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大法學院王軼教授央視講座:關於民法典,你讀懂了多少。200字觀後感
這個講座如果說你看完了,讀懂了,那這個觀後感是很好寫的呀,把他具體的內容弄明白了,你心裡是怎麼想的?真實的想法寫出來就可以了
② 如何理解新時代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人民的法典作為新時代大學生如何學習好,
中國民法典是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是立足新時代、迎接新挑戰、反映新需求的民法典中國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也是真正屬於這個時代的民法典。
針對AI這一當下最為硬核的科技元素,中國民法典如何應對「AI挑戰"、體現「AI需求」、引導「AI向善」,是體現民法典時代性的標志。
當代大學生學習民法典:
1、當代大學生學習民法典須外化於行,自覺成為民法典踐行者,積極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當代大學生應積極傳播民法典要義精髓,做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生力軍。
3、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增強民法典的感召力。在認真學習、化用民法典基礎上,大學生們可通過擔任
普法志願者、參與民法典宣講團等方式,為廣大群眾傳授民事法律規范、闡釋民法典學理、講述民法典的編纂歷程
和民情關切;
助推提升全社會嚴格執行民法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良好社會
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2)民法典法制知識講座擴展閱讀:
民法典草案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回應了當今社會的現實需求。例如,民法典草案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的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不僅是我國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創新,更蘊含著對人民權利的充分尊重和保護。
針對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發展帶來的侵害個人信息現象,民法典草案規定了個人信息的保護規則,還首次將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納入保護范圍。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造成的悲劇屢次發生,民法典草案新增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並細化各方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
③ 民法典解讀及法制思維能力建設
法律分析: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我國即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正處於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之時,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對於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④ 民法典宣傳
民法典宣傳標語:
1、從「法」到「典」,開啟民事權利保護新時代。
2、切實實施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權益。
3、民法典,人民群眾權益的保障書。
4、樹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
5、「典」生活,伴民同行。
6、民法典回應時代需求,滿足人民需要。
7、貫徹實施好民法典,讓民法典深入人心。
8、切實貫徹實施民法典,譜寫法治中國新篇章。
9、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10、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
11、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12、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13、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⑤ 適合給小學生講的民法典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包括七大篇章,分別是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典的重要性
民法總則和民法典必須如實反映當今中國人的生活狀況和他們對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法律調整的願望,因而又具有民族性。
草案提倡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踐行包括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比如,自願原則保障個人對其私人生活、民事交往的自我支配、自我安排、自我決定,將充分調動個人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中國社會經濟發展。
⑥ 結合對民法典的理解和自身實,談一談如何培養法治思維
1、深扎尊法修身的「根子」,真學法、知敬畏。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融入修身的根子里,貫通為依法抓建的思維觀念,成長進步之基才會更加牢靠,工作事業之本才會更加扎實。
2、嚴把依法用權的「尺子」,講原則、敢較真。領導幹部手中有權切不可任性,如何把握好寬與窄、松與緊的尺度、看待依法與從嚴的辯證關系,都要靠依法用權來衡量。從合法性的角度籌劃,只有堅持依法用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才能確保權力在陽光下、正軌上運行。
3、緊箍守法律己的「口子」,守規矩,聽招呼。模範表率走在前列,堅決擯棄「言重於法、權高於法、情大於法」的觀念,指導工作以法規為遵循不偏離法規軌道,開展工作以法規為依據不背離法規另搞一套。
(6)民法典法制知識講座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牢固的法治思維是基礎,讓法治思維在心中根植,就會自然而然將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邏輯熟記於心,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問題中,擯棄依靠行政手段指導工作、憑借習慣經驗開展工作的慣性思維模式。
弘揚法治精神的深度,實現想問題、定決策、抓工作向法治要效益、靠法治促效益的轉變,不斷提高依法辦事的法治能力。
堅定的法治信仰是保障,只有對法治發自內心的認同,自覺自願的遵守,把依法辦事、依法治軍上升為黨性修煉,上升為基本素質培養,上升為職業良知堅守,才能真正促進治軍方式的根本性轉變。
⑦ 民法典中有假幣的這一條嗎
《民法典》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網路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民法典》實施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民法是調整市場關系的基本法,各行為主體在市場經濟交往過程中應恪守公平、誠信理念,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應當「重合同、守義務」。
同時,《民法典》強調對公序良俗的維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障、生態環境的保護,以維護社會的整體秩序。
《民法典》49大亮點梳理
(一)總則編八大亮點
在《民法典》的編纂步驟上,我們採取的是先總則編、後分編的兩步走模式。《民法總則》已於2017年通過實施,本次《民法典》總則編部分未有較大改動,僅根據法典編纂體系化要求對個別條款作了文字修改。總則編亮點即《民法總則》的亮點:
1.胎兒享有繼承權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條)
2.八周歲孩子可以「打醬油」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十九條)
3.失能老人須監護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二條)
4.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未設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法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第一百零一條)
5.個人信息和網路虛擬財產受保護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一百二十七條)
6.見義勇為非重大過失不承擔民事責任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八十四條)
7.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一百八十八條)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後還能起訴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一條)
(二)物權編七大亮點
1.新設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結合在一起從而形成不可分離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質的物。《民法典》規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種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產、房屋增建、房屋裝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條)
2.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來了
以適應「三權分置」後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並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百六十一條、第三百六十三條)
3.完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
適當降低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特別是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表決門檻,增加規定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百八十一條)
4.細化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規則
《民法典》規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自動續期,有利於保護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物權法》規定使用期限最長七十年,如繼續使用需再簽訂合同,繳納費用。是否繳納費用、繳納多少費用等等問題,《民法典》授權單行法律和行政法規以後規定。(第三百五十九條)
5.居住權入法實現物盡其用
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規定「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登記佔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編第十四章)
6.走向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的統一
刪除了《物權法》中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具體登記機構的內容,為今後建立統一的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留下空間。(第四百零二條、第四百二十七條)
⑧ 《民法典》內容解讀
民法典由民法總則與各分編「合體」而來,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物業費、離婚糾紛,民法典涵蓋了民事活動的方方面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民法典最大的特點之一,是增加了人格權編。
創造性地將關於人格權的規定獨立成編,這在世界民法典的立法史中具有時代意義和實踐意義。其在更好更充分地實現人民幸福生活目標的同時,也必將為世界法治發展提供新的樣板,擴充新的模式。
(8)民法典法制知識講座擴展閱讀:
1、見義勇為免責
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解讀:現實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發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擾公眾。民法典草案明確了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同時也明確了見義勇為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有助於杜絕「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
2、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
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解讀:小區電梯廣告、外牆廣告收入歸誰?物權法的規定並不明確,引發了一些矛盾糾紛。民法典草案明確,利用小區業主共有場所產生的收入屬於業主共有。這將發揮定分止爭的作用,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⑨ 關於《民法典》,你知道多少呢
為什麼說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
《民法典》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直面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積極回應社會熱點訴求、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立法機關努力傾聽人民心聲,聚焦社會熱點問題,它的誕生,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色、反映人民意願。
民法典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⑩ 「民法典進校園」宣講活動會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學習法律,遵守法律要從小抓起,從學生開始培養法律思維對建設法治社會具有積極意義。民法典進校園可以讓學生更好地理解民法典,知道民法典對其生活的影響,促使學生運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民法典進校園可以促進民法典的實施,只有理解了法律才能更好的適用法律。民法典進校園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途徑之一,可以喚醒民眾對法律的尊重和敬仰,提高法治的地位,使民眾尊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