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會幹部培訓學習內容有哪些
1、縣級以上工會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培訓的基本內容,主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等政治理論,工會業務、涉及工會工作的法律法規,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經濟管理、社會管理及群眾工作等知識。
2、分管工會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重點培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工會工作方針和工會工作原則等理論,積極擴大工會的影響,讓社會各界了解和支持工會工作。
(1)工會知識講座擴展閱讀:
基本原則
1、服務大局、以人為本。堅持教育培訓內容貼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貼近勞動關系變化的現狀,貼近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的要求,突出幹部在學習培訓中的主體地 位,強化培訓需求導向,堅持干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使培訓更好地為科學發展服務、 為工運事業服務、為幹部成長服務。
2、改革創新、科學發展。在繼承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傳統方法基礎上,創新培訓理念,改進培訓方式,整合培訓資源,優化師資隊伍,完善管理模式,不斷提高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水平。
3、全員培訓、分級負責。培訓對象覆蓋全省專兼職工會幹部。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大規模、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建立重點突出、關注基層、重心下移、統籌兼顧、全員覆蓋的工會幹部教育培訓格局。
B. 工會搞好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的主要步驟是什麼
(1)明確抓手,大力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
①堅持基本點,確立與時俱進的「創爭」理念。現代科技的高速發展,知識和信息技術高度發達,並已開始取代傳統操作,進入崗位工作,知識加速更新,知識量急劇擴大。這對職工素質提出了不斷提高、更新的要求。基層工會要從發展的視角和思維來進行創建實踐,使職工素質的構成始終處於積極的活躍的良性轉化狀態,不斷向先進的高層次的水平遞進,加快職工知識化進程,保持職工在發展生產力中的先進地位,增強職工的自我維護能力,這是工會對職工具體利益的最本質最實際的維護。
②尋找切入點,探索切合實際的「創爭」模式。探索的切入點應落實到企業、崗位工作、職工本身三者的發展需要上,從強化職工共同願望、催發職工學習能力、協商學習工作矛盾、高度細化工種技術、提高崗位科技含量、促使技能智能復合、構築學以致用平台等方面來著力創建學習型組織的多元化模式。基層工會要積極取得黨委和行政等有關部門的重視與支持,聯合工會內外的力量,採取各種職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推進「創爭」活動。
③把握著力點,構築以人為本的「創爭」機制。創建學習型組織的全過程,都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發展原則和「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戰略思想,把「創爭」活動的著力點放在建設學習型企業、工作重心放在建設學習型班組上,要從以下三個著力點來構築創爭機制。
第一,滿足職工的不同心理需求,激發「創爭」機制的生機活力。基層工會在組織引導職工創建學習型組織中,要緊緊把握職工學習目的層次性,搞好多元整合,使職工各種學習的心理需求,在創建學習型組織實踐中得到滿足,不斷產生出創建學習型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第二,導好職工的價值取向,夯實「創爭」機制的思想基礎。基層工會要經常深入到職工群眾中間,加強思想教育,反復向職工宣傳學習和掌握高新科技知識和生產操作技能,對職工的生存和發展的決定性價值意義,使職工更加自覺地投身到學習型組織的創建活動中去,使自己逐步成長為技能與智能兼備的復合型技術工人。
第三,實施學習型組織的動態管理,規范「創爭」機制的育人功能。基層工會要隨時關注學習型組織在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趨勢,及時解決好各種實際問題,使創建機制在動態中得到不斷完善,求得新的發展,逐步形成育人成才,開發人才資源的主體功能。
(2)選好視角,積極協助企事業單位不斷加強對職工的職業培訓。在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中,工會既要發揮積極的作用,又要找到恰當的工作角度,發揮工會組織獨特的作用,而不能事無巨細地包辦代替行政部門和其他組織的工作。同時工會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重點和方法也應有別於其他組織,應始終從履行好維護職能,更好地保障職工精神文化權益和學習權、發展權的角度開展工作。在培訓內容上要更加緊密地貼近職工的現實需要,把職工的要求作為工會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根本著眼點。在培訓形式上,要從工會組織的特點出發,通過宣傳教育、組織引導、典型示範、讀書自學、崗位培訓等多種形式,促進職工素質的全面提高。
(3)積極督促,維護好職工的學習教育權利。
①基層工會組織要積極督促有關方面和用人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以及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將職業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②督促行業組織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文化基礎教育、職業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著力培養職工的專業技能、鑽研精神、務實精神、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
③要維護職工繼續教育的權利,著力於提高職工科學文化、技術技能和業務素質,協助企事業單位建立職工職業培訓制度和繼續教育制度,監督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提足、用好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加大職工技能培訓的投入。
(4)發揮工會組織優勢,促進職工全面發展。
①要積極引導和鼓勵職工自學成才,為職工自學成才創造有利條件。
②要通過廣泛開展職工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引導廣大職工在生產工作實踐中學習知識,增長才幹,提高素質,服務企業和社會。
③要在深入開展「建家」活動中,建設學習型企業、學習型班組,形成全員學習的氛圍。
④要大力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班組和爭當文明職工等職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⑤要充分發揮工會的文化宮、俱樂部、職工學校、體育場(館)、報刊、出版社、電教中心等宣傳教育陣地在提高職工素質方面「學校和樂園」的重要作用。
⑥要通過圖書閱覽、培訓教育、宣傳櫥窗、文體活動等傳統形式和再就業培訓、新知識講座、電化教學、以案說法等多種新的形式,不斷滿足廣大職工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5)開展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需注意把握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工會職工文化教育工作蓬勃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在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和促進企事業乃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應看到相對其他教育門類,職工文化技術教育發展晚、基礎薄弱,還不能完全適合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此外在目前的職工文化技術教育中,還存在著重學歷教育、輕技術教育;重基礎教育、輕崗位技能訓練的傾向;出現青工不願學技術,高級技工嚴重缺乏的現象。針對上述問題,以及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工會進一步提升職工文化技術教育水平需要有新思路,其重點是朝著會員化、正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邁進。
會員化,就是要求會員培訓,就是對各行各業各崗位所有職工無例外地進行科學文化技術知識和技能技巧的訓練,這是新形勢下對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得出的更高要求,也是知識經濟時代建設學習型社會的需要。會員培訓不是一刀切,而是逐步地、有計劃、有重點地培訓。工會與職工教育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一道,面對全體職工,實事求是地做出先後主次、輕重緩急的安排,統籌兼顧,根據不同情況,組織職工通過不同途徑,不同方式,接受不同門類的培訓。
正規化,就是要求職工文化技術教育既要努力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實施,同時要求教育內容全面和詳細,教學課程、內容、形式和教學考核都要有一定的措施,即要求具體、制度嚴格、進度合理、成效顯著,逐步建立起比較全面的職工文化技術教育體系。
規范化,就是要按照教育規律指導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逐步建立一支優秀的師資隊伍,運用規范化的教學方式,配備較先進的教學設備,上一流的教學水平。職工文化技術教育的規范化不等於照搬普通學歷教育的模式,而是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有針對性地辦出自身的特色。
制度化,就是要健全職工文化技術教育的領導管理制度和專職管理機構,制訂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嚴密的教育管理制度。制度是為教學服務,有了一套嚴整的教育制度,才能保障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總之,上述職工文化技術教育的「四化」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也是職工文化技術教育自身的發展規律,引領著職工文化技術教育的發展趨勢,因此,工會組織和工會宣教幹部都要善於把握這一趨勢,因勢利導,把工會職工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推向新階段、提升到新水平。
C. 如何加強工會宣傳、教育和文體活動陣地建設
工會的文化宮、俱樂部、職工學校、體育場(館)、報刊、出版社、電教中心等,是工會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的重要陣地、開展職工文化體育活動的重要場所,是工會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載體。提高職工的素質,必須充分發揮工會宣傳文化教育陣地的作用。
(1)要下大力氣把工會的職工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好、管理好。實行管辦分開的工會職工宣教文體陣地,主管工會要加強領導,對這些陣地的改革與發展要高度重視,加強調查研究,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的措施和辦法;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按照總工發[1997」23號文件精神,選好配強這些工會宣傳、教育和文體陣地的「當家人」對其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改革方案和重大設施改建等事項進行審批把關;督促其完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內部規章制度,使這些陣地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很好地將文化娛樂功能與思想教育功能、科技文化知識普及功能有機地結合起來,堅持正確導向,宣傳科學真理,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倡導科學精神。
(2)充分發揮工會宣教文化陣地的「學校和樂園」作用。要大力發展有工會特色的文化產業,為廣大基層單位和會員、職工群眾提供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娛樂、休閑等服務,將培訓教育、宣傳櫥窗、文體活動等傳統形式和再就業培訓、新知識講座、電化教學、以案說法等新的教育形式相結合,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群眾的文化品位和文化鑒賞水平,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水平,使工會宣教文體陣地在服務職工、服務社會中不斷發展壯大。
(3)不斷推動工會宣教文體陣地的改革與創新。對管辦分離的工會宣教文體陣地,要面向市場進行改革創新,對連年虧損、入不敷出的,可在資產不流失、人員妥善安排的前提下,通過盤活資產、功能轉換等方式進行調整;要面向職工、面向市場設立活動項目。在內部經營機制上,鼓勵實行「雙效益目標責任制」,既要健康有益,職工群眾歡迎;又要考慮成本核算,講求經濟效益。建立健全嚴格的考核、監督機制,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工會宣教文體陣地的人事制度改革,要重在創造一種競爭的機制,通過競爭上崗,選賢任能,把那些懂得工會業務、擅長經營管理的人員選配到工會宣教文體陣地的崗位上來。要堅決制止侵佔工會宣教文體陣地的現象,堅持工會宣教文體活動陣地正確的發展方向,充分發揮工會宣教文體陣地在提高職工素質、推動社會主義「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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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工會2015年工作計劃(一)
20xx年,地區地稅局工會在地區地稅局黨組和機關黨支部的正確領導和各級政府及各級工會組織的大力支持和關心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地委擴大會議精神,始終圍繞稅收這個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的橋梁、紐帶作用,結合工會自身特點,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群眾充分發揮工人階級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歷史進程中的主力軍作用,以「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為契機,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在建設和諧和田大局中努力做到統籌發展促進和諧,依法維權推動和諧,凝聚人心共建和諧,夯實基礎服務和諧,在改革、發展、參與、幫扶的過程中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大力加強工會基層組織建設,最大限度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調動職工的聰明才智,強化自身建設,參與、創新職能,推進稅收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推進職工素質提高、推進地稅文化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一方平安,增強職工凝聚力和戰鬥力,關心職工生產生活問題,全面履行工會的各項職能,團結動員職工積極投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和田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現將一年來的工作計劃如下:
一、加強基層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提高工作能力
地區地稅局工會以辦公信息網路、宣傳櫥窗、政治業務學習和地稅文化建設為載體,加強職工教育及信息交流,宣傳先進人物的事跡,推廣好的工作經驗,提高工會幹部工作技能。通過吸收工會幹部參加中心組理論學習,提高工會幹部的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進一步強化工會幹部政治意識、創新意識、群眾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提高工會幹部綜合素質。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聯系群眾、服務群眾、教育婦女、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財稅工作會議精神和自治區地稅局工作要求,結合和田地稅工作的實際,將2011年確定為我地區地稅系統的「提高創新」年,並制定了「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緊緊抓住大建設、大開發、大發展的歷史性機遇,把保持稅收收入平穩較快增長作為首要任務,腳踏實地、開拓進取,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弘揚「珍愛生命、承擔責任、維護榮譽」的核心價值理念、發揚 「甘於奉獻、團結拼搏、勇於創新」的和田地稅精神;抓住中央、自治區、兄弟省市對和田扶貧開發的三個大好機遇;提高幹部職工的稅收業務素質和民族幹部職工的漢語文化素質;落實民主集中制制度、稅收管理員制度、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廉潔從政四項制度;重點開展落實好稅收執法評價體系,建立稅收分析、稅源控管、稅務稽查良性互動機制,優化納稅服務,開展爭先創優工作,進一步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轉變,樹立地稅新形象,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增強全局幹部職工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培養全局幹部職工清正廉潔、克己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在全局范圍內營造出了一個文明、團結、活躍、向上的氛圍,形成了忠誠奉獻、公正清廉、求是創新、興稅報國的新局面。
三、以組織收入為中心,扎實做好各項稅收工作
1、夯實征管基礎,加強重點稅源管理,強化互動機制建設,不斷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2、加強依法治稅,推行質量評價體系,落實兼職法制員制度,提升稅收執法質量和水平
3、加強和改進納稅服務措施和手段,加快辦稅服務廳建設,不斷優化納稅服務工作
(1)加強納稅服務。
(2)加快辦稅服務廳標准化建設。
今年以來各縣(市)局,根據我系統制定的辦稅服務廳建設預案,按照統一標准、量力而行、分布實施的原則,加快了對辦稅服務廳的硬體設施、窗口設置、功能分區等建設進度,辦稅服務廳標准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和田市局辦稅服務廳標准化建設已經完成。
4、貫徹落實《廉政准則》,加強內控機制建設,不斷提提升行業形象。
5、加強班子建設,強化思想教育,不斷促進幹部隊伍健康發展
6、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增強工會會的活力
在「鞏固發展」年活動中,我局婦委會將「鞏固發展」年活動作為日常工作的重點,繼續搞好整章建制工作,進一步規范婦委會工作程序和職責,在原有工會檔案材料的基礎上,不斷充實、完善檔案內容,力爭使婦委會檔案管理更加規范化。
四、切實配合黨組、機關黨委、工會做好本單位的婦委會工作
1、積極組織單位職工參加局裡統一安排的各項學習活動,深入推進地稅文化建設,豐富建設內涵,不斷鞏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創建成果。
2、大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3、通過在全系統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組織開展黨員承諾活動,有力的激發了黨員幹部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
4、在繼續做好青年文明號、文明單位、行風示範窗口等創建工作的基礎上,以「公民道德宣傳日」、「公民道德建設月」、「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為重點,在系統大力開展自治區「百佳」文明單位、道德模範、「做人民滿意公務員」、「創建文明機關,當好人民公僕」、「誠信行業」、「誠信單位」、「誠信服務窗口」等各種創建活動,不斷在系統精神文明活動創建上提檔升級。今年以來,通過全體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全系統所有復驗單位順利通過了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的驗收。
5、加強作風建設,規范內部管理,不斷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6、繼續完善工作評價和績效考核工作。局黨組針對局機關和縣(市)局的《稅收工作質量評價體系》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操作性不強、部分內容設置不科學、需要進一步補充完善等問題,組織人員從地區機關和縣(市)局兩個層面對《稅收工作質量評價體系》進行了全面的修訂完善,並通過在全系統深入開展考核評價工作,強化落實機關和基層的互動評價,幹部職工工作動力不足、責任難以落實的局面逐步扭轉,幹部職工工作作風日益好轉。
7、通過在全系統組織開展會計規范化達標工作,落實部門預算管理,不斷鞏固「小金庫」 治理長效機制和「厲行節約」工作成果,切實規范了內部管理,提高了行政運行效率。
8、強化安全生產,維護團結穩定,不斷鞏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
(1)堅持把系統穩定工作作為首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全系統各級稅務部門充分認識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
(2)不斷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工作,通過認真組織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深入持久的開展好「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主題教育。
(3)認真落實各項維穩措施,確保地稅一方平安。
(4)制定和實施了《和田地區地稅系統退休幹部職工管理若干意見》,加強了退休幹部的管理;通過認真做好領導帶班、幹部值班和安全生產防範工作,加強技防設施投入,對地區機關和部分縣局監控設備進行了升級改造,安全防範能力得到了全面加強;通過不折不扣地執行上級機關和地方黨政機關於做好維護穩定和綜合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有力把握了維穩工作的主動權。確保全系統不發生一起影響穩定的人和事。
9、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爭創活動和文化娛樂活動,為廣職工和少年兒童辦好事、辦實事。
10、繼續深入開展「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
11、認真做好扶貧濟困工作。
12、加強了幹部教育培訓。
(1)繼續深化「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季一考」業務學習和「每日十字,每字十遍」漢語學習機制,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少數民族幹部的漢語水平有了長足的進步;
(2)開展大學習、大教育、大練兵和大比武活動,形成了比、學、趕、幫、超的學習氛圍,通過組織開展全員業務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稅收管理員」崗位大練兵、大比武等活動,有力的促進了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14、加強教育,認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
15、組織幹部職工積極參加我局統一安排的各項活動。
16、進一步提升地稅雙擁工作水平,鞏固和發展「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新型軍民關系。
17、健全工會組織的各項民主制度,加強同幹部職工的密切聯系,經常下科所了解情況,定期召開委員會議,研究、布置工會工作,收集職工對局機關及工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匯報給局黨組,為群眾辦實事,盡可能為幹部職工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為群眾排憂解難,使工會會真正成為能夠代表群眾利益、反映群眾要求和願望的、群眾信賴的基層群眾組織。
18、搞好工會日常工作,為全體職工辦實事
(1)關心全體會員的工作和生活。
(2)搞好職工福利。每逢重大節日,我們都及時組織好節日物資的采購和發放,為大家搞好後勤服務工作,解決職工的後顧之憂。
(3)關心離退休老幹部的生活。
(4)搞好計劃生育工作。
(5)開展全員參與、豐富多彩、健康活潑的文體活動,活躍了全局文化生活,推動了精神文明建設。
通過努力,我局的工會在認真貫徹執行地區工會婦聯各項精神要求的同時,積極組織我局的廣大職工,認真學習政治思想理論和稅收業務知識,在工作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努力把自己培養成為自強、自立、自尊、自愛,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合格稅務幹部,積極為我地區的稅收事業和工會工作做出貢獻。今後對好的做法我們將繼續保持下去,並不斷開拓創新,採取更加豐富多彩、積極有效的措施,扎實工作,開拓創新,團結動員我單位各族職工為全面實現「富民強區固邊」戰略新目標,努力把我局的工會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努力實現趕超跨越發展。
地稅工會2015年工作計劃(二)
伊犁州地方稅務局機關工會在局黨組的領導和全體會員支持下,20xx年緊緊圍繞州局黨組的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思路,解放思想、真抓實干,把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為改進機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活躍機關文化,促進地稅事業發展添磚加瓦。計劃做好下列幾項工作:
一、建全各項工作制度。州局工會對已制定的《工會委員崗位職責履職考核制度》、《職工之家管理制度》、《圖書閱覽制度》、《工會學習制度》認真抓好落實,推進工會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抓好學習,統一思想。工會委員會和各工會小組定期組織學習,認真學習中央、自治區黨委、政府各項方針政策、工會法、工會章程和工會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適請邀請州總工會領導開展工會工作知識講座。並貼近群眾,不定期開展保健、疾病防治、禮儀等方面的知識講座。
三、創建自治區級模範職工之家。以《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模範職工之家考核標准》為指導,制定伊犁州局機關創建自治區模範職工之家實施方案和措施,分解落實各項工作,按季進行自我評價,高標准、高水平的創建自治區級職工之家。
四、組建各類群眾性活動協會。建立攝影、羽毛球、乒乓球、徒步、游泳、藍球、拓展、太極拳等協會,州局機關工會依託各類活動協會積極開展各項有益於群眾身心健康的各類文體活動。
五、結合稅法宣傳月,組織舉辦 「地稅杯」藍球賽,邀請相關部門和友鄰單位參加。
六、舉辦伊犁州直地稅系統首屆職工運動會。
七、在州直地稅系統舉辦攝影、書法、繪畫、才藝展示等活動。
八、組織年度優秀工會會員參加療養等活動。
九、州直地稅系統內舉辦乒乓球、羽毛球比賽,經常性組織徒步活動。
十、以州局職工之家為依託,經常性組織各類文體活動。
十一、總結2011年的各項工作,汲取經驗,查找不足,多請示,多學習,向工會工作開展突出的單位學習取經,提升州局機關工會工作水平。
十二、積極協調配合機關工委工會及伊犁總工會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十三、做好每月一期工會簡報編報,並依找州局網站加強工會動態工作的宣傳。
十四、認真完成好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E. 淺談如何做好新形勢下工會女工工作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女職工綜合素質
培養「四有」、「四自」女職工隊伍,開展好女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女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女職工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責。改革開放的今天,每位女職工都身兼家庭職能和社會職能,在與男職工一起為企業做出貢獻的同時,還要生育後代和操持家務。由於女性的生理特點和社會的傳統習慣,使女職工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作為我們煤礦企業的女工組織應該結合當前的新形勢,採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教育和引導女職工認清自身的價值和地位。一是要以政治理論學習為手段,增強女職工的主人翁意識。作為女工組織要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統領和指導女職工工作大局,把女工工作放到企業改革發展的大局中思考、安排、部署,協調,倡導講大局、講團結、多協作、多支持,積極營造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的良好環境,努力形成同心同德、共謀發展的合力。二是要加強女工素質教育,增強競爭自信心。在實際工作中要鼓勵女工勇敢參與競爭,在新形勢下要敢於面對機遇,迎接挑戰。舉辦各類培訓班,豐富知識,掌握技能。要使女工成為各個崗位上的行家裡手,要激發她們的工作熱情,增強進取意識。三是要抓好業務素質的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堅持在女職工中開展「學知識、學業務、練技能、爭一流」的活動,通過學習,使廣大女職工在實踐中認識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在工作崗位上起到的重要作用。
二、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會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在主要職責。女工委員會是女職工的娘家,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女工委的主要職責。實干興邦,空談誤國。當前,煤炭市場下行,自上而下開始節約挖潛、降本增效工作。難免有些企業會在實際操作中,不惜犧牲女職工的利益。為此,工會必須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堅持定期組織女職工健康查體,聽取健康知識講座,增強女職工的保健意識,維護女職工的切身利益。必須切實維護好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尤其要維護好女職工的勞動就業、工資分配、社會保障、勞動安全等方面的權益。要對廣大女職工要懷有深切的厚愛,積極主動、理直氣壯的為她們維權,用真情、熱情、激情來關心她們,同時,要適時組織女工學習關於婦女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文件,使她們懂法知法,善於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三、主動發揮作用,努力解除女職工的後顧之憂
女職工承擔著物質、精神生產和人類自身生產雙重任務,責任重大。一是針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特殊時期,主動維護女職工禁忌勞動、衛生保健、生育保險等特殊利益。通過規范服務程序、細化服務措施、量化服務內容等具體措施,提高為女職工的服務質量、服務水平、服務能力。二是要從女職工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出發,把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具體要求化為女工組織的工作實踐。要建立困難女職工檔案庫,對單親家庭女職工,傷病、殘疾女職工,因其他原因導致家庭困難的女職工及時給予幫扶救助,解除她們的後顧之憂。三是積極開展爭當「好兒媳、好礦嫂、賢內助」活動,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尚,遵守個人品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從而促進社會和諧、崗位和諧、家庭和諧。
四、融入中心工作,大力培養和提拔使用女幹部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女幹部是女工素質提升的標桿和導向。培養和使用女幹部,可以使女職工更好地從源頭上參與女職工政策的制訂和實施,有效地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充分地調動和發揮女職工參與各項建設的積極性,為建設和諧文明環境而自覺地貢獻力量。據調查,我國婦女的比例接近總人口的一半,然而,女幹部的比例卻不到1/5。在我們煤礦企業,女幹部的比例更是少的厲害。因此,女工組織在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上責任重大。培養政治素質優、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群眾基礎好的年輕女幹部是各級女工組織的重要職責所在。要把培養和選拔優秀女幹部與企業的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善於選拔和培養在企業發展中政治素質扎實、業務技能過硬、管理經驗豐富的優秀女職工走到幹部崗位上來,積極參與生產勞動和企業管理。
五、積極搭建平台,豐富女職工業余文化生活
女性的特點是愛唱歌、愛跳舞、感情細膩,工會女工工作要針對這些特點,圍繞安全生產的穩步發展,安全文化的深入推進,組織女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女工文化生活,增強女工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陶冶女工的情操,更好激勵女工頑強工作。要通過集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藝術性於一體、女職工所喜聞樂見的活動,在潛移默化中培養女職工堅強的意志和集體主義觀念,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穩步發展。
F. 工會小組開展時政宣傳教育活動有哪些形式
①培訓班。若要向職工群眾灌輸一些理論性強且又需要系統學習的知識時,宜採用培訓班這種宣傳教育形式。培訓班一般以業余為主,也可以半脫產、脫產的形式舉行。從舉辦的時間上來講,也可長可短。短期培訓班一般時間不超過6個月;長期培訓班一般專業性較強,課程安排也較系統,時間一般也較長,可以是1年甚至3年。也可靈活地將不同內容、但互有關聯的短期班組合起來,單科獨進,成龍配套。
②報告會與講座。報告會、講座是搞公開宣傳教育的普遍採用的形式。它是根據當前形勢、中心工作和職工群眾中普遍存在或關心的問題而定的,報告會、講座要求觀點鮮明,內容深入淺出,針對性強。舉行報告會、講座的時間不宜過長。
③演講會。演講會是組織職工群眾進行自我教育的一種好方式。親切、自然、易於接受是它的特點。
④討論會與座談會。當職工群眾普遍關心的某一問題爭論較大、意見又不盡一致時,宜採取討論會、座談會等宣傳教育形式,對職工群眾普通關心的焦點問題展開探討、研究。
⑤辯論會。辯論會是近年來興起的職工群眾進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通過辯論會,不僅可以讓職工群眾就某一辯題發表自己的見解,還可以鍛煉參加者與旁聽者的思維、表達、論述、論戰及反應能力。
⑥學習小組、業余興趣小組和業余研究會。把在各種宣傳教育活動中涌現出的對時政理論有著濃厚興趣的,願意作更深入的研究、探討的積極分子組織起來,按專題不同組成各種學習小組。業余興趣小組或業余研究會等。一般而言,小組成員要求較為固定,且有經常性的活動。
⑦咨詢活動與信息交流活動。咨詢活動是為滿足職工群眾多內容、多層次的要求而組織的,要求實用性強、知識性強,能及時解答職工群眾急待解決的問題,加強專業人士與職工群眾的思想交流。
信息交流活動可按不同對象、不同專業組織,交流的內容、形式多樣化。如「廠長活動日」、「英語之角」等。
⑧對話活動。對話是幫助職工群眾了解形勢、政策、全局、領導的計劃打算的好形式。一般是圍繞職工群眾關心的話題,由職工群眾提問,領導出面解答等,促進領導與職工群眾的交流。
⑨知識競賽與智力競賽。知識競賽、智力競賽是幫助職工群眾擴大知識面、激發他們讀書求知興趣的好形式。一般來說兩者知識性、趣味性強,競賽也較激烈,因此深受職工群眾的歡迎。
G. 工會法知識講座
工會法知識講座
什麼是《工會法》?如何認識中國工會立法的發展過程?
工會法是調整工會與國家、工會與行政機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包括工會活動的宗旨及范圍,成立工會的程序,工會的法律地位、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工會的權利和職責,工會經費的徵集與使用等。
資本主義國家的工會立法,經歷了三個時期:(1)禁止時期,在資本主義初期,國家把勞動者組織工會視犯罪,利用國家機器制定法律,禁止成立工會。(2)限制時期,迫於工人運動的發展,資產階級雖然在法律上承認工會合法,但又對工會的活動加以限制,工會如有違反限制行為,即予處罰或解散;(3)承認時期,在工人運動的壓力下,資產階級不得不承認工會的法律地位,採取一些讓步措施。一般認為1871年英國的《工會法》為最早的工會法。
我國工會的立法始於1924年孫中山領導的廣東國民政府頒的《工會條例》,該條例宣布工人有組織工會的權利,確認工會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和罷工的自由。此後,國民黨政府1928年頒布的《工會組織條例》,1952年頒布,1932年和1947年分別修正的《工會法》,對工會活動作了種種限制,實際上剝奪了職工組織工會的自由。
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利益和意志的工會立法,始於1922年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制訂的《勞動法案大綱》。1930年,中央革命根據地制定的《赤色工會組織法》,用單行法規的形式規定了工會的性質和任務,明確了工會的宗旨。此外,我國各革命時期根據地的勞動立法中,也不同程度地包括了工會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6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明確規定了工會是工人階級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還規定了工會的任務、組織原則、工會的權利義務、工會與國家的關系、工會與企業的關系、工會的組織機構和領導機關、工會經費的來源等。工會法的頒布,對我國工會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發揮人民民主專政的支柱作用、聯系黨與職工群眾的紐帶作用,以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據,促進了工會自向建設和工會運動的發展。1992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頒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這進一步肯定了新時期國工會階級和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產中的地位,並就工會的性質、任務、權利、義務、活動准則和組織原則等重大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以法律的形式體現了黨的基本路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新《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進一步突出了工會的維護職能,進一步保障了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進一步加強了職工民主權利的法律保護,進一步健全了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進一步保障了工會工作的物質基礎,加強了工會幹部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保護,確定了違反《工會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新《工會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工會自身改革和工運事業的發展,促進改革開發,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為什麼要修改1992年《工會法》?
我國第一部《工會法》是1950由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的。1992年作過一次修改。由於1992年《工會法》頒布時我國還沒有明確提出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1992年《工會法》客觀上不能不受歷史條件的局限。特別是隨著近幾年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經濟關系、勞動關系的深刻變化,以及經濟結構調整,職工隊伍的變化,工會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面對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需從法律上予以規范和保障,迫切要求對1992年《工會法》進行修改,其必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隨意撤並、組建困難、會員銳減問題。職工有權參加和組織工會,是我國《工會法》根據我國《憲法》規定而明確規定的。但實際生活中,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經常受到侵犯,工會組建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難。據全國總工會調查表明:1997年基層工會已從1995年的593113個減少到510276個,1998年又減少為503532個,會員人數從1995年的103996314人減到1997年的91309843人,1998年又減到89134262人。可見,工會組織呈下降趨勢,會員人數銳減。還有一些用人單位,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限制、阻撓甚至禁止職工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因此,新建企業工會組建率較低,職工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違法侵權現象嚴重。據全國總工會1998年底統計,外商投資企業的工會組建率為僅35.5%,私營企業的組建率僅為4%,鄉鎮企業的工會組建率僅為7.1%。
在國有企業改革和轉制中也存在隨意撤並工會組織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國有中小企業通過試行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大多成為了集體性質、合夥或私營性質的企業,在這些改制企業中,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減少的趨勢更為明顯。除股份合作制形式外,大多存在著撤並工會,或形式上還保留工會,但工會工作以難以開展的情況。
2、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受侵犯問題。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地變革,工會應當旗幟鮮明地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會幹部在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時,與用人單位和營者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打擊報復的情況時有發生。
3、拒繳、拖欠工會經費問題。目前,各級工會的經費存在難以得到保障的問題。資料表明,全國工會經費收繳率不足50%。而在基層工會,企業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現象更是十分嚴重,工會經費更為困難。經費是工會開展活動的必要物質條件,由於經費得不到保障,致使一些地方工會、企業工會根本無法開展活動,有的甚至連工會幹部的工資都開不出來。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雖然《工會法》對工會經費的撥繳作了明確的規定,但由於對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行為沒有規定相應的制裁措施,致使一些企業行政方面無視《工會法》的規定,拒繳、拖欠工會經費。第二,部分國有企業經營困難,虧損嚴重,職工工資水平連年下降,有的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工會經費的撥繳更無從談起。第三,現行工會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未作具體規定,致使這些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況。
4、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問題。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因此,《工會法》在實施中出現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有關。甚至一些侵權案件起訴到法院後,經辦法官難以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的處罰法定的原則,給對方施以法律制裁。二是不少地方也出現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的問題等,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
在此,我們還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認識修改《工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改革開放新形勢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以來,隨著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發展,在這些企業中就業的職工人數迅速增加,已成為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黨的十五大提出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公有制實現形式要多樣化,很多中小國有企業通過拍賣、出售為私有企業,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改為股份制企業。但1992年《工會法》已不能適應這種新形勢,致使工會在這些企業處於無法可依、無法保障的狀況。客觀形勢的發展迫切要求對《工會法》進行修改,從法律上規范和保障非公有制企業中職工組織和參加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等權利。
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變化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當前,一些外商企業和私營企業,甚至改制企業都存在著侵犯職工的政治權利、勞動權利、人身權利以及經濟利益的問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勞動關系也發生很大變化,企業經營面對市場競爭,為了追求更高利潤,也容易忽視以至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引起的。因此,需要加大依法維護職工利益的力度,進一步突出工會的維護職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並從法律上予保障。不然,工會就會脫離職工群眾,失去存在的基礎。
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工會工作與工會幹部保護問題突出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的變化,政府職能逐步轉變,通過行政手段保護工會幹部權益的作用越來越弱,工會幹部在加大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力度的同時,其自身責任和風險也隨之增大。近些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遭受打擊報復的現象日趨增多。有的企業工會主席任期未滿即被調離;有的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罷免;有的被扣發工資;有的被無故或借故解除勞動合同等等,嚴重影響了工會幹部維權的積極性,亟待通過法律手段加以保障。
四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組織建設的發展變化與工會維權工作的要求。隨著鄉村城鎮化,鄉鎮企業規范化,鄉鎮、街道職工數量越來越多,如何維護鄉鎮企業職工、街道職工的合法權益,幫助、指導職工建會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小企業越來越多,25人以上才能組建工會委員會的規定,已不能滿足這類企業職工建會維權的需要,應當作出相應調整,降低建會人數標准,允許聯合組建工會;隨著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在企業兼並、改組過程中,撤並工會組織、工會機構的現象十分突出,應當從法律上予以規范,保險工會組織正常開展工作。
五是《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和工會訴權問題提出的要求。我們知道,對權利保障的最後手段就是以違法侵權者追究法律責任和實施法律制裁來實現的。《工會法》在貫徹實施中出現的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如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規定有關。一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嚴重影響了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這與《工會法》沒有明確規定工會的訴權是直接相關的。
六是實踐經驗的積累和形勢發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區及部分城市分別制定頒布了《工會法》實施辦法、條例,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工會法》的某些不足,並將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辦法予以規范,對《工會法》的規定有所創新、有所突破,推進了工會工作。但由於各地的規范不盡統一,致使《工會法》的實施程度不平衡;有些具體規定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亟待《工會法》盡快作出統一規范。
近年來,黨中央對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做好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人階級的主人翁作用作了一毓重要指示,特別是黨的十五大和十屆四中全會在這方面提出許多明確和具體的要求,如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代表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等。就此各地在實際工作中積累和創造了許多新鮮經驗。這些方針、政策和經驗,有必要通過修改《工會法》以法律形式予以確認、規范和保證實施。目前,我國已經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規定: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對這一權力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限制。作為締約國,為使條約順利實施,為維護中國工會的團結統一,防止境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和非法組織的出現,需要從法律就相關問題作出規范。此外,面臨我國即將加入WTO,以及經濟結構和勞動關系的調整,要求工會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改變傳統的工作手段和方式,與國際接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如建立集體合同制度、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等,同時保證中國工會的獨立性和社會主義特色,這一切都要求盡快修改《工會法》。
新《工會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哪能些?
1998年12月,九屆人大常委會將《工會法》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規劃。1999年初,組成了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牽頭,全國人大內司委和全國總工會參加的修改小組,歷時二年零10個多月。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對《工會法》的修改共有44條,據此修正後重新公布的《工會法》,旨在適應新的形勢,總結實踐經驗,對新建企業工會的組建、企業職工和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的保護、工會經費的收繳以及對侵犯工會合法權益行為的制裁作出一些補充性的規定,中心是突然和強化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其修改《工會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關於工會的活動准則。現行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這里規定的工會「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指的是工會活動要遵循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這是工會必須堅持的最重要的根本的活動准則,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具體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2、關於發揮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為了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保障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一些企業無視職工的勞動條件與安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保護,甚至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以致引發惡性安全事故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工會有責任及時反映情況,並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就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問題進行交涉,使企業予以糾正,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並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一)剋扣職工工資的;(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件的;(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增加這些規定,有利於工會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
3、關於新建企業組建工會。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保障工會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新建企業組建工會工作,是工會的一項基礎性任務。為了保證組建工會的順利進行,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常委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針對一些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工會組建工作存在阻力、進展緩慢、覆蓋偏低的狀況,新《工會法》增加規定:「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通過上級工會的指導和幫助,加強基層工會建設。對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和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行為,新《工會法》規定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關於工會專職幹部的設置和對工會幹部的保護。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工會專職幹部的編制問題。國有企業中的工會幹部屬於國家幹部,基本是專職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精簡脫產人員,特別是各種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要求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一律設置專職的工會幹部比較困難,另一方面,企業、事業單位中又需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工會骨幹分子,使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工會工作。為此,新《工會法》對此作了較為靈活的規定:「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可以設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這樣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幹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基層幹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往往與企業行政方面發生矛盾,有些人還受到打擊報復。如以各種理由解除為職工維權的基層工會幹部的勞動合同,或者調離原工作崗位,或者降低其工資待遇,還有的在工會幹部勞動合同到期後以種種借口不續簽合同。在保障工會維護職工利益的同時,也迫切需要保護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因此,新《工會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限;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滿。任職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5、關於工會與企業平等協商。1994年,我國頒布實施了勞動法。勞動法實施後,工會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大力推動集體合同的工作,通過工會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從近年來的實踐看,在企業中,尤其是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通過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有利於工會發揮維權職能,建立和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進行平等協商應主要圍繞維護職工勞動權益,如工資待遇、福利、工作與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進行,並簽訂集體合同。因此,新《工會法》規定:「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6、關於工會經費。1992年工會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本單位工會撥交經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以及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本企業工會撥交經費。這筆經費是在企業所有稅稅前列支的。工會收繳的經費用於開展各項工會活動,其中百分之六十留在企業工會,百分之四十上繳上級工會調劑使用。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工會經費收繳相當困難,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拖欠、拒繳工會會費的現象嚴重。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新《工會法》規定各種所有制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機關按照統一規定的標准撥繳會費,並規定了執行程序:「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交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拖延或者拒不撥交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關於法律責任。1992年工會法對某些企業拒不組建工會、不按規定撥繳會費、侵犯工會或者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等行為應當承擔什麼責任,由哪些部門按照何種程序加以追究,沒有具體的規定。過去在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制度下,一般不發生這些問題,企業所有制結構多樣化以後,這些問題逐漸增多,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對貫徹實施工會法,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是必要的。因此,新《工會法》增加了法律責任一間。主要內容是:
第一,對工會合法權益受侵犯的法律規定:「工會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請人民政府予以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佔工會經費和財產拒不返還的,工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並賠償損失。」
第二,對依法行使職權的工會幹部打擊報復的行為,增另處罰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和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並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提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處收入二倍的賠償。」
第三,對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被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妨礙工會依法行使職權,增加處罰規定:「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違反本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一)妨礙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權利的;(二)非法撤銷、合並工會組織的;(三)妨礙工會參加傷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調查處理的。」
第四,對阻撓工會或者職工依法組建或者參加工會,增加處罰規定:「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認識新《工會法》的重要意義?
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臨界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工會法》遵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堅持了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了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特色和時代特點。新《工會法》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級工會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些都進一步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進一步保障了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新《工會法》明確規定,工會負有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動和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組織職工參加企業事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等等職責。這些規定有助於調動和保護職工群眾的積極性,通過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新《工會法》貫穿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聽地位、作用和職責,為工會進一步支持改革,組織和動員職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對工會組織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這一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改革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各方面利益關系,確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系統規定了工會的各項權利,包括結社的權利,參政議玫的權利,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等等,規定了這些權利實現的途徑及形式,使工人階級各項權利的實現有了堅實的基礎和法律保證,使社會主義民主有了更豐富、更充實的內容,使得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律建設進一步完善和健全。
新《工會法》使工會工作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工運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有了正確的方向和保障。新《工會法》的規定,在工會性質上堅持了階級性與群眾性的統一;在工會任務上,突出了維護職能,強調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的統一;在工會活動准則上,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與工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統一;在組織原則上,堅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證了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與統一;在處理工會與政府關系及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面關繫上,強調根本利益一致,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合法利益與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的統一。新《工會法》體現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運動與工會工作的基本特徵。
新《工會法》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工會自笛建設,推進工會自身改革,發揮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新《工會法》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工會工作的實踐成果,豐富了工會工作的內容,賦予了工會組織廣泛的權利和重大職責,為工會組織在法制軌道上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