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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講座通知

發布時間: 2022-06-18 15:48:41

⑴ 近年來,我校多次邀請法官、律師、公安幹警和法律工作者來校舉辦法律知識講座,…………

1、「和法律工作者」改為「等法律工作者。2、學生後加上「開展」兩個字。3、中的需加引號,「德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進單位」。

⑵ 法制教育講座材料

法制教育講座講稿
老師們、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很高興能參加我們學校的這個法制教育講座。舉辦這個法制教育講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時,目的就是要通過這個講座,讓同學們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忥,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講四個問題: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必須學習法律知識?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要學習法律知識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在案件數量上急劇增加,而且犯罪成員在案犯總數中所佔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齡相對提前。僅從我區的實際來看,在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盜竊案、搶劫、打架斗毆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為是犯罪行為。因此,未成年人必須加強自身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學習法律知識使自己了解什麼是違法和犯罪,哪些行為構成違法與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同時,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系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對法律的無知。什麼是違法呢?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即: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多次偷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上述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這一行為希望同學們引起注意,同學們可能會對此不以為然,但這也是違法行為;還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了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於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斗爭。那麼對具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如何處理呢?一方面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監護人和學校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什麼是犯罪呢?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動、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范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在這里,我給同學們舉個案例:去年,在烏橋村發生一起案件,外來民工學校的五名同學相約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於是一起到一家廠里躲雨。當他們看見這家廠里閑置的電機時,便回家拿來手鉗、改刀、扳手等工具,將電機撬爛,把裡面的銅線取出拿去賣掉,後來被公安機關查獲。在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剛滿十五歲不滿十六歲,另外兩名同學更是才只有九歲。同學們說,他們的行為夠沒構成犯罪?很顯然,他們五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按照刑法應該被刑事拘留,甚至會被判刑。但是由於他們未滿十六周歲,只能由父母監管,但是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將會永遠的留下一條犯罪記錄,如果今後他們想靠大學或是到部隊當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他們的父母將會代替他們賠償別人的損失。同學們:違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麼?我們姑且不談犯罪給社會給被害人帶來的傷害,他們的父母,辛苦半輩子,含辛茹苦撫養成人為了什麼?是望子成龍啊,這下可好這條龍飛到監獄去了,他們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對他們自己的傷害,理想前途沒有了,人格尊嚴沒有了,自由生活沒有了,當他們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價值。面對著鐵窗電網警衛,他們想到的是遲到的後悔和深深的懺悔。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游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牢房。所以在這里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游戲室、網吧、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從我們辦案實踐中發現很多這樣的案例:有些平時表現較好的學生,就是由於在游戲室、網吧、舞廳等地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後就被帶壞,最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日子在我們鎮上剛宣判了一起案件,兩名主要嫌疑人一個被判無期徒刑,一個被判了12年。其實他們也就是為了生活中的一點小矛盾幾句話和對方過不去,就咽不下這口氣,一定要去出頭。結果一刀下去就將對放的生命結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給葬送了。被判無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歲左右,比同學門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強,社會責任意識差。多數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長期生活在「大家圍著轉」的家庭環境里,家長對其處於服從地位,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各種願望和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形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十分任性,自私、貪婪和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卻不顧及他人或社會的利益,更別說什麼社會的責任,為社會做什麼有益的事,什麼扶危濟困,見義勇為,愛心,都與已無關。這種人崇尚金錢,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費,爭強好勝而缺乏進取精神,甚至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2.獨立意識強,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大多一帆風順,受到家庭的過度保護,始終被別人圍著、護著、捧著,想獨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們從未嘗過「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艱難。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為習慣,甚至不能應付一些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們在遇到挫折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焦慮、沮喪情緒,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棄,不能客觀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觀情況,使挫折的負面影響在其身上表現得非常明顯,在不良刺激的誘惑或社會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發違法犯罪的忥頭,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豐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現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獨生子女,無兄弟姐妹,他們在父母的過度呵護和嚴格的監控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緊張的學習,他們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會,接觸社會,但由於他們辨別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沖動,敢愛敢恨,敢做敢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夠哥們、講義氣的朋友,在他們的熏陶下,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偏差,他們講究吃喝玩樂,追求享受,他們只關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利益。當自己得不到別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相互對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報復、傷害、故意殺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強,辨別是非能力差。多數未成年獨生子女自我意識較強,在社會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學習新鮮事物,模仿他人行為的求知慾,但由於他們年幼,缺乏是非辨別能力,把壞的當成好的,把腐朽當作神奇。把打架當成勇敢,把酗酒當作豪爽,把一起干壞事當作義氣,把揮霍當作瀟灑,把吸毒涉黃當作探索。這些人極易被社會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惡勞心理突出,吃苦耐勞艱苦創業精神差。多數青少年從小生長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越家庭環境里,許多父母過分嬌慣溺愛和遷就子女,盡可能多地給子女錢,供其揮霍,他們不知父母的艱辛,不知掙錢的不易,不知節儉,不知創業的艱難。養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懶做、自私任性、冷酷殘忍、乖戾蠻橫、脾氣暴躁,以及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品格。他們隨著年齡的逐漸增大,他們的物質享樂慾望不斷膨脹,他們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不能滿足他們貪得無厭的需要時,便會鋌而走險,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護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范,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同學、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不要怕你報告了他們的不法行為後會遭到報復,你越是膽小害怕,他們就越膽大妄為。同時,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著同伴,因為你一旦跟著去,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脫干係。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麼行為,他只說共有多少人實施了犯罪,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們的同學以後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同學們,今天你們是在校的學生,明天是祖國建設的棟梁,作為一名學生,有這樣美麗的學校,有這樣高素質的老師,有這么好的教育質量,你們是幸運兒,你們應珍惜光陰、努力拚搏。祖國需要你們,明天是你們的!
謝謝大家

⑶ 法律進機關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法律六進暨依法治理示範單位主題實踐活動主要內容》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市國土資源局廣大幹部職工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現就市國土資源局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弘揚法治精神,共建和諧國土」為主題,大力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教育廣大幹部職工增強法律意識,權力、義務、責任相一致意識,努力構建和諧良好的國土資源法治環境。
(二)活動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進一步強化幹部職工的憲法意識,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執法人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養,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
二、學習對象和學習內容
(一)學習對象
國土資源局機關全體幹部職工。
(二)學習內容
1、公共法律知識。主要是《憲法》、《公務員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物權法》、《勞動合同法》、《國家賠償法》等。
2、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房地產管理法》、《測繪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地調查條例》、《土地登記規則》、《土地登記辦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等。這些法律、法規、規章是我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據。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執法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局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1、堅持並落實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制定市國土資源局關於2012年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安排意見,每年集中學法不少於12次。
2、繼續做好法制教育培訓工作:一是邀請局法律顧問舉辦一期執法人員法制講座,以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對全局幹部職工進行培訓;二是邀請市普法講師團圍繞國土政策法規和社會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宣講有關政策法規知識;三是積極組織幹部職工參加市政府辦公室舉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與專業三年培訓。通過法制教育培訓,使領導幹部、執法人員做到知法、懂法,規范行業執法程序和行為,進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
3、制定市國土資源局「法律進機關」活動2012年度學法安排表,採取集中學習、分組學習和個人自學3種方式,重點學習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幹部職工年度學法不得少於40學時,學法筆記達到3萬字以上。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制定年度學法計劃,並認真開展學法用法活動。
(二)利用三個平台,構建法制宣傳教育網路,增強法制意識。
建立多方位、長效性的法制宣傳教育網路,形成行政管理部門與管理相對人的溝通和互動。
1、在中衛日報刊登國土資源局有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和新出台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本市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國土資源執法等方面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等。
2、充分發揮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的政策法規宣傳平台作用,在區域網站《政策法規》專頁,有針對性地設置政策法規和知識問答,定期更新內容。
3、設置公告欄,張貼或發放政策法規宣傳材料。
(三)開展專項活動,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開展法制宣傳月活動。3月1日-3月31日,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講座、「三八」婦女維權周等活動,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升市國土資源局幹部職工的法治水平,增強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意識。
2、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充分利用「3.19」礦產資源法宣傳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大法制宣傳教育節日,開展法制理論宣講活動,引導全局幹部職工及服務對象學法守法,自覺運用法律法規規范自己的行為,形成遵守紀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
(四)公眾評議。
通過政風行風評議、上門徵求意見等方式,掌握本單位在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中的公眾滿意程度,徵求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的意見,並在工作中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
(五)評先樹優。
開展學法用法示範單位和學法用法模範工作人員、執法人員評選活動,年底對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局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與使命感,把「法律進機關」作為「六五」普法活動的重要載體,擺上重要日程,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樹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採取各種形式,及時總結宣傳「法律進機關」的先進經驗和典型,通過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促進「法律進機關」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做好總結,表彰先進。局屬各單位要大膽探索「法律進機關」活動的新形式,不斷總結、推廣「法律進機關」活動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在年終考核時將予以表彰獎勵。

⑷ 公司請了一名律師來進行法律知識講座,怎樣寫歡迎語

全體員工熱忱歡迎XX律師光臨
熱烈歡迎XX律師蒞臨本公司開展法律講座

⑸ 婦女,兒童維權知識講座通知怎麼寫

簡單模式如下:


通知

各位女同胞和未成年人家長朋友們: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法治社會的逐漸形成,學習法律、保護自己、保護兒童已經大勢所趨。為了讓廣大婦女同胞和小朋友們的家長更好的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孩子,茲定於2017年2月19日(周日)在人民禮堂舉辦婦女兒童維權知識講座。歡迎大家積極參加。

舉辦單位:

具體地址:

具體時間:

特此通知

2017年2月14日

⑹ 新生法律知識與安全教育講座

為什麼說吸毒會導致家破人亡?
由於吸毒者對毒品的強烈依賴性、成癮性,所以說毒品所帶來的危害,決不只是傷害身體危及生命,它還會導致墮落,誘發各種犯罪。毒品十分昂貴,每個吸毒者輕則每天要花費一二百元,重則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來,要花費一萬到十幾萬元。而吸毒人中又常「飄飄欲仙」,沉湎在毒品的幻覺之中,難以從事正常工作。因此,巨大的毒資,對絕大多數吸毒者來說是難以承受的,是永遠填不滿的「無底洞」。沒有錢怎麼辦?只好採取盜竊、搶劫、詐騙、販毒、賭博,綁架,甚至殺人的罪惡手段去獲得毒資。女性吸毒者則往往依靠賣淫獲取毒資。可見,吸毒使人道德泯滅,人格變異,不顧念親情,拋卻社會責任感,致使許多家庭妻離子散,骨肉相殘。所以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毀滅了自己的親人和家庭,搞得家破人亡,影響社會安定。

為什麼不能吸毒?
吸毒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毒品損害人的大腦,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心臟功能、血循環及呼吸道系統功能,還會影響正常生殖能力,並使免疫功能下降。吸毒者極易感染各種疾病,他們往往面色蠟黃、身體消瘦、嘴唇焦黑、神色漠然。嚴重的則喪失勞動能力,以致日漸衰竭而死亡。在毒癮發作時,輕者頭暈、耳鳴、嘔吐、涕淚交流,兩便失禁、重者往往喪失人性,喪失理智。嚴重者中毒身死或自殺而死,悲慘至極,目不忍睹。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是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如果吸毒,連自己生命都難保證,何以搞好學習成為國家的棟梁之材?不僅不能成為有用之才,而且還會成為害群之馬!

抵制毒品的方法有哪些?
毒品危害無窮,廣大學生為了保護自己,應團結起來,堅決抵制毒害。① 從思想上真正認識毒品的危害,形成全社會、全校、全體同學堅決反對毒品危害的氛圍,讓大家共誅之,共討之,使販毒分子和吸毒者不能接近我們。② 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同學們應該明白,你們是國家的主人,責任重大,要集中一切精力,搞好學習,要抵制毒害等一切腐朽的東西,並立志要在你們手裡消滅這些丑惡的東西。③克服不良的興趣愛好。興趣愛好一定要有益於身心健康發育,有益於自己形成高尚的人格,有益於自己學習成才,有益於社會。④ 要與好人交友。好的朋友有助於搞好學習,積極爭取進步,但如果與壞人交朋友,就很容易被誘惑而參與偷、搶、吸毒等違法活動。所以,交朋友,一定要慎重!

有人教唆你吸毒怎麼辦?
當有人教唆你吸毒時,你切不可掉以輕心 ① 堅決拒絕吸毒,堅決不吸第一口。因為吸毒是社會的毒瘤,吸毒是違法行為,吸毒嚴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最終導致吸毒者死亡,吸毒導致各種犯罪,使人墮落,喪盡天良,同時危害社會秩序,破壞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② 依法同教唆吸毒的違法分子作斗爭。我們要依據法律,自覺地與教唆青少年吸毒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當發現有販毒、吸毒分子教唆你吸毒時,或在你的周圍有販毒、吸毒的丑惡現象,你應該勇敢、及時地向有關部門或學校老師報告。這是愛祖國、愛家庭、愛自己的具體表現。

販毒分子或吸毒人員誘騙青少年吸毒的手段有哪些?
(1) 初吸「免費」。販毒分子第一個手段就是設法和青少年特別是那些逃學、輟學的學生套近乎,進而「免費」送給毒品,引誘他們吸毒。
(2)宣稱吸毒「快樂」。當前毒販拉攏青少年吸毒時,說什麼吸毒感覺好,吸毒快樂,他們的中的毒品種類非常多,其外表與普通的葯丸、葯片、膠囊、葯劑、葯粉極相像,青少年千萬莫被誤導而上當。
(3)「朋友」引誘。無論在校內或校外結交的朋友,只要在交往甚密的人中有一個吸上毒,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受到感染而吸毒。因此青少年應堅決不與吸毒人交友。
(4)宣稱吸毒能「解乏提神」。這是毒販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欺騙手段。青少年學生勿不可親信,以免上當。
(5)宣稱吸毒能「治病」。所謂的「治病」,正是毒販的一個卑鄙手段,許多青少年就是被這些鬼話拉下水的。
(6)宣稱吸毒是當前時髦時尚,炫耀身份和財富的形式。
(7)宣稱吸毒可能「減肥」「減肥」說法完全是錯誤的,
是不法分子拉攏青少年下水的罪惡借口。切莫相信所謂「減肥」等的鬼話。(8)乘人之危,拉人下水。家庭無溫暖,上進心不強,就有可能被壞人引誘、拉下水。

獨自在家時有人叫門怎麼辦?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門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1)平時一人在家,要鎖好院門、房門、防盜門、防護欄等。出去玩耍要關好門窗,千萬別忘記鎖門,防止盜賊潛入。
(2)鑰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鑰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壞人跟蹤入室。
(3)當有人敲門時,一定要問清來意,對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堅決不要開門。特別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銷員的身份要求開門時,說明家裡不需要,請其走開。或可尋找其他借口,請其不要打擾。
(4)當壞人慾強行闖入,可到窗口、陽台等處高聲喊叫鄰居或去打報警電話嚇跑壞人。

被人毆打以後怎麼辦?
第一、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系,以便盡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時治療。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
第四、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有人拉你參與打架怎麼辦?
(1)自己堅決不去。不管這件事和你是否有關,不管矛盾雙方和你本人的關系如何,你都不能參與。
(2)設法勸阻。盡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說服對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時報告。如果勸服不了,就及時向老師、家長或學校門衛、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要打110報警。

如果有人搶奪你的錢物怎麼辦?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應當以盡量減少損失、減少皮內痛苦為主進行對付。遭搶之時,要努力掙脫,盡快逃離,一邊跑一邊呼喊:「有壞人搶劫呀!」如果掙脫時有物品帶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書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顧這些,以自身掙脫為主。掙扎,喊叫,跑就代表著你斗爭的勇氣。

怎樣預防被偷盜?
首先,要注意對家庭財產的保密。家中的貴重物品、現金、債券及股票等,不能輕易露底,包括對某些親友、鄰居。不要將家中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從中偷配鑰匙,尋機行竊;如果鑰匙丟失,要馬上換鎖;不能與萍水相逢、不明底細的人交往,更不能帶到家中來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時,盡量不要帶大量現金;當人多擁擠時,千萬不要只顧搶購物品、車票而忽視提包安全,要用手、身體護住財物,並時刻警惕身邊舉止不正常的人…… 這里還想向大家補充幾點是:當你把書包、皮包放在自行車的車筐里,掛在車把上或是夾在後架上時,要把「包」設法與自行車拴在一起,鎖起來,要不然,壞人拿著太方便了!到路邊買東西千萬不要把包放在車上,以免壞人借機偷盜

⑺ 十二月二十六日法制安全教育知識講座內容

摘要 您好,1、教育學生懂得什麼是社會主義民主,怎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懂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以及人民的民主權利。

⑻ 法律知識講座

如果只是造成輕微傷,那是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是造成輕傷或者重傷、致人死亡,則構成刑事案件,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輕傷,當事人雙方願意的話,還可以調解,如果不願意的話,則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死亡,那不能調解,屬於國家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身傷害賠償數額計算
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葯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醫葯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准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葯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誤工費的賠償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於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於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徵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於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 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 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護理費的賠償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
交通費、住宿費的賠償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准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標據少於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於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侯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營養費的賠償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的賠償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准,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其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的生活補且費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後由侵害人賠償生活補助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喪葬費的賠償
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屍、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而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者家屬違反有關殯葬的規定,大辦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亡賠償金,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二年。死者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十年。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應當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殘疾者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自定殘之月起,賠償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但最低不少於一年。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的賠償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後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來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