。至夏末,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商湯御,敗桀於鳴條,其後嬴姓世代輔佐殷商。故史載嬴姓多顯。至商末,蜚廉、惡來父子皆以材力侍紂,後周武王伐紂,敗商軍,武王親射惡來之口以泄憤,蜚廉奔霍太山,嬴姓中衰。至周穆王,造父為周王御,千里平定徐國之亂,受封於趙城,其宗族乃為趙氏(註:先秦時代「姓」只是表示來源,多為祭祀所用,用於女子稱謂,「氏」則表示家族分支,用於男子稱謂),造父侄孫非子為周孝王牧馬有功,周孝王賜給了他一小塊土地——秦(今天水隴西縣秦亭,一說秦州清水縣谷名),讓其繼續嬴姓的祭祀。後來秦襄公又救周有功,被封為諸侯,秦始皇統一六國,始建「秦」朝。[編輯本段]版圖疆域秦朝初立便北擊匈奴;南下百越。疆域迅速擴展並進一步完善炎黃地圖,但因為秦二世而完,所以沒能對北方游牧民族進行收復統一。然其當時疆域西部已達到今甘肅、四川;西南到雲南、廣西;北到陰山。管理●秦朝首都咸陽及其附近關中平原由內史直接管理; ●秦朝的郡設郡守(主持民政)、郡尉(主持軍事)、郡監(主持監察事務),郡守下設郡丞,作為郡守的副職。 ●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縣令、縣長之下設縣丞、縣尉等佐屬官員。秦朝的政區公元前221年,秦國最後滅齊國,秦王朝建立。秦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國家管理上推行單一的郡縣制,廢諸侯,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並五嶺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北取陰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後陸續分析出東海、恆山、濟北、膠東、河內和衡山等郡。 秦朝沒有採用分封制,而是採用郡縣制,最初將全國分為三十六個郡,後來增加至四十六個。部分郡大體位置如下圖: 秦朝諸郡圖秦朝諸郡遼東郡、九原郡、雲中郡、遼西郡、上郡、太原郡、巨鹿郡、膠東郡、邯鄲郡、琅琊郡、北地郡、東海郡、隴西郡、咸陽、南陽郡、漢中郡、九江郡、會稽郡、南郡、衡山郡、蜀郡、巴郡、黔中郡、長沙郡、閩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右北平郡、漁陽郡、廣陽郡、上谷郡、代郡、雁門郡、常山郡、濟北郡、臨淄郡、河東郡、河內郡、東郡、薛郡、三川郡、碭郡、穎川郡、陳郡、泗水郡。秦滅六國年表秦王政十七年(前230年),韓國降將內史騰率秦軍滅韓國,俘韓王安,韓亡。所得韓地置潁川郡。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年),秦軍王翦攻入趙國國都邯鄲,趙王遷被迫降秦,趙破;置邯鄲郡、鉅鹿郡、太原郡。趙公子嘉率宗族百人逃亡代城。 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燕太子丹派荊軻刺殺秦王未遂,秦王立即派王翦領兵攻燕。 秦王政二十一年(前226年),王翦攻破燕都薊,燕王喜退守遼東,殺太子丹以求和。 秦王政二十二年(前225年),秦軍王賁率領10萬大軍攻打魏國,包圍魏都大梁,引黃河鴻溝水灌大梁,3個月後大梁城破,魏王假投降,魏亡。 同年,王翦率領60萬大軍攻打楚國,屯兵練武、堅壁不戰、以逸待勞。 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王翦率領60萬大軍渡過淮水,圍攻楚國楚都壽春。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楚軍鬥志渙散、糧草不足,遂從前線撤軍。王翦乘機追擊,消滅楚軍主力,佔領楚都壽春,俘虜楚王負芻,楚人復立昌平君為王。王翦又率軍渡過長江,平定了江南,置會稽郡,楚亡。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賁打下遼東,俘燕王喜;接著打下代城,俘趙代王嘉。燕、趙徹底滅亡,秦始皇於代地設置雁門郡。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王賁率軍南下攻打齊國,齊王建不戰而降,齊亡。 至此秦滅六國,一統天下。[編輯本段]政治制度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秦始皇趙政公元前221年,秦王趙政[3][4](前247—前210年在位)統一六國,結束了長期的諸侯割據局面,建立了一個以咸陽為首都的幅員遼闊的國家。這個國家的疆域,東起遼東,西至玉門關、隴西,北抵長城,南達越南北部及中部一帶,面積超過500萬平方公里。秦王政兼采傳說中三皇五帝的尊號,宣布自己為這個國家的第一個皇帝,即始皇帝,後世子孫代代相承,遞稱二世、三世皇帝。他認為帝王死後以其行為為謚的制度,是「子議父,臣議君」,有損於帝王的尊嚴,所以宣布取消。他規定皇帝自稱曰「朕」,並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儀和文書制度。這些都是為了顯示皇帝的無上權威,表示秦的統治將萬世一系,長治久安。 周朝以來建藩建國的封建制度,與皇權專制和統一國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須加以改變。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丞相王綰請封諸皇子為燕、齊、楚王,得到群臣的贊同。廷尉李斯力排眾議,主張廢除分封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縣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議,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餘郡。這些郡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單位。中央集權的制度從此確立。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的嶧山刻石辭說:「追念亂世,分土建邦,以開爭理」;「乃今皇家,壹家天下,兵不復起」。這說明秦始皇認為廢分封行郡縣是消除各地兵爭所必須的。 秦始皇以戰國時期秦國官制為基礎,把官制加以調整和擴充,建成一套適應統一國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機構。在這個機構中,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掌政事。太尉掌軍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貳,掌圖籍秘書,監察百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體政務的諸卿,其中有掌宮殿掖門戶的郎中令,掌宮門衛屯兵的衛尉,掌京畿警衛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貨的治粟內史,掌山海池澤之稅和官府手工業製造以供應皇室的少府,掌治宮室的將作少府,掌國內民族事務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皇室屬籍的宗正,掌輿馬的太僕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與諸卿議論政務,皇帝作裁決。 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設守、尉、監(監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輔佐郡守,並典兵事。郡監司監察。縣,萬戶以上者設令,萬戶以下者設長。縣令、長領有丞、尉及其他屬員。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縣以下有鄉,鄉設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賦稅,游徼掌治安。鄉下有里,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里有里典,後代稱里正、里魁,以「豪帥」即強有力者為之。此外還有司治安、禁盜賊的專門機構,叫做亭,亭有長。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里。 早在秦獻公十年(前375年),秦國就建立了以「告奸」為目的的「戶籍相伍」制度。後來商鞅規定,不論男女,出生後都要列名戶籍,死後除名;還「令民為什伍」,有罪連坐。秦律載明遷徙者當謁吏轉移戶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統治時期,戶籍制度趨於完備。秦王政十六年(前231年)令男子申報年齡,叫做「書年」。據雲夢秦簡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載明戶籍,以給公家徭役,叫做「傅籍」。書年、傅籍,是國家征發力役的依據。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實田」,即令百姓自己申報土地。土地載於戶籍,使國家征發租稅有了主要依據。戶籍中有年紀、土地等項內容,戶籍制度也就遠遠超過「告奸」的需要,成為國家統治人民的一項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級爵,以賞軍功。國家按人們的爵級賜給田宅,高爵者還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權(見爵制)。爵級載在戶籍,所以戶籍也是人們身份的憑證。 統治一個大國,需要全國一致而又比較完備的法律制度。出土的雲夢秦簡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時期陸續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內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釋,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還有案例和關於治獄的法律文書(見雲夢秦律)。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以秦律為基礎,參照六國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經過漢朝的損益,成為唐以前歷代法律的藍本。 維持一個大國的統一,還需要強大的軍隊。秦軍以滅六國的餘威,駐守全國,南北邊塞,是屯兵的重點地區。秦制以銅虎符發兵,虎符剖半,右半由皇帝掌握,左半在領兵者之手,左右合符,才能調動軍隊。這是保證兵權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秦軍是一支前所未有的巨大的鎮懾力量。近年發掘的秦始皇陵側的兵馬俑坑,估計其中兩坑有武士俑七千件,戰車百乘,戰騎百匹。武士俑同真人一樣高大,所持武器都是實物而非明器。這種車、步、騎兵混合編組的大型軍陣,其規模之大,軍容之盛,是秦軍強大的表徵。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機構和制度,而且還採用了戰國時期陰陽家的終始五德說,以辯護秦朝的法統。終始五德說認為,各個相襲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順序進行統治,周而復始。秦得水德,水德尚黑,所以秦的禮服旌旗等都用黑色;與水德相應的數是六,所以符傳長度、法冠高度各為六寸,車軌寬六尺;水德主刑殺,所以政治統治力求嚴酷,不講究「仁恩」和「義」;與水德相應,歷法以亥月即十月為歲首,等等。秦始皇還確定了一套與皇帝地位相適應的復雜的祭典以及封禪大典,擇時進行活動。秦始皇在咸陽附近仿照關東諸國宮殿式樣營建了許多宮殿,並於渭水之南修造富麗宏偉的阿房宮。咸陽宮殿布局取法於天上的紫微宮,儼然是人間上帝的居處,天下一統的象徵。秦始皇還在驪山預建陵寢,墓室中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他採取這些措施,和他採用皇帝的名號一樣,是要表示他在人間的權力與上帝在天上的權力相當,從而向臣民灌輸皇權神秘的觀念。皇權神秘觀念,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思想基礎。 皇權的加強和神化,郡縣制的全面推行,體現專制皇權的官僚機構和各種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完備和統一,皇帝對軍隊控制的加強等等,這些就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主要內容。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在當時的條件下是維持統一所不可少的條件。但是這種政治制度對百姓的束縛極大;而且它對經濟文化發展的促進作用也可以轉變為阻滯作用,這在封建社會後期更為顯著。防止封建割據的措施長期分裂局面造成的影響,使秦始皇非常關心六國舊地的動靜,擔心六國舊貴族圖謀復辟。為了防止割據的再現,秦始皇把六國富豪和強宗十二萬戶遷到咸陽,另一部分遷到巴蜀、南陽、三川和趙地,使他們脫離鄉土,以便監視。他把繳獲的和沒收的武器加以銷毀,在咸陽鑄成十二個各重千石的鍾?銅人。又下令「墮壞城郭,決通川防,夷去險阻」,盡可能消滅封建貴族依以割據的手段。為了控制廣闊的國土,特別是六國舊境,秦始皇還修建由首都咸陽通到全國各地的馳道,東窮燕齊,南極吳楚。他自己多次順著馳道巡遊郡縣,在很多地方刻石紀功,以示威強。為了加強北方的防務,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又修築由咸陽經過雲陽(今陝西淳化西北),直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西)的直道,塹山堙谷千八百里。在西南地區,還修築了今四川宜賓以南至雲南昭通的五尺道,於近旁設官進行統治。 秦始皇對分裂割據的思想和政治傾向,也進行了斗爭。當時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復辟貴族割據局面,他們「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引證《詩》、《書》、百家語,以古非今。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請求焚毀《詩》、《書》,消滅私學。他建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葯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秦始皇接受了這一建議,於是就發生了焚書事件。第二年,為秦始皇求仙葯的方士有誹謗之言,又相邀逃亡,秦始皇派御史偵察咸陽的方士,把其中被認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在早期封建社會的歷史條件下,在統一與分裂激烈斗爭的年代,秦始皇用焚書坑儒手段來打擊貴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書坑儒摧殘文化,是極其野蠻殘暴的事,對於古文獻的保存和學術的傳授,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秦始皇施政定製雖已兼采陰陽等家思想,但根本上是以法家思想為依據。「焚詩書」以及「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等,更突出地反映了他的法家思想。秦始皇以原來秦國的制度為標准,整齊劃一全國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圖盡可能消除由於長期分裂割據造成的地區差異,以利統一。 戰國時期,各國文字的基本結構雖然相同,但字體繁簡和偏旁位置卻有差異。李斯受命統一文字,他以秦國的文字為基礎,參照六國文字,制定小篆,並寫成範本,在全國推行。當時還流行一種書法,叫做隸書,比小篆更簡便。 秦始皇廢止戰國時各國形制和輕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二十兩)為單位;以秦國舊行的圓形方孔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秦始皇用商鞅時制定的度量衡標准器,來統一全國的度量衡。今見秦朝權量,都刻有始皇二十六年(前 211年)頒布的統一度量衡的詔書。這種權量出土多,分布廣,長城以外也有發現,可見統一度量衡是認真有效的。秦始皇還用法律規定了度量衡器誤差的允許限度。他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不過二百四十步為畝的制度實際上只行於舊秦,可能還有舊趙境內,東方許多地區仍以百步為畝,直到漢武帝時期為止。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一,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促進了統一國家的發展。
9. 秦朝的軍事
維持一個大國的統一,還需要強大的軍隊。秦軍以滅六國的餘威,駐守全國,南北邊塞,是屯兵的重點地區。秦制以銅虎符發兵,虎符剖半,右半由皇帝掌握,左半在領兵者之手,左右合符,才能調動軍隊。這是保證兵權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秦軍是一支前所未有的巨大的震懾力量。發掘的秦始皇陵側的兵馬俑坑,估計其中兩坑有武士俑七千件,戰車百乘,戰騎百匹。武士俑同真人一樣高大,所持武器都是實物而非明器。這種車、步、騎兵混合編組的大型軍陣,其規模之大,軍容之盛,是秦軍強大的表徵。
秦朝的軍隊分三個部分,即京師兵、郡縣兵、邊防兵。京師兵,由於任務不同,分三個系統:郎中令管轄的侍衛官,包括貝(錢財)選、蔭任、軍功特拜而產生的傳中、中郎等,有俸祿,主要負責殿內值勤、從皇帝:衛尉管轄的皇宮警衛兵,由郡尉縣尉管轄。平時訓練,並兼管地方安全,戰時奉調出征、因所處地理環境的不同,又分為材官(步兵)、騎士(騎兵)、樓船士(水軍)三類。大體北方、西北方多騎士,山丘陵地帶多材官,江淮及沿海多樓船士。有的郡既有材官,又有騎士。
邊防兵,指邊郡騎士、材官、邊郡屯兵和邊塞皮卒。邊郡騎士或材官,是本地服兵役的正卒。屯兵是集中駐扎的機動作戰部隊,由朝廷派遣的將軍統率,如蒙恬曾長期領兵屯於上郡。戊卒包括輪番服役的各郡正卒和嫡發的官吏、商人及農民。除分散擔任警戒、候望任務外,還構築維修軍事工程。兵種區分,秦軍分為步兵(含弩兵)車兵騎兵和水兵種。步兵稱材官,有輕裝與重裝之分,前者無甲,持弓、弩遠射兵器;後者上體著甲,持戈、矛、戟之類長兵器。著甲持弓、弩者稱駕兵,是步兵的主力。車兵仍然裝備單轅雙輪四馬木質車,每車3人,皆著盔甲,御者居中,甲士2人分立兩側,持戈矛類長兵器。騎兵稱騎士,著短甲,執弓箭,所乘之馬有鞍,無鞍蹬。水軍稱樓船士,具有一定規模。秦始皇陵兵馬低坑的布陣表明,步兵數量較多,是主要兵種,車兵仍是重要作戰力量,騎兵尚處於從屬地位,彎兵且智較大辭容。作戰中,車、騎、步、駕大休混編列陣,配合而行。
在那些英武的兵馬俑身上,可以看到2000多年前秦國軍隊的磅礴氣勢。在冷兵器時代,戰爭的兩大要素一是軍隊,二是兵器。在秦統一六國中,武器的勝出是攻城掠地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
秦兵馬俑坑出土的武器絕大多數是青銅兵器,約達4萬余件。鐵兵器數量極少,總共只有鐵矛1件,鐵鏃1件,鐵鋌銅鏃2件,出土的鐵質兵器僅占俑坑出土兵器總數的萬分之一。這說明戰國中晚期後,雖然鐵器已在農業生產中廣泛使用,但由於武器對鐵質的要求過高,依照當時的冶鐵水平,還處在塊煉鐵和生鑄鐵的階段,這兩種鐵的硬度和強度均不夠,不宜大規模製作兵器。而青銅在當時使用已經非常廣泛,故秦人大量使用改良合金配比的青銅兵器,把中國青銅冶煉工藝推向了一個新的里程碑。
秦軍的兵器無論品質或是生產力都比前代有長足的提升,幾乎囊括了當時盛行兵器的所有種類,既有以往常見的戈、矛、戟、劍、弩、殳、鉞和銅鏃等,也有首次發現的長鈹和金(吳)鉤。有些兵器上還有完整的銘文。按其功能可分三類:第一類是短兵器,有劍、金鉤;第二類是長柄兵器,有矛、戈、戟、鉞、殳、鈹等;第三類是遠射程兵器,有弩、弓等。這些兵器都是鑄造成型。它們的主要成分是銅、錫、鉛,另外還有微量的鎳、鎂、鋁、鋅、鐵、硅、錳、鈦等元素。
古人在長期的青銅冶煉實踐中,直觀地認識了合金成分、性能和用途之間的關系,總結出了「六齊」規律。所謂「六齊」,是對於六類不同的青銅器物採用六種不同的銅、錫配比。對此,戰國末期齊國人所著的《考工記》中關於「六齊」的記述,是世界上最早的合金配比規律的科學總結。人類第一次通過自覺地控制銅、錫成分配比,獲得了性能各異並且適合於不同用途的合金材料。從出土的兵馬俑各種青銅兵器的合金比分析,與《考工記》中的「六齊」配比基本相符。說明秦國在當時已非常懂得吸收與利用他人的長處為己所用,並把這種配比規范化,如俑坑中出土的青銅劍,含錫量均在18%-21%之間,很接近中碳鋼調質處理後的硬度。
秦國軍隊當時號稱步兵百萬,戰車千乘,騎萬匹,所需兵器數量極為龐大,因而武器製造的保障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秦人的做法,就是讓武器生產制度化,模具標准化和工藝流程規范化,並用法律加以約束。《秦律十八種·上律》明確記載:「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長、廣亦必等。」在秦俑坑中出土的所有同類器物都是如此。如兵器中的銅弩,各個弩機上的同一部件都可以互換。又如青銅鏃的頭部是三棱形的,三個面和三個棱被加工成拋物線,基本相等。對鏃的三個面放大20倍,發現同一個鏃的三個面誤差小於0.15毫米,不同鏃的誤差,小於0.2毫米,這樣的精度標準是很高的。與法律相配套的是推行「物勒工名,以考其誠」的獎罰辦法,要求兵器上都要刻上製作年代、機構、督造者以及具體製作者的名字,這樣工匠的聰明才智得到充分的施展和肯定。
俑坑中出土的兵器均未生銹,是因為當時已具備有效的防銹技術。用電子探針和激光技術分析,青銅兵器表面有一層鉻鹽氧化層,這種現象在兵器中普遍存在,說明這不是偶然因素造成,而是有意進行工藝處理後形成的,從而起到良好的防銹作用,使兵器光亮如新,鋒利無比。正是因為在嚴格的制度管理下,秦王朝把當時最為純熟的青銅製造技術運用到兵器生產上,才使統一六國戰爭有了足夠的武器保障,並創造出兵器史上一個又一個奇跡。
秦始皇兵馬俑一、二號坑所出土的青銅兵器,最讓人著迷的——首先要數鋒利堅韌的秦青銅長劍。柳葉狀劍身的秦劍,又細又長又尖,長度均在81~94.8厘米,遠遠超出戰國時期其他諸侯國的寶劍(長度一般在50~65厘米)。 回顧中原銅劍的發展歷程,劍身一斷地加長。當其初起之時,劍長只有二三十厘米;至春秋戰國之際,長度普遍達到50~60厘米左右;戰國晚期,一些劍超出了70厘米,最長達75、76厘米,秦代,關中秦劍的長度更上新台階,超過了80厘米,最長者將近95厘米。
秦劍的造型是一個寬、窄、寬、窄、束腰的造型,前面是劍尖兒,呈階段性的,由厚、薄、加厚、薄到劍尖,階段性遞減,這種設計使秦劍受力部分得到加強,而又保持一定的彈性,同時劍身又不過於沉重。
青銅劍在技擊格鬥中,首要功能是刺殺敵人、穿透對方的鎧甲,劈砍、劃拉只是輔助功能而居於其次。比對手的劍長出近30厘米的秦劍,在格鬥中顯然更容易刺到對方,這很可能是秦劍加長的主要原因。但是,這畢竟是青銅劍,秦人用什麼方法讓長劍不易折斷呢?
在青銅時代,鑄劍的關鍵是在冶煉時,向銅里加入多少錫。錫少了,劍太軟;錫多了,劍硬,但容易折斷。對秦劍做的化學定量分析顯示:它的銅錫配比讓青銅劍的硬度和韌性結合得恰到好處。作為是青銅劍鑄造工藝的最後巔峰,秦劍的長度、硬度和韌性達到了幾乎完美的結合,攻擊性能也因此大大增加。
秦式銅劍不僅長,而且很鋒利。一些劍出土時毫無銹蝕,光潔如新,鋒刃銳利。經試驗,一次尚能劃透18層紙。這些劍表面都呈灰黃色,組織細密,沒有沙眼。而且劍身表面都進行了精細的銼磨、拋光,故極為平整光亮。
秦劍劍身特長,劍莖(柄)也相對很長。秦俑一、二號坑出土的青銅劍,其劍莖長度多在17~20厘米左右。根據秦劍的長度、重量和技擊實用功能推測,秦劍多數為雙手使用(雙手劍在某些時候單手使用亦可);少數劍莖較短者可能是單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