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號檢察建議」從何而來,為何而發,背後有何深意
「一號檢察建議」這一概念,源自於201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會議上的發言。該建議針對的是齊某涉嫌強奸、猥褻兒童的案件,張軍在此發表的意見,旨在強調兒童保護的重要性,以及檢察機關在維護兒童權益方面的責任。
緊接著,2019年3月12日,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首次以首席大檢察官的身份作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到了「一號檢察建議」。這表明,「一號檢察建議」不僅是一個具體的法律建議,更是一個體現最高檢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堅定決心的重要舉措。
為何「一號檢察建議」會特別強調兒童保護?這背後有著深刻的思考。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是社會的希望。然而,兒童遭受性侵犯的案件時有發生,嚴重侵害了兒童的權益,破壞了他們的健康成長環境。因此,最高檢通過「一號檢察建議」,旨在推動全社會關注兒童權益保護,加強預防性侵犯的法律措施,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構建安全、和諧的兒童成長環境。
「一號檢察建議」不僅體現了法律的公正與公平,更展現了最高檢對社會正義的追求和對兒童權益保護的深切關懷。它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形成合力,為兒童創造一個更加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建議,更是一份對兒童未來負責任的承諾。
在當前社會,兒童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諸如網路犯罪、校園欺凌等問題日益凸顯,對兒童的健康成長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一號檢察建議」的出台,不僅具有法律上的指導意義,更具有廣泛的現實意義。它將兒童權益保護提升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對全社會形成了強有力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總之,「一號檢察建議」的提出,不僅僅是對個案的關注,更是對整個社會兒童保護工作的深刻反思和全面推動。它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從法律、教育、家庭等多方面入手,構建起一個全方位、立體化的兒童保護體系,為兒童的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保障。
Ⅱ 一號檢察建議是什麼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兒童和學生法治教育、預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問題向國家教育部發出了歷史上首份檢察建議,簡稱「一號檢察建議」。
其核心內容為: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防性侵害的制度機制;加強對校園預防性侵害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處理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明確規定的涉及性侵害犯罪主要有強奸罪、猥褻兒童罪、組織介紹賣淫罪等。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指加害者以暴力、威脅、權力、金錢或甜言蜜語,引誘脅迫未成年人,對其形成性傷害的違法行為。
檢察官提醒:
預防是對未成年人最好的保護。如何預防性侵害,同學們要學會自己保護好自己。
1.對陌生人保持必要的警惕。不隨便跟陌生人走,也不隨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請或物品。
2.保守必要的秘密,不隨便把家裡的信息告訴陌生人。
3.獨自在家注意關好門窗,拒絕給陌生人開門。
4.夜晚不要獨自外出,不要去無人管理的公共廁所,應避免單獨與任何人在封閉、寧靜環境中會面。
5.外出盡量結伴而行,只能獨自外出要選擇安全人多的路線,隨時與家長聯系。注意周圍環境,如遇危險,要盡快靠近人多的地方,必要時大聲呼救。
6.對熟悉的人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親戚、鄰居、老師、甚至監護人也可能成為性侵害的加害人。任何人的任何行為,只要讓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及時告訴家長或最信任的人。
檢察官提示家長朋友們:現實中的惡魔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年齡小,相關教育和預防永遠都不嫌早。
家長應時刻警惕:
1.不要輕易把孩子交給除家人以外的人照顧。
2.細心觀察孩子的異常反應。
3.經常檢查孩子下身及內衣褲。
4.防性侵害教育要從小抓起,反反復復講給孩子聽,不要擔心聽不懂。如果不幸發生被侵害事件,要冷靜,及時報警,進行身體檢查,收集保留證據;及時求助專業人士治療,同時進行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