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性精神病健康教育知識講座是哪些人可以參加聽
患者及其照料者,社區精防人員,志願者
⑵ 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體檢包括哪些
一般排除器質性原因引起精神障礙的一些檢查,內容包括一般體格檢查、血壓、體重、血常規(含白細胞分類)、轉氨酶、血糖、心電圖。主要的在於和病人和家屬的交流去發現病人的精神症狀,常見的還有一些心理測驗等等。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規范是指轄區內診斷明確、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是指臨床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行為紊亂等精神病性症狀,且患者社會生活能力嚴重受損的一組精神疾病。
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
在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納入管理時,需由家屬提供或直接轉自原承擔治療任務的專業醫療衛生機構的疾病診療相關信息,同時為患者進行一次全面評估,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檔案,並按照要求填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個人信息補充表。
⑶ 如何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隨訪
(二)隨訪管理。
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葯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葯,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具體內容如下:
1.危重情況處理:主要目的是明確患者有無病情復發或變化的危險並及時處理。檢查其有無近期出現睡眠障礙、言語行為怪異,有無消極自殺、興奮或沖動等危險行為,以及有無意識障礙、進食困難、呼吸困難、心慌氣短、抽搐、高熱伴肌強直等軀體症狀。
2.分類干預:若無上述的危重情況,則進一步對患者原有的病情進行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狀況,包括感覺、知覺、思維、情感和意志行為、自知力等,詢問患者的軀體疾病、社會功能狀況、服葯依從性及各項實驗室檢查結果等,並根據患者的精神症狀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復和工作、社會功能是否恢復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葯物不良反應或軀體疾病情況,對患者進行以下分類干預:
(1)對病情穩定(精神症狀基本消失,自知力恢復,社會功能處於一般或良好狀態、服葯依從性良好)的患者:若無其他異常,繼續執行上級醫院制定的治療方案,按時隨訪;若出現葯物不良反應或軀體疾病情況發生變化,要查找原因對症治療,兩周時隨訪;若對症治療後有所好轉,可繼續現方案治療,兩周時隨訪;若沒有好轉,需轉診到上級醫院,兩周內隨訪。
(2)對病情基本穩定(精神症狀、自知力、社會功能狀況任一方面有改善,服葯依從性良好、處於「病情不穩定」和「病情穩定」之間)的患者:如無其他異常,繼續現治療方案,兩周時隨訪;若出現葯物不良反應或軀體疾病惡化者,要查找原因對症治療;對症治療後有所好轉,可繼續現方案治療,兩周時隨訪;若沒有好轉,或者出現精神症狀惡化,需轉診到上級醫院。兩周內主動隨訪。
(3)對病情不穩定(指精神症狀明顯,自知力缺失,社會功能較差、服葯依從性差)的患者:若無其他異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生可在現用葯物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有必要時與患者原主管醫生取得聯系,兩周時隨訪;調整過一次劑量後,可連續觀察4-6周,若患者症狀穩定或雖然明顯但比上次已有好轉,可維持目前治療方案,兩周時隨訪;若仍無效果,轉診到上級醫院,兩周內隨訪。若同時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葯物不良反應,要將患者轉診到上級醫院,兩周內隨訪。
3.每次隨訪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控制情況,對患者和其家屬進行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訓練等方面的康復指導。
4.每年進行1次綜合評價,包括患者家族成員中新發精神疾病情況、診斷和治療調整情況、患者一年中的主要症狀表現、生活和勞動能力、服葯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⑷ 精神病健康教育內容
如果是有明確誘因而導致的情緒抑鬱,可以考慮進行心理咨詢。另外,異丙嗪和氯丙嗪是抗精神病葯物,對於抑鬱的效果不如選擇性五羥色胺抑制劑,你可以考慮和醫生協商,更換葯物。
⑸ 重精患者的個體化健康教育怎麼填
我是精神病患者已經是重度的話,健康教育相關行業就填五,因為已經不算數了。
⑹ 精神分裂症健康教育內容
精神病患者病情好轉出院後,正確的家庭護理是鞏固治療效果,防止疾病復發,促進社會康復的有效方法。在這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家屬,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由專人負責患者服葯,千萬不能認為病好了,不需服葯了,或者是因患者服葯後出現乏力、發胖、遲鈍、無法正常上班以及因家庭經濟困難、配葯不便等原因擅自減葯、停葯、換葯,如需調整葯物應在醫護人員指導下進行。
2.調配好患者的飲食,保證足夠的熱量和營養,避免患者食用刺激性食物或易引起興奮的食品如煙、酒、茶、咖啡等。
3.創造良好的睡眠環境,養成合理的睡眠習慣,並可適當安排午休。睡眠時間不宜過長、過短,約8—10小時左右。同時不要讓患者睡前飲用刺激食物。
4.改善家庭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家庭成員應多與患者交流。讓患者多接觸社會,並與其共同抵禦來自社會的偏見。同時應避免不必要矛盾,造成患者情緒波動。
5.制定患者正常的作息時間並督促執行,讓其參加活動和勞動,可先由料理個人生活、一般家務勞動開始,再回單位作輕工作,直至恢復病前工作。
6.密切觀察病情,如無故出現緊張、易發脾氣、注意力不集中、焦慮、進食或睡眠異常等異常行為則應與醫護人員取得聯系,及時調整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