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踐行「人民稅務為人民」宗旨
下面,就如何做好「人民稅務為人民」的服務宗旨進行探討。 首先,要解決好兩個問題: 一是「為民」與「執法」相統一的問題。我們必須從三個方面認真把握。一是黨的宗旨與為民執法的統一。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們黨一切工作和奮斗的目標,也是黨執政的目的。稅務機關是黨和國家的稅收執法機關。稅收執法必須體現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求,必須把為納稅人服務作為稅收執法工作的基本准則。二是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與為民執法的統一。在社會主義社會,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稅法是人民代表通過法定程序制訂的,集中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願望。稅務機關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全面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捍衛稅法權威,維護和保障人民的權益。三是社會主義稅收的本質與為民執法的統一。社會主義稅收的本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社會主義稅收的本質要求稅收執法必須體現和服務於廣大納稅人的根本利益。 要解決好「為民」與「執法」相統一,必須在增強三種意識上下功夫。 一是要不斷增強稅收執法的服務意識。工作中,有些同志自覺不自覺地忽視了納稅人平等主體地位,把納稅人作為管理整治的對象,存在特權思想和執法優越感;有些同志執法隨意性大,有的甚至把個人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有些同志在執法過程中習慣於「狠」字當頭,「罰」字墊後。這些執法誤區歸根結底反映出執法者法治觀念、服務觀念淡薄,對執法為民的內涵理解不深。因此,我們必須從解決 「為誰執法,為誰收稅」這個基本問題入手,切實加強對幹部權力觀、利益觀和服務觀的教育,引導幹部自覺地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體現到稅收執法中去。二是要不斷增強稅收執法的群眾意識。稅務機關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把為人民服務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各個環節。三是要不斷增強稅收執法的法制意識。稅收的一切權利來自於人民,稅權的行使要以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衡量稅收工作是否執法為民,關鍵就看是否全面、准確地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是否依法辦事,按章收稅。 二是「執法」與「服務」的有機融合問題。稅務部門要實踐人民稅務為人民的宗旨,必須不斷增強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堅持依法治稅與以德治稅的有機統一,從而實現執法與服務的最佳融合。也就是說,要通過實踐人民稅務為人民的要求,切實把為納稅人服務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指導思想和根本職責所在,把服務的理念融入稅收工作之中,實現稅收與經濟、稅收與社會、征稅與納稅的良性互動。 其次,要加強和改進自身建設。 要鍛造高素質隊伍。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的稅務幹部隊伍是稅務機關實踐三個代表,堅持人民稅務為人民的根本。毛主席說過,一支沒有文化的軍隊是不能戰勝敵人的。同樣,一支沒有文化的稅務幹部隊伍也是很難完成稅收任務的。稅務機關體現人民稅務為人民的要求,必須堅持「治稅必治隊,治隊必從嚴」的方針,建設一支高素質執法隊伍。一是要建設學習型組織。經濟發展是第一「稅源」,幹部的素質是第二「稅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稅務機關也要按照這一要求,在建設學習型組織上下功夫,不斷完善學習機制,全面推進幹部逢進必考、逢晉必考、逢調必考、逢年必考的考試制度,形成優勝劣汰工作機制,創造鼓勵學習、崇尚學習的氛圍,要繼續抓好崗前培訓、在崗培訓、以賽促訓和學習教育。二是建設廉潔型團隊。腐敗和行業不正之風,從根本上違背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是人民群眾所深惡痛絕的。我們的地稅幹部隊伍總體上是好的,但也不時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持續地抓好反腐糾風工作,通過完善和落實廉政責任制、廉政檔案、聘請社會特邀監督員、民主評議行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等措施,把地稅幹部隊伍建設成為能夠經受住權力和金錢考驗的、忠實地代表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隊伍。三是要建設文明型隊伍。開展文明創建工作,是始終代表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內在要求,也是地稅部門優化服務、文明辦稅、振奮幹部精神、展示稅務文化的需要。要以繼續開展爭創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文明示範崗等活動為載體,大力推動地稅文化建設,全面提升文明創建的層次和檔次,向社會展示地稅機關人民稅務為人民的良好風貌。 要履行好部門職責。地稅部門履行著「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組織收入是地稅部門的「天職」所在,要履行好職責,要做到: 一是要樹立稅收為經濟服務的理念。結合地稅收入新的內涵和職能,認識地方稅收增長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准確把握地稅收入增長的一般規律,始終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指導思想。對布爾津地稅而言,工作著力點就是要服務布爾津經濟建設,要迅速把旅遊、服務等項目的投資優勢轉化為稅收優勢,從而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壯大稅收收入規模,實現布爾津地稅的跨越式發展;要充分發揮地稅部門職能作用,為全縣招商引資創造寬松的稅收環境,大力扶持旅遊企業、重點項目開發企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充分發揮稅收的「晴雨表」作用,及時分析預測全縣經濟發展走勢,積極為縣委政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助手,努力提高稅收服務的層次和水平。 二是要樹立稅收效率理念。提高稅收分析水平,加快稅收信息化進程,建立簡便易行、操作性強的納稅評估和稅收質量評價體系,提高稅收平均貢獻率,在節省人力、物力、財力的同時,實現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三是要樹立稅收質量理念。增強稅收責任意識,要把提高稅收質量與工作績效考核結合起來,在此基礎上實現稅收收入的足額入庫,做到應收盡收,確保順利完成各項任務。 要落實好公正執法。地稅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有諸多權力,要落實公正執法,就要做好「五個強化」。 一是要強化征管體系建設。要全面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和稅源管理制度,做到精細化管理,努力構建體制科學、機制優化、手段先進、服務規范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 二是要完善社會協稅護稅網路。要認真落實部門配合、強化稅源控管的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社會協稅護稅工作的長效機制。積極加強與工商、國稅、房管、城建等部門的信息交換,重點抓好涉稅信息的採集、整理和反饋、利用,通過對涉稅信息的分析運用,促進稅源監控水平和征管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是要強化執法責任。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層層簽訂稅收執法責任書,分解細化稅收執法權,落實執法責任,明確執法標准,嚴格執法程序,強化監督制約,嚴格落實《稅務檢查處理(處罰)操作規程》,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度,以制度規范日常執法行為,促進執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是要強化稅務稽查職能。進一步發揮稅務稽查的職能作用,理順納稅秩序,開展以房地產、建築安裝等行業為重點的專項稽查,開展個人所得稅重點稽查,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改善稅收環境,加大檢查深度和廣度,提高檢查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是要強化稅政管理。落實減免稅集體審批制度,嚴格執行減免稅調查程序,分級建立減免稅台帳,加強各類減免稅審批程序的監控與跟蹤管理,使減免稅在企業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抓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管理;樹立「抓大不放小」的理念,抓好印花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資源稅等小稅種的管理。加強稅政、征管部門之間的協作,探討和收集徵收管理、稅收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尋求對策加以解決,切實提高征管質量和政策執行效率。 要提高服務水平。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把各級政府建成服務型政府,地稅部門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建成服務型地稅機關是政府的工作需求。因此當前在服務型地稅機關建設上,地稅部門和全體地稅幹部要樹立四種觀念: 一是樹立聚財為國、執法為民服務的觀念,著力解決納稅人關心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熱情為納稅人做好稅收服務工作。 二是樹立公正執法就是對納稅人最根本的服務觀念,秉公執法,文明執法,在執法中優化服務,在服務中加強管理。 三是樹立認真負責、熱情耐心是稅收優質服務基本要求的觀念,廣泛開展送稅法、送政策服務活動,將稅收政策及時、准確、全面地向納稅人進行宣傳。 四是樹立質量和效率是稅收優質服務標準的觀念,優化辦稅流程,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精簡各類報表資料,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准確高效的服務。加強稅收宣傳和輔導,採取座談會、講座、輔導班等形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知識,熟悉辦稅程序。進一步落實包括限時服務、首問責任制在內的服務規范,做到「三個完善」:一是完善納稅服務質量考核體系,實現納稅服務的標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完善辦稅服務廳職能,方便納稅人辦稅。三是完善網上申報系統,加快稅銀一體化進程,通過上門申報與委託代征、網路申報相結合的多元化納稅申報方式,方便納稅人繳稅。探索建立網上辦稅系統的途徑,打造優質高效的網路辦稅服務平台。 最後,還要認真傾聽社會各界的聲音,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② 誰知道關於個體稅收管理的一些理論知識
個體稅收征管問題及對策思考2008-04-22 12:34自改革開放以來,個體經濟(含名為集體實為個體的企業,下同)以其靈活的經營管理機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而相對於國有集體經濟得到迅猛發展,個體稅收增長很快,占整個稅收的比重逐年上升。個體稅收征管已成為稅收工作的重要內容。相對於個體經濟的發展態勢而言,現行個體稅收征管已經遠遠落後於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經濟體制的要求。努力提高個體稅收征管水平已經成為稅務部門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必須解決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
一、現行個體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1、稅收征管基礎薄弱,稅源監控水平較低。一是應稅個體工商戶家底很難弄清,納稅戶數難於掌握。盡管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管理的出發點不盡相同,標准不盡一致,但一定范圍內工商登記戶數常常大於稅務登記戶數。二是生產經營規模難於掌握,「雙定」定額的真實性差。因缺乏有效的稅收監控手段和辦法,「雙定」難度越來越大,「雙定」定額相對於經濟發展呈現出總體下降趨勢。
2、稅收征管難度大,徵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個體稅收因個體工商戶的規模龐大、稅源零星分散、交易頻繁、流動性強、開業停業變化快、不建立帳務或帳務不健全(含不公開真實帳務)、不懂法律,或善於利用法律、稅收法制不健全千方百計偷、逃稅款等特點,稅收征管難度極大,相對於企業稅收而言,耗費的人力、財力、物力多,單位稅收收入耗費的稅收徵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
3、征管力量薄弱,稅收流失嚴重。一方面,國稅、地稅分設,行政管理人員增加,有限的稅收征管力量更加分散化,征管力量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稅收征管的力度(及時性、有效性)更加弱化,無法形成征管優勢,稅收流失更加嚴重。另一方面,受部門利益驅使,在個體稅收本身流失嚴重的情況下,國稅、地稅工作不協調對個體稅收流失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征管力量薄弱的情況下,基本上放棄了部分個體稅收征管,特別是集貿市場稅收中的臨時經營戶的稅收征管。
4、稅收政策性強,實踐中具體操作難度大。理論上,征與不征、征多與征少都體現了黨和國家的經濟社會政策,事關一定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實現。但在實際的個體稅收征管工作中,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操作難度較大。一是稅收優惠往往具備一定的條件限制,「應稅」與「非稅」臨界點在實際工作中難於明顯劃分,優惠對象把握困難。二是隨著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的不斷變化,稅收優惠對象變更頻繁,稅務部門難於應對。三稅收優惠的執行,增加了對非稅收優惠對象依法徵收的難度。
5、發票使用、管理水平低,稅控設備開發、應用水平差,稅收征管還未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機制。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稅務部門對現行普通發票的運用、管理水平較低,發票使用還沒有涵蓋所有的社會經濟領域及社會經濟領域的各個環節,假發票泛濫成災,行政事業費收據不斷侵蝕發票應用領域,對填開發票的比對力度不夠,「以票管稅」的制衡機制尚未建立。因設備成本高、技術水平低、推廣使用缺乏良性制約機制等原因,拒絕安裝、安裝與使用相分離(稅務機關沒使用稅控設備數據)、納稅人人為調控稅控設備數據,制約了稅控設備的功能,有效的稅收征管制衡機制的建立任重道遠。
6、稅收征管力度難以到位,「費擠稅」現象嚴重。一是由於稅務部門對個體經濟發展的形勢估計不足,輕視了對個體稅收的征管,為「費大於稅」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創造了機會。二是從全國來看,個體稅收的征管力度總體上是受稅收收入任務、稅收征管效益調控的,征管力度難以到位,「費大於稅」的狀況沒能得到改善。在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支出中,經營場所租賃費支出普遍大於繳納稅收數額在1——10以上。相當部分地方,個體工商戶就是繳納的工商管理費、特殊行業經營許可費等,都大於所繳納的稅收數額。
7、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企業與個體之間、地區間個體工商戶稅負呈現「畸輕畸重」。長期以來,稅收工作始終堅持的是「以組織收入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個體稅收在實踐中一直被作為國家總體稅收的補充。一個地區個體稅收征管的力度主要由該地區稅收收入任務的大小和稅源的多寡所左右。各級稅務部門採取「抓大(企業稅收)放小(個體)稅收」的組織收入策略,個體稅收征管得不到應有的強化和改觀,個體稅收征管的質量得不到提高,個體稅收流失嚴重。由此造成現實經濟生活中「企業(涉稅犯罪企業除外)稅收負擔大於個體稅收負擔、落後地區個體稅收負擔高於發達地區個體稅收負擔」的不正常現象,不同地區、不同性質的經濟主體長期在不公平的市場環境中競爭,稅收調節收入、調節分配的職能被嚴重削弱。
8、重實體、輕程序,個體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受到制約。受稅收收入規模相對較小、征管難度較大和徵收成本相對較高的影響,並基於如下兩點考慮,各地基層稅收徵收機關及其徵收人員對個體稅收的征管沒有完全按《征管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不講究過程(即「程序」),只講究結果(即稅款的實際徵收)。由此造成個體稅收征管資料建設和稅款徵收與個體工商戶的實際生產經營相分離,且相當比例的征管資料是從徵收稅款的逆向形成;征管資料的建立不是為稅收征管服務,而是為應付上級檢查服務。
9、稅收工作的社會參與性不強,綜合征管效果不佳。由於稅收法制建設的滯後,「依法誠信納稅」缺乏激勵制約機制,涉稅相關職能部門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應負的職責缺乏「剛性」的約束。由此造成,稅務機關在稅收征管工作中主要靠部門的孤軍奮戰,難於形成社會綜合征管合力。
10、《征管法》的可操作性不強,對稅務違章打擊不力,個體稅收納稅秩序整頓乏力。由於資產評估、資產拍賣等社會中介組織在各地發展不平衡,《征管法》中規定的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等措施在實際運用中大打折扣。一方面,受稅收成本和效益的影響,稅務機關極不願意使用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對稅務違章、違法行為進行懲罰。另一方面,因受相關部門配合的制約,對嚴重稅務違章、違法行為往往不能依法從快、從重地給予有效打擊。由此造成個體稅收秩序長期得不到根本改善。
11、個體稅收征管發展目標不明確,稅收征管措施散、亂,個體稅收征管水平難以提高。由於重視不夠,各級稅務部門對個體稅收缺乏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規劃,征管發展目標不明確,不是採取「依法征稅,應收盡收」的征管手段,而是採取「能收多少,就收多少」短期稅收征管行為。一是稅收宣傳、徵收、管理、稽查相分離,相互之間缺乏有機聯系。二是面對不同類別、不同特點的個體工商業戶,征管手段和辦法簡單、單一,缺乏力度。三是納稅秩序整頓、規范不銜接,個體稅收征管陷入「混亂—整頓—再混亂—再整頓」的惡性循環怪圈。
12、稅收考核體系科學性、實用性不強,個體稅收征管質量難以提高。
二、現行個體稅收征管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對個體經濟的發展估計不足,對個體稅收的重視不夠。脫胎於傳統計劃經濟的思想意識,各級稅務部門對個體經濟地位的認識長期停留在「居於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地位」之上,受「以組織收入為中心」指導思想的影響和各種經濟成份稅收征管投入與產出比的比較,各級稅務部門對個體稅收的認識沒得到應有的重視,在人、財、物的分配上基本上一直是向企業稅收征管傾斜。
2、稅收法制建設滯後,部門協調配合差。受落後的稅收觀念的長期影響,社會對依法加強個體稅收征管與大力發展個體經濟的認識一直存在偏頗,相對於國外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而言,我國稅收法制建設嚴重滯後。其一,現行社會法制體系尚未構建起依法誠信納稅的激勵機制,個體工商業戶缺乏依法納稅積極性。其二、稅收征管征管手段缺乏有效、完備的法律支持,依法加強對個體稅收征管以營造公平的稅收發展環境對於稅務部門是蒼白無力的。其三,涉稅相關部門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應盡的有限義務沒有硬性的約束機制,對稅收征管工作的支持也是極其有限的。
3、稅收征管缺乏創新性,稅收征管辦法滯後。一方面,受稅收法制建設滯後的影響,個體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加之個體經濟發展迅猛,以至個體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越累越多。二是由於各級稅務部門對個體稅收重視力度不夠,對個體稅稅收征管發展目標缺乏長遠的科學規劃,加之對個體經濟發展的規律缺乏系統性、前瞻性的研究,在如何與時俱進推進個體稅收征管方面缺乏有效的探索,落後的、粗放式的個體稅收征管辦法早已不能適應個體稅收征管的需要。
4、缺乏競爭激勵機制,個體稅收征管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無論是過去的「大學畢業管國營、中專畢業管集體、高中以下管個體」征管力量配置辦法,還是現在各地流行的「一等幹部搞稽查、二等幹部管企業、三等幹部管個體」觀念,都不利於樹立、激發個體稅收征管人員工作自豪感。個體稅收征管人員長期面對繁重、枯燥的個體稅收工作熱情不高、主動性不強,普遍產生「疲勞」、厭倦情緒,稅收征管缺乏創新性。
三、提高個體稅收征管水平的對策構想
1、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稅收觀,與時俱進提高對個體稅收的認識。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統籌企業稅收與個體稅收征管,正確處理加強個體稅收征管與大力發展個體經濟的關系,「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人、財、物的安排上給予個體稅收征管重點傾斜,迅速改變稅收征管中相對的「一手(企業稅收)硬、一手(個體稅收)軟」的格局,努力營造公平的稅收發展環境,促進多種經濟成分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2、強化管理,不斷增強對個體稅源的監控能力,提高征管效率。一是強化戶籍管理,建立健全納稅人戶籍管理制度。堅持屬地管征原則,對分支機構,包括倉庫、代辦處等都要嚴格列入稅務登記的管理范圍,將街道、門牌號標示出的納稅戶名稱、行業、征管情況錄入微機管理,定期巡迴核對,以堵塞漏征漏管戶現象的產生。二是區別對待,對個體戶要實行分類管理。根據不同行業的生產經營特點、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以往的申報納稅記錄、財務管理水平、辦稅人員素質、生產經營規模等綜合情況,將個體工商戶進行分類。依據不同類型的個體工商戶,相應地採取有效的征管辦法和措施,掌握稅收征管的主動權。
3、充分發揮發票對稅收征管的基礎性作用,切實加強對發票的管理。一是積極推進《發票管理辦法》向《發票法》的轉換,解決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管理上混亂問題。二是不斷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努力縮小行政事業性收費范圍,嚴格規范行政性收費與經營性服務的范圍,切實解決行政事業費收據對發票使用范圍的大量侵蝕。三是通過對發票管理的立法,加大對各種發票違章、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大發票違章、違法的成本,有效遏制當前利用發票進行大肆偷稅漏稅的猖獗勢頭。四是採取有獎發票等措施,倡導、鼓勵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提供服務時積極索取發票,以利於稅務部門不斷擴大和提高利用發票對個體稅收進行有效監控的范圍和質量。五是與時俱進提高發票的科技含量,增大製作假發票的難度。六是借鑒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經驗,加大對開具發票與取得發票之間的比對力度,嚴厲打擊「頭大尾小」犯罪行為。
4、堅持依法治稅,嚴厲打擊各種稅收違法亂紀行為。正確面對個體稅收征管難度大、稅收流失嚴重、整個稅收環境嚴重不公平的客觀實際,從實現稅收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大對個體工商戶違章、違法行為打擊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一是必須堅持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統一,嚴格規范征納雙方的行為,逐步依法提高對個體稅收的監控水平,嚴格依法治稅。二是要與時俱進加快稅收立法步伐,在賦予稅務幹部查處偷抗稅案件時的搜查權、拘留權的同時,提高違章、違法處罰標准,以增大涉稅違章、違法成本。三是加大查處、執行力度,嚴厲打擊偷抗稅行為。發揚「三鐵」(鐵石心腸、鐵的紀律、鐵面無私)精神,從機制上克服「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落後作法,提高稅法的威懾力,努力扭轉、規范稅收秩序,營造公平、和諧的稅收環境。
5、加快稅收法制建設,為加強個體稅收征管提供法治支持和保障。一是制定《稅收基本法》,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匹配的法律原則,科學界定稅務機關、納稅人及涉稅相關部門的權利和義務,構建依法誠信納稅機制。二是深化稅制改革,優化稅種結構,努力提高稅收法律、法規的制訂水平,建立起結構科學、功能互補、征管效率高的稅種結構體系,增強稅收的宏觀調控功能。
6、長期與短期相結合,密切與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著力構建個體稅收征管長效制約機制。一是利用信息技術,借鑒對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相關的「四小票」管理機制,建立起包含所有普通發票管理的發票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對發票的管理水平,提高發票對個體工商業戶依法納稅的監控水平。二是密切與各級經濟貿易委員會、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逐步擴大諸如稅控加油機、稅控收款機、計程車計價器等稅控設備的應用領域,配合發票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起加強個體稅收征管的長效制約機制。
7、樹立開放治稅、綜合治稅理念,全面推進個體稅收管理,努力提高個體稅收征管水平。堅持「以法治稅」與「以德治稅」相結合,與時俱進採取多種有效方式逐步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和行為。一是積極、主動配合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在非公有制經濟成份中發展黨員,建立黨組織,充分發揮這些黨員在「守法生產經營、依法誠信納稅」方面的典型示範作用;充分估計這些黨組織在宣傳「守法生產經營、依法誠信納稅」 方面的促進作用。二是積極主動介入各級商會、專業(行業)協會的建設工作,不斷提高其建設水平和對個體經濟的影響力,發揮這些組織在倡導「守法生產經營、依法誠信納稅」方面的促進作用,推進行業自律。三是充分利用納稅人積極尋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稅務代理的發展趨勢,積極構建起「納稅人—稅務代理—稅務機關」稅收征管制衡機制,不斷提高個體稅收征管水平,推進依法治稅。
8、加強綜合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個體稅收征管人員業務技能,不斷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各級稅務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對個體稅收主管人員,尤其是基層個體稅收征管人員培訓的緊迫性、長期性、艱巨性和極端重要性,採取集中學習、輔導講座、崗位練兵、以熟帶生、參觀學習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培訓內容除稅收、涉稅所有相關法律、財務會計外,還應包括政治經濟理論、語言表達、公務經濟文書寫作、公共禮儀、稅收文化等內容的培訓,與時俱進提高受訓人員綜合素質,不斷增強稅務人員搞好個體稅收征管的本領。要優化稅務經費支出結構,加大對培訓的投入力度,確保培訓工作的真正開展。培訓工作應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機制化,始終保持稅務人員素質的與時俱進。
9、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個體稅收征管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一是要嚴格執行從2006 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定期進行輪崗交流。輪崗交流既包括個體稅收征管人員之間的「小輪崗」,也包括個體稅收征管人員與企業稅收征管人員之間的「大輪崗」。二是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破除「唯學歷論」、「唯成份論」(幹部或工人),對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踏實、工作成績突出的個體稅收征管人員,要及時給予提拔、使用;三是營造「愛崗敬業、求真務實、扎實工作、爭當先進、崇尚先進」的良好氛圍,在獎先、評優時應向個體稅收征管人員傾斜,不斷增強其工作的成就感、自豪感。
10、加強對個體稅收的調查研究,努力推進征管創新,與時俱進提高個體稅收征管水平。加強個體稅收征管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將個體稅收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來抓,圍繞「依法征稅,應收盡收」的工作目標,綜合運用各種征管手段,提高個體稅收征管的質量。同時,講求征管
工作的連續性、系統性、科學性、藝術性,切實加強對個體稅收征管情況的調查研究,認真研究、分析不同類別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特點,努力把握其發展的規律性,增強征管工作的創造性,始終掌握稅收征管的主動權。要加強不同地區個體稅收征管經驗的交流,相互取長補短,促進征管水平的共同提高。
11、建立科學的考核、考評體系,不斷改進和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全面提高整體稅收征管水平。一是制訂科學的稅收工作考核、考評體系,加大對個體稅收征管的考核力度。對企業稅收、個體稅收制訂不同的考核、考評指標,進一步深化對個體稅收征管「六率」的考核辦法,嚴格規范正常納稅戶與非正常納稅戶的管理,盡力降低人為調控征管「六率」數據的可能性。二是改進考核、考評方法,確保個體稅收征管數據指標與征管實際依據情況的吻合,與時俱進促進企業稅收征管質量與個體稅收征管質量持續、協調提高。
③ 如何有效防範和合理化解稅務風險的對策
一、納稅風險的表現企業納稅風險主要包括財務、法律兩個方面,主要表現為企業財務方面受到損失,但也存在因違法受到處罰及喪失企業信譽風險。具體表現為:一是企業盲目納稅。企業由於財務人員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稅務知識忘繳或少繳了稅,或由於對稅收優惠政策的無知無故多繳納了稅款;二是企業納稅籌劃方案的失敗,籌劃結果小於預期值,籌劃成本大於籌劃帶來的收益,其結果大致分為以下兩類:
一、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而少納稅,這可能造成的後果有罰款,多交滯納金,降低納稅企業的信譽等不良後果,不僅企業會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甚至相關財務人員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稅法使用不當,盲目交稅,多納稅款,增加不必要的稅務成本,而導致企業利潤的流失。
二、納稅風險的特徵
(一)客觀存在性。
(二)可控性。
(三)主觀判斷性。
三、企業納稅風險形成的原因
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企業的納稅風險分布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它的形成是企業內外部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應對納稅風險首先要正確識別風險形成的因素,納稅風險的來源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一)內部原因
企業管理者理念缺失。2.企業財務人員納稅意識缺失。3.企業涉稅人員素質低,責任心不足4.企業不當稅收籌劃。5.企業與稅務部門溝通不暢。(二)企業外部原因
1.稅收法規原因。
2.征納雙方對稅收政策理解執行不同。
四、企業納稅風險的控制
(一)樹立正確納稅理念(二)提升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三)健全企業納稅風險管理體系(四)加強對外溝通能力(五)規范稅務機關執法行為(六)加強稅法普法宣傳工作(七)建設服務性稅務機關(北京中經陽光稅收籌劃事務所)
④ 簽訂收購合同的注意事項
公司收購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注冊資本問題收購方需要分清實繳資本和注冊資本的關系,要弄清該目標公司是否有虛假出資的情形(查清出資是否辦理了相關轉移手續或者是否進行了有效交付);同時要特別關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資本等情況出現。(二)公司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等問題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著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三)收購方在收購目標公司時,需要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詳細的考察,防止目標公司進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價值的情況出現,客觀合理地評定目標公司的價值。
⑤ 開書店需要什麼手續
想開書店的請注意:賺錢的書店是這樣開的開店手續其實開家書店的手續並不復雜,如果開的是零售店,則要先去所在區文化局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然後去區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現在有的省市的區縣可以辦理並聯審批,即可直接在工商局辦理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沒有什麼大問題的話,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完成。如果要同時賣光碟的話,就必須再去文化局審批一個「音像製品許可證」。其它的手續和普通零售店沒有區別。其次,經營者必須通過「出版物發行職業資格考核」。
注意事項
現在看來,私人開書店經營好的還是比較少。其實不是開書店不能賺錢,而是懂書店經營之道的人不多。所以,奉勸你開書店時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定位書店的定位最好比當地文化氛圍稍高一點,這樣讀者會欣賞你的書店。定位太高,讀者會離你遠遠的,定位太低讀者會不理你。比如店堂音樂,輕緩是一定的,最好是世界經典名曲。
◆開特色書店
很多老闆雖然開店賣書,但卻不知道自己該賣什麼書.能賣給誰。結果就文藝書幾本,學術書幾本,輔導教材塞塞,再進幾本暢銷書充充門面。這樣的書店沒特色,沒優勢,怎麼能留住顧客?所以書店開得比較成功的,都有自己的獨門「秘笈」。或者靠低價,便宜但實惠,對於已經成為商品的書來講,物美價廉永遠會讓人彈眼落睛,蜂擁而至或者有個性,服務特別,你給特定的顧客提供了他們在其他書店享受不到的服務,也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
◆注意購書環境
不要以為書上架就可以了。實際上,買書看的人,不光是要買書,更重要的是一種氛圍,一種交流。比如書店能給顧客提供獨到的推薦,比如買書者能在書店和老闆交流交流一些心得。書店只有出眾,才能吸引顧客。
◆開特價書店
很多書蟲都有淘書的經驗,特價書店就是他們很好的淘書場所。特價書店一般銷售出版社庫存或滯銷的書籍,銷售價格往往低於書籍定價的一半。而且,特價書店裡雖然都是陳舊或滯銷的書籍,但光顧的大有人在,不僅有學生,工作人士和退休老頭也不少。
◆開休閑書店
開一間像咖啡館一樣的休閑書店。店的面積不用大,帶洗手間,裝修最好用舒服透光的屋頂,靠牆擺一溜書架,主要賣一些文化、旅遊類書籍及畫冊,原價出售。中間都是沙發或椅子,很多白領階層都喜歡在假曰去到一個修整的場所,花上一個下午,捧一疊自己喜歡的書籍,曬太陽,喝咖啡。書店裡可以賣書、賣咖啡、果汁等飲料,還可以出租場地、搞展覽,飲料可以賣貴點,把書店經營成一個獨特的文化聚會場所,相信會有很多顧客光臨。
◆成本控制
為了降低成本,可以租前店後住房的商鋪,每月租金也就2500元。書店的裝修簡單為主,素牆,普通書架,簡易書桌,5萬元左右就可以搞定。書店的兩側牆是一溜到頂的書架;在原來砌牆的地方,見縫插針再添幾排窄書架;中間則擺幾張大書桌,簡易的,3米長.1.5米見方,下面堆滿備書。目前,有著作權的新書,價格一般按以下比率分割:作者,10%甚至更少;出版社,40%—50%;剩餘的40%一50%都屬於流通渠道。沒有著作權的書,進價更低。因此,如果直接從出版社進滯銷的庫存書,進價往往只要定價的2成,甚至更低。
⑥ 如何做好工商聯經濟工作
服務經濟發展大局是工商聯工作立身之本。近年來,蓮湖區工商聯堅持以「服務立會「為宗旨,以思路創新為先導,以服務經濟工作為著眼點,緊緊圍繞全區黨政工作中心和民營企業的發展需求」兩個中心,不斷強化服務經濟意識,創新服務經濟手段,集聚工作力量,發揮職能優勢,把工商聯經濟服務工作融入始終到全區經濟工作大局中,全力為會員企業服務、為非公經濟發展服務、為政府中心工作服務、為和諧社會建設服務,有力地推動了全區非公經濟的持續、快速、穩定、健康發展。截止目前,全區新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13289家,新增從業人員43292人,新增投資15391萬元;累計非公有制企業達到20792家,從業人員達103345人,投入資金105979萬元,非公經濟為地方財政提供稅收4億7千多萬,已經成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公有制經濟對實現「實力蓮湖、和諧蓮湖」正在發揮著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的做法和體會是:
一、深入調研、明確定位,找准工商聯服務經濟的著力點
工商聯經濟工作領域具有廣泛性、工作性質具有前沿性、工作內容具有不確定性。面對工作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堅持不斷加強政策和新知識的學習,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思考工商聯經濟工作的特點和優勢,積極探索工商聯服務經濟的結合點、著力點和突破點,全力做好服務。
一是深入學習調研,全面了解政府和企業在發展經濟方面的需求,有針對性做好服務。了解政府和企業在發展經濟方面的需求,找准工作的著力點是做好工商聯經濟服務的前提。工作中,我們一方面堅持認真學習解讀每年的市區政府工作報告,從工作報告和領導重要講話中了解全區大的發展思路和要求,思考政府從公共利益出發需要我們做什麼。我們堅持工商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走訪企業制度,每年選擇10個有代表性的重點非公企業,從產業方向、經營狀況、稅費情況、發展環境、社會貢獻以及存在問題等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從調研走訪中進一步理清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企業希望得到什麼樣的服務。目前企業發展面臨的最大問題已從外部環境轉向了企業內部自身,企業希望我們能在項目、資金、管理、銷售、人才等方面為其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面對普遍性需求,我們重點從完善政策環境方面去協調,2003年參與了區委區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制定,20多條建議被採納。2008年在區政協十二屆二次全會上工商聯作了題為《加快非公經濟發展實現蓮湖發展新突破》的大會上發言,就加強非公企業的產業引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提出了建議,引起了區委區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面對個案需求,我們堅持了解事實、弄清緣由、分清是非、積極協調,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幾年來共為會員企業協調解決土地使用、稅收、辦證、收費、用水、用電、資產評估、產品鑒定、質量認證等各個方面的實際問題120多件,受到了企業的好評。2009年作為第二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單位之一,深入開展學習科學發展觀實踐活動,先後深入各街道、百姓廚房等非公企業進行調研走訪,對非公企業黨建工作中的一些問題進行協調指導,引導非公企業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不斷加強黨組織建設,以黨建工作推動企業發展。並針對非公企業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6條,形成調研文章2篇,被收入《蓮湖區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
活動優秀調研文集》。
二是明確定位,找准工商聯服務經濟的著力點。橋梁、紐帶和助手錶明了工商聯在經濟服務中的地位和角色。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橋梁、紐帶和助手的職能定位,把服務企業、服務非公經濟發展、服務政府中心工作、服務社會作為工商聯服務經濟的重要內容,把政府要求、企業和社會需求的結合點作為工作的著力點,堅持用情系紐帶,用心搭橋梁,圍繞政府要求、企業和社會需求精心策劃組織主題教育活動,為政府、企業和社會搭建起了一個和諧互動的平台,通過多方互動,推進了各自的發展,實現了共贏。
二、加強聯系、搭建平台,形成工商聯服務經濟的有效機制
工商聯具有聯系廣泛的資源優勢。工作中,我們注重加強對內對外聯系,用真誠的服務、踏實的工作和多種形式聯誼,爭取方方面面的支持,搭建服務平台,形成了工商聯服務經濟的有效機制。
一是圍繞中心開展工作,爭取各級領導的重視。有為才能有位。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經濟發展大局開展活動,做好服務。建立了區委常委與工商聯會長聯系制度,督促工商聯(副)會長們與領導加強溝通和聯系,主動向區委、政府匯報工作。發揮西大街商會的作用,協助政府舉辦「西大街全國著名商業街高峰論壇」,推動了西大街商貿旅遊產業的發展;聯合北院門商會組織商家參與回坊「創衛百日整治行動」,促使回坊歷史街區的整體環境衛生有了明顯提升,受到了評審組專家的好評;引導會員企業關注蓮湖重點工程,組織企業家慰問大興路一線職工等等,提升了工商聯的地位,擴大了工商聯的影響力,也贏得了區領導對工商聯工作的重視。
二是主動配合政府部門工作,爭取他們工作上的支持。工商聯要做好經濟服務工作離不開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支持。工作中我們堅持與工商、稅務、勞動等政府職能部門加強聯系,平日里,凡是政府職能部門需要工商聯配合做的工作,我們從不講條件,認真完成,我們良好的工作作風贏得了政府各部門對我們工作的全力支持,現在凡是政府部門在出台涉及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等方面的文件時,都要徵求工商聯的意見。在工商聯換屆中,我們安排相關職能部門的領導作為工商聯執委委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非公企業發展中的問題。與區工商局、辦證辦照中心成為定點對口聯系單位,並堅持定期聯合走訪企業,了解情況,傾聽企業心聲;區外經局經常為我們提供各類經貿活動信息,為我們組織企業參與經貿活動牽線搭橋,區動局、人才交流中心主動為我們會員企業提供人才和勞動關系協調服務。目前區工商聯已與區勞動、外經、工商、稅務、司法等十多個部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和工作聯系制度,搭建起了工商聯服務經濟的重要平台。另外,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專程拜訪了全國工商聯會員部部長,多次向省市工商聯領導匯報工作,請省市聯領導來蓮湖指導工作,協助省工商聯和總商會在美華酒店成功舉辦了「陝西省工商聯總商會慶祝建國六十周年暨中秋座談會」。
三是健全基層商會組織,夯實服務基石。建立健全基層商會是工商聯開展活動,壯大會員隊伍,服務經濟的基礎。2004年我們在街道、開發區設立了10個工商聯小組;2005年,圍繞西天街商業街區發展,積極組建成立了「西安西大街商會」,為西大街成為中國著名商業街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06年成立了「北院門回族風情街商會」,2007年重點圍繞特色街區和七大經濟板塊建設,成立了「工商聯北院門街道分會」、2008年開始籌備成立了《區工商聯青年路街道糖坊街商會》、《區工商聯青年路地區酒店業協會》,2009年成立了《區工商聯北關街道分會》;增補了區工商聯3名副主席、5名常委、5名執委,發展了48家會員企業和30名個體工商戶會員;出台了《區工商聯會員會費收繳管理辦法》,健全了商會管理制度;製作了紀錄片《民族企業家心系災區》和《蓮湖區工商聯榆林項目推介會》、《蓮湖區工商聯企業家江蘇行》光碟片,編輯印刷了《蓮湖區工商聯2009年工作台歷》2500冊,在省市區刊登工作信息28條;完善了會員電子信息庫,並及時為會員送上生日蛋糕卡和祝福簡訊,在2009年6月召開的全省工商聯組織工作會上,區工商聯和北院門街道基層分會、北院門回坊文化風情街商會受到了表彰,在11月舉辦的全市工商聯組織建設工作會上北院門街道分會作了交流發言。
四是加強對外聯系,搭建信息交流服務平台。工作中,我們充分利用工商聯系統的網路資源,加強與外省市區工商聯、企業駐陝機構和國外工商社團駐陝機構的聯系,以真心學習、真誠交往、互惠共贏為原則,先後與美國亞洲商會、海外博士專家創業聯合會、台北西門町徒步區促進會、省五金機電商會、江蘇興化市212商聯等20多家社團組織建立了交往聯系,組織企業家到溫州、上海、台灣等地考察交流,邀請美國亞洲商會、馬來西亞企業家來蓮湖考察,利用海外博士專家創業聯合會網站,邀請榆林商會駐地15家會員企業和10個異地商會企業代表參加了「2009年蓮湖區投資環境暨項目推薦會」和「2009中國·西安西大街高峰論壇暨蓮湖區招商項目推介會」。廣泛聯誼加強與駐陝異地商會的聯系,2009年舉辦了「蓮湖區工商聯答謝駐陝異地商會秘書長聯系會」;邀請江蘇商會會長企業來蓮湖參觀考察大興新區,與區領導進行了乒乓球比賽;宣傳蓮湖投資環境,推介蓮湖重點項目。
三、創新手段、履行職能,促使工商聯服務經濟落實處見實效
在服務方法上,我們不斷創新手段,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講座、主題教育表彰等系列活動,履行橋梁紐帶和助手職能,為企業、政府、社會搭建互動交流平台,使工商聯服務經濟工作落到了實處,推動了政府、企業和社會的和諧互動、發展共贏。
一是以經貿活動為載體,搭建企業交流合作平台。近年來,藉助政府部門和社會力量,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各類經貿活動,為企業搭建了交流合作平台。2004年,組織會員企業參加了「香港貿易發展局服務推廣座談會」,2005年參加了「全國大中城市民營企業(西安)合作交流會」,「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2007年參加發馬來西亞清真食品推介會,2008年參加了「中南亞企業家洽談會」,組織會員企業赴台灣開展經貿交流活動,與台灣中衛中心等簽訂了友好商會備忘錄。2009年3月組織會員企業參加了「西安民營企業上海項目推介會」,9月組織「蓮湖區政府民營企業
代表團」37人赴榆林參加了「西安市民營企業榆林項目推介會」,與榆陽區總商會締結為友好商會,11月組織28位會員企業家赴江蘇學習考察交流,與南通市崇川區2T_商聯和興化市工商聯進行了交流座談,簽訂了友好商會協議。通過各種聯誼活動,增遺交流與合作,搭建起了又一新的服務平台。近年來先後組織會員企業600多人(次)參加全國省市舉辦的各種經濟合作、經貿洽談、產品推介、項目交流、展覽展示和經濟考察等活動30多場次,為企業進一步開拓國內外市場,尋找更大的發展空間提供商機。
二是以教育培訓活動為栽體,搭建信息服務平台。開展教育培訓活動是我們開展服務企業的基本方法。2008年以「化解危機、迎接挑戰」為主題,開展專題培訓學習;舉辦了以『『突破經濟危機、幫助企業實現持續盈利」為主題的專題培訓;組織80多名會員企業家及管理階層人員,參加了「北京大學助企工程」啟動儀式,聽取了北京大學韓慶祥教授關於《顛覆傳統營銷一企業營銷戰略》專題講座;圍繞「壯大非公有制經濟」和「科學發展』』主題召開了兩次民營企業家座談會,並向全區民營企業發出倡議,倡導全區中小企業在應對金融危機時「抱團取暖、共渡危機,堅定信心、聯手發展」;近年來,戩們先後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對會員企業家及其管理人員,舉辦了形式靈活、內容具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班11期,舉辦
專題輔導、情況通報、對話溝通、信息發布等20多次,為會員企業提供了有價值的政策信息服務。通過教育培訓,提高了會員的理論素質,拓寬了會員的視野,加強了會員間的交流,激發了會員企業參與蓮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熱情。
三是以銀企聯誼活動為載體,搭建企業融資發展平台。融資難是我區會員企業發展的瓶頸。針對這一瓶頸,2003年9月我們就提出「多渠道融資,多形式引導」,建立起了銀企聯系制度,每年都要組織一到兩次銀企座談會或銀企聯誼會。在2007年9月召開的「銀企座談會」上,18家銀行與32家企業就企業融資問題進行了溝通和交流,工商聯副會長——宏府集團董事長楊喜慶與「中信銀行」簽署了合作協議,上海浦發銀行大慶路支行為凱麗斯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貸款300萬元。在2008年5月召開的銀企沙龍活動中,民生銀行西大街支行與40家企業就企業融資問題進行了溝通並達成了合作意向,在2009年5月召開的銀企沙龍活動中工行北大街支行與桃園開發區,50家企業就企業融資問題進行了交流,為下一步的合作奠定了基礎,幾年來共為會員企業牽線解決貸款2300萬元,推動了非公企業的發展。
四是以主題表彰活動為載體,搭建非公經濟健康發展、非公經濟代表人士健康成長的平台。近年來,我們按照全國、省、市聯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先後在非公企業中組織開展了「爭創最佳企業,實現雙『25』競賽」、「關愛員工,實現雙贏」、「加強企業誠信,建設誠信蓮湖」等系列主題教育活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明星企業」「十佳民營企業」評選表彰活動等,涌現出了一批誠實守信、發展良好的優秀民營企業和一批優秀的非公經濟代表人士。2009年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為主題,引導企業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會員企業百姓廚房董事長王偉、陝西永安房地產董事長廖永明榮獲了西安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的榮譽稱號;「天朗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被評為我區2009年度優秀民營企業(年底表彰);20多家會員企業分別獲得了本年度「誠信納稅先進單位」,「促就業先進單位」「誠信企業」等。以「投身光彩事業」為主題,引導會員扶貧濟困;北院門商會在汶川地震一年後,再次號召會員為略陽白水江鎮災後重建奉獻愛心,組織20多名商會穆斯林企業代表為青木川鎮送去2萬元愛心款,幫助3戶受災群眾完成災後重建,為略陽白水江鎮少數民族群眾送上了14萬元愛心捐款,援建了略陽白水江鎮少數民族文化站,受到災
區群眾的贊揚和真誠的感謝。以提升會員企業形象為主題,不斷加大非公企業和非公經濟代表人士的宣傳力度;我們除了定期在蓮湖區人民政府網上為27家會員企業進行宣傳外,2009年初徵集企業家風采資料,積極選送《直掛雲帆濟滄海》等5篇反映我區企業家創業奮斗歷程的稿件被收錄在西安市民營企業家風采錄一《百舸爭流》一書;在會員企業中廣泛開展會員企業文化建設主題徵文活動,在《陝西新工商》、《民營天地》等雜志刊登反映會員企業家風采和企業發展報道9篇;組織西安星火房地產開發公司、前進集團等四家優秀會員企業家參加西安電視台《非常訪談》節目的錄制,並在西安電視台3套播出。
五是以參政議政活動為載體,搭建企業與政府溝通的平台。參政議政是黨賦予工商聯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能,工作中我們注重發揮這一職能為經濟服務。先後推薦非公經濟代表人士125入擔任市區兩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每年借兩會之機,工商聯都要專門組織會員代表、委員與政府領導座談、溝通聯誼。隆重召開蓮湖區紀念改革開放30年暨迎新年企業家聯誼會使廣大企業家和區委區政府及省市聯領導近距離溝通交流;組織會員企業就我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及重點問題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幾年來共撰寫符合實際,有建設性的提案議案200多件,形成了《蓮湖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的調查報告》、《關於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建立行業商會的調研》、《為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關於蓮湖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及對策的調研報告》、《蓮湖非公經濟發展的現狀及對策的調研報告》、《依託資源優勢,引導民族經濟走特色發展之路》等調研文章20餘篇,完成了《蓮湖民營企業服務中心項目建議書》,代區委區政府草擬了《蓮湖區非公經濟十二五發展規劃》提綱。
回顧過去工作,我們的主要體會是:
第一,創新思路,找准工作著力點是做好工商聯經濟服務的前提。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給各地工商聯帶來了新的發展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戰。我們只有認真學習新政策新知識,及時掌握、分析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准確把握時代的脈搏,創新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著力點,才能增強工商聯經濟服務工作的時效性、前瞻性和創新性,全面開創工商聯經濟服務工作新
局面。
第二,創新機制,形成工作網路是做好工商聯經濟服務的重要保障。工商聯有職無權,不可能直接參與土地審批、公證、仲裁、融資、立項等方面工作,要履行好經濟服務職能,必須贏得黨委的重視,政府部門的支持,社會各界的配合,利用「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的特點,創新機制,形成有效的服務網路,延伸工商聯的工作手臂,這樣才能更好地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
第三,創新手段,以活動為載體是做好工商聯經濟服務的有效途徑。工商聯經濟工作有其內在的規律,要善於總結經驗,但不能按老經驗處理新問題。工商聯職能的履行、作用的發揮都需要一定的手段和載體,因此要不斷地創新手段,創新載體,精心策劃好第一項活動。這樣工作才會有聲有色,充滿活力,形成特色,增強凝聚力。
第四,創新隊伍,培養一支優秀幹部隊伍和非公經濟代表人士隊伍是做好經濟服務的基礎。工商聯工作看似簡單,實際復雜,對幹部素質要求很高,需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有服務大局、服務會員、調查研究、組織協調等多方面的能力,因此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培養一支責任心強、素質高,熱愛工商聯工作的幹部隊伍,這樣才能更好地教育引導非公經濟代表人士健康成長,才能使工商聯經濟服務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⑦ 公司如何合理節稅
你好,合理避稅主要就是通過一些地區的核定徵收稅來操作。具體可以參考以下案例
一家全國性建材銷售服務商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全國有5000家銷售加盟網點,年收入150000萬元,費用支出105000萬元,利潤45000,利潤率30%。需要交稅:
企業所得稅 45000*25=11250
公司利潤 45000-11250=33750萬元
企業財富安全研究院通過企業財富安全管理九段技術操作稅務籌劃後
在核定證稅區成立一家全資服務型子公司B,把業務模式從銷售單一產品轉變為銷售產品+企業管理服務,將A公司收入中的60000萬元轉入B公司,利潤率為50%,利潤30000萬元。
A公司 15000*25=3750萬元 B公司30000*0%=0
公司利潤:15000+30000-3750=41250萬,節稅7500萬元 為企業多賺7500萬元。這就是一個真實的合理避稅方案。
⑧ 中級經濟師考試 工業方面考什麼
中級經濟師不用考職稱英語的,考什麼你自己選擇,什麼工商之類的都行的,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取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教材2本,
中級:《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註: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管理、商業營銷、稅務、物資、財政、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行社、價格管理、飯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築經濟等18個專業。你在這些專業里選一個就行了,我是經濟專業,別人讓我報工商管理,近幾個月就可能可以報名了,你在四月留意一下,你報商業營銷都可以了
還有 考密網 有好介紹,上面的「中級經濟師視頻」很不錯,全是名師講座!
⑨ 法律知識講座
如果只是造成輕微傷,那是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是造成輕傷或者重傷、致人死亡,則構成刑事案件,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輕傷,當事人雙方願意的話,還可以調解,如果不願意的話,則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死亡,那不能調解,屬於國家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身傷害賠償數額計算
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葯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醫葯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准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葯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誤工費的賠償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於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於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徵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於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 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 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護理費的賠償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
交通費、住宿費的賠償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准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標據少於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於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侯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營養費的賠償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的賠償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准,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其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的生活補且費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後由侵害人賠償生活補助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喪葬費的賠償
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屍、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而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者家屬違反有關殯葬的規定,大辦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亡賠償金,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二年。死者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十年。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應當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殘疾者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自定殘之月起,賠償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但最低不少於一年。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的賠償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後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來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⑩ 納稅服務的納稅服務體系
(一)科學的稅收服務觀體系
要以人為本,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徹底更新和轉變思想觀念:一是由監督打擊向管理服務的轉變,改變以往注重對納稅人防範、檢查和懲罰的觀念,以服務促管理,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二是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的轉變,淡化權力意識,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經濟的服務;三是將過去作為高標準的職業道德要求,轉變為基本行政行為規范,並作為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來落實和考核;四是由片面注重形式向追求內容、形式、效果相統一的轉變,通過持久和務實的工作,使納稅服務向長效發展,向實際深入。
(二)法律組織體系
提高納稅服務的法律地位。具體途徑:一是考慮出台《稅收基本法》,將納稅服務內容以法律的形式明晰化,明確法律責任。二是修訂完善並正式出台《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制定納稅服務的基本內容和操作原則,並據此制定具體的服務標准、工作方式和崗位責任體系等。三是參照國際慣例,建立納稅人憲章,把納稅人的權利和稅務機關應當為納稅人提供的服務以法規形式明確下來,充分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四是建立納稅人參與稅務決策的體制,讓納稅人有機會參與並影響行政法規、規章和稅務行政管理措施的制定。
(三)涉稅咨詢輔導體系
依託「12366納稅咨詢服務中心」整合資源並對其功能進行延伸,在辦稅服務大廳專門設立詢問服務中心,著重對納稅人進行更深層次的輔導、解答涉稅疑難、提供納稅咨詢;並整理咨詢問題庫,進行需求分析;建立稅收法規公告制度,召開稅收政策發布會、進行專題稅收知識講座、開展專項培訓,減少納稅人的無知性不遵從;利用網際網路進行有針對性的稅前、稅中、稅後輔導,並針對不同納稅服務群體、不同優惠群體開展個性化輔導;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咨詢服務的種類、內容、標准等,同時規定咨詢工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義務及相關責任追究辦法等。
(四)納稅人洞察體系
建立納稅人洞察體系,對納稅人進行細分,使納稅服務在普遍化的基礎上兼顧個性化,利用有限的資源實現更加有效的管理;建立需求分析與征納溝通機制,研發納稅服務分析系統,通過多種形式掌握納稅人需求,及時改進納稅服務措施,疏導和化解征納矛盾;健全納稅評估制度,及時發現、矯正和處理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出現的過錯,提醒並督促其及時進行自我糾正,有效防止和化解征納雙方的風險,為納稅人提供深層次的幫助。
(五)納稅信用等級評定體系
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製度,健全納稅遵從獎懲機制。將銀行、工商、公安、土地、建設等相關部門信息及時導入稅收征管系統,對數據進行整合、對比、分析,准確把握企業經營動態及應納稅情況。實行分類服務管理方式,對納稅信譽等級好的納稅人在管理中應以程序性服務為主,並給與一定的優惠和榮譽,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對納稅信譽等級低下,特別是大額欠稅企業進行公告,增強對惡意欠稅行為的社會輿論監督,敦促企業提高稅法遵從度。
(六)納稅服務流程和組織再造體系
借鑒流程再造理論,全面梳理現有徵管制度辦法,合理歸並、安排流程環節的先後順序,簡化審批手續,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推行辦稅程序公開制度,公開各項辦稅程序、方法、步驟、時限以及階段性進度,提高執法透明度。
按照納稅人需求導向原則進行組織再造,著手推進國地稅機構合並。在未合並前,歸並業務實施兩部門聯合辦公。
(七)納稅成本節減體系
在優化辦稅程序、簡並納稅人報表、推行國、地稅聯合辦公為納稅人減負的同時,整合企業的現有的硬體資源,降低涉稅系統和設備的購置成本。另外,要提高稅收政策的穩定性和可操作性,降低政策的執行成本,提高納稅遵從度。
(八)稅收信息化服務體系
進一步整合現有信息化軟體,提高基於互聯網的辦稅服務水平。一是推廣高效、安全的網上報稅系統,突破時間和地域限制,為納稅人提供 「智能化」納稅服務;二是構建征管基礎信息數字化系統,通過數據分析鑒別並控制可能出現不遵從現象的納稅人,提高政策輔導決策水平;三是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管理環節,依託信息技術,建立適合專業化管理、便於操作完整的崗責體系,通過信息預警、監控、協調系統,自動控制、考核納稅服務規范和服務質量;四是實現國地稅、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間聯網,加強信息交換,提高服務效率。
(九)法律救濟體系
建立完善暢通的法律維權渠道。一是廣泛開展稅收法律宣傳,充分告知納稅人應有的權利;二是鼓勵納稅人建立互助、自治式的維權服務組織,代表納稅人調解稅企矛盾;三是統籌涉稅聽證、復議、訴訟制度的銜接,加強糾紛申訴調解,使納稅人避免因進入司法程序造成的成本和環境負擔。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積極的錯案糾正和責任追究及反饋機制,准確認定稅務案件性質和責任人,並落實相應責任。
(十)考評監督體系
建立科學完善、以量化為主、可操作性強、內外結合的納稅服務考核體系。考評結果與工作人員的薪酬與晉升掛鉤,從而將納稅服務變成稅務機關的一項經常性和日常管理的工作。同時,建立公開的、由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外部監督評估機制,通過多種形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使稅務機關能夠正確地認識自身的服務現狀,及時查找問題和不足並加以改進。
(十一)人員素質保障體系
建設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的高素質稅務幹部隊伍,是做好納稅服務工作的重要保證。以提高專業素養和專業技能為重點,實施素質提升計劃;推行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進一步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創造公開、平等、競爭的用人環境,按照人員的能力和素質配置崗位,建立一套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二)社會化資源共同參與體系
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重視專業社會中介(如稅務代理)和其他組織(如行業協會、納稅服務志願者組織)為納稅人提供的稅收籌劃、政策咨詢、法律幫助等納稅服務,鼓勵企業自我服務,構成政府、社會組織、企業等主體共同參與的納稅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