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如何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重視培訓,做好法律宣傳工作。
1.用正確輿論引導公眾,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規,主動配合執法維權。要大力宣傳、引導企業正確對待職工合法利益,表揚表現優秀的企業,曝光表現不好的企業,讓全社會共同關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形成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良好氛圍。
2.工會積極參與和鼓勵員工參加各類業余技能學習,引導和教育員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鞏固、提高員工對企業的認同度。
二、注重職工人文關懷,做好職工的心理疏導。
1.加強對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加大對他們心理健康的關注和投入,幫助他們做好自我管理、自我調適,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營造良好的人際關系。
2.關心職工的生產生活,組織開展職工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業余文化活動,不斷滿足職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勞動關系協調中的作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通過建立健全工會宏觀參與機制、職工民主管理機制、切實維護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
2.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把握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基本任務,堅持和完善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制度。
擴展信息
國務院做出部署,要求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整改工作,切實解決突出問題。
一、實施符合我國國情的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二、全面開展工資清欠專項工作,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不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努力維護職工勞動報酬權益。
三、不斷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
四、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勞動合同簽訂率穩步提高,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逐步完善。
資料參考:國務院關於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 - 網路
❷ 法制教育講座觀後感是什麼
法制教育講座觀後感 6 月 3 日,學校組織召開家長會,同時給我們播放了法制教 育講座專題片。 看過專題片後,感觸很深,也深受教育。從前,總覺得孩子 還小,成天都在老師和家長的眼皮底下,不會有問題,只是注重 道德方面的教育,對孩子的法制教育就忽略了。看過專題片後, 感覺到這種思想要不得,也很危險。 教育對於種子是陽光,對於樹林是水,對於稻田是肥料…… 而對於我們少年兒童,是走上成功的殿堂的梯子。俗話說「沒有規 矩,不成方圓」 。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相輔相成的,是循序漸進 和潛移默化的,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法制教育要從小做起,從 現在做起。 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是社會、學校和家長共同 努力的結果。校風校紀和法制宣傳教育是青少年素質教育的重要 組成部分,青少年遵紀守法、健康成長,是抵制不良影響、預防 犯罪最根本的因素。有許多家長認為,法制教育是學校的事,是 社會的事,不是家長的事。其實不然,學生尤其是小學生的法制 教育,是社會、學校和家長共同的責任,只有國法、校紀和家規 結構順暢,協調一致,相輔相成。才能達到教育的效果,為孩子 提供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所以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 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的健 康成長,我們每個家長都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家庭教育的 錯誤引導有可能是孩子走向違法犯罪的第一步。有的父母一貫好 逸惡勞,不務正業,貪圖享受,往往表現出舉止不端,品行不正, 素質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觀上不能為孩子當好「第一教師」 ,使 子女在潛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響。如有的家長經常搓麻將、 逛舞廳,不僅無暇顧及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更無精力管教孩子, 疏於對子女的家教,導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辯,美醜不分, 最終由「小皇帝」淪落為「小囚犯」 。所以每個家庭都要為自己的 孩子負責任!要使孩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個美好的家庭環境! 法制教育不僅僅是教育孩子懂法守法,對他人不造成傷害, 對社會不造成危害,同時也是加強和提高孩子自我保護意識的需 要。是社會、學校和家庭注重引導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 理特徵,調解自己的情緒,不斷加強自己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適 應社會上各種環境考驗的需要。 通過法制教育的學習。使我充分認識到,加強孩子的道德教 育刻不容緩,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刻不容緩,加強同 學校的溝通同社會的配合搞好法制教育刻不容緩。從現在開始, 我們會努力去做。
教育對於種子是陽光,對於樹林是水,對於稻田是肥料……而對於我們少年兒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讓人該過自新.要是盜賊、人犯,從小接受過法制教育,有著滿心道德,那他們還會成為罪犯嗎?由此說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視的。所以,我覺得學好法制教育就是學會做人,就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它教會我們遵守守則,小學生要遵守《小學是守則》,員工要遵守公司條例,而每個公民都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它教會我們不要迷戀電子游戲機,不吸煙,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電子游戲會讓我們成績下降,也浪費金錢;吸煙喝酒有害身體,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為。它還教我們怎樣防火與自救,城市不能隨便放鞭炮等等
所以,我們要認真學好法制教育,做個有文化、講文明的國之棟梁。 2 犯罪,犯法它們是兄弟?不,不是。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語。
犯法,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做,它是我們每個人都做過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顆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不要自以為是地說:「我們是未成年人,犯罪沒有關系。」在此,我要嚴肅地告訴你:「不,你說錯了。18周歲以下的我們是不能犯這5種罪的:殺人、放火、搶劫、投毒、故意傷害造成他人重傷。」
不也不要滿不在乎地說:「我一定不會做這些事情。」因為,就拿我們認為離我們最遙遠的投毒來說吧。
曾經有多少人這么認為過:毒品有什麼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寫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堅強的人。但是,又有多少這么認為過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認為它離我們遙遠,因為它就在我們身邊呀。說不定,在無意中,毒品已經走進你的生活。
3 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為此,我們對當前青少年犯罪的現狀、特點、成因進行了調查,對如何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對當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紀律觀念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強,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低齡化趨勢的現狀,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為當務之急。
4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
由於這方面的原因,學校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對於我們來說真可畏意義重大.
我認真地聽完了這次報告會的內容,給我的感觸很深.做這個報告會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員,不僅如此,他們都是擁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輕青年.他們為我們講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這條不歸路的,又是如何的後悔與失去自由的無奈和悲哀.
5 學校、家庭和社會應注重引導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徵,調解自己的情緒,加強自己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適應社會上各種環境的考驗。因為,未成年人正是長身體的時期,他們已開始產生強烈的獨立意識,不想事事依賴成人,想獨立去處理一些問題,但是,他們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又跟不上獨立意識的發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執使自己的行動帶有很大盲目性,這就需要我們成人對他們進行整體引導,逐步提高他們能分析和去解決問題的能力 6 人生如一張白紙,在成長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在白紙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繽紛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還沒有添滿色彩但這張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夠使白紙變成色彩繽紛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這個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所以說要使人生走得輝煌燦爛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為一時的沖動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 7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黃種人,而每個人的生活環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紙弄得灰暗一片有時並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個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會出好的孩子,反則反之!以下是兩個普遍而惡劣的家庭環境!請家長們必須教育好自己兒子的第一課!家長過分溺愛,一味嬌慣,使子女的慾望不斷升級。現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獨生子女,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少,應該讓孩子過得幸福一些,特別是那些過去經歷過苦日子的人不願讓孩子再「吃苦」。因此,對子女總是百依百順,要啥給啥,讓獨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無來源或不充足時,那些被嬌慣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撈」錢,以滿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8 家庭教育的錯誤引導。有的父母一貫好逸惡勞,不務正業,貪圖享受,往往表現出舉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質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觀上不能為孩子當好「第一教師」,使子女在潛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響。如有的家長經常搓麻將、逛舞廳,不僅無暇顧及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更無精力管教孩子,疏於對子女的家教,導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辯,美醜不分,最終由「小皇帝」淪落為「小囚犯」。
所以每個家庭都要為自己的孩子負責任!要使兒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個美好的家庭環境!請不要給每個張白紙添上灰暗的顏色! 9 關心學生是學校教師的神聖職責,差生、輟學生是困難、問題較多的學生群體,他們最需要關心、幫助。校園搶劫強索案件的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輟學生占很大比例,關心教育管理好這些學生,能有效預防和控制校園搶劫和強索案件的發生,從一定意義上說,學校對差生的漠不關心甚至放棄差生。學校就一定會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校風校紀和法制教育宣傳教育是青少年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青少年遵紀守法、健康成長,是抵制不良影響、預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10 通過安全法制教育學習。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徹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風、制度、紀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增強自我的法律意識,能夠做到面對誘惑不為之所動,嚴格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為信合服務,為儲戶服務。生活作風上,能夠牢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教導,用工作紀律嚴格約束自己,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勤勤懇懇辦事,堂堂正正做人
❸ 十二月二十六日法制安全教育知識講座內容
摘要 您好,1、教育學生懂得什麼是社會主義民主,怎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懂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以及人民的民主權利。
❹ 情系女職工,法在你身邊知識競賽總是卡怎麼辦
退出檢查網路重新進入或者變更答題時段。
此次活動包括線上知識競賽活動、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知識系列線上講座、女職工普法讀本和宣傳片、普法宣傳欄、普法直播間等。
此活動是為了增強廣大女職工法治觀念,幫助女職工提升勞動安全健康意識和能力,推動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工作場所性別平等制度機制。
❺ 工會法知識講座
工會法知識講座
什麼是《工會法》?如何認識中國工會立法的發展過程?
工會法是調整工會與國家、工會與行政機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包括工會活動的宗旨及范圍,成立工會的程序,工會的法律地位、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工會的權利和職責,工會經費的徵集與使用等。
資本主義國家的工會立法,經歷了三個時期:(1)禁止時期,在資本主義初期,國家把勞動者組織工會視犯罪,利用國家機器制定法律,禁止成立工會。(2)限制時期,迫於工人運動的發展,資產階級雖然在法律上承認工會合法,但又對工會的活動加以限制,工會如有違反限制行為,即予處罰或解散;(3)承認時期,在工人運動的壓力下,資產階級不得不承認工會的法律地位,採取一些讓步措施。一般認為1871年英國的《工會法》為最早的工會法。
我國工會的立法始於1924年孫中山領導的廣東國民政府頒的《工會條例》,該條例宣布工人有組織工會的權利,確認工會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和罷工的自由。此後,國民黨政府1928年頒布的《工會組織條例》,1952年頒布,1932年和1947年分別修正的《工會法》,對工會活動作了種種限制,實際上剝奪了職工組織工會的自由。
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利益和意志的工會立法,始於1922年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制訂的《勞動法案大綱》。1930年,中央革命根據地制定的《赤色工會組織法》,用單行法規的形式規定了工會的性質和任務,明確了工會的宗旨。此外,我國各革命時期根據地的勞動立法中,也不同程度地包括了工會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6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明確規定了工會是工人階級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還規定了工會的任務、組織原則、工會的權利義務、工會與國家的關系、工會與企業的關系、工會的組織機構和領導機關、工會經費的來源等。工會法的頒布,對我國工會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發揮人民民主專政的支柱作用、聯系黨與職工群眾的紐帶作用,以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據,促進了工會自向建設和工會運動的發展。1992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頒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這進一步肯定了新時期國工會階級和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產中的地位,並就工會的性質、任務、權利、義務、活動准則和組織原則等重大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以法律的形式體現了黨的基本路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新《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進一步突出了工會的維護職能,進一步保障了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進一步加強了職工民主權利的法律保護,進一步健全了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進一步保障了工會工作的物質基礎,加強了工會幹部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保護,確定了違反《工會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新《工會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工會自身改革和工運事業的發展,促進改革開發,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為什麼要修改1992年《工會法》?
我國第一部《工會法》是1950由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的。1992年作過一次修改。由於1992年《工會法》頒布時我國還沒有明確提出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1992年《工會法》客觀上不能不受歷史條件的局限。特別是隨著近幾年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經濟關系、勞動關系的深刻變化,以及經濟結構調整,職工隊伍的變化,工會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面對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需從法律上予以規范和保障,迫切要求對1992年《工會法》進行修改,其必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隨意撤並、組建困難、會員銳減問題。職工有權參加和組織工會,是我國《工會法》根據我國《憲法》規定而明確規定的。但實際生活中,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經常受到侵犯,工會組建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難。據全國總工會調查表明:1997年基層工會已從1995年的593113個減少到510276個,1998年又減少為503532個,會員人數從1995年的103996314人減到1997年的91309843人,1998年又減到89134262人。可見,工會組織呈下降趨勢,會員人數銳減。還有一些用人單位,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限制、阻撓甚至禁止職工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因此,新建企業工會組建率較低,職工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違法侵權現象嚴重。據全國總工會1998年底統計,外商投資企業的工會組建率為僅35.5%,私營企業的組建率僅為4%,鄉鎮企業的工會組建率僅為7.1%。
在國有企業改革和轉制中也存在隨意撤並工會組織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國有中小企業通過試行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大多成為了集體性質、合夥或私營性質的企業,在這些改制企業中,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減少的趨勢更為明顯。除股份合作制形式外,大多存在著撤並工會,或形式上還保留工會,但工會工作以難以開展的情況。
2、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受侵犯問題。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地變革,工會應當旗幟鮮明地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會幹部在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時,與用人單位和營者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打擊報復的情況時有發生。
3、拒繳、拖欠工會經費問題。目前,各級工會的經費存在難以得到保障的問題。資料表明,全國工會經費收繳率不足50%。而在基層工會,企業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現象更是十分嚴重,工會經費更為困難。經費是工會開展活動的必要物質條件,由於經費得不到保障,致使一些地方工會、企業工會根本無法開展活動,有的甚至連工會幹部的工資都開不出來。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雖然《工會法》對工會經費的撥繳作了明確的規定,但由於對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行為沒有規定相應的制裁措施,致使一些企業行政方面無視《工會法》的規定,拒繳、拖欠工會經費。第二,部分國有企業經營困難,虧損嚴重,職工工資水平連年下降,有的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工會經費的撥繳更無從談起。第三,現行工會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未作具體規定,致使這些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況。
4、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問題。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因此,《工會法》在實施中出現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有關。甚至一些侵權案件起訴到法院後,經辦法官難以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的處罰法定的原則,給對方施以法律制裁。二是不少地方也出現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的問題等,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
在此,我們還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認識修改《工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改革開放新形勢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以來,隨著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發展,在這些企業中就業的職工人數迅速增加,已成為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黨的十五大提出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公有制實現形式要多樣化,很多中小國有企業通過拍賣、出售為私有企業,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改為股份制企業。但1992年《工會法》已不能適應這種新形勢,致使工會在這些企業處於無法可依、無法保障的狀況。客觀形勢的發展迫切要求對《工會法》進行修改,從法律上規范和保障非公有制企業中職工組織和參加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等權利。
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變化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當前,一些外商企業和私營企業,甚至改制企業都存在著侵犯職工的政治權利、勞動權利、人身權利以及經濟利益的問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勞動關系也發生很大變化,企業經營面對市場競爭,為了追求更高利潤,也容易忽視以至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引起的。因此,需要加大依法維護職工利益的力度,進一步突出工會的維護職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並從法律上予保障。不然,工會就會脫離職工群眾,失去存在的基礎。
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工會工作與工會幹部保護問題突出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的變化,政府職能逐步轉變,通過行政手段保護工會幹部權益的作用越來越弱,工會幹部在加大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力度的同時,其自身責任和風險也隨之增大。近些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遭受打擊報復的現象日趨增多。有的企業工會主席任期未滿即被調離;有的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罷免;有的被扣發工資;有的被無故或借故解除勞動合同等等,嚴重影響了工會幹部維權的積極性,亟待通過法律手段加以保障。
四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組織建設的發展變化與工會維權工作的要求。隨著鄉村城鎮化,鄉鎮企業規范化,鄉鎮、街道職工數量越來越多,如何維護鄉鎮企業職工、街道職工的合法權益,幫助、指導職工建會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小企業越來越多,25人以上才能組建工會委員會的規定,已不能滿足這類企業職工建會維權的需要,應當作出相應調整,降低建會人數標准,允許聯合組建工會;隨著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在企業兼並、改組過程中,撤並工會組織、工會機構的現象十分突出,應當從法律上予以規范,保險工會組織正常開展工作。
五是《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和工會訴權問題提出的要求。我們知道,對權利保障的最後手段就是以違法侵權者追究法律責任和實施法律制裁來實現的。《工會法》在貫徹實施中出現的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如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規定有關。一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嚴重影響了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這與《工會法》沒有明確規定工會的訴權是直接相關的。
六是實踐經驗的積累和形勢發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區及部分城市分別制定頒布了《工會法》實施辦法、條例,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工會法》的某些不足,並將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辦法予以規范,對《工會法》的規定有所創新、有所突破,推進了工會工作。但由於各地的規范不盡統一,致使《工會法》的實施程度不平衡;有些具體規定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亟待《工會法》盡快作出統一規范。
近年來,黨中央對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做好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人階級的主人翁作用作了一毓重要指示,特別是黨的十五大和十屆四中全會在這方面提出許多明確和具體的要求,如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代表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等。就此各地在實際工作中積累和創造了許多新鮮經驗。這些方針、政策和經驗,有必要通過修改《工會法》以法律形式予以確認、規范和保證實施。目前,我國已經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規定: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對這一權力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限制。作為締約國,為使條約順利實施,為維護中國工會的團結統一,防止境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和非法組織的出現,需要從法律就相關問題作出規范。此外,面臨我國即將加入WTO,以及經濟結構和勞動關系的調整,要求工會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改變傳統的工作手段和方式,與國際接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如建立集體合同制度、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等,同時保證中國工會的獨立性和社會主義特色,這一切都要求盡快修改《工會法》。
新《工會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哪能些?
1998年12月,九屆人大常委會將《工會法》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規劃。1999年初,組成了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牽頭,全國人大內司委和全國總工會參加的修改小組,歷時二年零10個多月。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對《工會法》的修改共有44條,據此修正後重新公布的《工會法》,旨在適應新的形勢,總結實踐經驗,對新建企業工會的組建、企業職工和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的保護、工會經費的收繳以及對侵犯工會合法權益行為的制裁作出一些補充性的規定,中心是突然和強化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其修改《工會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關於工會的活動准則。現行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這里規定的工會「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指的是工會活動要遵循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這是工會必須堅持的最重要的根本的活動准則,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具體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2、關於發揮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為了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保障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一些企業無視職工的勞動條件與安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保護,甚至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以致引發惡性安全事故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工會有責任及時反映情況,並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就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問題進行交涉,使企業予以糾正,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並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一)剋扣職工工資的;(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件的;(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增加這些規定,有利於工會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
3、關於新建企業組建工會。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保障工會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新建企業組建工會工作,是工會的一項基礎性任務。為了保證組建工會的順利進行,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常委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針對一些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工會組建工作存在阻力、進展緩慢、覆蓋偏低的狀況,新《工會法》增加規定:「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通過上級工會的指導和幫助,加強基層工會建設。對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和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行為,新《工會法》規定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關於工會專職幹部的設置和對工會幹部的保護。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工會專職幹部的編制問題。國有企業中的工會幹部屬於國家幹部,基本是專職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精簡脫產人員,特別是各種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要求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一律設置專職的工會幹部比較困難,另一方面,企業、事業單位中又需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工會骨幹分子,使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工會工作。為此,新《工會法》對此作了較為靈活的規定:「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可以設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這樣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幹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基層幹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往往與企業行政方面發生矛盾,有些人還受到打擊報復。如以各種理由解除為職工維權的基層工會幹部的勞動合同,或者調離原工作崗位,或者降低其工資待遇,還有的在工會幹部勞動合同到期後以種種借口不續簽合同。在保障工會維護職工利益的同時,也迫切需要保護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因此,新《工會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限;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滿。任職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5、關於工會與企業平等協商。1994年,我國頒布實施了勞動法。勞動法實施後,工會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大力推動集體合同的工作,通過工會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從近年來的實踐看,在企業中,尤其是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通過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有利於工會發揮維權職能,建立和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進行平等協商應主要圍繞維護職工勞動權益,如工資待遇、福利、工作與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進行,並簽訂集體合同。因此,新《工會法》規定:「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6、關於工會經費。1992年工會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本單位工會撥交經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以及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本企業工會撥交經費。這筆經費是在企業所有稅稅前列支的。工會收繳的經費用於開展各項工會活動,其中百分之六十留在企業工會,百分之四十上繳上級工會調劑使用。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工會經費收繳相當困難,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拖欠、拒繳工會會費的現象嚴重。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新《工會法》規定各種所有制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機關按照統一規定的標准撥繳會費,並規定了執行程序:「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交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拖延或者拒不撥交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關於法律責任。1992年工會法對某些企業拒不組建工會、不按規定撥繳會費、侵犯工會或者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等行為應當承擔什麼責任,由哪些部門按照何種程序加以追究,沒有具體的規定。過去在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制度下,一般不發生這些問題,企業所有制結構多樣化以後,這些問題逐漸增多,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對貫徹實施工會法,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是必要的。因此,新《工會法》增加了法律責任一間。主要內容是:
第一,對工會合法權益受侵犯的法律規定:「工會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請人民政府予以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佔工會經費和財產拒不返還的,工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並賠償損失。」
第二,對依法行使職權的工會幹部打擊報復的行為,增另處罰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和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並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提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處收入二倍的賠償。」
第三,對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被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妨礙工會依法行使職權,增加處罰規定:「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違反本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一)妨礙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權利的;(二)非法撤銷、合並工會組織的;(三)妨礙工會參加傷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調查處理的。」
第四,對阻撓工會或者職工依法組建或者參加工會,增加處罰規定:「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認識新《工會法》的重要意義?
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臨界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工會法》遵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堅持了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了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特色和時代特點。新《工會法》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級工會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些都進一步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進一步保障了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新《工會法》明確規定,工會負有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動和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組織職工參加企業事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等等職責。這些規定有助於調動和保護職工群眾的積極性,通過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新《工會法》貫穿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聽地位、作用和職責,為工會進一步支持改革,組織和動員職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對工會組織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這一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改革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各方面利益關系,確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系統規定了工會的各項權利,包括結社的權利,參政議玫的權利,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等等,規定了這些權利實現的途徑及形式,使工人階級各項權利的實現有了堅實的基礎和法律保證,使社會主義民主有了更豐富、更充實的內容,使得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律建設進一步完善和健全。
新《工會法》使工會工作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工運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有了正確的方向和保障。新《工會法》的規定,在工會性質上堅持了階級性與群眾性的統一;在工會任務上,突出了維護職能,強調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的統一;在工會活動准則上,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與工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統一;在組織原則上,堅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證了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與統一;在處理工會與政府關系及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面關繫上,強調根本利益一致,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合法利益與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的統一。新《工會法》體現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運動與工會工作的基本特徵。
新《工會法》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工會自笛建設,推進工會自身改革,發揮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新《工會法》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工會工作的實踐成果,豐富了工會工作的內容,賦予了工會組織廣泛的權利和重大職責,為工會組織在法制軌道上推
❻ 法制報告會聽後感500字
法制教育講座》聽後感 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平安快樂。
周六晚上,陳校長在階梯教室舉辦了一次法制教育講座。黑板上赫然寫著: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大字 待人到齊,講座開始。校長一一解釋起黑板上的各種刑罰。每種刑罰由小至大,都限制了人身自由,「死刑」更是連生命都丟失了。「沒有自由,就沒有快樂。」 接著,陳校長舉了些例子:因為一個綽號,就丟掉一條人命,被判十九年有期徒刑;因為一點水,報復就接踵而至,腸流肚破,天理何容?因為一個鬼臉、一句口角,就大打出手,頭破血流……一個個真實的案例使在場的人心驚肉跳,驚呼連連。 這些刑罰,這些例子,讓我沉默了。這些惡性事件的引發,全是因為芝麻大的一點小事而起——無一例外。這些後果全是我們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擔當不了的。進去時,是風華正茂的少年;出來時,成了該成家立業的男子漢。這種生理上的轉變和心理滯流留在的那麼幼小的年齡段的差別——誰,能忍受? 明明能和平解決的,為什麼非要用武力呢?明明不用自己處理的,為什麼非要呈英雄呢?這一切的發生,都是因為那些人不懂法,不學法,不守法。 為了自己的快樂,為了家人的幸福。人人都得遵紀守法,生命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能活著,什麼都能重新來過。可一旦觸犯了法律,不止是自己進監獄,家人也跟著憂心痛心,你說這樣值得嗎? 以後,和同學發生矛盾,不能自己去解決,應該告訴老師、家長,妥善處理。不要因為一點小事,斷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六(7)班 林倩如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聽《法律教育》有感 法律彷彿是一張無形的網,看似虛若無物,無聲無影,但卻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當一個邪惡的念頭剛剛閃過,法律無形的雙手便悄悄地靠近,當法律有大網在你身後展開,這就說明你觸碰了法律的底線。 在我們小學生六年級到初中是最會犯錯誤的年齡階段,所以,認識法律、學習法律、懂得法律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律教育》講座的一開始,陳老師就跟我們介紹,法律的判刑分為很多種:拘留、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可想而知,死刑是犯罪十惡不郝的終極刑法。陳老師的表情極其嚴肅,莊重地講訴法律的重要性:「年輕人是最容易沖動的,而往往就因為這一時的沖動而犯下不可彌補、後悔的錯誤。」陳老師給我們講了很多青少年因為一時的沖動導致家庭破碎的案件。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關於一個女孩孫平的事。她是一個殘疾女孩,也是一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孫平的同班同學楊某喜歡開玩笑,給她取了個外號,孫平極其自卑便懷恨在心,把楊某約到樹林,趁楊某不備,進行報復。孫平在楊某的腹部連桶幾刀,楊某因流血過多導致死亡。不平把揚某埋後,拍拍土若無其事走了。後來,孫平犯下殺人罪被捕,判有期徒刑十幾年。 聽完這一系列的案件,我目瞪口呆。只因一時的怨恨,一時的沖動,便失去了理智,蒙蔽了是非,導致原本一個完美幸福的家庭,落得家破人亡;原本天真快樂的童年,變成在監獄中的囚犯;原本才華四溢的人生旅途,卻要走向昏天暗地的犯罪道路。這可見,遵紀守法是多麼重要啊。我在想,這世界有多少青少年因為一次小小的沖突,一次小小的口角,而毀了自己美好的前途,不僅讓自己後悔莫及,還使家人悲痛萬分。在這個社會上,有多少學生因沉迷於網吧,學習成績一落千丈,他們想到過老師付出的艱辛與汗水嗎?有多少學生鬼迷心竅,黑白不分,混入黑道,他們想到過父母一生的心血,無私的栽培嗎?有多少人因受人惠感,吸食毒品,他們想到過去法律的制裁嗎?我想到了在報紙上,在新聞上,在網路上,刊登過無數的犯罪照片,報道過無數的犯罪案例,放映過無數的犯罪手段,難道還不夠嗎?邪不勝正,法律決人會讓一個犯罰者逍遙法外,犯罪者的下場只有被逮捕,所以,我們從小就該懂法知法,遵法守法,做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法律能讓壞念頭退縮,能將犯罪者伏法。如果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這個世界會充滿和睦平安吧。 六(5)班 周瑜祺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聽《法律教育》有感 法律這個詞,對於我來說還是比較陌生,但聽了星期六的法律講座後,我不僅僅是認識了,而且對我的感觸也很深。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是這次講座的主題。陳老師先依次給我們講解犯案不同,懲罰也不同。最嚴重的就是死刑。或許當你聽到「死」這個字眼的時候,會非常敏感,那些死刑犯又何嘗不是呢?但他們為何犯罪,不過你一定想的到,他們中肯定有人已經悔改,法律也是有公正的,只要你已悔改,並積極參加勞改,定能從閻王爺手中掙脫出來,在這個世上好好地,不辜負自己的活著。 陳老師接著將這些懲罰具體地講解給我們。從「拘留」、「管制」依次到「死刑」。你別看它們懲罰的方式不同,其實他們有個最直白的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失去自由,哪怕你只是尋釁滋事,也將被關到拘留所里,而且進派出所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這不僅僅意味著你將失去十幾天的自由,更意味著以後你的資料上將印著三個醒目的大字——有前科!你的前途將受到影響,你的未來將受到影響,那時你還能高興地起來嗎?別以為進派出所不過只有十幾天而已,或許就是因為你這種令人齒冷的僥幸心理,更加會讓你在監獄里待上長達幾十年的光陰,所以,千萬不能抱任何僥幸心理。 陳老師最後給我們分析了幾個案例,這幾個案例大都大同小異,都是講同學之間因矛盾引發的流血事件。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學生孫平因同學楊立給她的殘疾取綽號而對其懷恨在心,將楊立殘忍地用利刀刺死,當楊立流盡最後一滴血,結束了他那短暫的一生時,孫平並沒有一絲後悔,反倒是快活占據著她整個心胸。陳老師一講完,全場一片嘩然,我們都很震驚,這件事雙方都有錯,如果每人都退一步就會海闊天空,那麼就不會有這起惡性事件,如果孫平找老師解決而不是自己解決,結果會不會好一點呢?由此我想到同學之間的關系,同學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關愛,小磨擦肯定是有的,但如果雙方都能正確對待,那就相安無事。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這句話一點不假,讓我們學會遵紀守法,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在法律這把保護傘下我們的生活更加快樂,幸福! 六(3)班 張 瑩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聽《法律教育》有感 平安快樂是人人所嚮往的,然而,要想平安快樂,我們必須遵紀守法。 我們中國是個講法律的國家,一個人要是犯了法,有以下方式懲罰: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最可怕的死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陳校長在「法制教育講座」上庄嚴宣告。這也使我深受教育,當今社會上,被法律「捕獲」的人數不勝數,有的人因為被別人取了個外號而去殺人滅口,最後導致自己的一生在監獄里度過;有的人因為哥們兒受氣了,義氣指使他去幫哥們兒出氣,最後,使之成為一個沒有自由,沒有快樂的人;觸目驚心的案例有的人因為別人不尊重自己的家長,而結伴斗毆,最後導致家破人亡……這些都是由微不足道的小事引起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有的人過於沖動,使之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學校里,雖然有校規的保護,但還是避免不了一些吵嘴,打架等事情發生。遇到這種事情,我們不能自己解決,而是要去找老師相助。別人找上門來單挑,我們要堅定地告訴老師,不能強硬地說:「怕你啊!」其實有時,一句「怕你啊」就可能讓自己遭殺人之禍。 我們小學生憚憬著美好的未來,而未來就掌握在自己手中。那些太過魯莽的人,就會知法犯法,失去未來。那些「宰相肚裡能撐船」的人,未來就掌撐在他手中。 總而言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平安快樂。 六(7)班 陳佳怡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聽《法律教育》有感 2011年3月26日,我們六年級在階梯教室里聽陳校長主持的《遵紀守法,平安快樂》的講座。 陳校長利用一個個生動鮮活、震撼人心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讓我明白了我們應該遵紀守法。 我記憶猶新的是其中的一個案例:小王和小顧發生口角,小王順手打了小顧一下,小顧當晚就約人去小王家,由於小王不在家,就砸門吵鬧。小王知識後連續三次找小魏幫忙,小魏當即准備長砍刀等候小顧。結果小顧被砍一刀,雖經搶救脫險但成九級傷殘。小魏的一刀毀了三個家。 很多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學之間的一點小矛盾,雙方如果都退一步,就不至於發生這樣的結局。俗話說得好:「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人生活在社會中,相互之間難免有磕磕碰碰,但只要大家心胸放得開闊一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 我們要增強辨別是非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不放縱自己,不遷就自己的虛榮心,不隨便亂來,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不能為滿足自己的一時慾望,去偷竅、搶劫、勒索,無論你得到的錢財多少,都是違法犯罪。 在戰爭中,不戰而勝,才是真正的贏家;用正當、合法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才是真正的贏家。用暴力解決,打輸了,自己受了傷,承受了身體上的痛苦,讓家裡人為自己擔憂,遇到對方沒錢賠償時自己還要出醫葯費;你贏了,你要賠償給對方,還要受到法律的處罰,讓家裡人因為自己而痛苦不已。暴力手段,輸也是輸,贏也是輸。 聽了這次青少年法制講座,我受益匪淺,我們應該知法、守法、護法! 六(2)班 周瓊鍶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聽《法律教育》有感 在3月26日的晚上,我們六年級集體去聽了一次關於法律的講座。然而「遵紀守法,平安快樂」。這條標語一直留在了我的腦海中,給了我極大的振憾。 當天晚上,我們排著隊伍走進禮堂,我看見「遵紀守法,平安快樂。」這條標語時,立刻,我感到身邊被一種嚴肅的氣氛包圍了。我們不再嘻笑,安靜下來,等校長講話。 過了一會兒,全場安靜下來了。陳校長走上台,保持著他那貫有的嚴肅的態度,用沉穩的語氣說:「同學們,今天請你們來主要是來開一個關於法律的講座,使同學們的心裡對法律這東西有個數……」接下來便漫長的法律講座,開展我聽得那是一知半解,不怎麼明白,不過接下來的一些話題,我道是知道些了。 經過前面的一些話題使我明白了法律的作用:法律它規定了公民合法的權利,也規定了違法的范圍,同時規定了違法犯罪的應受懲罰手段。接下來校長講的便是懲罰手段了。 第一種是拘留,就是如果你犯了結伴斗毆,攔截他人,強拿、損壞、佔有公物的,其它尋釁滋事等行為。就要處五日以下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罰款。 第二種是管制,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群眾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並罰時不超過3年。 除了上面的,還有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一些手段。 之後校長還講了一些少年兒童犯罪事例。我聽了之後不禁想到導致這些事的根本,不就是在我們生活中的小事嗎?哪果雙方退出一步,不就海闊天空了嗎?只要放寬心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避免了許多惡性事件,何必逞一時之前,釀終身大錯呢?所以我們要放開心懷看世界噢! 在戰爭中,不戰而勝,是贏家。用正確的,合法的手段保護自己。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遵紀守法,平安快樂!請要記好這句話,使用暴力手段,輸也是輸,贏也是輸,而且自己也會受到傷害呀,所以請遵守法律規則。 六(6)班 楊笑笑最重要的一課 昨天晚上,我聽了最重要的一課——法制教育講座,雖然這只是一個講座而已,意義對我們而言卻非常重要。 那天,我們排著隊來到了階梯教室。坐好後,大家不禁議論紛紛,都很好奇今天晚上要講些什麼。過了一會兒,陳老師坐在了講台前,意料不到的是他的神情十分莊重嚴肅,使得同學們也慢慢地安靜了下來,不一會兒底下變得鴉雀無聲。這時大家注意到了黑板上的幾個詞: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死刑寫得特別大,看得大家觸目驚心。 接下來,陳老師讓我們把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並用沉重的聲音說道:「同學們,看著黑板上的幾個詞,你們有沒有想到什麼?對,這些就是對違法份子的懲戒,也正是因為有了它們,讓一些人即將犯罪的時候將手縮了回來。我今晚要講的主題就是——遵紀守法,平安快樂。接下來我要給大家講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慢慢地,陳老師用沉痛的聲音將這幾段悲慘的故事講完了。聽完後,我們也為之一動,特別是最後一個案例:一個天生腿殘疾的悲慘女孩殺了一個男同學,而那男孩只是給他取外號而已。最後那女孩也因此坐了19年的牢,如今的她不僅身體上有殘疾,心靈也缺了一塊呀!當我們聽到她邊埋屍體邊泄憤「讓你給我取外號」時,大家都沉默低下了頭。 講座的內容大家都詳細做了記錄,當以後有產生犯罪的念頭時,可以拿來看一看,將這苗頭「鋤」掉。而這一課,對我們的人生而言,是多麼重要啊! 當我上了最重要的一課後,我也明白了幸福的前提是遵紀守法,而後才能平安快樂! 六(4)班 陳茜茜 聽《遵紀守法 平安快樂》講座有感 3月26日,學校組織我們六年級在階梯教室聽了陳校長主持的《遵紀守法,平安快樂》的講座。這次講座主要講的是青少年預防犯罪的知識。 在講座中,我知道了犯罪的刑事制裁有這么幾種: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陳校長講的案例:一天晚上,原勵德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兇手竟是一個未滿14周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是他的同鄉同窗。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與劉小樂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拿刀朝陳志明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 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學之間的一點小矛盾,雙方如要能退一步,就不至於發生這樣的結局。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每個人在生活中難免相互之間有一些磕磕碰碰,但只要大家心胸開闊,就能避免發生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 聽完這次講座,我懂得了:當你或你的同學受到他人的欺負時,應當用正當、合法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如果用暴力解決,不但傷到他人,而且自己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懲罰。 六(2)班 趙曼多 遵紀守法 平安快樂 ——《法制教育》聽後感 法律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一條條看似冗長的法規,卻時時保護著我們,如果沒有法律,社會將不堪設想,籠罩著一層陰暗的絕望。 昨天晚上,我們聽了關於法制教育的講座,陳校長用各種事例告訴我們了犯法的後果懲罰與件件血案的起因——沖動。犯法後的監禁包括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最嚴重的就是死刑,在各種監禁中,最長的是無期徒刑,就是終身監禁;最短的則幾天時間,陳校長講了許多事例,其中讓我最印象是一件死亡事件,故事中的孫平腿殘疾,走路一拐一拐的,楊利卻摸了老虎屁股——給孫平取了一個外號。放學後,和個人圍著孫平,喊著她的外號,放學後,幾個人圍著孫平,感著外與,自尊極強的孫燕怒火中燒,在小樹林里將楊利連捅數刀,埋了起來,最終,孫平被判刑19年,罪有應得。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沒有法律,一個個像孫平一樣,被沖動沖昏頭腦的人,將造成多少血案,更可怕的是犯案後,沒有法律的制裁,他們將會更加無所畏懼,社會將返回野蠻時代,所以,知法守法,是我們必備的常識,讓我最痛恨的罪行是賄賂和受賄,就是指拿錢財讓別人幫自己辦事,我看過很多類於賄賂的短篇小說和一些電視報道,其中讓我記憶最深的是一篇小說,講的是一個清廉的村長,因為工作被調到了城裡當官,城裡人的富有讓他吃驚,可他依舊兩袖清風,直到有一天,一個富商托他辦點事,送了一盒CD,他回家後發現CD里藏了2000元和一張低條:一點小意思,從此他便走上了犯罪的道理:5000元、6000元、一萬元,5萬元……最後被捕,法律無處不在,但看到一件件案子後,我們最否也該遵紀守法呢? 法律不僅是由許多法規組成的,它也是一把保護傘,擋住了邪惡陰暗,讓我們在陽光下自由中成長…… 六(5)班 倪芳彬聽一次法制講座有感 同學們你們知道嗎?現在中國每天都會有一些青少年犯下錯。一年便有十五萬的青年犯罪,這是多麼驚人的數字啊!偷竅、吸毒、搶劫、斗毆、殺人等。把許多的青少年送入了管所中,讓許許多多家長悲痛慾望。 預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件重要的問題。為了加強預防青少年犯罪國家特別頒發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多麼的重視這件事啊!我們腦海浮想聯翩,想著他們在管所中的無助和驚慌失措。不由想起了這件一件事。 一天晚上陳某與劉某發生了糾紛,陳某動手打了劉某一記耳光。惱羞成怒的劉某失去了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某的腦部腹部等連桶數刀。陳某被送到醫院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這些事情的起因只是同學之間的一點點小矛盾,雙方如果有人能退一步,就不會發生這樣的結局。俗話說的好: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生活中難免會磕磕碰碰,但是只要大家心胸放的寬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別人欺負你,你可以告訴爸爸媽媽,找老師。幽默是好,但不能用在不該用的地方,比如給別人起外號。每人都是平等的,沒有分高低貴賤。 如果一個人的腦子里都是爸爸的怒氣沖沖,媽媽的厲聲責罵,老師的橫眉怒目,就會對家庭、學校產生厭惡。這樣難道不會讓青少年誤入歧圖嗎? 同學們,為了自己的將來,為了家庭,為了祖國的明天,讓我們一起來共同努力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六(6)班 葉 文 法律讓生活更…… 關於法律的意義,我感觸很深。法律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你把劍對准別人,可以保護自己;如果你把劍對准自己,反而害了自己。 昨天,我聽了一場講座。講座的主題是——遵紀守法平安快樂。聽後,我明白法律這種摸不到看不見聞不著的東西其實近在咫尺,隨時隨地伴著你我。 演講人陳老師等所有同學到齊以後,講了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13歲—15歲是最容易犯錯的年齡,因為初中生想像力比以前更豐富了,小時候不敢做的事情到了初中就敢。比如看到別人的MP4、MP5就會偷偷拿過來。15歲—18歲是最容易犯罪的年齡,因為高中生懂得的知識更多,膽子也更大,比較容易犯法。我們就要步入最容易犯錯的年齡,因此陳老師要給我們敲一個警鍾。 然後,陳老師講了幾個案例。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刀毀了三個家》的案例。 小王和小顧是同學。一次,小王和小顧發生口角,小王順手打了小顧一下。誰知小顧記恨在心,第二天就叫了幾個哥們兒在小王家門外砸門吵鬧。小王當晚不在家,第二天聽說了以後就找他的老大小魏幫助。小魏答應了小王,並叫一個朋友准備了一把刀。傍晚放學,小魏見到小顧,上去就給他一刀。小顧九級傷殘,顱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小魏家庭貧窮,母親為了小魏到處奔走,積勞成疾,離開人世。小王是獨子,入獄時,職高的錄取通知書也到了家,親手斷送了前程。小魏的一刀,毀了三個家呀! 為了一點小事,入監獄,毀了家庭、前程,多不劃算的事!讓我們以和為貴,快樂生活,共同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六(4)班 項淑慧 聽法制講座有感 星期六的晚上,學校為六年級召開了一次法制講座,讓我記憶猶新。 記得那天,六年級集中到階梯教室,講座剛開始,陳老師就先講了法律的五種懲罰手段:拘留、管制、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死刑,這些不同的懲罰手段也有很大的區別,有重有輕,這讓我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同樣也是殘酷的! 之後,陳老師講了一個很典型的事例:一個殘疾的女生,自尊心很強,和她同班的男生,很喜歡拿別人的缺點來取樂,便給這個女生取了一個外號,這令她很惱火,就把男生騙到小樹林中,無情地殺死了他。這件事被法院知道後,判處了這個女生19年的有期徒刑。我覺得故事中的那個女生真的很愚蠢,如果她能及時地告訴老師和家長,讓他們來處理這件事,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這個女生現在也能快樂地在學校里學習,而不是在監獄中度過那漫長又痛苦的19年! 這個女生有錯,那個男生更不應該拿人家的身體開玩笑,這是對別人的不尊重。幽默風趣是個性的魅力,也必須建立在善意的基礎上。 所以,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做一名和諧社會的合格小公民。 六(8)班 蔡琪琪 聽法制講座有感 星期天晚上,學校組織全年級學生在階梯教室聽「遵紀守法,平安快樂」的法制講座。這次講座,陳校長親自為大家開設這堂課。首先陳校長為大家介紹了懲罰罪犯的五種手段:一是拘留、拘役。一般在7—15天,一般是犯罪較輕的;二是管制,管制一般在3—6月,管制是在一定的地方,失去了人生自由;三、四是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這兩個懲罰比較嚴重,時間也比較久,大約在3—15年左右。這幾年在監獄里,除了批評教育,還要進行苦力。如果幹不好還可能要加罰。五是死刑,判了死刑後,就意味著要離開這個人世,永遠也不會擾亂社會了。 講了這些以後,陳校長又與我們談了幾件案例。裡面判的罪也是由小到大。其中有一件讓我記憶深刻。 我國某所學校里,兩個同桌因為口角而動起了手腳,其中一個同學打了另一個同學一耳光,惱羞成怒的那名同學失去了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向那一名同學的腦部、腹部連刺三刀,而這位同學因為搶救無效而死亡。拿刀的那名同學這一刀下去,不只是殺了那名同學,也毀了自己的一生和兩個家庭。 講座慢慢結束了,我在回教室的路上,想起了剛剛的講座,又反思了自己在平日里罵人、給別人起外號。我下定絕心一定要把它們改掉,現在改還來得及,到時候後悔就來不及了,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平安快樂。 六(8)班 徐 傑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今天,我們全年級同學齊聚階梯教室聽了陳校長主講的法治教育講座。在回寢室的路上,我感到害怕而又幸運。 害怕的是聽了陳校長所講的拘留、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六種懲罰和一系列犯罪案例,讓我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威嚴。 一起起青少年的群歐,血腥案件擺在眼前,讓人不由得生起一種對法律的敬畏。法律是把利劍,它能維護人民的利益與人身安全,但一旦違背法律,那麼,它會毫不留情,公平公正地對他進行相應的懲罰。 然而我又感到幸運,是因為我能在自己還沒有觸犯法律錢充分認識到法律的震懾力,懂得了每個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規,從小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讓我能避開可能讓自己迎上法律利刃的陷井並利用這把利劍狠狠地反擊與人民利益相背的罪人。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不要讓我們的花樣年華在冷牆之下白白渡過,讓我們懂得使用這把利劍保護自己、家人的利益! 六(1)班 徐舒涵 遵紀守法,平安快樂 ——聽《法制講座》有感 一個人,一生下來受到的不是母親的呵護,不是父親的疼愛,而是法律的保護。法律是一堵無形的防護牆,守護著個人、團隊的安全、權益。 周六,陳老師給我們《法制講座》。老師沒有以往和藹的態度,而是一本正經地向我們講授法律知識。剛開始,我聽得雲里霧里,可當一個個血淋淋的事實擺在我成前,我呆住了。一位同學因為一點口角,親手殺死和自己朝夕相處的同學。當他雙手沾滿血腥,還不知悔改時,迎接他的只能是無盡的黑暗和寂寞。當一位女同學因同學給她去了外號,便不顧法律,而將其殺之後快,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制裁。難道他們就不懂生命的可貴嗎?難道他們不明白自己的過錯會給自己和別人的家庭蒙上多大的傷痛?難道看著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逝去,他們就開心了?快樂了?因一念之差釀成大錯。 犯錯,是會有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罪,是因為無視、不知法律而發生的。可怕的不是犯罪,而是那顆想犯罪的心。可見,學法與懂法重要性,遵紀守法才能平安快樂。不要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粉碎同學之間的友誼。我們的人生還很漫長,不要因為一時的迷茫、貪圖、仇退而終身遺憾。作為一個青少年,要樹立榜樣,讓文明新風我吹進每一個家庭。 有些人因為好玩,新奇,去嘗試犯罪,這都是自身法制觀念太薄弱,自我法律意識太淡薄造成的。讓法制觀念永駐心間。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需人人掌握,掌握了法律,既可以保護自己,又可以扼制犯罪,讓大家都來學習法律,宣傳法律,遵紀守法。願大家平安快樂! 六(3)李慧丹 聽法律講座有感 今天晚上,我們全體六年級學生在階梯教室聽了陳老師給我們講的法律講座。讓我們這些法盲對法律有了初步的了解。 法律對待每個人都是公正的,一旦你觸犯了法律,不管你的官有多大,不管你的錢有多少,你都不能逃脫法律對你的處罰。 陳老師給我們講了許多青少年犯法的事例,其中一個讓我感觸非常深。大致的內容是一個殘疾的女孩常常被一個男孩欺負、取外號,有一天,這個女孩實在是忍受不了了,便在一個小樹林里把那個男孩捅死了。 退一步說,只要這個女孩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找爸爸媽媽老師商量一下,就不會造成這樣的悲劇了。還有如果這個男孩能夠尊重他人,也就不會釀成這種悲劇。 在班級里,也有很多人給我取外號,但是我並沒有斤斤計較。如果我也像那個女孩子一樣,拿刀子桶人的話,那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死於我手下。 總之,這堂人生講座給我帶來了許多的啟迪。
❼ 一篇法制安全講座心得體會,作文 600字左右
少年強,則中國強。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在當今的社會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因素,一些不健康的書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網站,宣揚色情、暴力、吸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產生極其不良的影響。同時,由於家庭監護、學校教育、社會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薄弱環節,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鑽,有機可乘,而青少年學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誤入歧途。「法律進學校」將促進學校管理的規范化,增強學生的自我防範意識,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校的進程,使學生學會排除社會不良因素的干擾,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促進平安、文明、和諧的瓊中建設。依據我縣「法律進學校」的實施方案,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本項工作。 一、 整合資源,藉助社會力量開展活動。 充分利用學校教育的特點和優勢,發揮課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學校成為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的主陣地。保證學校法制建設,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大力挖掘社會法律教育資源,定期邀請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安幹警對學生進行宣傳和教育活動,用身邊鮮活的法治案例幫助學生認清真、善、美,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積極構建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網路建設,開展「我與爸媽同學法」舉辦「家長學校」等系列活動,提高家長法律素質,使家長成為孩子的表率,經常關注子女的法制教育,主動與學校互通信息,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二、 拓展普法平台,充分發揮輿論宣傳陣地的作用。 建立起法制宣傳櫥窗,定期以案例的形式向師生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每月刊出一期法制宣傳黑板報,每季度在宣傳櫥窗展出一期法制宣傳畫,並在校區顯耀地段懸掛法制宣傳橫幅,營造校園普法、依法治校的氛圍。同時廣泛開展讀一本法律書、開一次法律主題班會、講一個法律故事、寫一篇學法心得體會、辦一份法制手抄報的「五個一」活動,引導廣大師生積極參與「法律進校園」活動。定期組織學校老師、學生普法骨幹進行培訓,增強他們的法律知識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制宣傳的效率。組織教職工以學習《憲法》《教育法》《教師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為主要內容。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等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幹部依法治校、依法決策、依法規范辦學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師法律素質及依法執教水平。組織學生以學習《憲法》《國旗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生行為規范》《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教育內容為重點。廣泛開展以課堂教育、法制報告會、知識競賽、文藝節目、模擬法庭、板報、校報、主題班會、參觀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會實踐等活動,開展法制教育。通過法制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樹立守法觀念和權利、義務觀念,預防和減少學生違法犯罪的發生。 三、創新宣傳形式,使「法律進學校」活動更具針對性。 在新形勢下,「法律進學校」活動必須面向學校,貼近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積極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新模式。我們將精心設計、組織豐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題活動,提高我校學生學法用法的能力。加強法制輿論陣地的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電化教育功能,學校通過紅領巾廣播站、遠程教育、黑板報、校園網等宣傳陣地,定專欄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逐步增強學生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的意識。 積極開辟法制教育第二課堂,廣泛開展以課堂教育、法制報告會、知識競賽、文藝節目、模擬法庭、板報、校報、主題班會、參觀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會實踐等活動,開展法制教育。舉辦和開展法律知識競賽、演講、模擬法庭、校園法制園地等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小警察有約」「我是法律小博士」「小手牽大手」等校園普法活動。引導青少年學生學法用法活動的健康開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治觀念、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 「法律進學校」伴著三月的春風走進了學校。這項工作要得於順利開展還有賴於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幫助,有待於學校內部不斷改革創新,拓寬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適合校情的長效機制。真正做到警鍾長鳴,常抓不懈。我校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
❽ 全國總工會普法宣傳發布儀式在哪觀看
騰訊新聞可以看。
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法律工作部以貫徹實施新修改的《工會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頒布十周年為契機,於3月3日聯合舉行「情系女職工法在你身邊」普法宣傳活動發布儀式。
儀式現場,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發布了「情系女職工法在你身邊」線上知識競賽活動、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知識系列線上講座、女職工普法讀本和宣傳片,旨在增強廣大女職工法治觀念,幫助女職工提升勞動安全健康意識和能力,推動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工作場所性別平等制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