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講座聽後感
我在網上幫你找了一篇
你可以參考一下!!
同學們在學校的安排下,聆聽了法制的工作人員的法制宣傳講座。時間雖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但我的感想卻頗多。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老是犯錯誤,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雖然我們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但也時常受到侵害。現在盡管有老師、家長的保護,但他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呵護著我們,況且總有一天我們會離開父母,離開學校,踏入社會,獨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護也就成了我們中學生防止自身受到傷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學生大多時間都在學校,所以往往我們受到傷害都是因為同學之間的沖突造成的。 這次法制講座給同學們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課,使同學們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規校紀的重要性。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當代中學生吧!
為了使我們廣大學生樹立起更高的法律意識,學校特意安排了一場全校師生法律講座,以前,不明確「法」為何物的我聽了這次的講座,對「法」有了新的認識和體會。
「法」不僅僅只意為遵紀守法,它還包含了人生的理想觀和價值觀,並不是只要依法辦事人生就活得有意義、有價值。當然,要走正人生之路,遵法講法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
青少年的犯罪率正在逐年攀升,誘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致命的是現在的青少年缺乏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沒有法律意識,更有甚者,以了解法律皮毛加以炫耀以國家的保護措施予以應該的或必須的來理解,以身試法,最終走上不歸路。
人生的關鍵在於要走目標,有理想,有追求,但是這些都是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的,要樹立好正確的法制理念,不要抱著一絲絲僥幸的心理置法於不顧,違背道德和法律的准則,要懂得生活,有抱負,有追求,同時也要做到有法必依。
這次法律講座深深的觸動了我的心靈,原本單純的以為「法」是可以很簡單的解釋,只要不違背法律里的各項條款,那這就是懂法了,出忽意料之外的是,法的博大精深,法的真正內涵並不單純的指守法,不違法亂紀,而是飽含了太多的人生哲理,這次法律講座使我受益匪淺,促使我成為一個合格守法的社會公民
報告會開始後,一位勞教學員上台做了演講。他講的是他走上歧路的過程,為的是讓我們不再走他們這樣的道路。他講的很認真,態度也很誠懇,所以打動了我們,讓我們的內心感到起伏不定。第二個勞教學員又做了自我批評,他認為別人比他好是故意跟他過不去,造成了一種愛慕虛榮的心理,現在,他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過錯。
其中,最讓我觸動的就是第二個勞教學員所說的「虛榮心」。雖然說我平時不太愛慕虛榮,但我們班也有幾位「虛榮心」強的人,見到別人考得比他好就覺得那人跟他過不去,視別人為「下流」;可一但自己考了第一名,就得意得不得了,把自己捧上了天,自以為踩在別人肩膀上,還一再地嘲笑別人,你說這不正是「愛慕虛榮」的表現嗎?也許,就是這種強烈的「虛榮心」,會使一個原來活潑、開朗的人變得冷酷無情,也許會使他的前程由光明變為黑暗。
一個人如果想不犯法,就必須要知法。只有知道法律,才能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合理。也許有許多人犯法是在無形中的,並非自己所想,但在法律面前,你只能低頭。所以說,在知法的同時,還要有較強的自控能力,防止不幸的事情發生。這是我聽這次講座最大的感受,你覺得呢?
法律無所不在。就讓我們學會守法,共同創造美好的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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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誰能幫我整理出20個關於法律的節目名字
關於法律節目的名字主要有今日說法、法治在線、經濟與法、法律課堂等,都能夠滿足觀眾的一些觀看慾望,而且能夠解決現實生活中很多問題。
一、誰能幫我整理出20個關於法律的節目名字
《今日說法》是由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欄目。《經濟與法》每天精心選擇一個典型案例。《法治在線》欄目是新聞時效有性的法治新聞節目。《天網》是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推出的,《法律講堂》是CCTV12的一檔法律知識類欄目,法制視野》:《拍案警世》描述了這兩年國家打擊_賭毒的重點典型案件,《法眼》片滿足觀眾的圍觀慾望,《警戒線》節目本著「全民戒備,遠離危險」的宗旨,《法制視線》傳播法治精神,《公民與法》欄目是一檔開設時間近20年的法制專題節目,《法制經緯》欄目的前身是《法制時空》欄目。《回頭釋案》欄目將大案、要案、為節目的特色資源,《辨法三人組》是法制節目,《消費與法》欄目是一檔大型普法維權電視欄目,《法制中國》欄目是以「關注中國法治。
二、關於法律節目的分析
法律節目對提高人們了解法律知識,運用法律權利,維護自己自身權益,具有非常高的作用。可以讓人們在自己的生活之中,如果遇到傷害自己便宜的事情,通過法律的頻道或者是法律的平台進行維護自身的權益。能夠起到非常強調法律效果。讓人們有法可依,執法必依,違法必究。法律節目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對人們的各種大小事都非常的了解。如果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法律問題,可以向他們尋求幫助,他們能夠迅速的找到解決的辦法。法律節目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因為法律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遇到各種有關法律的問題,一定要去咨詢這一篇法律節目,他可以對你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D. 法律知識講座
如果只是造成輕微傷,那是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是造成輕傷或者重傷、致人死亡,則構成刑事案件,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輕傷,當事人雙方願意的話,還可以調解,如果不願意的話,則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死亡,那不能調解,屬於國家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身傷害賠償數額計算
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葯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醫葯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准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葯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誤工費的賠償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於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於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徵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於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 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 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護理費的賠償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
交通費、住宿費的賠償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准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標據少於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於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侯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營養費的賠償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的賠償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准,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其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的生活補且費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後由侵害人賠償生活補助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喪葬費的賠償
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屍、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而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者家屬違反有關殯葬的規定,大辦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亡賠償金,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二年。死者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十年。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應當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殘疾者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自定殘之月起,賠償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但最低不少於一年。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的賠償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後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來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E. 法制教育講座聽後感
人生如同一張白紙,我們的成長過程就是在給這張白紙著色的過程,我們走的每一步都會留在這張人生的紙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張色彩斑斕的紙,上面滿是絢麗的圖案;有的人留下的則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還沒來得及在這張紙上添滿色彩,這張紙就早早飄零! 周三,我們聽了一場法律講座,聽完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法律,聽起來雖覺得離我們很遠,但它實際就在我們的身邊,而且無處不在。
做這個報告的是一位正在服刑的少年,不僅如此,他是正擁有美好青春的一位年輕少年。他為我們講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這條不歸路,又是如何的後悔與失去自由的無奈和悲哀。
他用自己犯的過錯來告訴我們要樹立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做一位社會的好公民。同時還提醒我們要慎重交友並且無論處於何時何地都不能忘了父母對我們的恩情。這是一個處於失去自由的人發自內心的悔恨和領悟。他想把這些道理傳達給擁有自由的我們。這對於我們來說是很大的啟發,甚至產生了不小的心靈震撼。
在我們的身邊,一些同學總是犯錯誤,法律意識淡薄,屢教不改。他們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這就告訴了我們:一個人要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如果你不能夠及時改正錯誤,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的心中根深蒂固,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可能會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後被公安機關抓獲,受到應有的制裁。我們正處在花樣的年華,詩樣的年齡,誰願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過本該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如何做出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後悔一生。聽完這節課,我想這對於我以後的人生道路起著巨大的作用。它給了我許多真理和啟發,告訴我要想成才必先學會做人,我會一直受用!
F. 法律法規講座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法規講座一般包括立法的目的、主體、原則、具體的內容。
內容當中,如果是修改後的法律法規,應當明確改動的法條、為什麼要改、改動之後的亮點在哪裡,如果是新的立法,應當立法目的、法律的職能。如果講座對象是專業人士,可以講講立法背景、立法的理論基礎之類的加強講座深度。如果是非專業人士,是普及性的講座,應當注意穿插案例,增強講座的趣味性。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其中,法律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范性文件;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律。法規則主要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及經濟特區法規等。
法律法規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公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實現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全書》第二十八條 【社會秩序之維護】 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制裁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第三十三條 【公民資格及其平等權】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