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招投標需要掌握哪些知識
行業知識:了解建設工程類和政府采購類的專業知識:建築專業名詞、術語、驗收標准、設備和材料的技術參數等等。建設工程招投標要求最好你是工民建專業,政府采購要求的專業根據采購的種類要求諸如和市場營銷、園林綠化、環境工程、法律等專業。
法律知識:學習和掌握法律法規從事招投標工作的前提條件。(1)法律法規: 《中華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2)地方政府規章、國家部委規章:《省政府實施》、《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市招投標管理辦法》、《加強招投標監管意見》等3、規范性的招投標流程:學習和掌握招投標的流程和工作步驟是從事招投標工作的必要條件。
如:項目受理→確定項目負責人→確認招標需求→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接受報名→開評標等等。步驟環環相扣,每個環節都非常重要。
⑵ 如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之招標、投標原則
招標、投標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如果招標、投標方都遵循此原則操作,那無疑對選用合適夥伴,規范行業市場,促進行業良性競爭,達到行業優勝劣汰的目的有積極的意義:但如違背了上述原則,而採用種種違規違法的作法,而這些違規違法的作法,如不採取有效措施予以防範和制止,將影響招標、投標活動的健康發展。 本人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多年,曾代表公司參與房地產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幾次,對物業管理招標、投標過程中的一些違規違法和不合理作法感到困惑並深受其害,這些違規違法作法及不合理現象在標書的製作、答辯時均有表現,分述如下: 一、標書製作時的違規現象及不合理情況 1、要作好一份投標書,不是一件簡單事。從標書中可以反映出一個企業的實力,運作情況,管理經驗等狀況。標書主要分企業介紹(包括業績、運作規模、資質),管理人員素質要求,管理及維修、保養方案,費用測算,管理文本與規章制度,管理指標及承諾,目標期限及承諾等幾大塊,標書的得分佔總公約60%左右。有些投標企業自身沒能力製作,就花錢請他人代作。這種標書能否體現公平與誠實? 2、我國大陸的物業管理,主要是由香港、新加坡傳入,而香港、新加坡的物業管理已有幾十年的歷史,十分成熟,並積累了相當管理經驗。這些外企公司在中國大陸設立的公司之管理資質,據了解幾乎只評三級。國內的有些二級資質甚至一級資質的物管公司,其管理經驗及服務理念不及一些著名的外企物管公司。這種評級是否公平,體現在招投標條件上是否公正?面對中國加入WTO,又如何接軌? 4、在投標書中,有一塊是管理費用,專業的有經驗的物業管理公司會根據物業功能和檔次,對真將管的設施設備及要投入的人力、財力和其他資源進行評估、測算,費用以保證對物業進行有效之管理與服務,為物業中的業主/用戶提供一個安全的、舒暢的、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使物業及其配套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和使用,並盡可能的延長其使用壽命,這也是物業管理的目的。 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取得中標,故意或者是無奈的把管理費用減低到不合理程度,而管理費用一旦降低到不合理程度,將會導致管理和服務不到位,就不能給業主/用戶提供上述生活和工作環境,就不能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和使用,還可能縮短其正常的使用壽命。最終的受害者還是廣大業主和用戶,這也是與物業管理的目的相違悖的;再者,現在是市場經濟,作為一家企業,總要有合法的、合理的利潤,如不講合法的、合理的利潤,那也沒有必要搞招投標活動,誰出價最低就可以了,但最低的報價的結果是什麼?上述可以明白,不合理的低價是不可取的。如何制止和防範這種現象? 二、答辯時的違規現象及不合理情況 3、有些評標人員,是當地物業管理企業的負責人,他(她)們今天是評委,明天可能是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投標企業人員,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是否可以?如可以的話,是否會出現某甲今天當評委,給某乙評分打高一些.明天某己當評委,作為回報,也給某甲評分打高一些;或是某甲今天當評委,給某乙評分打低了,明天某乙當評委,給某甲評分也打低的現象?如何採取迴避,以體現公平、公正? 本人有幸作為房地產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專職主管培訓班的首屆學員之一,通過各位專家的講座培訓,對房地產物業管理的招投標過程和實施方法、基本原則和禁止行為、及違規違法的處理方法等方面知識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提高,本人建議:為防範和制止在招投標活動的各種違規和不合理現象可以從以下幾方面採取措施: 一、完善專業評審機制,盡可能減少不合理現象和杜絕違規違法行為。 二、培訓行業專職人員。提高認識和業務水準。 可否今後凡參加相關招投標活動的企業代表及評委,一定要有房地產物業管理專職主管培訓班的結業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相信通過此培訓的學員,對招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和操作實施,及違規違法的處理等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三、依法處理違規違法行為。 為防止違規違法及不合理行為和規范行業招投標活動的游戲規則,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不僅要監督招投標活動的過程,對違反招投標活動游戲規則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處理,發現—樁,處理一樁,決不手軟。 四、發揮新聞媒體廣泛傳播的曝光效應。 對違反招投標活動的企業和個人不僅要依法處理,還可在新聞媒體上公布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讓這些陰暗面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效果。 當然,我們這些受過專業培訓的學員,應該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之招投標原則中,起模範和推進之積極作用。相信通過以上幾方面措施,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規范招投標活動,一定會在不遠的明天到來。
⑶ 關於招標相關的知識都有哪些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准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一次招標項目中,可以將招標內容劃分為幾個部分即為標段或包。標段(或包)是投標和中標的最小內容,投標人可以投標全部標段,也可以投標其中一個標段。一個招標項目最少包括一個標段或包。
2、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七條 施工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工程技術上緊密相聯、不可分割的單位工程不得分割標段。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標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其他管理規定也有類似規定。
3、標段劃分過大(招標內容金額、數量較大),能夠承擔該標段的投標人數量較少,不構成充分競爭。標段劃分過細(招標內容金額、數量較小),對投標吸引力較小,投標人提出優惠可能不高。所以對標段劃分應該科學,既可吸引足夠多投標人參與,又能引起投標人的充分興趣。
4、補充:標段和包一般是等同的。如果標段下繼續分包,那就得看招標文件具體內容,應該由招標文件編制方解釋和說明。
⑷ 招投標需要有哪些方面的知識
參加開標會的投標人代表,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人;
投標人代表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提前到達開標會地點並簽到,准時參加招標人主持的開標會,遵守開標會紀律;
投標人代表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攜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託書、本人身份證,以備招標人查驗;
開標時,投標人有權當眾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
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五十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