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歷史知識·周朝分封制3
【公爵】
西周的諸侯國只有宋國、杞國、祝國、焦國、薊國、陳國、虢國七個公爵諸侯國,其中虢國是因其開國君主虢仲是周文王之弟,故被周武王封為公爵,其餘六國君主之所以被封為公爵,皆因其為之前的王者之後裔。夏禹的後裔被分封在杞國,商湯的後裔被分封在宋國。黃帝、炎帝、堯、舜的四個後代,分別被分封為薊國、焦國、祝國、陳國。不過,在進入到東周,以上七國不僅爵位有所變化,也陸續被周邊諸侯國吞並。
「公」亦作為諸侯的通稱,但那不是爵稱,而只是尊稱。如《春秋》一書於魯十二君皆稱公。何休《公羊傳》隱公元年注雲:「魯稱公者,臣子心所欲尊號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之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稱公。」 魯本侯爵,而在國內臣子則可以尊其號為「公」。這在周代是一條不成文的法則。這條法則還不僅限於侯爵,也通用於「伯子男」等各級諸侯。《白虎通·爵篇》雲:「伯、子、男,臣子於其國中褒其君為公。」 因為臣子「心欲俱尊其君父,故皆令臣子得稱其君為公也」。但是,如果「諸侯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以互相交接時,則不得「私其臣子之義」,要求諸侯各稱本爵。這一原則在《春秋》中表現得十分明顯。《春秋》作為魯國史,特稱其君為公;而在記載其它國家諸侯朝會時,一律各稱本爵。如《春秋》庄公十六年載幽之盟曰:「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於幽。」又,僖公二十八年載踐土之盟曰:「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踐土。」在這兩次會盟中,《春秋》所列諸侯爵秩,除衛、滕二國而外,皆其本爵。衛所以稱子,是因為衛侯當時出居在外,其弟叔武參與盟會,故以未成君之禮相待。滕所以稱子,是因為春秋時淪落成為「微國」,是宋國附庸。齊、晉侯爵所以序宋公之上,是因為齊、晉先後受周天子冊封為「侯伯」,為諸侯霸主。而列國諸侯於國內則一律可以稱公。如《國語》一書系收集各國材料輯成,書中魯、齊、晉、宋、衛、曹、鄭、秦諸國君主皆稱公。《左傳》甚至稱邾、莒等附庸小國君主為公,如邾文公、邾定公、邾宣公;莒共公、莒紀公、莒茲 公、莒犂比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