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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講座大綱

發布時間: 2022-06-14 06:15:21

① 交通安全暨法制教育專題講座作文470字帶提綱寫詳細

上周五任老師通知我們今天帶上小板凳到校,也不知道干什麼?
早上我到了學校,只聽見廣播里說:「同學們,各班按升旗隊伍排好,並帶上自己的小板凳。」我迅速拿上小板凳下樓,剛坐下一會,大會開始了。原來是講一些暑假安全知識,教我們怎麼用消防栓,地震來了怎麼辦等知識。一開始就是領導先講話,幾名同學還為他們獻上紅領巾。
講了一些知識,然後消防員叔叔實地給我們演示一遍。只見叔叔用打火機點燃一把笤帚,把點燃的笤帚放入一堆笤帚之中,火苗迅速地竄起來,同學們高喊:「著火了,著火了。」消防員叔叔拿上消防栓,手一使勁,白色的煙霧往外噴,對面觀看的小同學嗆的不得了。講解的阿姨說:「滅火的時候一定要對准火的根源,如果只噴上面不起作用。」火一下全滅了。然後叔叔請了幾位六年級的同學試一次,他們在叔叔的指揮下很快也將火撲滅。
接下來交通員叔叔教我們認識交通標志,還教同學們指揮交通的手示,大家跟著一起做,忙的不易樂乎!
這次中隊會很有意思,雖然在太陽下面曬了幾十分鍾,但我們學到了很多知識,很多道理。

② 講課提綱的格式及要素

題目:

中心:

結構:

第一段:簡潔的開頭,引出下文。

第二段:(內容概括)

第三段:(內容概括)(如果還有段落,同上)

最後一段:結尾,點明中心、主題

要素:以寫論文為例:確定論文提要,再加進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論文提要是內容提綱的雛型。一般書、教學參考書都有反映全書內容的提要,以便讀者一翻提要就知道書的大概內容。我們寫論文也需要先寫出論文提要。在執筆前把論文的題目和大標題、小標題列出來,再把選用的材料插進去,就形成了論文內容的提要。

主要特點

提綱的主要特點有二:

第一,綱要性。所謂綱要性,即把匯報、傳達和發言的綱目、要點,提綱挈領地寫出來,不把全文一字不漏地寫到材料中去,因此,在寫作中應突出「綱目」和「要點」這四個字。

第二,條理性。所謂條理性,是說這種文字材料應該條理特別清楚,共有幾個大問題,每個問題之下分幾小點,一目瞭然,眉目清楚,否則,就失去了寫提綱的作用。

③ 如何准確理解和把握新課程標准知識講座

各位教師: 大家好! 隨著國家制定的新課程標準的頒布實施,新一輪的教學改革已全面展開,要在教學改革的浪潮中成長為一個出色的教育者,准確理解和把握新課程標準是關鍵,是重要而又緊迫的任務。作為新課程標準的實施者,不能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新課標的精神、內涵,不準確理解和把握新課程標准中的新理念和新要求,我們的素質教育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實施,民族的素質就得不到整體的提高。如何准確理解和把握新課標的精神?現在我就和大家一起來作一個共同探討。 一、要准確理解和把握新課程標準的核心理念。「一切為了每位學生的發展。」是新課程標準的核心理念最高宗旨。 過去應試教育過,我們稱之謂精英教育。因為教學大綱要求過高,教育內容存在繁、難、偏、深、舊、窄的情況,絕大數學生不能達到教學大綱規定要求,學生負擔過重導致學生對學生失去興趣,學生的輟學率高,只有少數精英才能達到目標要求。這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而新課程標准價值趨向是從精英教育轉向大從教育,它的基本要求是一個絕大多數兒童都能達到的標准,這有利全體兒童的發展,同時,課程目標著眼於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過去的教學大綱關注是學生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要求。而新課標則著眼於未來這會對國民素質的要求,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確立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位一體的課程標准。這三位一體的目標要求有利於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 「一切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在教學中的具體要求:一是關注每一位學生。在教師的課堂教學中,每一位學生都是自己應關注的對象。關注的實質是尊重、關心、牽掛,關注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關注學生能引起學生積極的共鳴;二是關注學生的情緒生活和情感體驗。教學過程應該成為學生一種愉悅的情緒生活和積極的情感體。三是關注學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養成,課堂不僅是學科知識傳遞的殿堂,更是人性養育的聖殿。教師不僅要充分挖掘和展示教學中的各種道德發展,從而使教學過程成為學生一種高尚道德生活和豐富人生體驗,這樣學科知識在增長的過程同時也就成為人格的健全與發展過程。伴隨著科學知識的獲得。學生變得越來越有愛心,越來越有同情心,越來越有責任感,越來越有修養。 二、要准確理解和把握新課程標準的教學觀。 在傳統的教學中,教師負責教,學生負責學,教學就是教師對學生單向「培養」活動,它表現為:一是以教為中心,學圍繞教轉。教師是課堂的主宰者;二是以教為基礎,先教後學。教師教什麼,學生就學什麼。總的來說,傳統教學的是教與兩方面的機械疊加。 而新課程標准強調,教學是教與學的交往、互動,是師生交往、積極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教師與學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經驗和知識,交流彼此的情感、體驗與觀念,豐富教學內容,求得新的發現,實現教學相長和共同發展。同時在教學過程中要做到結論與過程並重。 根據新課程標准要求,我們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應是幫助、引導學生的學。教的職責在於幫助,幫助學生檢視和反思自我,明了自己想要學習什麼和獲得什麼,確立能夠達到的目標;幫助學生尋找搜集和利用學習資源,幫助學生設計恰當的學習活動和形成有效的學習方式。幫助學生設計恰當的學習活動和形成有效的學習方式,幫助學生發現他們所學東西的個人意義和社會價值。幫助學生對學習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價,並促進評價的內化。教的本質在於引導,引導的內容包括方法和思維。同時也包括價值和做人,引導可以表現為啟迪,引導可以表現為激勵。 三、准確理解和把握新課程標準的學生觀 怎樣看待學生,把學生看成什麼樣的人,對學生采及取什麼態度,一直是教育理論和實踐的問題,新課程標準的學生觀點怎樣的呢?首先學生是發展的人。之所以學生是發展的人的。(一)學生的身心發展是有規律的,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身心發展有各自的特色,這要求教育者應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身心發展特色,實行不同的教育方式;(二)學生具有巨大的發展潛能,人是一處在不斷發展成長過程,俗話說得好,人活到老學到老就是此理。我們應相信每個學生都是可以積極成長的,是有培養前途的,是可以獲得成功的,三十六行,行行出狀元,只是因人而宜,成功大小,領域不同而言,因而對教育好每一位學生應充滿信心。(三)學生是處於發展過程中的人。作為發展中的人,受教育階段的學生,還是一個不成熟的人,是一個正在成長的人,在學生成長途中,要靠我們教師正確的引導。二是學生是獨的人,把學生看成獨特的人,(一)學生是完整的人,是有著豐富個性的完整的人。這就必須反對那種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偏片地把學生看成好生、差生,應還學生完整的生活世界,豐富學生的精神生活。給予學生全面展現個性量的時間和空間。(二)每個學生都有自身的獨特性,正如俗語:一樣的米穀,吃出千百樣的人,每個人因遺傳因素、社會環境,家庭條件和生活經歷不同,從而形成個人獨特的「心理世界」,他們的興趣愛好、動機、需要,氣質、性格、智能特長等方面是各不相同,各有側重的,這種獨特性就意味著差異性,在教學實踐中,我們不僅要認識到學生的差異,而且要尊重學生的差異,正如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愛因斯坦,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毛澤東一樣,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正因為學生是獨特的人,我們教師尤其要尊重以下幾種學生;①智力發育遲緩的學生;②成績不良的學生;③被獨立拒絕的學生④有過錯的學生⑤有嚴重缺點和缺陷的學生。唯有如此,才能正真實踐我課標核心理念,「為每一位學生的發展」。 四、准確理解和把握新新課程標準的學習方式 學習方式一般有接受和發現兩種,在接受學習中,學習內容是以定論的形式直接呈現出來,學習是知識的接受者。而發現學習,學習內容是以問題的形式間接呈現出來的,學生是知識的發現者。 但傳統的學習方式過分強調接受與掌握,冷落和忽視了發現的探索,傳統的學習方式是單一被動的,在這種學習方式的支配下的學生,整天處於被動應付,機械訓練,死記硬背,簡單重復之中,對所學的內容總是生吞活肅,一知半解。 新課程標准強調轉變學習方式,既要接受式學習方式,但更注重發現式學習方式,這在三位一體的目標得以充分體現,知識與技能可屬於接受式學習方式,過程與方法則側重於發現式學習方式,強調把學習過程中的發現、探究、研究等認識活動突顯出來。使學習過程更多地成為學生發現的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意識和懷疑精神,鼓勵學生對書本的質疑和對教師的超越。通過學習方式的轉變,使學生真正做到學會,到達會學的目的,只有達到會學目標,才能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 當然,新課標還有許許多多的精神、內涵,今天由於時間關系我們就探討到此,今後我們大家要花更多的時間,用百倍的努力,認真學習新課標,全面深刻地領會新課標的科學內涵,為我們的素質教育盡自己的最大努力。謝謝大家。

④ 講座提綱怎麼寫

用腦子想 用手寫

⑤ 講課提綱的格式及要素是什麼

提綱格式 題目: 中心: 結構: 第一段:簡潔的開頭,引出下文。 第二段:(內容概括) 第三段:(內容概括) (如果還有段落,同上) 最後一段:結尾,點明中心、主題 要素:以寫論文為例:(一)確定論文提要,再加進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論文提要是內容提綱的雛型。一般書、教學參考書都有反映全書內容的提要,以便讀者一翻提要就知道書的大概內容。我們寫論文也需要先寫出論文提要。在執筆前把論文的題目和大標題、小標題列出來,再把選用的材料插進去,就形成了論文內容的提要。
(二)原稿紙頁數的分配
寫好論文的提要之後,要根據論文的內容考慮篇幅的長短,文章的各個部分,大體上要寫多少字。如計劃寫20頁原稿紙(每頁300字)的論文,考慮序論用1頁,本論用17頁,結論用1—2頁。本論部分再進行分配,如本論共有四項,可以第一項3—4頁,第二項用4—5頁,第三項3—4頁,第四項6—7頁。有這樣的分配,便於資料的配備和安排,寫作能更有計劃。畢業論文的長短一般規定為5000—6000字,因為過短,問題很難講透,而作為畢業論文也不宜過長,這是一般大專、本科學生的理論基礎、實踐經驗所決定的。
(三)編寫提綱
論文提綱可分為簡單提綱和詳細提綱兩種。簡單提綱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論文的要點,如何展開則不涉及。這種提綱雖然簡單,但由於它是經過深思熟慮構成的,寫作時能順利進行。沒有這種准備,邊想邊寫很難順利地寫下去。三、結論
1,概述中心思想
2.呼應開頭的序言。
上面所說的簡單提綱和詳細提綱都是論文的骨架和要點,選擇哪一種,要根據作者的需要。如果考慮周到,調查詳細,用簡單提綱問題不是很大;但如果考慮粗疏,調查不周,則必須用詳細提綱,否則,很難寫出合格的文章。總之,在動手撰寫文章之前擬好提綱,寫起來就會方便得多。

⑥ 演講提綱怎麼寫

競選演講:介紹本人的基本情況;講明自己競選的原因和願望;講述自己競選的條件,包括自己的學歷、資歷、業務能力、人際關系等客觀條件,講述自己的工作構想;表明自己的信心和決心

就職演講:表明此刻的激動心情。向選民、代表或者群眾表示感謝;簡單介紹本人的情況;講述自己的工作思想、施政綱領以及近期工作的具體任務、目標和措施;表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決心,請求大家予以支持,展望未來,鼓舞鬥志。

動員演講:講明集會的原因和目的;給出某種工作或某項活動的目標和行動計劃,評價其重要意義;動員聽眾為完成此項工作或活動積極行動起來,以高昂的熱情投入工作;提出希望、表示感謝或給予祝福

⑦ 工會法知識講座

工會法知識講座

什麼是《工會法》?如何認識中國工會立法的發展過程?

工會法是調整工會與國家、工會與行政機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包括工會活動的宗旨及范圍,成立工會的程序,工會的法律地位、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工會的權利和職責,工會經費的徵集與使用等。
資本主義國家的工會立法,經歷了三個時期:(1)禁止時期,在資本主義初期,國家把勞動者組織工會視犯罪,利用國家機器制定法律,禁止成立工會。(2)限制時期,迫於工人運動的發展,資產階級雖然在法律上承認工會合法,但又對工會的活動加以限制,工會如有違反限制行為,即予處罰或解散;(3)承認時期,在工人運動的壓力下,資產階級不得不承認工會的法律地位,採取一些讓步措施。一般認為1871年英國的《工會法》為最早的工會法。

我國工會的立法始於1924年孫中山領導的廣東國民政府頒的《工會條例》,該條例宣布工人有組織工會的權利,確認工會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和罷工的自由。此後,國民黨政府1928年頒布的《工會組織條例》,1952年頒布,1932年和1947年分別修正的《工會法》,對工會活動作了種種限制,實際上剝奪了職工組織工會的自由。

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利益和意志的工會立法,始於1922年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制訂的《勞動法案大綱》。1930年,中央革命根據地制定的《赤色工會組織法》,用單行法規的形式規定了工會的性質和任務,明確了工會的宗旨。此外,我國各革命時期根據地的勞動立法中,也不同程度地包括了工會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6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明確規定了工會是工人階級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還規定了工會的任務、組織原則、工會的權利義務、工會與國家的關系、工會與企業的關系、工會的組織機構和領導機關、工會經費的來源等。工會法的頒布,對我國工會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發揮人民民主專政的支柱作用、聯系黨與職工群眾的紐帶作用,以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據,促進了工會自向建設和工會運動的發展。1992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頒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這進一步肯定了新時期國工會階級和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產中的地位,並就工會的性質、任務、權利、義務、活動准則和組織原則等重大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以法律的形式體現了黨的基本路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新《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進一步突出了工會的維護職能,進一步保障了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進一步加強了職工民主權利的法律保護,進一步健全了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進一步保障了工會工作的物質基礎,加強了工會幹部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保護,確定了違反《工會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新《工會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工會自身改革和工運事業的發展,促進改革開發,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為什麼要修改1992年《工會法》?

我國第一部《工會法》是1950由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的。1992年作過一次修改。由於1992年《工會法》頒布時我國還沒有明確提出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1992年《工會法》客觀上不能不受歷史條件的局限。特別是隨著近幾年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經濟關系、勞動關系的深刻變化,以及經濟結構調整,職工隊伍的變化,工會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面對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需從法律上予以規范和保障,迫切要求對1992年《工會法》進行修改,其必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隨意撤並、組建困難、會員銳減問題。職工有權參加和組織工會,是我國《工會法》根據我國《憲法》規定而明確規定的。但實際生活中,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經常受到侵犯,工會組建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難。據全國總工會調查表明:1997年基層工會已從1995年的593113個減少到510276個,1998年又減少為503532個,會員人數從1995年的103996314人減到1997年的91309843人,1998年又減到89134262人。可見,工會組織呈下降趨勢,會員人數銳減。還有一些用人單位,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限制、阻撓甚至禁止職工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因此,新建企業工會組建率較低,職工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違法侵權現象嚴重。據全國總工會1998年底統計,外商投資企業的工會組建率為僅35.5%,私營企業的組建率僅為4%,鄉鎮企業的工會組建率僅為7.1%。

在國有企業改革和轉制中也存在隨意撤並工會組織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國有中小企業通過試行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大多成為了集體性質、合夥或私營性質的企業,在這些改制企業中,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減少的趨勢更為明顯。除股份合作制形式外,大多存在著撤並工會,或形式上還保留工會,但工會工作以難以開展的情況。

2、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受侵犯問題。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地變革,工會應當旗幟鮮明地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會幹部在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時,與用人單位和營者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打擊報復的情況時有發生。

3、拒繳、拖欠工會經費問題。目前,各級工會的經費存在難以得到保障的問題。資料表明,全國工會經費收繳率不足50%。而在基層工會,企業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現象更是十分嚴重,工會經費更為困難。經費是工會開展活動的必要物質條件,由於經費得不到保障,致使一些地方工會、企業工會根本無法開展活動,有的甚至連工會幹部的工資都開不出來。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雖然《工會法》對工會經費的撥繳作了明確的規定,但由於對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行為沒有規定相應的制裁措施,致使一些企業行政方面無視《工會法》的規定,拒繳、拖欠工會經費。第二,部分國有企業經營困難,虧損嚴重,職工工資水平連年下降,有的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工會經費的撥繳更無從談起。第三,現行工會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未作具體規定,致使這些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況。

4、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問題。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因此,《工會法》在實施中出現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有關。甚至一些侵權案件起訴到法院後,經辦法官難以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的處罰法定的原則,給對方施以法律制裁。二是不少地方也出現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的問題等,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

在此,我們還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認識修改《工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改革開放新形勢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以來,隨著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發展,在這些企業中就業的職工人數迅速增加,已成為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黨的十五大提出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公有制實現形式要多樣化,很多中小國有企業通過拍賣、出售為私有企業,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改為股份制企業。但1992年《工會法》已不能適應這種新形勢,致使工會在這些企業處於無法可依、無法保障的狀況。客觀形勢的發展迫切要求對《工會法》進行修改,從法律上規范和保障非公有制企業中職工組織和參加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等權利。

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變化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當前,一些外商企業和私營企業,甚至改制企業都存在著侵犯職工的政治權利、勞動權利、人身權利以及經濟利益的問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勞動關系也發生很大變化,企業經營面對市場競爭,為了追求更高利潤,也容易忽視以至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引起的。因此,需要加大依法維護職工利益的力度,進一步突出工會的維護職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並從法律上予保障。不然,工會就會脫離職工群眾,失去存在的基礎。

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工會工作與工會幹部保護問題突出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的變化,政府職能逐步轉變,通過行政手段保護工會幹部權益的作用越來越弱,工會幹部在加大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力度的同時,其自身責任和風險也隨之增大。近些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遭受打擊報復的現象日趨增多。有的企業工會主席任期未滿即被調離;有的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罷免;有的被扣發工資;有的被無故或借故解除勞動合同等等,嚴重影響了工會幹部維權的積極性,亟待通過法律手段加以保障。

四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組織建設的發展變化與工會維權工作的要求。隨著鄉村城鎮化,鄉鎮企業規范化,鄉鎮、街道職工數量越來越多,如何維護鄉鎮企業職工、街道職工的合法權益,幫助、指導職工建會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小企業越來越多,25人以上才能組建工會委員會的規定,已不能滿足這類企業職工建會維權的需要,應當作出相應調整,降低建會人數標准,允許聯合組建工會;隨著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在企業兼並、改組過程中,撤並工會組織、工會機構的現象十分突出,應當從法律上予以規范,保險工會組織正常開展工作。

五是《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和工會訴權問題提出的要求。我們知道,對權利保障的最後手段就是以違法侵權者追究法律責任和實施法律制裁來實現的。《工會法》在貫徹實施中出現的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如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規定有關。一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嚴重影響了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這與《工會法》沒有明確規定工會的訴權是直接相關的。

六是實踐經驗的積累和形勢發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區及部分城市分別制定頒布了《工會法》實施辦法、條例,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工會法》的某些不足,並將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辦法予以規范,對《工會法》的規定有所創新、有所突破,推進了工會工作。但由於各地的規范不盡統一,致使《工會法》的實施程度不平衡;有些具體規定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亟待《工會法》盡快作出統一規范。

近年來,黨中央對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做好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人階級的主人翁作用作了一毓重要指示,特別是黨的十五大和十屆四中全會在這方面提出許多明確和具體的要求,如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代表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等。就此各地在實際工作中積累和創造了許多新鮮經驗。這些方針、政策和經驗,有必要通過修改《工會法》以法律形式予以確認、規范和保證實施。目前,我國已經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規定: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對這一權力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限制。作為締約國,為使條約順利實施,為維護中國工會的團結統一,防止境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和非法組織的出現,需要從法律就相關問題作出規范。此外,面臨我國即將加入WTO,以及經濟結構和勞動關系的調整,要求工會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改變傳統的工作手段和方式,與國際接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如建立集體合同制度、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等,同時保證中國工會的獨立性和社會主義特色,這一切都要求盡快修改《工會法》。

新《工會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哪能些?

1998年12月,九屆人大常委會將《工會法》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規劃。1999年初,組成了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牽頭,全國人大內司委和全國總工會參加的修改小組,歷時二年零10個多月。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對《工會法》的修改共有44條,據此修正後重新公布的《工會法》,旨在適應新的形勢,總結實踐經驗,對新建企業工會的組建、企業職工和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的保護、工會經費的收繳以及對侵犯工會合法權益行為的制裁作出一些補充性的規定,中心是突然和強化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其修改《工會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關於工會的活動准則。現行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這里規定的工會「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指的是工會活動要遵循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這是工會必須堅持的最重要的根本的活動准則,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具體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2、關於發揮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為了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保障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一些企業無視職工的勞動條件與安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保護,甚至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以致引發惡性安全事故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工會有責任及時反映情況,並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就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問題進行交涉,使企業予以糾正,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並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一)剋扣職工工資的;(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件的;(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增加這些規定,有利於工會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

3、關於新建企業組建工會。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保障工會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新建企業組建工會工作,是工會的一項基礎性任務。為了保證組建工會的順利進行,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常委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針對一些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工會組建工作存在阻力、進展緩慢、覆蓋偏低的狀況,新《工會法》增加規定:「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通過上級工會的指導和幫助,加強基層工會建設。對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和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行為,新《工會法》規定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關於工會專職幹部的設置和對工會幹部的保護。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工會專職幹部的編制問題。國有企業中的工會幹部屬於國家幹部,基本是專職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精簡脫產人員,特別是各種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要求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一律設置專職的工會幹部比較困難,另一方面,企業、事業單位中又需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工會骨幹分子,使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工會工作。為此,新《工會法》對此作了較為靈活的規定:「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可以設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這樣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幹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基層幹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往往與企業行政方面發生矛盾,有些人還受到打擊報復。如以各種理由解除為職工維權的基層工會幹部的勞動合同,或者調離原工作崗位,或者降低其工資待遇,還有的在工會幹部勞動合同到期後以種種借口不續簽合同。在保障工會維護職工利益的同時,也迫切需要保護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因此,新《工會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限;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滿。任職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5、關於工會與企業平等協商。1994年,我國頒布實施了勞動法。勞動法實施後,工會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大力推動集體合同的工作,通過工會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從近年來的實踐看,在企業中,尤其是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通過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有利於工會發揮維權職能,建立和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進行平等協商應主要圍繞維護職工勞動權益,如工資待遇、福利、工作與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進行,並簽訂集體合同。因此,新《工會法》規定:「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6、關於工會經費。1992年工會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本單位工會撥交經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以及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本企業工會撥交經費。這筆經費是在企業所有稅稅前列支的。工會收繳的經費用於開展各項工會活動,其中百分之六十留在企業工會,百分之四十上繳上級工會調劑使用。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工會經費收繳相當困難,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拖欠、拒繳工會會費的現象嚴重。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新《工會法》規定各種所有制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機關按照統一規定的標准撥繳會費,並規定了執行程序:「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交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拖延或者拒不撥交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關於法律責任。1992年工會法對某些企業拒不組建工會、不按規定撥繳會費、侵犯工會或者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等行為應當承擔什麼責任,由哪些部門按照何種程序加以追究,沒有具體的規定。過去在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制度下,一般不發生這些問題,企業所有制結構多樣化以後,這些問題逐漸增多,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對貫徹實施工會法,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是必要的。因此,新《工會法》增加了法律責任一間。主要內容是:
第一,對工會合法權益受侵犯的法律規定:「工會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請人民政府予以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佔工會經費和財產拒不返還的,工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並賠償損失。」
第二,對依法行使職權的工會幹部打擊報復的行為,增另處罰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和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並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提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處收入二倍的賠償。」
第三,對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被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妨礙工會依法行使職權,增加處罰規定:「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違反本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一)妨礙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權利的;(二)非法撤銷、合並工會組織的;(三)妨礙工會參加傷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調查處理的。」
第四,對阻撓工會或者職工依法組建或者參加工會,增加處罰規定:「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認識新《工會法》的重要意義?

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臨界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工會法》遵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堅持了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了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特色和時代特點。新《工會法》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級工會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些都進一步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進一步保障了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新《工會法》明確規定,工會負有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動和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組織職工參加企業事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等等職責。這些規定有助於調動和保護職工群眾的積極性,通過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新《工會法》貫穿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聽地位、作用和職責,為工會進一步支持改革,組織和動員職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對工會組織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這一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改革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各方面利益關系,確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系統規定了工會的各項權利,包括結社的權利,參政議玫的權利,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等等,規定了這些權利實現的途徑及形式,使工人階級各項權利的實現有了堅實的基礎和法律保證,使社會主義民主有了更豐富、更充實的內容,使得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律建設進一步完善和健全。

新《工會法》使工會工作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工運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有了正確的方向和保障。新《工會法》的規定,在工會性質上堅持了階級性與群眾性的統一;在工會任務上,突出了維護職能,強調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的統一;在工會活動准則上,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與工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統一;在組織原則上,堅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證了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與統一;在處理工會與政府關系及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面關繫上,強調根本利益一致,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合法利益與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的統一。新《工會法》體現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運動與工會工作的基本特徵。
新《工會法》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工會自笛建設,推進工會自身改革,發揮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新《工會法》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工會工作的實踐成果,豐富了工會工作的內容,賦予了工會組織廣泛的權利和重大職責,為工會組織在法制軌道上推

⑧ 講座提綱

提供個樣板希望能幫到你
講座提綱

一.找工要有料
正所謂不打無准備的仗,找工之前,你得知道自己有多少「料」。
1、清楚的了解自己
2、完善自己的簡歷
3、妥善的解決後顧之憂
關鍵詞:「准備」
1)、資料上的准備
——簡歷、照片、獲獎證書、實習證明……屬於自身成長和收獲的見證。
2)、學習上的准備
3)、生活上的准備
——作息時間,學業和找工的時間安排、計劃、經費、身體健康等。
二.找工要有心
1、找工要上心
2、找工要有信心
宜:
樂觀、積極、勇敢、堅持的心態
忌:
悲觀、從眾、攀比、隨意的心態
三.找工要有才
除了大家認為最重要的口才,實際上更重要的是針對找工這項技術活的「實際才能」。找工開始之前,要問自己對找工了解多少?掌握多少找工的規律?
建議做好幾方面的儲備。
1、就業知識的學習
——多種途徑的學習:老師、報紙、網路……
這是一個自我學習的過程,建議做到「不懂就問,充分利用資源」,切忌「想當然」。
2、就業信息的搜集
——拓寬自己的信息收集面,堅持每天積累自己的信息。
這是一個自我積累的過程,切忌「坐等消息」,「天上不會掉下大餡餅」。
3、就業資料的完備
——就業推薦表、體檢表、成績單、三方協議書等。
注意:對於單份材料的妥善保管,不能太「大方」。
——配合指導老師和學校做好畢業前的材料收集。
注意:畢業資料無小事,認真填寫,不能馬虎、遺漏。
4、就業手續的辦理
——如何才算完成辦理就業手續?
注意:跟單位簽完協議書不代表就業手續辦理完畢。
——兩個重點:檔案和戶口。
注意:檔案的重要性、不要不覺意成為「黑戶」。
四.找工要有巧
找工要靈巧——但不要投機取巧。
1、認真閱讀招聘信息,不放過任何細節;
2、把握聯系的恰當時間及方式;
3、遵循應聘的游戲規則,服從招聘單位的安排;
4、面試應該是一次平等的交流;
5、做好自我介紹;
6、學會調節面試氛圍;
7、把握回答問題的時間;
8、好好回顧總結每一次應聘的細節及成敗原因。
五. 就業後的跟蹤工作:
就業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走出校門,走上工作崗位並不代表「就業」已經結束,適時跟蹤了解自己的「關系」。
1、檔案的去向(人事關系的歸屬)
2、戶口的辦理
3、合同的簽訂
4、職稱職務的確定
5、社保的辦理

⑨ 如何做好演講材料大綱

首先你要確定受眾群體,即:對誰講,不同的受眾群體,可以接受的方式、時間長度是不同的。
其次,對你要演講的內容做提綱,先確定你要講的目的,然後圍繞這個目的對演講的材料進行刪減、精煉,可以像中學生寫作文一樣,列出開頭與結尾,一步、二步、三步。。。中心思想是什麼,需不需要中途小插曲,需要哪些環節等等
大綱擬好後,可以讓你的朋友看看,以旁人的眼光來參謀你的大綱存在哪些問題或者需要改進的地方。
最後,將大綱及意見建議匯總、整合成紙質版或電子版的文件,僅僅存在腦子中是遠遠不夠的。

⑩ 如何准備演講的提綱

演講中的感情激發離不開生活基礎,生活本身即是最合適的題材。

深入到自己的生活里,從自己的記憶中去搜尋生命里那些有意義並給你鮮明印象的事情。因為最為聽眾欣賞的題目,都與某些相當特定的個人背景有關:

1.早年與成長的經歷——與家庭、童年回憶、學校生活有關的題目,一定會獲得注意。因為,別人在成長的環境里如何成功並克服障礙的,最能引起我們的興趣。

怎能確定別人會對自己小時候所發生的事情感興趣呢?有個法子測驗:多年之後,如果某件事情依舊鮮明地印在腦海中,呼之即出,那幾乎便可保證會令聽眾感興趣了。

2.早年欲求出人頭地的奮斗——這是洋溢著人情味的經歷。例如,重敘自己早期為求發跡所做的努力,也能吸引聽眾的注意。你是如何從事某種特別的工作或行業的?是什麼樣錯綜復雜的各種情況造就了你的事業?告訴我們,在這競爭激烈的世界中,為了創建事業,你會遭遇的挫折、你的希望以及你的成功,活生生地描繪一個人的生活(如果說得謙誠的話)多半是最保險的題材。

3.嗜好及娛樂——這方面的題目依各人所好而定,因此,也是能引發注意的題材。說一件純因自己喜歡才去做的事,是不可能會出差錯的,你對某一特別的嗜好發自內心的熱忱,能使你把這個題目清楚地交代給聽眾。

4.特殊的知識領域——多年在相同的領域里工作,已使你成為這行的專家。假使依多年的經驗或研究來討論有關自己工作或職業方面的事情,也可以保證獲得聽眾的注意與尊敬。

5.不尋常的經歷——曾見過大人物嗎?曾在戰爭的炮火下走過嗎?一生中可曾經歷過精神頹喪的危機?這些經驗都可以成為最佳的演說資料。

6.信仰與信念——或許你曾經花費許多時間和努力,去思考自己對今日世界所面臨的重大情勢應持的態度。倘使你曾花上許多時間,傾力研究一些重大問題,自然很有理由可以談論它們。只是這樣做時,一定要舉例說明自己的信念。聽眾可不愛陳詞濫調滿篇的講演。千萬不可以為隨意讀些報章雜志,便足以准備談論這些題目。對某項題材,如果自己所知不比聽眾多多少,還是避免為妙。可是,反過來說,如果曾投注多年的時間研究某項題材,那毫無疑問,這是命定該你說的題目,絕對要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