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粉塵為什麼會爆炸,預防粉塵爆炸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預防粉塵爆炸的安全技術措施著重從生產裝置本身、生產環境、消除靜電、防二次污染等四個方面進行。
第一,凡使用產生可燃、可爆粉塵的生產裝置、設備,須有防其燃燒、爆炸的安全措施。使用可燃粉塵、產生可燃粉塵的反應,須有防止達到爆炸濃度、控制湍動速度、防靜電等措施及輔助裝置,要有防止可燃爆粉塵逸散到空間的措施。
第二,在爆炸濃度范圍內的粉塵作業裝置、崗位及其環境,須有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在爆炸極限范圍內的粉塵作業裝置和崗位,要嚴格控制點火源,要落實一系列控制點火源的安全措施。如裝置內有產生靜電火花可能,就要嚴格控制湍流的速度;粉塵排放口,要有防止外來火種引燃、引爆的措施等。
第三,可爆粉塵的生產裝置、系統,須有可靠的消除靜電的裝置。能產生可爆粉塵的粉碎、研磨、乾燥、輸送、捕集、濾塵等設備、裝置及其有關系統,必須有消除靜電措施,能有效地消除靜電。第四,有粉塵飛揚的作業間,須有防止二次揚塵的安全措施。
㈡ 如何加強粉塵防爆安全管理
一是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安全自查。要重點檢查除塵房及除塵管道、沉降室、除塵通風設施區域及保養時段車間高濃度粉塵環境,做到檢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後患。
二是評價重點區域爆炸風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要認真落實防範煙草粉塵的各項工程技術措施,撰寫形成風險評價報告和隱患整改計劃,確保企業生產安全。
三是切實加強職業衛生管理,降低煙草工業粉塵職業危害。要認真推進職業衛生專項達標以及現場職業衛生規范化管理,積極開展作業場所安全評價,定期組織粉塵場所職業病檢測。
四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和對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要對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定期組織開展包括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粉塵防爆、應急措施等在內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
㈢ 粉塵爆炸的防範措施
如採用有效的通風和生物納膜抑塵技術等綜合抑塵技術除塵措施,嚴禁吸煙及明火作業。在設備外殼設泄壓活門或其他裝置,採用爆炸遏制系統等。對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廠房,必須嚴格按照防爆技術等級進行設計,並單獨設置通風、排塵系統。要經常濕式打掃車間地面和設備,防止粉塵飛揚和聚集。保證系統要有很好的密閉性,必要時對密閉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塵充入氮氣、二氧化碳等氣體,以減少氧氣的含量,抑制粉塵的爆炸。
常用的防護措施或方案主要有四種:遏制、泄放、抑制、隔離。其中泄放分為正常情況下的壓力泄放和無火焰泄放;隔離分為機械隔離和化學隔離。主要防護設備包括:防爆板(Explosion Panel)、防爆門(Explosion Vent)、無焰泄放系統(Flameless Venting)、隔離閥(Explosion Isolation Valve)以及抑爆系統(Explosion Suppression Systems)。在實際應用中,並不是每一種防護措施單獨使用,往往採用多種防護措施進行組合運用,以達到更可靠更經濟的防護目的。 爆炸抑制系統是在爆燃現象發生的初期(初始爆炸)由感測器器及時檢測到,通過發射器快速在系統設備中噴射抑爆劑,從而避免危及設備乃至裝置的二次爆炸,通常情況下爆炸抑制系統與爆炸隔離系統一起組合使用。抑制就是利用了爆炸需要的三要素以及原理。根據這個原理,爆炸需要完整的三個要素,並在適當的條件下產生爆炸。所以要抑制爆炸的發生,必須取消三要素中的一個要素。一種措施是往粉體處理設備內部注入惰性氣體如N2、CO2等代替空氣,從而降低氧化劑:氧氣O2的含量,以達到抑制爆炸的目的;另一種措施是取消易燃易爆物料,但是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設備本身就是用來處理該物料的。所以以上兩種措施都是不可能或者很難做到的,所以我們一般採用最簡單的措施,就是取消其中的一個重要要素:火源,從而抑制爆炸的發生。這就要採用爆炸抑制系統,最簡單的爆炸抑制系統是由四個單元組成:監視器、感測器、發射器和電源。
四個單元各自的功能分別為:監視器可以提供可視或者可聽的警報,對整個系統的激活、密封故障、氣壓和電源故障進行監視,而且發射器的發射不是由監視器觸發,而是由感測器直接觸發,從而大大縮短了抑爆系統的反應時間。感測器由三個朝向不同方向的壓力感測器組成,其中一個設定在低壓狀態,兩個設定在高壓狀態,必須同時有其中兩個壓力感測器被激活時,整個系統才被觸發,從而避免誤操作的發生。發射器由抑爆劑筒、氣體罐(充滿低壓氮氣200Psi-300Psi)、電子控制器組成,而且抑爆劑(碳酸氫鈉粉末)和壓力氣體分開儲存,這樣避免使用者在檢查和維護的時候不處於受壓系統的危險之中。電源給整個系統供電,可以由交流電輸入轉換成24V直流電,也可以直接使用電池,另外還有三個繼電輸出端,一個顯示交流電的供應情況,一個顯示系統是否有故障,一個顯示系統是否在工作。這四個單元即可組成一個最簡單的抑爆系統,但是有時要保護的范圍很大,就需要增加發射筒,一個感測器最多可以連接十個發射筒。
粉體爆炸的形成和發展的過程是這樣的:在密閉的工業設備內部產生的許多粉末和灰塵與空氣中的氧氣混合,假如達到適當 的濃度,萬一產生了火花,就會由火花發展成小火球,如不抑制就會由小火球發展成大火球,並伴隨有高溫高壓的產生,當壓力升高到一定程度,超出了設備的抗壓強度,就會發生爆炸。在此過程中,升高的壓力會產生沖擊波,而且沖擊波的傳播速度遠大於火焰傳播的速度,利用這個原理,讓抑爆系統的感測器及時探測到沖擊波,在火焰還沒有時間發展成爆燃的時候,發射器噴射出抑爆劑(碳酸氫鈉),將火焰噴滅,從而避免小火球演變成大火球,甚至形成爆炸,從而破壞設備,甚至危害到人身安全。
抑爆系統通俗來說相當於一個自動滅火器,但是在這里要滅的不是熊熊烈火而是發生爆炸前期的小火球。當安裝在粉體設備上的感測器探測到設備內部發生火花,使得燃料燃燒,形成小火球,即將要發展成大火球產生爆炸的瞬間,馬上發出一個指令給發射筒,發射筒馬上會向設備內部噴出滅火劑,把要引發爆炸的火花熄滅,從而抑制了爆炸的發生。 分為機械隔離和化學隔離兩種,往往和抑爆系統一起應用。
隔離就是把有爆炸危險的設備與相連的設備隔離開,從而避免爆炸的傳播,產生二次爆炸。一般在設備的物料入口安裝化學隔離,在設備的物料出口安裝機械隔離閥。化學隔離和抑爆系統中的發射筒相同,只是一般為45°安裝;機械隔離閥類似於常見的閘閥。
在現代工業中,我們給粉體設備做防爆措施,不能只單獨考慮某一個設備,要從整體出發,要作為一個防爆系統工程來設計,所以往往需要採取多種方案組合應用。如泄放和機械隔離方案、泄放和化學隔離方案、無焰泄放和機械隔離方案、無焰泄放和化學隔離方案、抑制和機械隔離方案等等,也可能需要所有方案的集合體。
根據國際標准如NFPA68、NAPA69、NFPA654規范的指導,為了工業的安全生產,為了人身和設備的安全,又由於爆炸的不確定性,務必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在設計、製造、使用帶危險性的粉體設備時,應當給工業粉體設備上保險:採取合適的防護措施進行防爆。
㈣ 粉塵防火防爆安全知識
粉塵防爆請看國標GB12476
㈤ 預防粉塵爆炸的安全防範措施有哪些
第一,必須確保作業場所符合標准規范要求,嚴禁設置在違規多層房、安全間距不達標廠房和居民區內。
第二,必須按標准規范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通風除塵系統,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范清理粉塵,在除塵系統停運期間和粉塵超標時嚴禁作業,並停產撤人。
第三,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
第四,必須配備鋁鎂等金屬粉塵生產、收集、貯存的防水防潮設施,嚴禁粉塵遇濕自燃。
第五,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防護制度,嚴禁員工培訓不合格和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防塵、防靜電等勞保用品上崗。
國家安監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五條規定是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的重大舉措,條條都是用血的代價換來的經驗教訓,是「生命線」「責任線」「高壓線」,必須做到「鐵規定、剛執行、全覆蓋、真落實」。
㈥ 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
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有粉塵爆炸風險辨識評估和管控,粉塵爆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粉塵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粉塵防爆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粉塵清理和處置,除塵系統和相關安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及檢修,維修管理,粉塵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
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在工業過程中,通常從下述三個方面著手對易燃易爆場合進行處理,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器元件,採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報國務院批准並公布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實施。
環境保護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並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相銜接。
㈦ 粉塵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一)可燃性粉塵的行業分布
在礦山開采、粉末冶金、糧食加工、食品生產、高分子塑料工業、合成染料和塗料,新型洗滌劑、漂白粉、農葯和葯品製造業以及植物纖維紡織工藝等普遍存在著粉塵爆炸的危險。
隨著生產技術向均質化、流態化發展,出現可燃性粉塵的行業越來越多。如:金屬:鎂粉、鋁粉、鋅粉;碳素:活性炭、電炭、煤;糧食:麵粉、澱粉、玉米面;飼料:魚粉;農產品:棉花、亞麻、煙草、糖;林產品:木粉、紙粉;合成材料:塑料、染料;火葯、炸葯:黑火葯、TNT。
(二)可燃性粉塵爆炸概念和原理
1、粉塵爆炸。懸浮在空氣中的可燃性粉塵(又稱之為爆炸性粉塵),當達到爆炸下限以上,遇點火源瞬間發生燃燒,產生高溫致使有限空間內燃燒後產生的混合氣體迅速膨脹、壓力增大,產生聲響的過程。
2、粉塵爆炸的化學反應原理。細小的、懸浮在空氣中的可燃性粉塵,是反應(迅速燃燒)的還原劑、而空氣中的氧氣是反應中的氧化劑,爆炸過程釋放大量熱量,產生熱波、產生破壞力。粉塵爆炸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氧化還原化學反應。
爆炸發生後,有機化合物生成了穩定的二氧化碳和水;金屬粉塵爆炸後則生成了高化合價的氧化物,如鋁粉(Al)爆炸後,生成三氧化二鋁並釋放出大量的熱量。
(三)粉塵爆炸的條件
粉塵的火災爆炸事故多發生在煤礦、麵粉廠、糖廠、紡織廠、硫磺廠、飼料、塑料、金屬加工廠及糧庫等廠礦企業。這與粉塵爆炸所需條件有關。粉塵爆炸本身是一類特殊的燃燒現象,它也需要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三個條件。
1、粉塵本身是可燃粉塵。可燃粉塵分有機粉塵和無機粉塵兩類。有機粉塵如麵粉、木粉、化學纖維粉塵等,基本是可燃的。而無機粉塵包括金屬粉塵和一部分礦物性粉塵(如煤、硫等),也都是可燃粉塵。黃沙和塵土的粉塵也很微小,但由於它們本身不能夠燃燒,因此不具危險性。
2、粉塵必須懸浮在助燃氣體(如空氣中),並混合達到粉塵的濃度爆炸極限。粉塵在助燃氣體中懸浮是由於粉碎、研磨、輸送、通風等機械作用造成的。大粒徑的粉塵一般沉降為只有燃燒能力的沉積粉塵,只有小粒徑的粉塵才能在助燃氣體中懸浮。同時,爆炸粉塵的危險性也用濃度爆炸極限下限來表示,一般是20-60g/m3,低於這個濃度,難以形成持續燃燒,更談不上爆炸。
3、有足以引起粉塵爆炸的點火源。粉塵具有較小的自燃點和最小點火能量,只要外界的能量超過最小點火能量(多數在10mJ-100mJ)或溫度超過其自燃點(多數在400℃-500℃),就會爆炸。
當上述三個條件同時滿足時,就可能發生粉塵火災爆炸事故。
(四)可燃性粉塵爆炸的危害性
1、粉塵爆炸有產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於粉塵的初始爆炸氣浪會將沉積粉塵揚起,在新的空間達到爆炸濃度而產生二次爆炸。這種連續爆炸會造成極大的破壞。
2、粉塵爆炸會產生有毒氣體。產生的有毒氣體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氣體。毒氣的產生往往造成爆炸過後的眾多人畜中毒傷亡,必須充分重視。
㈧ 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從事作業時,即戴上防塵口罩,且工作中防塵口罩不可任意卸除;
2、隨時保持防塵口罩之清潔,以維護其性能;
3、粉狀原料、半成品、成品均應放置於指定之堆積場所,並防止塵土飛揚;
4、隨時保持各工作場所之整潔,以防止積塵過多,至少每日應清潔一次以上;
5、 預防發生塵肺症之必要事項,主管應公告全體員工知悉;
6、主管定期實施有關塵肺症之預防及健康管理所必要之教育措施;
7、 嚴禁在工作場所飲食及吸煙;
8、 發覺身體尤其肺部不適時不要勉強工作,應速做檢查及治療;
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及其它除塵設備,每年應實施自動檢查一次以上,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㈨ 如何防止粉塵的爆炸防止除塵器粉塵爆炸應注意哪幾點
(1)某些粉塵屬於爆炸危險性粉塵,應盡量避免這些粉塵出現在高溫、明火、摩擦、振動、碰撞以及放電火花等情況下。
(2)某些粉塵(如鎂粉、碳化鈣粉)與水接觸後會引起自燃或爆炸,對於這類粉塵應避免與水或其他可能產牛劇烈反應的液體接觸。
(3)應注意粉塵種類,避免能夠產生化學反應的粉塵混合或相互接觸。
(4)應控制粉塵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粉塵濃度在通常情況下不會達到爆炸上限值)。
對於除塵系統來講,除塵設計必須嚴格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的規定執行,主要如下。
(1)能夠與水反應的粉塵不得採用濕式除塵器除塵。
(2)相互混合會產生燃燒和爆炸的粉塵不能合並用一個除塵系統。
(3)有爆炸危險的粉塵進入風機前應預先凈化,並且宜採用
乾式除塵器或過濾器。
(4)排除、輸送有燃燒或爆炸危險的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5)除塵系統管道應裝有能拆卸的清掃口並用不燃材料製成。
(6)電動機、通風機及其開關應採用防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