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分求一農村法制知識講座講稿,時限30分鍾以上
目前世界上哪個國家勞資關系矛盾都沒有我們國家這么激烈,現實中已產生了大量的勞資糾紛。當然是《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都產生了重大影響。用人單位的用人成本與違法成本顯著提高,特別是用人自主權,工資自主權、自主管理權等受到嚴重限制。其實,對於用人單位來講,《勞動合同法》並非會給用人單位帶來災難性的影響。時至今日,即使在《勞動合同法》的背景下,用人單位仍然會占據勞資關系天平中傾斜的有利地位。當然這是在用人單位改變管理理念的前提下。今天我們主要講《勞動合同法》六個方面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法的適應范圍、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終止。首先我們了解一下勞動合同法適用的主體: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對於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首先應執行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關於事業單位的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沒有規定的情況再按照勞動合同法發有關規定執行。勞部法[1995]309號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法中被稱為用人單位。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勞動法執行。根據這一規定,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應當視為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對策(一)、勞動合同的訂立 1、勞動關系的建立(1)、引起勞動關系產生的基本法律事實是用工,而不是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說,引起勞動關系產生的基本法律事實是用工,而不是訂立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的履行告知義務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必須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它義務。用人單位履行告知義務必須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而不能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用人單位履行告知義務的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是書面的。但在實踐當中,為規避相關法律風險,用人單位宜採取書面的方式予以告知,並要求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確認用人單位已經保障了其知情權。(3)簽訂書面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單位與勞動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作為社會法對用人單位做出的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用人單位未依據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的會發生二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是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必備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 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它事項。可以在勞動合同約定的事項有: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未具備法定必備條款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予以改正;如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5)、勞動合同未予以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處理首先是如何確定一個月寬限期內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合同的,那麼在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期間,如果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約定不明的,應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其次是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如何解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規定或者集體規定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二)、勞動合同履行1、規定了勞動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1)、全面履行原則。指的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任何時候,均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2)、合法原則。指的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著重強調了三個方面,一是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二是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加班(我國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八小時工作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職工探親假等休假制度;限制加班,如規定由於用人單位元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與工會協商經工會同意,須與勞動者協商,加班的時間長度須符合勞動法的限制性規定,不得隨意安排加班和突破加班時間,加班人員的限制)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主要是制定不合理的勞動定額標准,結合第四條規章制度的規定解決)。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 者支付加班費(區分標准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費的發放條件和標准)。三是規定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應按應付金額的50%-100%加付賠償金2、規定了特殊情形下勞動合同的履行一是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二是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三)、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變更,指的是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改變勞動合同的內容。1、規定了勞動合同變更的一般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也就是說,協商一致原則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般原則。2、規定了勞動合同變更的形式《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元元元和勞動者各執一份。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第四十條第三款)。(四)、勞動合同的解除1、用人單位解除權(1)、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2)、過錯性解除權過錯性解除權是指因勞動者的過錯而使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行使過錯性解除權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且無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行使過錯性解除權的情形有: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3)、無過失性辭退權無過失性辭退是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和客觀情況的需要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前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與過錯性解除相比,程序上 無過失性辭退權要提前三十天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限制,同時用人單位要依據法律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4)、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解除權的限制一是勞動合同法廢除了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權。用人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解除權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法定情形,否則就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解除權(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2)、預告解除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特別解除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了勞動者的特別解除權。特別解除權是指勞動可以不受《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期限限制而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具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可以形使特別解除權: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合法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五)、勞動合同的終止1、《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合同法定終止的情形。即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除勞動合同期滿(包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該工作任務完成而期滿)外,還包括:(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4)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2、《勞動合同法 增加了終止勞動合同的限制情形。在《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國家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即使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①《工會法》規定,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②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勞動者沒有提出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④《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⑵ 增強法制教育 共建平安校園 的演講稿
增強法制教育 共建平安校園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國旗下演講的題目是「增強法制教育,共建平安校園」。
首先讓我們來看這樣一組數據,全國每年有近1.6萬中小學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學生平均每天達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數。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走在馬路上,會時不時地發現有人闖紅燈,有人逆行車,有人邊騎車邊聽音樂,有人騎車帶人等違反交通規則,而這些隨意的忽視交通安全的行為,往往是釀成事故的隱患。
青少年學生除了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以外,因防範意識和社會實踐經驗的缺乏,也還存在著違法犯罪的現象。有一些青少年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會漸漸腐蝕自己的心靈,就會使自己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錯誤。僅僅依靠社會、學校、家長的保護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學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隨時隨地為著我們的安全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機智勇敢地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或危險。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鄧小平爺爺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每位中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生命無疑是可貴的,它帶給我們激情與活力。同樣,它給了我們展示一切才能的機會,讓我們的生活可以絢麗多彩。同學們,讓我們全校師生共同努力,共同營造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共同創建一個平安的校園。
⑶ 急求一篇關於「法制教育」的演講稿
一、科學發展觀與企業信用機制的構建路徑當前,提高企業的信用水平、重建企業信用已成為國內外經濟界和管理界面臨的重大課題,而如何建立企業的信用機制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雖然學術界關於這點的文章很多,其中也有不少精闢的見解和創見,但我們通過研究發現,企業信用機制構建的理論和實踐上,仍存在著不少急待解決的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在企業信用機制構建上的一種局部的、偏頗的、靜態的、近視的思考模式[1],其主要表現為四點:1、關於企業信用機制建設路徑的研究的視角很多,如從政府政策、法律法規、企業家、企業內部制度、企業文化等角度研究的,但各個觀點相互獨立,缺乏一個理論整合的平台;2、要麼過分強調外部環境的引導作用,片面的從外部環境治理出發,看不到企業內部管理之根本;要麼過度誇大企業的主體作用,一味的從企業內部管理著手,忽視健康環境之基礎。總之,缺乏一種全面系統的思維。3、主要是一種靜態的、短期的、強制性的、被動的發展模式,採用亡羊補牢式的政府強制協調、法律嚴懲,不痛不癢的文化宣講,而沒有建立一種動態的自覺的發展路徑,缺乏一種可持續發展理念。4、內部治理舍本求末。只看到企業內部企業家行為的引導和誠信文化的培育,看不到內部制度的治本作用,尤其是忽視企業內部產權制度、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和內部信用管理制度。那麼,究竟該如何解決我們企業信用機制構建路徑上的研究缺陷呢?人大政協十屆三次會議再次提出的「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提供了我們一個理論整合的平台。科學發展觀是發展理念的一次飛躍,是從物本主義發展觀轉向人本主義發展觀,從唯經濟主義發展觀轉向全面發展觀,從自發發展觀轉向協調發展觀,從不可持續發展觀轉向可持續發展觀的深刻轉變[2]。在科學發展觀的理論指導下,我們可以窺探企業信用機制的科學發展路徑:1、全面協調的發展之路。當前的企業信用缺失不能僅僅歸因於企業內部自身的主觀因素,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企業對現今特定地經營環境被動的、無奈的理性反應。政治中的胡亂干預、法律上的約束缺失、信息披露的相對滯後、中介機構的發育不全等都是造成企業被迫失信的外部因子。所以,企業信用機制建設不僅要關注於企業主體內部,也要關注從企業的外部經營環境中開展企業信用的外部治理;2、可持續的自覺發展之路。企業信用機制的建立是復雜的和動態多變的,我們的改革不能急於求成,其關鍵是建立一種能夠使企業信用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之中自我改善、自我超越地可持續地「綠色」發展路徑。誠如薩拜因所說,「當人們處於從惡能得到好處的運行機制之下,要勸人們從善是徒勞的」。1企業制度的根本性改造才是企業信用機制建立的治本之路,只有抓住制度這一本質根源,才能徹底切除企業的失信「惡瘤」。即使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之下,制度仍能如「看不見的手」一樣,使企業信用機制進行自我約束和自覺完善。這才是企業信用機制的可持續發展之路。3、綜合兩者的科學發展之路。通過上述分析可知,企業信用機制建立的科學之路不僅要全面統籌,即內外兼治,也需謀求可持續之路,即從內在制度創新的根本出發。它們兩者不僅都是科學發展觀的綜合要求,同樣也是唇齒相依、互為補充。第一,全面發展本身就要求內外兼治。外部治理必不可少,內部制度創新也是重中之重;第二,內部制度創新要達到自覺自動的可持續發展的效果,健康優良外部環境也是其保障基礎;第三,沒有企業內部機制的根本性改造,整個外部環境的培養也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結合企業信用機制構建上的四大缺陷,我們可以推導出企業信用機制構建的科學發展之路,即從企業外部環境治理入手,從政治、法律、信息平台、中介機構四個方面開展外部治理;以企業內部制度創新為根本,建立企業信用的產權激勵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的監督制度和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制度,從而形成全方位、多視角、可持續發展的、自我完善的企業信用機制。持,政府行政體制存在很強的人治色彩。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政府這只「有形的手」要逐漸收回,要變無限政府為有限政府,政府管好該管的,不該管的堅決不管。二要盡快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通過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結合我國實際,進一步完善《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條款,加快研究制定《信用管理法》,並以此為基礎,制定出企業信用管理方面的具體條例和實施細則。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對不同程度的失信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對那些惡意欺詐的行為嚴懲不貸,提高企業信用主體的違約成本,建立合理的懲罰機制,尤其要建立一套使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失利的制約機制,保證授信和受信雙方的權利不受損害。通過這種失信懲罰機制的建立,做到「闖紅燈者必受罰」,加大企業失信的成本,迫使其行為趨向守信,讓守信成為守信者的通行證,使信用成為企業進入市場的准入資格,形成良好的信用秩序[3]。2、建立企業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完善監督體制,規范企業信用披露機制目前,大量的信用信息掌握在政府有關部門手中,必須改變這種過時的管理模式,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制度和企業信用公共信息檢索平台,通過信息數據的商業化實現社會化。徵集並開放分散在政府各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加強全國聯網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建設,建立標准透明的企業信用信息披露機制,改善授信企業和受信企業之間的信息對稱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路,逐步建立信息發布、信息共享和網路化的區域性企業信用管理體系與信息平台,實現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便於廣大企業及時獲得相關信用信息,努力加強和完善信息披露的法規體系,要求市場參與主體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條件下充分公開自己的信用及相關信息,政府也應有一套信用管理和獲得信息的規范有效的渠道,充分利用群眾、媒體、黨政機關、主管部門以及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等多方位的信息收集渠道,加大對企業信息違法性失真的處罰力度,加強對企業會計信息的檢查,為企業信用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信息條件。3、積極組建信用中介行業和行業協會,培育有效的行業約束機制要逐步組建信用中介行業,一是政府部門應大力支持用市場手段建立發達的信用服務業。應鼓勵中外合資、合作開辦信用管理服務機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規范從業行為,在市場競爭中樹立公正、公平形象,避免政府壟斷重新出現。二是要對中介行業加強監督和管理,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對信用管理公司實行聯合年檢,以確保年檢結果的客觀、公正、中立,這樣可避免政府部門對企業的多頭管理。三是對信用中介行業應該實行嚴格的准入、限量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國信用評級業對應的管理部門是人民銀行,但並沒有實行真正有效的管理,只有個別評級公司在人民銀行登記。而《證券法》規定服務於證券的評級機構應由證監會管理,事實上證監會也正在制訂評級機構的管理辦法,討論稿已經出台,總的來講,評級機構不是一般的企業,應該實行嚴格的准入、限量和管理制度[4]。在組建行業協會方面,關鍵是使其真正起到規范、控制和約束行業信用的重要作用,肩負起企業誠信思想自我教育,自我更新,自我約束功能,對企業進行規劃、籌劃、協調、監督、服務,組織各類公益的健康向上的協會活動。諸如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開展萬家企業無假貨活動,開展市場經濟法制教育和信用教育的講座,研討、培訓、參觀等活動。建議時機成熟時,政府可以考慮統一行業管理,成立「中國信用管理委員會」,作為行業自律組織,將行業管理集中到一個政府機構,並盡快有步驟地開放信用管理行業。三、企業內部制度創新——構建內部制度本質性系統1、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形成企業信用的產權激勵制度一般而言,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實現利潤最大化,為實現這一目標,企業需要利用科學手段對其擁有的人、財、物等各項資源以及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管理,信用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產權明晰、政企分開、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下,進行信用管理是企業的內在的、必然的要求。也就是說,明晰的產權結構是企業信用管理的前提和基礎。自1984年起,我國開始進行的國有企業改革,最初是通過放權讓利的方式給予國有企業一定的物質激勵,而後又通過承包制進一步促進國有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但是這些改革措施很少觸及產權層面,因此盡管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實現了分離,企業擁有了生產經營權,但絕大部分國有企業仍然缺乏一個人格化的產權代表,「所有權缺位」的情況依然十分嚴重,出現了大量的短期行為。因此,必須積極推進產權制度改革,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活動主體,只有這樣,企業才有可能對其信用活動加以控制,利用科學手段對其信用行為進行管理,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目標。也只有這樣,企業才有改進信用管理的動力和意願。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效的相互監督制衡機制其中關鍵是完善以下兩大體系[5]:一是股東與經營者的公司內部治理問題,即需要設計一套制度,既能保證經營者行為的正當性,保證經營者誠實地履行其責任,實現股東對經營者的監督,又能有效的激勵經營者管理好企業,而不是為私人牟利。其根本是完善和落實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相互制衡機制,關鍵是通過有效的設計激勵、監督和決策機制,促使代理人努力工作,降低代理成本,避免機會主義和道德風險等行為,尤其是要注意切莫流於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例如董事等同監事,會議如同形式,獨立董事似同裝飾等行為。二是公司與專用性資產投資者的相機治理問題。公司對職員、債權人、供應商等負有水平的說明責任,這些利益主體作為公司的專用性資產投資者,為企業的財富創造貢獻了力量,要考慮到使之得到必要的回報和對公司的監督權力,以維護公司與他們之間的信用關系。這里我們可以在必要的時候考慮讓其得到公司的剩餘控制權,即進入公司治理的內邊界。例如將債權人和職工代表納入董事會或監事會中,不改變現有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只改變董事或監事的人員構成,把債權人和職工代表作為其中成員,並明確起職責許可權;或改變現有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設立債權人和供應商會議,明確其設立、構成辦法及其職責許可權等。3、建立現代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形成切實可行的信用管理制度現代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一定要利用好這一大變局的歷史時期,快馬加鞭的占據變革潮頭,借勢借力迅速建立起來。總的來說,現代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應該實現以下功能:(1)明確現代管理職能,建立信用管理部門;(2)明確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和在信用控制方面的職權范圍,保證信用管理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3)企業其他制度的制定要與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相吻合,確保企業管理制度規范體系化,從而保證管理目標的一致性;(4)明確信用管理程序,制定信用管理程序細則,確保每一項工作和業務環節都有章可循。為此,我們至少可以建立以下三項配套制度:1客戶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的基礎是客戶信息管理,獲取客戶信息不僅僅是企業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更是企業信用管理的要求。客戶管理要做到以信息和信息管理為核心,全面控制客戶風險、優化客戶資源。2建立內部授信制度。該制度是指在企業交易決策過程中執行一套科學的信用審批方法和程序,包括「信用申請審查制度」、「信用額度審核制度」和「交易審批制度」。通過這項制度、可以明確企業與客戶的信用關系,分清企業內部各部門和各級決策人員的許可權和責任,使應收帳款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3完善應收帳款管理制度。在應收帳款的各個環節,既要注重事後的收帳補救措施,更要強調事前和事中控制。比如分別建立「綜合性銷售分類帳管理制度」、「帳齡控制制度」、「賒銷客戶監控制度」和「欠款催收制度」。
⑷ 法制教育講座材料
法制教育講座講稿
老師們、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很高興能參加我們學校的這個法制教育講座。舉辦這個法制教育講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時,目的就是要通過這個講座,讓同學們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忥,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講四個問題: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必須學習法律知識?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要學習法律知識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在案件數量上急劇增加,而且犯罪成員在案犯總數中所佔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齡相對提前。僅從我區的實際來看,在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盜竊案、搶劫、打架斗毆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為是犯罪行為。因此,未成年人必須加強自身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學習法律知識使自己了解什麼是違法和犯罪,哪些行為構成違法與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同時,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系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對法律的無知。什麼是違法呢?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即: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多次偷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上述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這一行為希望同學們引起注意,同學們可能會對此不以為然,但這也是違法行為;還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了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於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斗爭。那麼對具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如何處理呢?一方面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監護人和學校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什麼是犯罪呢?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動、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范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在這里,我給同學們舉個案例:去年,在烏橋村發生一起案件,外來民工學校的五名同學相約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於是一起到一家廠里躲雨。當他們看見這家廠里閑置的電機時,便回家拿來手鉗、改刀、扳手等工具,將電機撬爛,把裡面的銅線取出拿去賣掉,後來被公安機關查獲。在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剛滿十五歲不滿十六歲,另外兩名同學更是才只有九歲。同學們說,他們的行為夠沒構成犯罪?很顯然,他們五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按照刑法應該被刑事拘留,甚至會被判刑。但是由於他們未滿十六周歲,只能由父母監管,但是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將會永遠的留下一條犯罪記錄,如果今後他們想靠大學或是到部隊當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他們的父母將會代替他們賠償別人的損失。同學們:違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麼?我們姑且不談犯罪給社會給被害人帶來的傷害,他們的父母,辛苦半輩子,含辛茹苦撫養成人為了什麼?是望子成龍啊,這下可好這條龍飛到監獄去了,他們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對他們自己的傷害,理想前途沒有了,人格尊嚴沒有了,自由生活沒有了,當他們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價值。面對著鐵窗電網警衛,他們想到的是遲到的後悔和深深的懺悔。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游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牢房。所以在這里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游戲室、網吧、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從我們辦案實踐中發現很多這樣的案例:有些平時表現較好的學生,就是由於在游戲室、網吧、舞廳等地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後就被帶壞,最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日子在我們鎮上剛宣判了一起案件,兩名主要嫌疑人一個被判無期徒刑,一個被判了12年。其實他們也就是為了生活中的一點小矛盾幾句話和對方過不去,就咽不下這口氣,一定要去出頭。結果一刀下去就將對放的生命結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給葬送了。被判無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歲左右,比同學門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強,社會責任意識差。多數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長期生活在「大家圍著轉」的家庭環境里,家長對其處於服從地位,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各種願望和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形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十分任性,自私、貪婪和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卻不顧及他人或社會的利益,更別說什麼社會的責任,為社會做什麼有益的事,什麼扶危濟困,見義勇為,愛心,都與已無關。這種人崇尚金錢,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費,爭強好勝而缺乏進取精神,甚至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2.獨立意識強,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大多一帆風順,受到家庭的過度保護,始終被別人圍著、護著、捧著,想獨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們從未嘗過「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艱難。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為習慣,甚至不能應付一些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們在遇到挫折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焦慮、沮喪情緒,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棄,不能客觀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觀情況,使挫折的負面影響在其身上表現得非常明顯,在不良刺激的誘惑或社會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發違法犯罪的忥頭,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豐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現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獨生子女,無兄弟姐妹,他們在父母的過度呵護和嚴格的監控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緊張的學習,他們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會,接觸社會,但由於他們辨別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沖動,敢愛敢恨,敢做敢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夠哥們、講義氣的朋友,在他們的熏陶下,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偏差,他們講究吃喝玩樂,追求享受,他們只關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利益。當自己得不到別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相互對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報復、傷害、故意殺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強,辨別是非能力差。多數未成年獨生子女自我意識較強,在社會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學習新鮮事物,模仿他人行為的求知慾,但由於他們年幼,缺乏是非辨別能力,把壞的當成好的,把腐朽當作神奇。把打架當成勇敢,把酗酒當作豪爽,把一起干壞事當作義氣,把揮霍當作瀟灑,把吸毒涉黃當作探索。這些人極易被社會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惡勞心理突出,吃苦耐勞艱苦創業精神差。多數青少年從小生長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越家庭環境里,許多父母過分嬌慣溺愛和遷就子女,盡可能多地給子女錢,供其揮霍,他們不知父母的艱辛,不知掙錢的不易,不知節儉,不知創業的艱難。養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懶做、自私任性、冷酷殘忍、乖戾蠻橫、脾氣暴躁,以及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品格。他們隨著年齡的逐漸增大,他們的物質享樂慾望不斷膨脹,他們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不能滿足他們貪得無厭的需要時,便會鋌而走險,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護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范,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同學、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不要怕你報告了他們的不法行為後會遭到報復,你越是膽小害怕,他們就越膽大妄為。同時,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著同伴,因為你一旦跟著去,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脫干係。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麼行為,他只說共有多少人實施了犯罪,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們的同學以後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同學們,今天你們是在校的學生,明天是祖國建設的棟梁,作為一名學生,有這樣美麗的學校,有這樣高素質的老師,有這么好的教育質量,你們是幸運兒,你們應珍惜光陰、努力拚搏。祖國需要你們,明天是你們的!
謝謝大家
⑸ 成長道路上與法同行(演講稿,1000字)
老師,同學們,早上好:
今天,我講的題目是:成長路上與法同行。
提起法律,同學們都會覺得很神秘、很威嚴、很崇高! 其實,法律與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有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法律為我們創建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給予了我們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
那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作為小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與社會不良風氣做斗爭,我們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為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麼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要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四月,是我校法制安全教育月。在這一個月中學校德育處將開展一系列的活動,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專題的黑板報,聆聽一次法制教育講座,設計一張法制宣傳的小報,向父母進行一次法律知識宣傳,參加一次法制教育知識競賽。
同學們,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准則。讓我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長大後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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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路上與法同行
老師,同學們,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成長路上與法同行。
提起法律,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的有序。正是由於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台,「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麼公元前18世紀古巴倫王國國王漢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麼拿破倫會說「我真正的光榮並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於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歷史不會說謊。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
明確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許有些人又會問:法律既然是為了保障我們的權利而存在的,那我們什麼也不用做么?當然不,凡事都有兩面性。我們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報與付出。法律為我們創建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給予了我們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但法律同時具有強制性和義務性,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賦予每個人的義務。例如,我們有勞動的權利,同時相應的有勞動的義務。我們中學生有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也有9年的受教育義務。
在當今這個信息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促使我們更加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鍾,就有一場搶劫上演。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衛它,這也是在捍衛國家的尊嚴,捍衛自己的尊嚴。
而作為中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與社會不良風氣做斗爭。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為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請你快點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作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合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准則。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⑹ 依法治國,依法治校的演講稿怎麼寫演講時間在3-5分鍾,希望不要過大誇張,寫的真實點,具體點。
《依法治國、依法治校 共建平安校園》.
尊敬的各位評委、各位老師:
你們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依法治國、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園》。
眾所周知,古往今來,上至國家集體,下至黎民百姓,誰都不能置身於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一切行為必須在法律的范圍里進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因此,我們國家一直把依法治國、建立法治社會作為根本的治國方針。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治國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規范和保護我們的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已成為當今學校管理的必然選擇。
青少年正處於長身體,長知識的重要時期,各方面都還很不成熟,自我保護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性格易沖動、重哥們義氣,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誘。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率不斷上漲,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和法律觀念談薄等原因,青少年的違法犯罪,也出現了犯罪年齡低齡化,手段智能化,團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點。有的農村家庭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現在獨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過分寵愛子女,無原則遷就子女的要求,養成子女唯我獨尊,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蠻橫、等不正常的性格,當他們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不惜採用違法犯罪的手段鋌而走險。在這里,我要告訴大家一個我聽到的真實的故事,有一個學生叫小軍(化名),他有一個比他大三歲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平時常在外地打零工,對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於經常不在家,總是怕虧待孩子,所以平時的零花錢就給的多一些,當然這也是人之常情,可畢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錢,兄弟二人經常上網、抽煙。結交了一大幫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後來被父母發覺,真是又生氣又寒心。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掙錢,卻換來這樣的結果,自然會很生氣。大發雷霆之後,他們決定,從此零花錢一分不給。這兄弟倆上網成癮,為了5元上網費,
小軍在校門口攔截低年級學生索要錢物,被欺負的學生找來一位高年級學生將小軍嚇跑。第二天,小軍叫來哥哥和幾位朋友,在上學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級學生,爭吵中,小軍的哥哥拿起磚頭朝那位學生頭部砸去,被砸著當時就暈倒在地,後經檢查顱骨塌陷。由於都是未成年人,沒有判刑,但小軍家賠償其醫葯費3萬多元。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實顯示,青少年因打架、賭博、偷盜、吸毒、搶劫等等違法犯罪,最後鋃鐺入獄,真讓人痛感惋惜!青少年的違法犯罪也越來越成為全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作為學校我們更應該加大宣傳力度,專門請一些法律專家來為同學們開座談會,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律是一把雙刃劍,要使同學們通過學法、懂法,用法來規范自己的言行,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實現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體師生的法律意識、加強學生的權利意識。
那麼如何來做到這一點呢?我認為一是學法知法,二是守法護法,三是用法維權。我覺得學校應該認真制定年度普法計劃,統籌安排,強化管理,採取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於學校內部,我們應該重點圍繞《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國旗法》
、《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反復研討,不斷提高法制意識和法律水平。通過學習,全校廣大師生員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覺性會明顯提高。其次,我認為學校可以加強社會,家庭,學校的合作,使三方形成合力來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一是邀請法律副校長到學校進行法制講座,請他們結合實際,分析案例,擺事實、講道理,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二是建立家長委員會,成立家長學校,提高家長的素質,爭取家庭的支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學校內部,則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如學校充分利用課堂、紅領巾廣播站、班級黑板報、班會、少先隊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各種宣傳陣地,狠抓普法教育,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民主法制、公平正義,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觀念,用法律保護全體師生的利益,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說:依法治校,勢在必行。功在當代,利澤千秋。謝謝大家!
⑺ 伸張正義 演講稿
撐起一片公平正義的天空
各位領導,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撐起一片公平正義的天空》。
翻閱中華五千年長卷,在浩如煙海的歷史長河裡,千百年來人們呼喚著一個共同的目標,那就是公平和正義!從「包龍圖怒鍘陳士美」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到「秋菊打官司」的為了討個說法,朴實、善良的人們都在執著地追求這樣簡單而又復雜的兩個詞——公平與正義。
這里我且不說那懲治邪惡、匡扶正義的人民好警察任長霞;那公正得讓群眾「勝負皆服」的女法官宋魚水;也不說那以春風化雨般的公平與正義拯救許多失足少年的「法官媽媽」尚秀雲。今天我就想給大家說說我們八里中學是如何為學生撐起一片公平正義的天空的吧。
法律歷來被視為維護和促進公平正義的藝術和工具,遵紀守法就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違法犯罪則是對公平正義的踐踏。所以我校一直把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作為開展普法教育的重點。多年來我校未發生一起未成年人治安刑事案件。我們通過開展法律知識講座和競賽,主題演講等多種形式,利用校園廣播站和壁報欄等多種媒介大力宣傳法律知識。每學期開學和學期結束我們一直堅持定期聘請公檢法部門的領導專家來為師生作法制報告。專家們用一個個鮮活的案例循循善誘,提醒學生法律尊嚴不可觸犯。我們曾組織學生參觀了揚州市看守所。當學生們近距離地看到勞教人員因違法犯罪而受到處罰和教育矯治被限制自由的痛苦景象,他們被深深震撼了。我校一名平時經常打架斗毆、不服管教的男生回校後在日記中寫道:我們應珍愛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把握好人生的航向,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若我們觸犯法律,踐踏社會公正,那等待我們的只能是自由的缺失,良心的譴責。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在教育領域的延伸和體現。為了讓每一個學生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子女們都能夠公平地享受教育的權利,我校全面實施關愛工程,為「留守學生」、「學困生」、「貧困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們以「對所有學生負責,不讓一人掉隊」的原則,成立了幫困小組,利用課余和節假日幫助學困生解決學習中的問題,至今已轉化了近200名學困生,使他們順利考上高一級學校再深造。同時我校成立了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留守學生」管理網路,進行了近400人次的「留守學生」調查訪問紀錄,讓他們可以在缺乏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和其他學生一樣健康發展。老師們已記不清花費了多少課余時間,對幫扶對象進行輔導,又有多少個節假日從師生的課堂中悄悄逝去。
更值得一提的事,我校每年給「貧困生」近3萬元的減免和補助。還多方籌措資金成立八里中學「勵志獎學金」,獎勵那些家境貧困但學習刻苦的學生,數年來沒有一人因貧輟學。在八里中學校園內我們每天都會看到一個步履蹣跚的瘦弱的身影,這個女孩兒叫孫曉婷。因患小兒麻痹症,她雙腿落下殘疾。她家境極其貧困,父母都是靠四處給人打零工勉強維持生活。了解到她的這一情況,學校沒有袖手旁觀。我們立即減免了她的全部學雜費,並讓其在學校食堂免費就餐。殷婷知道後拒絕了,我們明白這是個非常自強的孩子,平時上下樓梯,別人只要兩分鍾,可她卻需要十分鍾甚至更長,但她從不允許別人攙扶,再艱難也要自己走。這樣優秀的學生怎能讓她因貧困而輟學呢?沒辦法為了照顧她的自尊心,我們和她的母親商量,就說這筆伙食費已由她母親來交了。她的任課老師們也以獎勵進步的形式送給她學習和生活用品,鼓勵她繼續努力。兩年來我們一直用這個善意的謊言,為她撐起一片和別人一樣平等接受教育的愛心之傘。
由於身心發展的不成熟和社會閱歷的限制,加之學習壓力劇增,使得校園內一部分學生出現了心理困惑,甚至心理障礙。為了使他們能同其他學生一樣健康地學習生活,我校成立了專門的心理咨詢室。只要學生有需要,我們的心理輔導老師都會耐心細致的幫助他們找出問題所在。同時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切實保護學生的隱私,確保他們不會受到他人歧視。心理咨詢室自成立以來,已經成功地干預了4起學生離家出走事件,打消了一人輕生的念頭,轉化了30多名特別叛逆的學生,給近60名學習優異但壓力過大的學生內心減壓,讓他們得以順利考上四星級以上重點高中。當一個個天使般的笑容又回到他們曾經陰雲密布的臉上時,當一群群歡樂游戲的身影取代曾經的形單影只時,我們深感欣慰,為了每一個孩子能健康成長,再累也是值得的。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需要全社會的努力。在我們渴望得到一個公平正義的環境的同時,也應該承擔起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責任。我們正是從身邊的平常事做起,身體力行,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和規則,善待他人,同情和幫助弱者。我們相信只有人人都這樣做,我們共同期盼的公平正義之春才會到來。
我們八里中學所作的努力,只是全社會維護公平正義的一個縮影。我們深信:今日我們以行動在學生心中播灑下公平與正義的幼苗,明天這幼苗必將成為支撐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棟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