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請了一名律師來進行法律知識講座,怎樣寫歡迎語
全體員工熱忱歡迎XX律師光臨
熱烈歡迎XX律師蒞臨本公司開展法律講座
Ⅱ 法制教育講座材料
法制教育講座講稿
老師們、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很高興能參加我們學校的這個法制教育講座。舉辦這個法制教育講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時,目的就是要通過這個講座,讓同學們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忥,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講四個問題: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必須學習法律知識?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要學習法律知識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在案件數量上急劇增加,而且犯罪成員在案犯總數中所佔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齡相對提前。僅從我區的實際來看,在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盜竊案、搶劫、打架斗毆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為是犯罪行為。因此,未成年人必須加強自身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學習法律知識使自己了解什麼是違法和犯罪,哪些行為構成違法與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同時,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系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對法律的無知。什麼是違法呢?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即: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多次偷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上述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這一行為希望同學們引起注意,同學們可能會對此不以為然,但這也是違法行為;還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了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於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斗爭。那麼對具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如何處理呢?一方面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監護人和學校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什麼是犯罪呢?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動、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范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在這里,我給同學們舉個案例:去年,在烏橋村發生一起案件,外來民工學校的五名同學相約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於是一起到一家廠里躲雨。當他們看見這家廠里閑置的電機時,便回家拿來手鉗、改刀、扳手等工具,將電機撬爛,把裡面的銅線取出拿去賣掉,後來被公安機關查獲。在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剛滿十五歲不滿十六歲,另外兩名同學更是才只有九歲。同學們說,他們的行為夠沒構成犯罪?很顯然,他們五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按照刑法應該被刑事拘留,甚至會被判刑。但是由於他們未滿十六周歲,只能由父母監管,但是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將會永遠的留下一條犯罪記錄,如果今後他們想靠大學或是到部隊當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他們的父母將會代替他們賠償別人的損失。同學們:違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麼?我們姑且不談犯罪給社會給被害人帶來的傷害,他們的父母,辛苦半輩子,含辛茹苦撫養成人為了什麼?是望子成龍啊,這下可好這條龍飛到監獄去了,他們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對他們自己的傷害,理想前途沒有了,人格尊嚴沒有了,自由生活沒有了,當他們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價值。面對著鐵窗電網警衛,他們想到的是遲到的後悔和深深的懺悔。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游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牢房。所以在這里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游戲室、網吧、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從我們辦案實踐中發現很多這樣的案例:有些平時表現較好的學生,就是由於在游戲室、網吧、舞廳等地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後就被帶壞,最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日子在我們鎮上剛宣判了一起案件,兩名主要嫌疑人一個被判無期徒刑,一個被判了12年。其實他們也就是為了生活中的一點小矛盾幾句話和對方過不去,就咽不下這口氣,一定要去出頭。結果一刀下去就將對放的生命結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給葬送了。被判無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歲左右,比同學門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強,社會責任意識差。多數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長期生活在「大家圍著轉」的家庭環境里,家長對其處於服從地位,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各種願望和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形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十分任性,自私、貪婪和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卻不顧及他人或社會的利益,更別說什麼社會的責任,為社會做什麼有益的事,什麼扶危濟困,見義勇為,愛心,都與已無關。這種人崇尚金錢,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費,爭強好勝而缺乏進取精神,甚至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2.獨立意識強,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大多一帆風順,受到家庭的過度保護,始終被別人圍著、護著、捧著,想獨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們從未嘗過「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艱難。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為習慣,甚至不能應付一些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們在遇到挫折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焦慮、沮喪情緒,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棄,不能客觀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觀情況,使挫折的負面影響在其身上表現得非常明顯,在不良刺激的誘惑或社會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發違法犯罪的忥頭,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豐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現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獨生子女,無兄弟姐妹,他們在父母的過度呵護和嚴格的監控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緊張的學習,他們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會,接觸社會,但由於他們辨別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沖動,敢愛敢恨,敢做敢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夠哥們、講義氣的朋友,在他們的熏陶下,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偏差,他們講究吃喝玩樂,追求享受,他們只關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利益。當自己得不到別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相互對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報復、傷害、故意殺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強,辨別是非能力差。多數未成年獨生子女自我意識較強,在社會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學習新鮮事物,模仿他人行為的求知慾,但由於他們年幼,缺乏是非辨別能力,把壞的當成好的,把腐朽當作神奇。把打架當成勇敢,把酗酒當作豪爽,把一起干壞事當作義氣,把揮霍當作瀟灑,把吸毒涉黃當作探索。這些人極易被社會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惡勞心理突出,吃苦耐勞艱苦創業精神差。多數青少年從小生長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越家庭環境里,許多父母過分嬌慣溺愛和遷就子女,盡可能多地給子女錢,供其揮霍,他們不知父母的艱辛,不知掙錢的不易,不知節儉,不知創業的艱難。養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懶做、自私任性、冷酷殘忍、乖戾蠻橫、脾氣暴躁,以及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品格。他們隨著年齡的逐漸增大,他們的物質享樂慾望不斷膨脹,他們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不能滿足他們貪得無厭的需要時,便會鋌而走險,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護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范,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同學、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不要怕你報告了他們的不法行為後會遭到報復,你越是膽小害怕,他們就越膽大妄為。同時,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著同伴,因為你一旦跟著去,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脫干係。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麼行為,他只說共有多少人實施了犯罪,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們的同學以後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同學們,今天你們是在校的學生,明天是祖國建設的棟梁,作為一名學生,有這樣美麗的學校,有這樣高素質的老師,有這么好的教育質量,你們是幸運兒,你們應珍惜光陰、努力拚搏。祖國需要你們,明天是你們的!
謝謝大家
Ⅲ 我要普法宣傳的資料
可以參考一下
12月3日,無錫司法局組織文藝團體,在二泉法治廣場進行法制文藝表演。歌曲演唱、滑稽戲表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讓群眾在娛樂中接受法制宣傳教育。
圖為無錫市滑稽劇團的演員在表演防詐騙題材小品《婚托》鄧煊 陳瑜攝
服務三農 關注民生
開展主題鮮明法治實踐活動
「服務三農、關注民生」是江蘇各地關注的重點。南京、徐州等地廣泛開展「關注三農、服務發展」的調查和法律咨詢等法治實踐活動,工作人員深入農村和城區內農民工聚集地,宣傳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流轉、民主管理等涉及「三農」的法律法規,在問卷調查的基礎上掌握和了解涉及「三農」的熱點問題和當前農民工最迫切的法律需求,有針對性地制定解決方案。無錫市全力開展法律服務新農村系列活動,組建服務新農村律師志願團、開設新農村法律服務網站、選聘百名法律村官、組織百場法治文藝匯演進鄉村、開展千村法律服務結對和千名公務員送法進村等活動。全市有700多個村與法律服務機構結對,80%的家庭收到法律服務便民卡。宜興市編印的30萬冊法律常識讀本免費發放到全市農戶家裡。連雲港市組織相關部門重點針對清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強勞動法宣傳。興化市政法部門和金融單位針對民間借貸引發的民事糾紛日益增多的情況,聯合開展送法下鄉活動,舉辦民間借貸法律法規專題講座,現場發放民間借貸法律法規宣傳資料,接受群眾咨詢。姜堰市的262個村民法制學校成為農村法制宣傳的有效平台。
內容廣泛 形式新穎
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精彩紛呈
「12·4」全省法制宣傳日期間,江蘇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普法對象宣傳教育工作力度,省委宣傳部、省級機關工委、省法制宣傳教育協調指導辦公室、省司法廳聯手組織開展省級機關「萬人學法競賽」活動。常州、蘇州、連雲港、淮安、揚州、鎮江、宿遷等市也分別組織開展了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
省級機關組織實施了「2008年省級機關廳局級領導幹部法制講座」,泰州市委中心組舉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知識講座;鹽城市舉辦「依法行政,優化環境,向社會承諾,請人民監督———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大型電視訪談活動」。鎮江市實施「普法駐村、入廠、進校園工程」行動,「農民普法宣講團」、「職工普法宣講團」、「青少年普法宣講團」、「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服務團」深入農村、企業、學校,開展「法制巡迴報告」等活動。鹽城市組織開展全市10萬農戶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全面實施全市公務員「法律知多少家家到」活動。淮安市全市政法機關駐村「平安與法治建設指導員」赴全市1607個村開展法制宣講活動。常州市舉辦以「法治文化鑄和諧」為主題的推進「法律六進」,普及法治文化的宣傳活動。南京市相關部門在白下區聯合召開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觀摩會」,交流推廣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經驗做法。南通市開展「百千萬」廣場宣傳咨詢。市、縣、鄉三級聯動,組織以「共創和諧、服務民生、推進科學發展」為主題的全市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活動,組織千組咨詢人員開展為萬人送法。連雲港市贛榆縣開展了「四個一」活動:開展一次以「學法用法,依法行政,提升效能」為主題的全縣公務員學法用法演講比賽;開展一次以農村法律法規政策為內容的法律知識考試;舉辦一期法治文化座談會;開展一次深入企業送法活動。揚州市邗江區開展了涉農法律知識競賽、青少年法制書畫大賽、法制燈謎、法治文藝進鄉村授旗儀式等活動。儀征市在盛成法治文化廣場舉行了為法制志願者頒發聘書、為「民主法治村(社區)」授牌儀式,現場開展有獎法律知識問答,場面十分火爆。
廣泛發動 條塊結合
掀起全社會普法教育新高潮
在開展普法教育活動中,江蘇各級各地大力協調、積極配合,形成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局面。省法制新聞協會聯合省市各行業協會、新聞媒體、質檢機構,舉辦2008年度江蘇「依法質量維權環省行」活動,省、市42家行業協會領導和在寧知名企業負責人參加了出征儀式。12月4日,在蘇州市開展了「依法質量維權環省行」現場活動,執法部門、行業協會現場接受用戶投訴舉報,質檢機構現場免費檢測咨詢服務,品牌企業現場免費維修服務,開展誠信宣傳。南京市司法局與市廣播電視部門協調,組織開展了法治動漫創作作品展播月活動,在地鐵、公交的移動媒體上進行集中播放。蘇州市和移動公司聯合嘗試開辦了「掌上法律學院」,以動態簡訊、法制漫畫、法律知識講解、案例釋疑等形式,向移動用戶宣傳法律知識。泰州市在泰州日報社網路平台上開展了法制宣傳「網路對話」,與網友面對面交流。並利用移動通信信息平台向廣大手機用戶群發「12·4」法制宣傳標語,與市委宣傳部聯合製作宣傳短片,在樓宇電視上不間斷的播放「12·4」法制宣傳日宣傳標語。當天,還開通了泰州普法網。
灌南:打造「三位一體」新平台
在灌南縣,「要學法,找司法;要懂法,進廣場;要用法,走長廊!」成為市民休閑時的口頭禪。「12·4」法制宣傳日前後,縣司法局精心打造廣場———街道———社(居)「三位一體」法制宣傳活動,形式新穎、好戲連台。
坐落在灌南縣中心的英雄廣場是居民休閑聚集地,縣司法局投入10多萬元新建了5萬平方米的灌南縣法治文化廣場。廣場分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為廣場環形走道的法制宣傳長廊,共製作了26個52面的法治宣傳牌;第二個層次為相對固定的標志牌、燈箱,主要內容為貼近群眾生產生活的各種法律原則、法律條文、法律名言警句等;第三個層次是開展部門法治文藝會演、法律咨詢、法律講座等公益活動。
縣司法局聯合縣委宣傳部和縣文化局,將縣城區的廣場文化活動排出12場演出序列表,分別由縣建設局、財政局、教育局等12個部門承辦,各部門獨立舉辦不少於100分鍾的、適合廣場表演的法制宣傳內容的節目對群眾演出。縣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司法等部門聯合組織青年志願者開展免費送法送資料活動、組織老年演出隊開展小型法制文藝演出、組織律師和法律工作者開展法律咨詢。
灌南悅來集美食一條街號稱「蘇北的美食城」,是來灌南投資客商餐飲休閑的集散地。灌南司法局瞄準這一特殊區域,創新載體,開展法治一條街建設活動。投入30多萬元購置法治宣傳電子大屏幕,每天播放法治宣傳片、標語和法治小品、漫畫等,使人們在餐飲休閑氛圍中接受法律法規教育。在街道門面製作法制宣傳公益欄、設立法治宣傳牆,將居民關注的熱點法律問題以問答等形式刊登上牆,一季度更換一次,做到期期有新內容、期期有新看點。縣司法局還開通局長熱線和QQ視頻對話,定期或不定期與群眾進行學法用法互動交流活動。同時開展了「文明經營店、守法經營戶、無假貨攤位、誠實守信點」創建活動。
普法志願者「送法進社區」、培育法治示範村是灌南縣普法又一新平台。縣司法局以開展「送法進社區」主題活動為契機,組織300多名法制宣傳員和志願者進村入居把法制宣傳教育服務辦進居民家門口,向居民、外來人員發放自編的法律宣傳小冊子和漫畫等資料,現場開展法律知識有獎竟答,法律咨詢等便民服務,深受居民歡迎。 祝家奎
吳江:法制宣傳活動精彩紛呈
今年12月4日是第8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江蘇省各地、各部門圍繞「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主題,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從11月中旬開始,吳江市在全市范圍內以鎮、區和各職能部門聯動的形式,組織開展了系列法制宣傳活動。
12月4日上午,鱸鄉二村社區人潮湧動,懸掛在社區廣場上空的「律師進社區,法律伴我行」廣告橫幅格外矚目。來自市司法局、市機關有關部門、松陵鎮、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律師事務所的法制宣傳隊伍和南郵吳江學院的20多名法制宣傳志願者參加了此次活動,面向居民開展法律咨詢,發放法制宣傳資料。平望鎮司法所在新世紀文化廣場影劇院舉辦的「五五」普法法律知識競賽也熱鬧非凡,平望鎮機關等6個隊參加了競賽。
12月4日下午,「2008年吳江市法制文藝匯演」在繁華的市中心城中廣場拉開序幕。10個鎮(區)以第五屆「十鎮聯動」文藝巡演為基礎,結合「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將工作中遇到的典型事例作為原型集體創作了11個法制文藝作品,由當地群眾和外來務工者組成的演員陣容,通過小品、戲曲、歌舞等形式藝術地展現了人們在工作和生活中學法用法的場景。市法制藝術團自編自導的大型法制歌舞《和諧中國》,以其巧妙的唱詞、新穎的舞蹈將法制文藝匯演推向了高潮。
吳江市司法局局長卜兆勇介紹,這次市司法局採取4大舉措推進「12·4」法制宣傳。一是開展「法制月月講」。藉助市圖書館「垂虹講壇」平台,邀請專家、學者開堂授課,向市民宣講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二是舉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儀式。在鞏固原有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礎上,從普法宣傳經費中撥款7萬元籌建新的市級法制教育基地,為全市中小學生開展法律實踐活動開辟新場所;三是舉辦殘疾人法制講座。聯合市殘聯,在全市開展了殘聯幹部、殘疾人代表及有關人士法制輪訓活動,全市共舉辦了23場,市司法局副局長桂其榮9次赴基層解讀新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近兩千餘名殘聯幹部和殘疾人聽取了講座;四是加強「一報兩台」法制宣傳。《吳江日報》刊出法制宣傳專版、專欄;吳江電視台「法治吳江」欄目製作了「12·4」法制宣傳特別節目;吳江人民廣播電台連續播出法制新聞30多條。「12·4」當天,市司法局還聯手吳江電信部門開展了全市法制宣傳簡訊免費發送活動。全市萬名電信手機用戶都收到了法制宣傳簡訊。吳木圭 蔣曉梅 沈芸
啟東:創新形式突出重點對象
啟東市以「法律六進」活動為抓手,突出重點對象的普法宣傳,創新形式,建立網路,新招疊出。針對領導幹部、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機關公務員這3個層面的不同要求,分類實施,「三考並舉」,以考促學。對市委管理的幹部和人大任免的幹部統一進行任職資格法律知識考試,全市159名正科職領導幹部均通過考試;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執法資格法律知識考試,1628名應考對象有1563人通過考試,65人因未通過考試而被暫停行政執法資格;對全市3002名機關公務員每月進行一次法律知識自學考試,成績記入個人學習檔案,學習程度和水平與年終考核直接掛鉤。目前,「您不依法、法不依您」成了該市許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座右銘。
述學評學考學制度推進公職人員學法用法。
一是建立個人述學制。要求所有參學對象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詳細匯報個人的學習情況。包括對學習的認識和態度、計劃與進度、心得與體會,學習制度執行情況,參加黨(干)校培訓和業余自學情況,聯系實際指導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問題、努力方向;二是建立單位評學制。在個人述學的基礎上,由各單位定期對個人學習活動展開評點評比,並設立「優秀」、「良好」、「合格」、「較差」4個檔次;三是建立考學制。由市考學組定期和不定期對全市各單位的學習情況、學習成效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作為機關工作人員「兩先一優」評比和文明單位、黨建工作先進、五星機關評選的重要依據。
啟東市全面啟動普法輔導員培訓工程,從上到下構建「三級」普法網路機制。市司法局聘請50名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市普法講師團,深入機關、鎮村、社區、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各農民法制學校,開展以憲法為主,包括刑法、婚姻法在內的56部法律法規的巡迴宣講活動,先後舉行了200多場次,受教育者達兩萬多人次。各鎮鄉經過層層推薦,將一批掌握一定法律知識,且有較高文化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的普法骨幹推薦為農民法制學校的老師。各村又推選出300多戶了解法律、威望較高、群眾信任的農戶為「法制文化戶」。實施農村普法「百、千、萬」工程,即:50名普法講師落實百場法制宣講任務;百名鎮(鄉)普法輔導員,每人在農民法制學校上好10節課,落實1000節法制課任務;300多戶「法制文化戶」,每戶培養10家「法律明白戶」,以每戶3口計算使全市擁有近萬名「法律明白人」。
市司法局聯合勞動局、總工會、安監局等十多個部門,重點選取了39家企業作為法治企業試點單位,通過引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工學法規范;為企業職工編寫維權實用手冊;定期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宣講、法律咨詢;結合「勞動保障誠信示範(合格)企業」創建,全面構建規范有序、公正合理的新型勞資關系;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提高企業法治化管理水平,防範法律風險等5大舉措,不斷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平安發展。據統計,今年以來,各涉企部門先後印製6萬多本的宣傳文本和熱點解讀,組織500多家企業,共2.3萬人進行勞動合同法的培訓,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企業組建了40個職工維權工作站,到企業開辦法律咨詢60多場次,解答法律咨詢1000多件。
面對留守兒童家庭教育欠缺的現狀,啟東市依託現有家長學校陣地與師資力量,動員學校老師、社會熱心人士、普法志願者、巾幗志願者、「五老」(老幹部、老戰士、老教師、老專家、老模範)擔當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利用假期,組織返鄉家長與留守兒童共同參加社區義務勞動,上街宣傳交通法規、擔當環保小衛士等法治實踐活動,關心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據了解,該市已在全市48所中小學開設「臨時家長」培訓班76期,聘請代理家長3216名,組織開展各類法治實踐活動20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許瑞華 陸允如 芮海敏
泰州:法制宣傳採用網路對話
12月3日,泰州市司法局和泰州日報聯合推出了「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網路對話。參與對話的有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高紀明,以及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話圍繞「五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促進法治泰州、平安泰州建設話題與網民朋友進行交流。
高紀明在回答法治泰州工作最重要的環節和縮小泰州與省內的其他城市相比的法治水平時說,建設法治泰州就是要堅持立黨為公,做到依法執政;堅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堅持司法為民,做到公正執法;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管理;堅持誠實守信,做到依法經營;堅持學法用法,做到依法辦事。說到底,就是要提高全社會的法律素養,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嚴格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近年來,泰州的法治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有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國有一定的影響。如基層執法評議工作、民主懇談會、律師參與信訪等做法都富有創新,成效明顯。泰州市領導班子認識到,今後必須進一步把法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進泰州經濟生活、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著力推進依法行政,大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著力促進司法公正,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著力加強法制宣傳,積極營造濃厚的法治建設氛圍;更加註重民生問題,讓法治建設成果惠及於民,努力建設一個法制健全、政治穩定、百姓安寧、社會和諧的法治泰州。
Ⅳ 法制安全信息
縣實驗小學舉行交通安全法制講座
為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12月6日,紹興縣實驗小學邀請縣交警隊蔡指導員為學生們作交通安全知識專題講座。
蔡指導員結合各種圖片和事故實例,從孩子們身邊血的教訓講起,告誡大家思想上要真實重視交通安全問題,不闖紅燈、不乘無證車輛、不乘超載車輛,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上路,孩子們聽得非常認真。(縣實驗小學:金麗芳)
紀念「12.9運動」 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為紀念「12.9運動」72周年,進一步加強學生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安昌鎮中心小學於近日開展「愛國主義影片展播周」活動,利用校園閉路電視系統和每天的午間活動時間,組織全體學生觀看《閃閃的紅星》、《雞毛信》等優秀愛國主義影片,並舉行了影評徵文比賽。(安昌鎮中心小學:蔣國堯)
弘揚法治精神,落實法制教育
——柯岩中心小學開展「法律知識教育講座」活動
為貫徹落實「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全體師生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加快推進學校法治教育工作進程,努力營造良好的法制宣傳教育氛圍,日前,柯岩中心小學邀請了柯岩街道交警大隊的余警官,為全體學生作了有關法律知識專題教育講座。余警官引經據典,旁徵博引,以淺顯易懂的口吻為同學們講述了一個個生動形象、記憶深刻的法律法制故事,為在場的全體師生們上了一堂深入人心的法制教育課。
此次活動,有效地推動了學校全體學生的守法意識,使廣大學生進一步明確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柯岩中心小學:陳鋼)
稽東鎮中心幼兒園開展法制宣傳活動
近日,稽東鎮中心幼兒園結合「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了為期一周的「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主題教育活動, 通過「晨間談話」、「國旗下講話」、「區域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幼兒進行法制教育。在各班會上,孩子們精心准備了各式各樣的文藝節目普及法律知識,開展「小小法庭」活動。一時間,橫幅、櫥窗、黑板報成為法制宣傳的主陣地,為全體師幼營造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稽東鎮中心幼兒園)
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
平江中學地處邊遠山區,交通閉塞,500多位學生需乘公交車上下學,但公交車輛班次少、線路散,每逢學校周五放學高峰期,致使很多學生無法及時回家,乘車難問題一直困擾著教師和家長。
為及時拆解這一難題,平水鎮教管辦孫學軍主任專程趕往教育局匯報情況,李建忠局長助理和普教科周建國副科長專程來校進行調研,並特地前往市公交公司就增開加班車事宜進行協商。經多方努力,市公交公司決定,在周五學生放學時間,增開公交加班車,切實為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目前,在各方面熱情關注下,平江中學學生乘車難的問題已得到基本解決,引來周邊老百姓的一片贊頌之聲。(平水鎮中)
孫端鎮中開展住校生緊急疏散演練
夜裡的孫端鎮中校園一片沉寂,學生們入睡不久,忽見一片熊熊烈火從寢室樓道口竄出來,在黑暗的天空中特別注目。突聞一長二短三聲哨響,只聽學生寢室里傳出急促的跑步聲,一會兒,學生們在管理教師帶領下整齊有序地從樓道列隊跑下樓,聚集在樓前的空地上。之後又是一陣點名報數聲。回望樓中那耀眼的火光漸漸變小了。目睹這驚心動魄的一幕,開始還為學生們捏了一把汗,可見到同學們秩序井然的樣子又感到十分的欣慰。
這是孫端鎮中學為加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搞的一次住校生緊急疏散演習。本次演習由於前期准備充分,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也切實落到了實處,都具有較強的應急意識,在學校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小組的帶領下,師生配合默契,各盡其責,使演習達到了預期效果。(孫端鎮中)
平安校園,和諧之需
——王壇鎮中心小學「 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側記
為切實加強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師生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根據縣教育局關於認真做好「12.4」法制宣傳日工作的要求。近日,王壇鎮小結合學校實際,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推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落實。
鏡頭一:校園內張貼以「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宣傳標語;
鏡頭二:利用國旗下講話和紅領巾廣播站對學生進行思想熏陶;開辟黑板報、櫥窗專欄張貼法制海報對學生進行法制宣傳;發揮閉路電視系統作用播放影片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鏡頭三:師生重溫《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的犯罪法》等法律知識;
鏡頭四:各班舉行別具一格的特色班會。如六年級開展《走近法律》、《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少年》等;
……
學校通過一系列校園宣傳普法活動,進一步增強全校師生的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營造良好的氛圍。(王壇鎮中心小學)
警鍾長鳴 預防為主
——馬鞍鎮中學舉行法制安全教育專題講座
為迎接全國第七個法制教育宣傳日,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宣部、司法部和省、市、縣關於開展2007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發生。近日,馬鞍鎮中邀請縣司法局宣教科董科長為全校1800多師生作法制安全教育專題講座。董科長通過生動鮮明的事例從社會、家庭、青少年本人等角度闡述了青少年違法犯罪成因,對學生中可能存在的違法犯罪先兆作了剖析,直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據悉,馬鞍鎮中學為配合這次活動,12月份精心設計和組織開展內容鮮活、形式新穎、吸引力強的「十三個一」活動,使法制安全教育真正起到實效。(馬鞍鎮中)
提高認識 增強意識 認真負責 優質服務
——湖塘街道教育系統召開接送車工作會議
12月6日,湖塘街道教育系統組織召開全街道學生接送車工作會議。教管辦、學校等相關領導和接送車駕駛員共 16人參加會議。會議由湖塘中學魏校長主持。
湖塘街道周雲根書記在會上講話,他指出:一年來,學校對接送車工作重視,成績突出,安全無事故,家長滿意度高。要求各學校與駕駛員提高認識,增強意識,認真負責,優質服務。強調駕駛員必須做到:一是堅決杜絕超載、超速現象,要主動關心幫助弱小同學,解決家長後顧之憂;二是要增強安全意識,杜絕事故隱患,同時要求車輛定期檢修,確保萬無一失,努力做好學生接送服務工作,做到安全、規范、順暢、有序,讓社會放心,學生及家長滿意。
會上,大家認真學習了《湖塘街道學生接送車制度》,研讀了紹興縣學生接送車考核細則。型塘小學校長分析當前交通安全工作形勢及學校接送車運行現狀,著重對學生接送車工作運行情況作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湖塘街道)
強化黨員意識 創造和諧校園
——記成章中學黨、團員義務植樹活動
12月6日的班主任談話課時間,往日平靜的校園里卻是一片熱鬧的景象,來往穿梭的都是教師忙碌的身影。原來,成章中學黨支部全體黨、團員教師正如火如荼開展「義務植樹」勞動。
學校為進一步美化、綠化校園環境,聯繫到了一批香樟樹苗。校黨支部認真貫徹「十七大」精神,充分發揮黨、團員教師的先進、模範作用,發起了校黨、團員義務植樹活動。全體黨、團員教師積極響應,留下了一幅幅漂亮奪目的校園剪影!凸現出黨員「務實」、「奉獻」的宗旨,得到了廣大教職工的廣泛贊許。(陶堰鎮中)
柯橋裕民幼兒園組織幼兒參觀消防車活動
為貫徹落實幼兒園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精神,柯橋裕民幼兒園於近日組織幼兒消防車參觀活動。消防大隊將消防車開到幼兒園大門口,讓孩子們通過自己的親身感受和消防員叔叔的仔細講解,了解消防車的功能,認識消防器材、搶救用品。在參觀之後,孩子們還圍著消防車聽消防員叔叔講解發生火災後小朋友逃生的技巧和常識。通過這次與消防車和消防員近距離的接觸,師生們增長了消防知識,增強了自我保護和急救能力,更有力地促進了師生的安全意識。(柯橋幼兒園)
法制就在我們身邊
12月7日,漓渚鎮中心小學的學生們靜靜地坐在教室里聆聽校外輔導員柯國良民警的《法制就在我們身邊》主題講座。
今年法制宣傳日是全國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第二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弘揚法制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如今法制教育已經成為青少年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公益小學實現了法制教育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格局。通過講座宣傳,真正做到讓法制走進校園、讓法制常駐師生的心中。(漓渚鎮中心小學)
夏履鎮中心小學舉行法制安全教育講座
12月6日下午,夏履鎮中心小學邀請鎮司法所所長和老校長(均聘請為中心小學法制安全教育副校長)對學生進行一個下午的法制、安全教育講座。吳所長的講座可概括為「車、水、電、火」四個字,並結合各種生動具體的案例詳細闡述,認真剖析成因,使學生受到深刻的教育,增強了學生的法制、安全意識,老校長高老師也語重心長對學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學生深受教育,受益匪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夏履鎮中心小學)
楊汛橋鎮中舉行八年級國歌校歌比賽
為加強學生愛國、愛校教育,活躍全校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12月5日下午,由學校學生處和團委組織的國歌校歌合唱比賽在學校操場舉行。
八年級(初二)年級9個班的學生著裝整齊,精神振奮,風采飛揚。他們以莊重的神情、清晰的吐字、嘹亮的歌聲,充分展示了對祖國的歌頌、學校的贊美,表現了「我們是楊汛的希望,搏擊新世紀的風流;我們是楊汛的希望,創造那前程輝煌錦銹」的壯志豪情。(楊汛橋鎮中:鮑文賢)
柯岩中學開展摒棄不文明習慣教育活動
為進一步提升學校品位,提高全體學生的文明素養,柯岩中學開展「摒棄不良行為,弘揚文明風氣」專題教育活動,活動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開展「我身邊的不文明行為」大討論,加強對「不文明」行為危害性的認識;第二階段:每個學生反思「我身上的不文明行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第三階段:「摒棄不良行為,弘揚文明風氣」宣誓、簽名活動;第四階段:每個學生小結反思,進過努力改正了哪些不文明行為,引導全體學生「想讀書,能讀書,讀好書」,樹立良好的班風、學風。(柯岩中學:張濤)
Ⅳ 法律專業知識講座視頻哪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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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法律知識講座
如果只是造成輕微傷,那是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是造成輕傷或者重傷、致人死亡,則構成刑事案件,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輕傷,當事人雙方願意的話,還可以調解,如果不願意的話,則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死亡,那不能調解,屬於國家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身傷害賠償數額計算
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葯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醫葯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准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葯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誤工費的賠償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於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於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徵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於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 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 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護理費的賠償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
交通費、住宿費的賠償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准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標據少於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於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侯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營養費的賠償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的賠償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准,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其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的生活補且費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後由侵害人賠償生活補助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喪葬費的賠償
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屍、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而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者家屬違反有關殯葬的規定,大辦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亡賠償金,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二年。死者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十年。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應當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殘疾者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經法醫鑒定為一級的,自定殘之月起,賠償十年;二至十級的,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計算。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但最低不少於一年。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的賠償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後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來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