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一份中學生法制講座課件
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來研究和探討一下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關問題,希望通過本次學習,使同學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如何預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長,將來做一名建設偉大祖國的棟梁之材。
今天,我們要講三個問題,一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法律問題給大家作一下簡要解釋,使大家明確本人及其監護人應該如何遵紀守法。第二,向大家通報一下,某縣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情況,並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為戒。第三,要向同學們提出一點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與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的法律
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國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這就是說,只有依*法律,依*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國家。實際上我們每一個人,每時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圍中。
如我們每天的上課下課,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來決定的,所有能夠判斷的各種行為的條件只有法,那麼,究竟什麼是法?首先我們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判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准則的總稱。
自建國以來,我國不斷地完善社會主義制度,各種法律法規相繼出台。尤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完善了各種法律法規,教育法律法規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後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又於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於1999年11月1日起實施。
這部法律的頒布,預示著我國把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納入到法制化的軌道,今天我講第一個問題就是針對這部法律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和大家進行探討。
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偷錢,在游戲廳,網吧過夜現象)
2.攜帶管理刀具(如帶匕首等)
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別人索要財物(在學生身上發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第十六條:中小學生曠課,學校應及時與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其所在寄宿制學校應及時查找,或向公安機關請示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在24小時內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及學校發現有人教唆、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讓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第二十二條:繼父母、養父母對其撫養的未成年人的繼子女、養子女,應當履行在法律真憑實據父母對未成年人子女在預防犯罪方面的職責。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中小學附近開設營業性的歌舞廳、營業性電子游戲廳。
以上,我講的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7條,這部法律共8章57條,都和同學們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關系,希望同學們能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