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防爆措施有哪些呢
防爆措施: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用適應的通風方法。
3、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
4、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採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防爆設備基礎知識:
爆炸是指物質從一種狀態,經過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並放出巨大的能量,而產生的光和熱或機械功。在此僅談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氣體、蒸氣及粉塵與空氣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這類爆炸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
第一,必須存在爆炸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
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質,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
第三,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
⑵ 防爆開關有哪幾種 防爆開關有何特點
對於防爆開關,想必大家對它有一定了解吧,它不但體積小、重量輕,壽命長,而且還有保護功能,在電路出現超載、漏電時能自動切斷電源,保護大家的安全,因此,被廣泛應用於各種危險場所。那麼,防爆開關有哪幾種呢,防爆開關有何特點呢,下面本文就來給大家介紹下吧。
防爆開關有哪幾種
1、倒順開關
倒順開關外觀採用高強度合金鋁一次性壓鑄成型,表面經高速拋丸清理後高壓靜電噴塑處理。外殼結構緊湊合理、材質密度高強度好、防爆性能優良,表麵塑粉附著力強具有良好的防腐能力,表面光潔,
美觀大方,防水防塵性能出色。機內裝有倒順開關,主要用於電流100A以下的電氣線路中,作為電源引入開關,並可控制電動起動、停止、換向等。
2、拉線開關
拉線開關外觀採用鋁合金精密壓鑄亮體,強度高,重量輕,外殼防護等級達IP67,可以惡劣壞境中長期工作;機內採用進口原件,
觸電容量大,動作靈敏,可靠。
3、照明開關
防爆照明開關構緊湊合理、材質密度高強度好、防爆性能優良,具有出色的防水性能。目前廣泛適用於石油開采、煉油、化工、軍工等危險環境及海洋石油平台、油輪等場所。
4、防爆行程開關
防爆行程開關外觀採用鋁合金外殼製成,表面經過噴塑處理,內裝高分斷小型斷路器,具有超載、短路保護功能,並可根據要求帶漏電保護功能。防爆行程主要通過鋼管或電纜布線,有左搖臂式、右搖臂式、滾輪柱塞式、雙搖臂式、撓性觸頭式可選,主要用於溫度組別為T1-T6爆炸性氣體環境之中。
防爆開關的特點
1、殼體採用ZL102鋁合金壓鑄成型,表面高壓靜電噴塑,結構緊湊,外形美觀。
2、產品為復合型結構,隔爆型外殼內裝牆壁開關。
3、鋼管或電纜布線。
4、產品具有防水、防塵等特點。
文章總結:防爆開關有哪幾種以及防爆開關有哪些特點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夠讓大家對防爆開關有一定的了解,目前防爆開關廣泛使用於各種危險的爆炸環境中,能適應各種惡劣環境,是石油化工領域不可或缺的工具。
⑶ 誰有關於防爆方面的知識給提供一點好嗎謝謝了!
第一章 防爆技術基礎
石油、化工、煤炭和國防等許多工業部門,在生產、加工、運輸和貯存的各個過程中,經常可能泄露或溢散出各種各樣的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和各種粉塵及纖維。這類物質與空氣混合後,可能成為具有爆炸危險的混合物,當混合物的濃度達到爆炸濃度范圍時,一旦出現火源即會引起爆炸和發生火災等嚴重事故。因此在這類危險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都必須時經過專業機構認證的具有防爆性能的產品。
1.1 危險場所的劃分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制定的關於危險環境的劃分中明確規定,在大氣條件下,粉塵或纖維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形成混合物在點燃後燃燒傳至未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環境為爆炸性粉塵環境,稱為I類環境;在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氣或薄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形成混合物在點燃後燃燒傳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環境為爆炸性氣體環境,稱為II類環境。危險場所是指危險環境出現或預期可能出現的數量達到足以要求對電氣設備的結構、安裝和使用採用專門措施的區域,根據爆炸性環境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把危險場所劃分為不同的區域。
1.1.1 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根據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及粉塵層的厚度進行分類,可分為20區、21區和22區。
20區:zone 20,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zone 21,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22區:zone 22,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未21區。
1.1.2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危險區域劃分
根據可燃性氣體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將危險場所劃分為0區、1區和2區。
0區:zone 0,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危險環境存在的時間大於1000小時/年。
1區:zone 1,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危險環境存在的時間在10~1000小時/年之間。
2區:zone 2,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時偶爾發生並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危險環境存在的時間少於10小時/年。在此,「正常運行」是指正常的開車、運轉、停車,易燃物質產品的裝卸、密閉容器蓋的開閉,安全閥、排放閥以及所有工廠設備都在其設計參數范圍內工作的狀態。
1.2 氣體組別與溫度組別
對於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來說,按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將爆炸性氣體分為A、B、C三個組別。氣體分組和點燃溫度在一定環境溫度和壓力下與可燃性氣體和空氣的混合濃度有關。溫度組別是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來劃分的,最高表面溫度時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不見或電氣設備的任何錶面所達到的最高溫度。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溫度組別分為T1至T6 六組,在假定基礎環境溫度為40℃時,各組別的溫度為 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下面就是一些典型的爆炸性氣體對應的氣體組別和溫度組別。對於電壓不超過1.2V、電流不超過0.1A,且能量不超過20微焦或功率不超過25mw的電氣設備,在經過防爆檢驗部門認可後,可直接使用於工廠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和煤礦井下。
1.3 爆炸防護的基本原理現代用於工業生產的可燃物種類繁多,數量龐大,而且生產過程情況復雜,因此需要根據不同的條件採取各種相應的防護措施。從爆炸破壞力的形成來看,爆炸一般需要具備5個條件:⑴提供能量的可燃性物質(釋放源);⑵輔助燃燒的助燃劑(氧化劑);⑶可燃物質與助燃劑的均勻混合;⑷混合物放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包圍體);⑸有足夠能量的點火源。上述條件中的點火源、可燃物質和助燃劑是燃燒爆炸的三要素,防爆技術就是根據這些爆炸條件,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達到預防事故的目的。
1.3.1 可燃物濃度的抑制爆炸強度與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有密切關系,爆炸強度隨濃度變化的關系近似於正辦周期的正弦曲線,濃度國低或過高都不能發生爆炸,這兩個點稱為爆炸下限濃度和爆炸上限濃度。在爆炸下限濃度以下,由於可燃性物質的發熱量已經低到不能維持火焰在混合物中傳播所需要的最低溫度,因而該混合物不能被點燃;若濃度逐漸增加而超過爆炸上限濃度時,雖然可燃物質增加,但助燃的氧氣濃度低於化學當量值,不能滿足混合物完全燃燒的需要,也不會發生爆炸。因此可以通過可燃物濃度的控制來預防爆炸事故的發生,或者把爆炸事故可能造成的破壞力降到最小限度。
1.3.2 氧濃度的控制在爆炸氣氛中加入惰化介質時,一方面可以使爆炸氣氛中氧組分被稀釋,減少了可燃物質分子和氧分子作用的機會,也使可燃物組分同氧分子隔離,在它們之間形成以層不燃燒的屏障;當活化分子碰撞惰化介質粒子時會使活化分子失去活化能而不能反應。另一方面,若燃燒反應已經發生,產生的游離基將與惰化介質粒子發生作用,使其失去活性,導致燃燒連鎖反映中斷;同時,惰化介質還將大量吸收燃燒反應放出的熱量,使熱量不能聚積,燃燒反應不蔓延到其它可燃組分分子上去,對燃燒反映起到抑製作用。因此,在可燃物/空氣爆炸氣氛中加入惰化介質,可燃物組分爆炸范圍縮小,當惰化介質增加到足夠濃度時,可以使其爆炸上限和下限重合,再增加惰化介質濃度,此時可燃空氣混合物將不再發生燃燒。
1.3.3 點火源的控制溫度對化學反映速度的影響特別顯著,對一般反應來說,若初始濃度相等,溫度每升高10℃反應速度大約加快2至4倍。因此,溫度(也就是通常所指的點火源)使加快反應速度,引起爆炸事故的最初因素,控制點火源使防止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1.3.4 減弱爆炸壓力和沖擊波爆炸現象的重要特徵之一就是爆炸物質爆炸時,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產物以極高的速度膨脹,使包圍體內壓力驟增,進而使包圍體炸裂,形成沖擊波,造成破壞力。為了防止或減弱因炸而使包圍體內壓力的驟增,應盡可能地不使包圍體相對封閉。
1.4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
1.4.1 隔爆型結構電火花及電弧可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由德國建立起來的間隙隔爆結構,是防止電弧等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較可靠的方法。隔爆型結構的電氣設備再爆炸危險區域應用極為廣泛,它不僅能防止爆炸火燃的傳出,而且殼體又可承受一定的過壓。它具有一個足夠牢固的外殼,能經受內部爆炸氣體混合物產生最大爆炸壓力的1.5倍並不得小於3.5×105 Pa的沖擊,確保不變形或損壞,不產生永久變形,並具有一定結構間隙以使噴射出來的燃燒生成物通過一定的法蘭長度冷卻到低於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溫度。結構間隙可以是平面結合面或圓筒結合面組成,還可以是曲路、螺紋或屏障式等結構組成。除此之外。如微孔、網罩、疊片、充砂等結構也屬於這種原理的防爆形式。用於煤礦井下的隔爆型電氣設備更要堅固。用於I類採掘工作面的設備,外殼須採用鋼板或鑄鋼製成;I類非採掘工作面的設備,其外殼可用牌號不低於HT25-47灰鑄鐵製成;I類攜帶式設備和II類設備,外殼可用抗拉強度不低於117.6N/mm2(12kg /mm2)、含鎂量不大於0.5%(重量比)的輕合金製成。
1.4.2 增安型結構增安型機構在防爆電氣設備上使用得也很廣泛,如電動機、變壓器、燈具和帶有電感線圈的電氣設備等。它是在設備上採用以系列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高質量的絕緣材料、降低溫升、增大電氣間隙、提高導線連接質量等,使其在最大限度內不致產生電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或者採用有效的保護元件使其產生的火花、電弧或溫度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以達到防爆的目的。還有一種與增安型防爆措施類似稱為無火花型,它是一種再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和危險高溫,也不能產生引爆故障的電氣設備。與增安型相比,只是沒有規定再增加一些附加措施來提高設備的安全可靠性。因此,無火花型的安全性比增安型要低,只能用於2區危險環境。
1.4.3 正壓型結構這種結構的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保證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以免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或足量的保護氣體通過外殼使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在一般情況下,電氣設備內部不得有影響安全的通風死角。在正常運行時,出風口的風壓或充氣氣壓不得低於一定的數值,否則將立刻發出報警或切斷電源。設備內部的火花、電弧不允許從任何間隙初或出風口吹出來。正壓型結構在使用上與爆炸物質的級別無關,多用於內部元件易損壞的設備或大型電氣設備上,或以自燃點為T4、T5為對象的很難製成其它防爆結構形式的電氣設備上。
1.4.4 充砂型結構充砂型結構是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它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結構。當採用的介質使顆粒狀的固體(一般是石英砂)作為隔離介質時,稱為充砂型電氣設備;而採用的介質時固化物填料(一般位環氧樹脂),把引燃源澆封在填料裡面,而於外面爆炸性混合物隔離時,也稱為澆封型電氣設備。
1.4.5 本質安全型結構本質安全型結構僅適用於弱電流迴路,如測試儀表、控制裝置等小型電氣設備上。無論是正常情況下,還是非正常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都不會使爆炸物質引爆,因此使安全性較高的防爆結構,其中電路或設備上的所有元件表面溫度必須小於規定,以防止熱效應引起的點燃。本質安全型防爆結構的電氣迴路必須於其它電路相隔離,以防混線電磁或靜電感應,特別使結構外部的配線,要採取周密的措施,才能確保電氣設備和配線的防爆性能。
1.4.6 防爆充油型結構防爆充油型結構在使用上與傳爆等級無關,適合於小型操作開關上。充入的油液應具有較高的化學穩定性,為了觀察油位的高度,設備應裝有油位指示器或油位信號裝置。油浸型防爆結構的開關、控制器等設備,由於油的劣化或泄漏等原因,設備損壞很難維修,需要特別注意。另外,由於傾斜或油麵搖動而使防爆性能受到損害時,設備不能再繼續使用。
1.4.7 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防爆結構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採用限制外殼最高表面溫度和採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該類設備將帶電部件安裝在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外殼中,從而限制了粉塵進入,使引燃源與粉塵隔離來防止爆炸的產生。按設備採用外殼防塵結構的差別將設備分為A型設備或B型設備。 按設備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設備分為20、21和22級,分別適用於20、21或22區粉塵危險場所。
1.5 爆炸性氣體環境中電氣設備的防爆類型的選擇
在平常實際使用中可能很容易的看到,許多防爆電氣產品在一個產品中就採用了多種防爆保護方法。例如,照明裝置可能採用了增安型保護(外殼和接線端盒)、隔爆型保護(開關)和澆封型保護(鎮流器)。這樣能夠使製造商採用最適用的復合防爆保護方法。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產品銘牌上列出採取的防爆方法的順序將往往告訴用戶產品的結構,如一個產品被標識為 Ex de,則極可能為隔爆型而其中帶有增安型部件。另一個產品被標識為Ex ed, 則極可能不是隔爆型外殼(例如不銹鋼或強化聚脂玻璃),而帶有隔爆開關或部件安裝其中。 兩種產品可能均適用於1區,但他們是使用不同的防爆保護措施達到同樣的目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所了解信息,來選擇可提供在費用、性能和安全方面達到最佳平衡的防爆型式的產品1.6 防爆設備的標志1.6.1 爆炸性氣體環境防爆設備標志II類防爆設備的標志按照防爆公用標志、設備防爆型式、設備環境組別、氣體組別和溫度組別的順序依次標記。
防爆公用標志——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志「Ex」;
歐洲電工委員會(CENELEC)標志「EEx」防爆型式標志:
隔爆型——「d」;
增安型——「e」;
正壓型——「p」;
充砂型——「q」;
本質安全型——「i」,還細化為「ia」和「ib」級;
充油型——「o」;
無火花型——「n」;
澆封型——「m」;
特殊型——「s」
設備環境組別標志——I類、II類
氣體組別標志——A、B、C
溫度組別標志——T1至T6
如Ex d II C T6,表示隔爆型防爆設備,可應用於爆炸性氣體環境,C氣體組,溫度組別T6。
1.6.2 爆炸性粉塵環境防爆設備標志I類防爆設備的標志按照防粉塵點燃公用標志、設備類型、設備等級、溫度組別的順序依次標記。防粉塵點燃公用標志——「DIP」設備類型——「A」、「B」設備等級——「20」、「21」、「22」溫度組別標志——T11至T13如DIP A 21 T13,表示可用於21區A型設備,溫度組別T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