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律小知識。
常用法律小知識
1、如果你被虛假廣告欺騙了,該怎麼辦?
你要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你的舉報有時會很好地幫助他們,同時也會好地保護你自己。
2.街頭兜售小紅旗能否用來裝飾房間?
街頭兜售的小國旗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不允許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發現被盜,該怎麼辦?
你的第一個任務是馬上報案,然後等待公安人員勘查現場。你千萬不要急著去看家裡丟了什麼東西而貿然闖入,有時候破案的線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壞的蛛絲馬跡中。
4.民間借貸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民間借貸關系中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否則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5.打官司該上什麼地方?
民事糾紛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糾紛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刑事案件中的公訴案件(一些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犯罪,如殺人、搶劫等)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查處後交由檢察機關向法院起訴,自訴案件由當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訴。
6.作為消費者你享有哪些權利?
知情權、自由選擇權、安全權、求償權、參與監督權、接受消費者教育權、建立消費組織的權利。
7.贈品或獎品存在質量問題是否可以要求銷售者維修、調換或者賠償?
當然可以。
8.削價商品實行質量保證嗎?
削價商品依然實行質量保證,當削價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時,消費者可以要求退還,銷售者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9.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加以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消協投訴電話:12315);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如果你被虛假廣告欺騙了,請不要自己在私下怨東怨西,你要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不要以為工商部門神通廣大,無所不知。你的舉報有時會很好地幫助他們,同時也會很好地保護你自己。
11、如果你想借錢給別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據。正規的借據包括以下內容:借款數額,借款用途、借款利率、還款時間、保證人或見證人。並且雙方簽字畫押,這樣才能免去日後可能出現的麻煩。(訴訟時效為2年)
1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該了解以下幾種案件的收費情況。離婚案件,每件10元至 50元,涉及財產分割超過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案,每件交納50到100元。財產案件,以爭議金額的百分比交納。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 至 5萬元,按4%交納;5萬元至10萬元,按3%交納;百萬元以上,按0.5%交納。勞動爭議案,每件30元至50元。
13、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14、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5、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16、請律師打官司時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答:1、要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2、律師代理權要清楚。3、將律師代理費交給律師事務所。4、對律師應講實情。5、對律師的許諾或暗示要有正確的認識。6、對律師的專業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17、機動車轉讓時,未經保險公司同意並辦理批改手續,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責任終止。
18、買保險時要注意不要寫錯年齡,否則可能會使保險合同無效。
19在哪些情況下,職工發生死亡和負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動部發1996年266號)第8的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內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A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同時辦法還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1、犯罪或違法;
2、自殺或者自殘;
3、斗毆;
4、酗酒;
5、蓄意違章;
身邊的法律小常識(一)
1、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3、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家或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置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4、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5、如果想寫遺囑,一定要註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讓人代書,一定要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都要簽名,最好委託律師見證並執行遺囑。
6、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7、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法律小常識(二)
1.如果你在街頭看到有人兜售小國旗,你一定要知道這種小國旗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不允許使用的。如果你僅僅是想裝飾你的案頭或房間,那麼請你使用鮮花,而不要使用國旗。
2.如果你現在還很年輕,卻很關心年老後的退休金問題,那麼你首先應該關心的是你的單位是否已依法參加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將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3.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採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麼這個孩子當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須充分保證他的一切權利得以實現,不能以任何借口剝奪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個司法人員,他張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領,並且步步緊逼向你要錢要物非要幫你辦什麼事不可,那麼這個人可能就是冒牌貨,你要當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發現被盜,你的第一個任務是馬上報案,然後等待公安人員勘查現場。你千萬不要急著去看家裡丟了什麼東西而貿然闖入,有時候破案的線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壞的蛛絲馬跡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筆饋贈,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讓你的父母給你寫下字據。因為將來一旦有糾紛,法律可只認證據。
法律小常識(三)
這些招聘行為被禁止:
1.提供虛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無合法證件的人員;
3.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
4.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6.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7.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提高錄用標准(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的工種和崗位除外)。
法律小問號
1、賭債無效
村民朱某、白某等打撲克牌賭博,朱某共計輸給白某5500元,白讓朱打了一張借款欠條。後朱外出打工還錢,而白卻將朱告上法庭。法院經調查取證後駁回白某的起訴,不知內情的人問:白某咋會輸官司?
本案中朱某雖給白某打的是借款欠條,可實質上是一筆「賭債」。《民法通則》第58條關於「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否則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該行為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這種借款關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2、犯了罪怎樣才能爭取減輕處罰
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裡,任何人犯了罪,都逃脫不了應有的懲罰,但是,由於犯罪份子對自己所犯罪行採取的態度不同,對他懲罰可能有輕重之分,怎樣才能減輕處罰呢?
一、首先是自首,向公安機關主動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以表明願意認罪服法。
二、帶罪立功,積極揭發檢舉同夥及他人的犯罪事實,為公安機關深挖嚴打提供線索。
三、認真改造,在勞動期間,認真改造,根據本人表現可減刑或假釋。
四、有重大發明和創造,在勞動期間,努力鑽研,取得成果或有重大發明,根據不同情況可減刑或假釋。
3、故意弄臟別人衣服犯法嗎?
有些人認為只有觸犯刑法才是犯法,應該受到處分,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違犯刑法禁止的行為固然是犯法的行為;違犯其他法規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禁止的行為,也是犯法行為,只不過是兩種犯法的性質不同。情況不同,處罰不同。故意弄臟他人衣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當然是犯法行為。
4、什麼是妨害公務罪
我國刑法明文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防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是妨害公務罪:犯妨害公務罪的視其情節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5、無照經營本違法 售劣害人更不該
農民劉某無照生產水晶塗料,聲稱保證質量。用戶李某在劉處購790元水晶塗料,用後牆體成塊脫落並崩裂,遂一紙訴狀將劉某告上法院。
法院經審理,判決劉某賠償李某各項損失總計4680元。
本案中劉某無照經營系違法行為。同時他生產的產品質量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理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6、法院判決生效後感到冤枉,可以申訴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書面或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確實感到冤枉,還可以申訴。根據刑事訴訟審判監督程序的規定,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其他公民,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判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查院提示申訴,但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因此如確有冤枉,通過申訴將可得到改正。
7、合同的訂立要經過什麼方式?
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它的成立必須經過一定的方式,即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兩種。凡合同內容的標的大,或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履行完畢的,以書面方式為宜,以便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有所依據。如果合同內容的標的小,或合同訂立後所立即履行終結的,則可用口頭方式。但法律有特殊規定的(如必須用書面或公證形式),則須遵守法律的規定方為有效。例如買賣房屋的合同,必須經過房產管理機關或農村基層政權機關審查,並須納稅和更換房產售證以後,才能生效。
8、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兒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為,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是夫妻感情變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為情節惡劣的,男方要求離婚,應當視為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9、家長粗暴干涉兒女婚姻犯不犯法
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刑法中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以刑罰。可以依法起訴,已構成了犯罪。
10、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否可以結婚?
在我國,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可以結婚的法律對其沒有限制。不同民族男女雙方完全志願要求結婚的,只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就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書。
11、離婚要辦哪些手續?
離婚是男女雙方解除男女婚姻關系的一種手段。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如果男女雙方,其中一方要求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可由街道、單位等組織調解,也可以按訴訟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情感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2、對耍流氓的人該怎麼辦?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擾亂公共程序,結伙打架由於情節輕微還不夠刑事處分的,要處十日以下的拘留,二十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打人罵人或用下流語言和舉動調戲婦女,但不夠刑事處分的,處十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不僅如此,對於一貫游手好閑,不務正業,經常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屢教不改的人,既適用治安管理條例處罰外,必要時,經有關機關批准,還可以把他們收容勞動教養。
13、在打官司期間,可以到法院找案件承辦人反映案件情況嗎?
可以,法院是講理的地方,打官司,就是講理講法。事實上,許多人打官司,主要是想討個公道說法,官司贏不贏,不在於判歸自己多少錢,而在於讓法院判明自己沒有違法。如果法院對案件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影響法院公正下判,有必要為了使法院公正下判而去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向案件承辦人反映情況,不能直接找承辦人個別談,應當到法院接待室,以一個上訪者的身份填寫上訪登記卡片,由法院的接待人員通知案件承辦人到接待室接待。
14、盜割電話線違法犯罪嗎?
通信線路是國家通訊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黨政軍民的國內、國際通訊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4條相關規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5、收購贓物 蝕財入獄
有人認為花錢買東西不犯法,甚至見贓物便宜也敢買。殊不知,收購贓物也是違法犯罪行為,要受到法律懲處。
收購贓物的,所購的贓物要依法追繳,情節輕微的,要受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可處以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6、夫妻離婚後債務由誰償還?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何承擔;對《婚姻法》第32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7、「冤家路窄」採取武力報復對嗎?
我國刑法規定,嚴禁聚眾打砸搶,因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以傷害罪,殺人罪論處。至於被毀壞的物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資損失的,有權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法要求賠償,因為這種報復行為不僅傷害個人,而且危害社會秩序,如果矛盾雙方都「怨將仇報」,「以牙還牙」,社會秩序的安定就無法維持,公民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我們奉勸,那些認為冤家路窄採取武力報復的人「此路不通」。
18、為報私仇結伙打架是「正當防衛」嗎?
所謂正當防衛是指為了國家集體本人或他人的財物,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實施侵害的人所採取的正當防衛的行為這種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同樣要負刑事責任。
所以,有的人認為自己被別人欺負,為報私仇找人幫忙打仗不是正當防衛,而且是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的群體毆斗,這樣下去,只能造成悲慘的結局,雙方都沒有什麼「正當」可言。
19、大法不犯,公檢法對我沒辦法嗎?
這種思想顯然是很危險的。俗話說「小洞不補,大洞吃苦」。許多失足青少年的沉痛教訓說明;由於法制觀念淡薄,平時放鬆思想改造,認為有一點「小毛病、小錯誤」無所謂,結果腦子里的壞思想惡性發展,給壞人可乘之機,以至「小毛病」變成「大毛病」,「小錯誤」釀成了「大錯誤」,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到這時,決不是「公檢法對我沒辦法」而是要繩之以法律了。
20、民事糾紛要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起訴?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起訴的條件:(一)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1、「告狀」怎麼告法?
通常所說的「告狀」,在法律上叫訴訟。訴訟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如解決財產爭執、遺產繼承、婚姻家庭等案件,除調解外,可直接到人民法院去「告狀」。至於刑事案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公、檢、法機關才有權受理,其它任何機關、團體或者個都無權行使這種權力。
22、復婚還要辦理登記手續嗎?
按照《婚姻登記辦法》規定,復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夫妻關系即正式恢復,收回離婚證。
23、結婚後女方必須到男方家生活嗎?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把男女雙方結婚說成「男婚女嫁」,認為結婚後,女方理所當然地應在男方家生活,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實際上,雖然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女方到男方家,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但這並不意味著必須這樣做。我國婚姻法規定,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所以結婚後,與男方家還是女方家共同生活,要由結婚雙方約定,而不能說必須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也不能說必須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
24、什麼是借婚姻索取財物?
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婚姻基本自主自願,但一方或一方家長把向另一方索取一定財物作為結婚的先決條件的違法行為。
25、什麼是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審理簡單民事案件和簡單經濟案件所適用的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簡單的民事案件。
特點:1起訴方式簡便;2受理案件的程序簡便;3傳喚或通知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方式簡便;4審判組織簡單;5開庭審理程序簡便;6審理期限簡短。
26、什麼是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違反行政管理法規,以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
27、何為教唆犯,對教唆犯如何治罪?
教唆犯就是用腐蝕、利誘、挑撥勸說或者其它方法教唆他人犯罪的罪犯。
對於教唆犯應負的刑事責任,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來處罰。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應按照對主犯的處罰原則處罰。但是,凡教唆不滿十八歲的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8、醉酒後犯法和精神病人犯法同樣對待嗎?
我國刑法規定,醉酒的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醉酒完全是人為的過量飲酒所致。如某人酒後開車本來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開車又闖禍理應受到法律制裁。這與精神病人犯法情況不同,精神病人由於生理上的疾病,對自己行為失去控制能力,才出現正常人所不應有的行為。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但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不能把醉酒的人和精神病人犯罪同樣對待。
29、異父異母的兄妹可以結婚嗎?
依照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精神,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妹是禁止結婚的,盡管她們與新兄妹有所不同,這是一種半血緣關系,但在血統上是近親。如雙方都有各自不同的親生父母,絲毫沒有血統上的關系,所以是可以結婚的。
30、改嫁媳婦贍養公婆是否可繼承房產?
吳某丈夫死後改嫁他人,可對公婆仍盡贍養義務。兩位老人喪子之後從族人中過繼一子,寫與「繼單」寫明房產歸過繼子劉某。二老死後,劉某夫婦將老人房產變賣獲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喪葬費及原有債務。吳某得知後向法庭起訴,要求分得部分財產。法院審理後判決劉某付給吳某1000元。
《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吳某在丈夫死後雖改嫁,但一直對公婆盡了贍養義務,要求繼承遺產的主張應予以支持。
31、幫騙子隱藏財物有罪嗎?
我國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臟物而予以窩藏代為銷售的,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並處或單處罰金,由此可見,幫騙子隱藏財物是有罪的,應以窩臟罪論處。
32、父母對成年子女還有撫養義務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子女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全喪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除上述3種情形以外,父母對成年子女就沒有撫養義務了。
33、和現役軍人訂婚能不能反侮?
我國婚姻法中不要求男女雙方在婚前訂立婚約,因而一般婚約不受法律約束。但人民軍隊擔負保衛祖國、防禦侵略的光榮任務,為使現役軍人不致為婚姻問題而影響擔負保衛祖國的光榮職責,對現役軍人的婚約在處理上應特別慎重。因此,如要解除於現役軍人的婚約,必須通過現役軍人所在單位並徵得本人同意才行。
『貳』 誰能告訴我一些小學生法律小知識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依法治國。
『叄』 小學生法律小常識大全
小學法律小常識10條:
學生騎車時應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頭和手伸出窗外;
2、下車時不要擁擠,
3、不要用武力奪取機動車;
4、不要把東西扔出汽車。坐在前排的人不應該和司機交談,這會影響司機的安全駕駛。
學生走路時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邊;
2、不要追逐,玩游戲,在公路上玩球;
3、過高速公路時,要看清前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斑馬線或立交橋,要走斑點線或立交橋,不要闖紅燈!不要亂扔過往車輛。
防拐賣小常識:
1、一人在家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如有人敲門,先要從貓眼或門逢中看清來的人是誰,再決定是否開門。
2、單獨外出時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種飲料,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涼或偏僻的地方玩耍。發現壞人,或者碰到緊急的事可以打110報警救助。
3、不要隨便買路過攤位上的烤羊肉串等東西吃,路邊的東西是不衛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肆』 法律小知識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2、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5、如果對行政機關的罰款、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為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
6、如被公安機關傳喚或拘傳,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24小時。
7、如果未滿18歲得孩子也不歸宿,必須對孩子進行教育,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如果別人借您錢,您一定要他出借據,而且借款數額一定要大寫。(注:訴訟時效為2年)
9、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傢伙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置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伍』 小學生法律知識有哪些
小學生法律知識有: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5、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6、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7、竊盜罪。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8、恐嚇取財罪。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陸』 法律小常識10條
小學法律小常識10條:
學生騎車時應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頭和手伸出窗外;
2、下車時不要擁擠,
3、不要用武力奪取機動車;
4、不要把東西扔出汽車。坐在前排的人不應該和司機交談,這會影響司機的安全駕駛。
學生走路時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邊;
2、不要追逐,玩游戲,在公路上玩球;
3、過高速公路時,要看清前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斑馬線或立交橋,要走斑點線或立交橋,不要闖紅燈!不要亂扔過往車輛。
防拐賣小常識:
1、一人在家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如有人敲門,先要從貓眼或門逢中看清來的人是誰,再決定是否開門。
2、單獨外出時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種飲料,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涼或偏僻的地方玩耍。發現壞人,或者碰到緊急的事可以打110報警救助。
3、不要隨便買路過攤位上的烤羊肉串等東西吃,路邊的東西是不衛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柒』 關於法律的小知識有哪些許
1、 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誤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2、 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去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3、 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4、 如果對行政機關的罰款、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為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
5、 如果被公安機關傳喚或拘傳,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不得超過24小時。
『捌』 小學生法律常識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依法治國。
5、《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8、竊盜罪。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9、恐嚇取財罪。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10、強盜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11、傷害罪。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葯品。所謂的『麻醉葯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葯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葯品都是違法的行為。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葯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13、賭博罪。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14、毀壞公共設施罪。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物,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物。
『玖』 法律法規常識基本知識
法律法規常識基本知識包括以下幾種法律法規:法律,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和規章等。
1、法律 :
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立法通過後,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級別是最高的。
法律一般都稱為既定法,如憲法、刑法、勞動合同法等。
2、法律解釋:
是對法律中某些條文或文字的解釋或限定。這些解釋將涉及到法律的適用問題。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其做出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還有一種司法解釋,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的解釋,用於指導各基層法院的司法工作。
3、行政法規:
是由國務院制定的,通過後由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這些法規也具有全國通用性,是對法律的補充,在成熟的情況下會被補充進法律,其地位僅次於法律。
法規多稱為條例,也可以是全國性法律的實施細則,如治安處罰條例、專利代理條例等。
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相當於是各地方的最高權力機構。
地方性法規大部分稱作條例,有的為法律在地方的實施細則,部分為具有法規屬性的文件,如決議、決定等。地方法規的開頭多貫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等。
5、規章:
其制定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這些規章僅在本部門的許可權范圍內有效。如國家專利局制定的《專利審查指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葯品注冊管理辦法》等。
還有一些規章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僅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的決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辦法》等。
(9)法律小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法律法規作用
一、法律法規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規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
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實現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 法律法規具有預防作用。對於法律法規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法規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麼,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這樣人們在日常的具體活動中,根據法律的規定來自覺地調節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來達到有效避免違法和犯罪現象發生的目的。嚴格及時有效的執法也可以警示人們,未違法,違法必受罰,受罰不可變通也。這樣可以在每一個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堅不可摧的思想行為防線。
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則方,欲圓則圓的良好的規范效果。
三、 法律法規的校正作用。也稱之為法律法規的規范作用。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
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校正。四、 法律法規具有扭轉社會風氣、凈化人們的心靈、凈化社會環境的社會性效益。理順、改善和穩定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提高整個社會運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
作為一個真正的法制社會則是一個高度秩序、高度穩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會。這也是法制的最終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