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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應急教育文章 2024-11-21 02:36:46

國防知識手抄報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6-04 05:27:42

Ⅰ 國防知識手抄報

1、什麼是國防?
答:國防是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
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

2、現代國防建設包括哪些方面?

答:現代國防是一個大系統,包括武裝力量建設、國防體制建設、國防科學技
術研究、國防工業建設、國防工程建設和戰場建設、軍事交通、人力動員准備、對
人民群眾進行國防教育、建立國防法規等。

3、什麼是國家利益?

答:國家利益,指主權國家在國際關系格局中生存和和發展需求的總和。

4、我國的國家利益有何特點?

答: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執政的工人階級利益代表了全體勞
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們的國家利益是黨的利益、階級的利益、民族的利益、
社會主義制度利益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統一。

5、國防主要維護哪些方面的國家利益?

答:國防所要維護的主要是國家安全利益,而且主要是針對來自外部的威脅。

6、國防所要維護的國家利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保衛國家領土完整,主權獨立,資源和財產不受侵犯;維護國家的榮譽和
尊嚴,鞏固並不斷提高國家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影響;為國家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
國際環境和穩定的國內條件,防止外來的侵略、顛覆和破壞,挫敗分裂國家的陰謀
和行為,等等。

7、什麼叫國防建設?

答:國防建設是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的需要,建立和發展國防力量的措施和行
為,是國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8、國防建設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提高國家的防衛能力,以適應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的需要。

9、怎樣衡量國防建設的效益?

答:首先,要看是否有效地防禦外來侵略,維護國家的安全;是否長時間地保
持國家周邊環境的和平和國內社會的穩定。其次,國防建設還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產
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三,國防武裝力量還可以在國家建設和發展中發揮骨幹
作用和突擊作用。

10、國防建設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產生那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答:國防工業可以生產大量的物質財富,增強國家實力,有的還可以直接滿足
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國防科學技術可以帶動和促進軍用、民用科學技術
的發展;國防教育可以振奮民族精神,在保衛國家安全和國家建設中發揮重大作用。

11、衡量國防建設的效益,不僅要看打仗能否獲勝,還應把那些效益聯系起
來綜合衡量?

答:還應把安全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聯系起來考慮,以綜合效益來衡量。

12、什麼是國防政策?

答:國防政策是國家進行國防建設、軍事斗爭和使用武裝力量,以及進行與國
防建設有關的活動的准則。

13、提高國防建設效益和贏得軍事斗爭勝利的先決條件是什麼?

答:是制定並實行正確的國防政策。

14、我國的國防政策同帝國主義國防政策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答:帝國主義的國防政策是為其強權政治和侵略擴張目的服務的,我國是社會
主義國家,國防政策是防禦性的,是為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反對外來侵
略服務的。我們加強國防建設完全是為了自衛。

15、我國國防政策的性質是什麼?

答:國防政策的性質是由國家本質所決定的。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國防政
策是防禦性的,是為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反對外來侵略服務的,我們加
強國防建設完全是為了自衛。

16、國防政策區分為總政策和具體政策。請分別說出總政策和具體政策所包
括的內容是什麼?

答:總政策包括國防建設和軍事斗爭的目的、方針、原則、重點、途徑和措施
等。具體政策有武裝力量建設政策、武器裝備生產政策、國防科技發展政策和國防
教育政策,等等。

17、什麼是國防力量?

答:國防力量,是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防禦外來武裝侵略的各種
實力和潛力的統稱。

18、什麼是國防實力?

答:國防實力,即可直接用於國家防務的現實力量,包括和平時期遏制戰爭的
能力和戰爭時期贏得戰爭的能力。

19、什麼是軍事實力?

答:軍事實力是國防實力的主體,其人小強弱主要體現為武裝力量的數量和質
量,武器裝備的水平和生產能力,編制體制的科學化程度,組織指揮能力的高低,
軍事科研的能力和水平,等等。

20、什麼是國防潛力?

答:國防潛力,即經過動員、轉化才能用於國防目的的潛在能力。

21、國防潛力包括哪些要素?其中重要的是什麼?經濟力量與國防力量的關
系如何?

答:通常包括的要素有:國家的人口、領土、經濟實力、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
物質資源、國家的組織能力、外交關系和國際地位,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經濟力
量,國家的經濟力量越雄厚,經濟潛力越大,國防力量越強。

22、如何認識國防潛力在國防建設中的作用?

答:國防潛力在平時主要用於國家的建設和發展非軍事目的,一旦需要時,這
些潛力能否盡快轉化為國防實力,對軍事斗爭有重大的影響。為此,在現代條件下
進行國防建設,不僅要注重增強國防實力,還應多方開發國防潛力,使其成為迅速
轉化為國防實力的國防後備力量,並不斷完善動員、轉化機制,以增強國防的整體
威力。

23、什麼是國防觀念?

答:國防觀念是人們對保障國家安全和發展所採取防務措施的思想觀點的統稱,
是維護國家安危和民族興衰的重要精神因素。

24、國防觀念包括哪幾個主要觀念?其核心是什麼?

答:(1 )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觀念。

(2 )居安思危的觀念。

(3 )愛軍習武的觀念。

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25、為什麼要提高全民的國防觀念?

答:牢固的國防觀念是一個國家現代文明的標志之一,也是全國人民必備的素
質。它不僅是保衛國家利益的思想基礎,而且是增強中華民族向心力、凝聚力的強
大精神力量,在軍事上能轉化為戰鬥力,在經濟上能轉化為生產力,在總體上有利
於增強綜合國力和國防潛力,捍衛和發展國家、民族的利益。因此,增強國防觀念
是加強國防建設的重要措施。

26、什麼是國防觀?

答:國防觀是人們觀察國防所持有的根本觀點和看法,一般表現為國民對國防
問題的關注程度,對國防政策的措施的認同,以及對國防的義務感和責任心。

27、什麼是馬克思主義國防觀?馬克思主義國防觀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馬克思主義的國防觀,就是馬克思主義者對國防問題的根本觀點和看法。

其主要內容有:(1 )國防具有階級性。

(2 )積極防禦的戰略指導思想。

(3 )要注重軍隊建設,建設一支強大的國防軍。

(4 )要武裝全體人民,建設全民防衛的國防。

(5 )建立鞏固的後方。

(6 )加強國防教育。

28、如何理解馬克思主義國防具有階級性的觀點?

答:國防具有階級性。應正確區分"保衛祖國"的性質,堅決擁護並積極參加
以階級解放、民族解放和社會主義為目的的自衛戰爭,反對帝國主義和社會沙文主
義為"保衛祖國"而進行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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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愛我中華,強我國防的手抄報內容

國防知識手抄報內容資料
1、什麼是國防?
答:國防是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
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
2、現代國防建設包括哪些方面?
答:現代國防是一個大系統,包括武裝力量建設、國防體制建設、國防科學技
術研究、國防工業建設、國防工程建設和戰場建設、軍事交通、人力動員准備、對
人民群眾進行國防教育、建立國防法規等。
3、什麼是國家利益?
答:國家利益,指主權國家在國際關系格局中生存和和發展需求的總和。
4、我國的國家利益有何特點?
答: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執政的工人階級利益代表了全體勞
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們的國家利益是黨的利益、階級的利益、民族的利益、
社會主義制度利益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統一。
5、國防主要維護哪些方面的國家利益?
答:國防所要維護的主要是國家安全利益,而且主要是針對來自外部的威脅。
6、國防所要維護的國家利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保衛國家領土完整,主權獨立,資源和財產不受侵犯;維護國家的榮譽和
尊嚴,鞏固並不斷提高國家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影響;為國家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
國際環境和穩定的國內條件,防止外來的侵略、顛覆和破壞,挫敗分裂國家的陰謀
和行為,等等。
7、什麼叫國防建設?
答:國防建設是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的需要,建立和發展國防力量的措施和行
為,是國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8、國防建設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提高國家的防衛能力,以適應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的需要。
9、怎樣衡量國防建設的效益?
答:首先,要看是否有效地防禦外來侵略,維護國家的安全;是否長時間地保
持國家周邊環境的和平和國內社會的穩定。其次,國防建設還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產
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三,國防武裝力量還可以在國家建設和發展中發揮骨幹
作用和突擊作用。
10、國防建設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產生那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答:國防工業可以生產大量的物質財富,增強國家實力,有的還可以直接滿足
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國防科學技術可以帶動和促進軍用、民用科學技術
的發展;國防教育可以振奮民族精神,在保衛國家安全和國家建設中發揮重大作用。
11、衡量國防建設的效益,不僅要看打仗能否獲勝,還應把那些效益聯系起
來綜合衡量?
答:還應把安全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聯系起來考慮,以綜合效益來衡量。
💪💪💪💪💪

Ⅲ 手抄報關於國防知識

1、什麼是國防?
答:國防是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
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

2、現代國防建設包括哪些方面?

答:現代國防是一個大系統,包括武裝力量建設、國防體制建設、國防科學技
術研究、國防工業建設、國防工程建設和戰場建設、軍事交通、人力動員准備、對
人民群眾進行國防教育、建立國防法規等。

3、什麼是國家利益?

答:國家利益,指主權國家在國際關系格局中生存和和發展需求的總和。

4、我國的國家利益有何特點?

答: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執政的工人階級利益代表了全體勞
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們的國家利益是黨的利益、階級的利益、民族的利益、
社會主義制度利益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統一。

5、國防主要維護哪些方面的國家利益?

答:國防所要維護的主要是國家安全利益,而且主要是針對來自外部的威脅。

6、國防所要維護的國家利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保衛國家領土完整,主權獨立,資源和財產不受侵犯;維護國家的榮譽和
尊嚴,鞏固並不斷提高國家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影響;為國家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
國際環境和穩定的國內條件,防止外來的侵略、顛覆和破壞,挫敗分裂國家的陰謀
和行為,等等。

Ⅳ 愛我中華,強我國防手抄報內容

1、國防是為扞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現在的世界還不太平,因此加強國防教育,建設強大的國防,是時代的要求。國家領導人明確提出;「只要國家存在,就有國防,國防教育就要長期進行,作為公民的終身教育來抓。」

2、愛國主義教育是國防教育的永恆問題,國防教育的核心就是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的內容是愛國主義教育最生動的話題。我們應該牢記無數先烈們為了中華民族的解放,不惜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邱少雲、江姐、董存瑞等先烈的名字將永遠刻在中國歷史的豐碑上,二萬五千里長征,更讓世人見證了中國人民堅韌不拔、不屈不撓的精神,這是歷史留給我們的一筆寶貴財富,激勵著我們牢固樹立愛國主義思想,增強國防意識。

3、我們青少年現在的主要任務是學好科學文化知識,增強國防觀念,有了豐富的知識,我們才能製造出世界上一流的武器裝備,才能令垂涎中國的列強望而卻步。在和平年代雖然沒有真槍實彈的鍛煉機會,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其他方法近距離感受戰爭,比如在革命紀念館有一些模擬戰場,通過高科技聲、光、電再現戰爭場景,給人身臨其境的感覺,讓人震撼不已。

4、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日本侵略者雖然有著比中國先進的武器裝備,但是最終還是被勇敢的中國人民趕出了中國,因為中國人民知道國家安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被人踐踏是一種恥辱,所以他們團結起來,萬眾一心,加強國防,譜寫了一曲勝利的贊歌。

5、國家通過開展國防教育,使公民增強國防觀念,掌握基本的國防知識,學習必要的軍事技能,激發愛國熱情,自覺履行國防義務。國防教育應該從小抓起,有的學校對此十分重視,把減負留給我們的時間,轉化為讓他們自我發展和主動發展的空間,運用了「兩條退走路」的方法開展國防教育。 國防是國家安全的有力保障,強國防、愛中華,讓我們共同努力吧!

Ⅳ 國防教育手抄報寫什麼內容

國防教育手抄報(一)

國防教育是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和安全,防禦外來侵略、顛覆威脅的建設與斗爭。對全民傳授與國防有關的思想、知識、技能的社會活動,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防教育包括為增進全民的國防思想、國防知識、國防技能和身體素質,以及有利於形成和增強國防觀念、國防能力的各種類型的社會活動。

國防教育手抄報(二)

國防教育國防教育是對全體公民進行的一項基本教育,涉及到各個方面,內容十分豐富,范圍非常廣泛。國防建設的整體性決定國防教育內容,現代國防不僅僅是指軍隊建設和武器裝備以及戰場和戰略要地的建設,而且同國家的經濟實力、政治狀況、民族心理、文化水平和人口素質等因素息息相關。

國防教育手抄報(三)

國防教育是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對全體公民進行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內容的普及性教育活動。國防教育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在小學、中學、大學附上國防教育。

Ⅵ 國防知識手抄報內容

1、國防教育是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和安全,防禦外來侵略、顛覆威脅的建設與斗爭。對全民傳授與國防有關的思想、知識、技能的社會活動,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防教育包括為增進全民的國防思想、國防知識、國防技能和身體素質,以及有利於形成和增強國防觀念、國防能力的各種類型的社會活動。

2、國防教育國防教育是對全體公民進行的一項基本教育,涉及到各個方面,內容十分豐富,范圍非常廣泛。國防建設的整體性決定國防教育內容,現代國防不僅僅是指軍隊建設和武器裝備以及戰場和戰略要地的建設,而且同國家的經濟實力、政治狀況、民族心理、文化水平和人口素質等因素息息相關。

3、國防教育是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對全體公民進行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內容的普及性教育活動。國防教育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在小學、中學、大學附上國防教育。

4、國防常識,是公民應該了解和掌握的最基本的國防知識。作為一般公民,應了解和掌握諸如國家領土、領海、領空的一般涵義,領土爭奪、島嶼爭端、海域糾紛的不同特徵;現代戰爭知識,如現代戰爭的特點,戰時動員的要求,防衛作戰的一般原則等;我國武裝力量知識,如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的體制和主要職能,軍兵種知識等;另外還有國防科學技術普及知識,等等。

5、國際形勢,是國防面臨的現實情況及其動態。國際形勢教育,主要是使全體公民了解當今世界政治、軍事格局的基本態勢,局部戰爭和武裝沖突的特點及發展趨勢,我國周邊國家或地區的軍事動向,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國防戰略,我國在國際格局中的地位和所受到的影響以及正確認識國際形勢的方法等內容。通過國防形勢教育,使全體公民認識和了解有關國家的軍事發展趨勢,認清我國與世界強國的差距和面臨的威脅,增強國防建設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Ⅶ 國防教育手抄報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學校國防教育
第三章 社會國防教育
第四章 國防教育的保障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普及和加強國防教育,發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國防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 國家通過開展國防教育,使公民增強國防觀念,掌握基本的國防知識,學習必要的軍事技能,激發愛國熱情,自覺履行國防義務。
第四條 國防教育貫徹全民參與、長期堅持、講求實效的方針,實行經常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合、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理論教育與行為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針對不同對象確定相應的教育內容分類組織實施。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接受國防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普及和加強國防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都應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組織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開展國防教育。
第六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國防教育工作。中央軍事委員會協同國務院開展全民國防教育。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防教育工作。駐地軍事機關協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開展國防教育。
第七條 國家國防教育工作機構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防教育工作。
第八條 教育、民政、文化宣傳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國防教育工作。
徵兵、國防科研生產、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軍事設施保護等工作的主管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國防教育工作。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以及其他有關社會團體,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國防教育。
第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開展國防教育。
第十條 國家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有益於國防教育的活動。
第十一條 國家和社會對在國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採取各種形式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條 國家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
第二章 學校國防教育
第十三條 學校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組織、指導和監督,並對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定期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 小學和初級中學應當將國防教育的內容納入有關課程,將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有條件的小學和初級中學可以組織學生開展以國防教育為主題的少年軍校活動。教育行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少年軍校活動的指導和管理。小學和初級中學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校外輔導員,協助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防教育活動。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應當將課堂教學與軍事訓練相結合,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高等學校應當設置適當的國防教育課程,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應當在有關課程中安排專門的國防教育內容,並可以在學生中開展形式多樣的國防教育活動。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由學校負責軍事訓練的機構或者軍事教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軍事機關應當協助學校組織學生的軍事訓練。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學校的工作和教學計劃,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國防教育的質量和效果。學校組織軍事訓練活動,應當採取措施,加強安全保障。
第十七條 負責培訓國家工作人員的各類教育機構,應當將國防教育納入培訓計劃,設置適當的國防教育課程。國家根據需要選送地方和部門的負責人到有關軍事院校接受培訓,學習和掌握履行領導職責所必需的國防知識。
第三章 社會國防教育
第十八條 國家機關應當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採取多種形式對工作人員進行國防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基本的國防知識。從事國防建設事業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學習和掌握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國防知識。各地區、各部門的領導人員應當依法履行組織、領導本地區、本部門開展國防教育的職責。
第十九條 企業事業組織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職工教育計劃,結合政治教育、業務培訓、文化體育等活動,對職工進行國防教育。承擔國防科研生產、國防設施建設、國防交通保障等任務的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根據所擔負的任務,制定相應的國防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對職工進行國防教育。社會團體應當根據各自的活動特點開展國防教育。
第二十條 軍區、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武裝部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結合政治教育和組織整頓、軍事訓練、執行勤務、徵兵工作以及重大節日、紀念日活動,對民兵、預備役人員進行國防教育。
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國防教育,應當以基幹民兵、第一類預備役人員和擔任領導職務的民兵、預備役人員為重點,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證受教育的人員、教育時間和教育內容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 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應當將國防教育納入社區、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結合徵兵工作、擁軍優屬以及重大節日、紀念日活動,對居民、村民進行國防教育。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可以聘請退役軍人協助開展國防教育。
第二十二條 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國防教育。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設區的市的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應當開設國防教育節目或者欄目,普及國防知識。
第二十三條 烈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
宮等場所,應當為公民接受國防教育提供便利,對有組織的國防教育活動實行優惠或者免費;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的,應當對有組織的中小學生免費開放;在全民國防教育日向社會免費開放。
第四章 國防教育的保障
第二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國防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根據開展國防教育的需要,在財政預算中保障國防教育所需的經費。
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展國防教育所需的經費,在本單位預算經費內列支;企業開展國防教育所需經費,在本單位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學校組織學生軍事訓練所需的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財產,資助國防教育的開展。
社會組織和個人資助國防教育的財產,由依法成立的國防教育基金組織或者其他公益性社會組織依法管理。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或者捐贈所收藏的具有國防教育意義的實物用於國防教育。使用單位對提供使用的實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及時歸還。
第二十七條 國防教育經費和社會組織、個人資助國防教育的財產,必須用於國防教育事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挪用、剋扣。
第二十八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場所,具備下列條件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
(一) 有明確的國防教育主題內容;
(二) 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
(三) 有相應的國防教育設施;
(四) 有必要的經費保障;
(五) 有顯著的社會教育效果。
國防教育基地應當加強建設,不斷完善,充分發揮國防教育的功能。被命名的國防教育基地不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原批准機關撤消命名。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防教育基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並為其發揮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具有國防教育意義的文物的收集、整理、保護工作。
第三十條 全民國防教育使用統一的國防教育大綱。國防教育大綱由國家國防教育工作機構組織制定。適用於不同地區、不同類別教育對象的國防教育教材,由有關部門或者地方依據國防教育大綱並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特點組織編寫。
第三十一條 各級國防教育工作機構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國防教育教員的選拔、培訓和管理工作,加強國防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國防教育教員應當從熱愛國防教育事業、具有基本的國防知識和必要的軍事技能的人員中選拔。
第三十二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根據需要和可能,為駐地有組織的國防教育活動選派軍事教員,提供必要的軍事訓練場地、設施以及其他便利條件。
在國慶節、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節和全民國防教育日,經批準的軍營可以向社會開放。軍營開放的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違反本法規定,拒不開展國防教育活動的,由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上級機關給予批評教育,並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惡劣影響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挪用、剋扣國防教育經費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侵佔、破壞國防教育基地設施、損毀展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責令限期改正;有關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有前款所列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尋釁滋事,擾亂國防教育工作和活動秩序的,或者盜用國防教育名義騙取錢財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予以制止;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負責國防教育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Ⅷ 國防教育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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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國防手抄報

國防知識手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