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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內容

發布時間: 2024-04-27 13:08:51

㈠ 幼兒園法制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上級文件精神要求,以幼兒園領導、教職工、幼兒為重點對象,以靈活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為載體,以學法、守法、用法為主題,以增強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為目的,進一步整合法制宣傳教育資源,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內容,創新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為學前教育事業能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營造和諧校園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

按照依法治園,建設和諧園所的要求,著力培養師幼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不斷適應社會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和法律素質的提高的需要,結合幼兒園的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幼兒園教學活動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廣泛、持久地在全園師幼、家長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升全園師幼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園。

三、組織機構:

幼兒園成立「幼兒法制宣傳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落實普法內容和要求,檢查普法效果,負責日常事務。

組 長:羅 婷(園長)

副組長:董小英、沈菁

成 員:楊小愛、劉寶婷及各班班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參與活動人員:全體師生和幼兒家長

五、活動內容:

(1)組織廣大教職員工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知識培訓,讓廣大教職員工通過學習,努力營造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法規的深入認識。教育廣大師生員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勵,幫助教職員能自覺維護-法律,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護,不斷增強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2)為了加大幼兒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強幼兒從小自我保護觀念和意識。把粗淺的法律常識、自我保護意識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之中。運用游戲、故事、談話等活動,開展法制教育。

(3)利用家委會、幼兒園宣傳櫥窗等多廣度的向家長宣傳法律知識和教育方法,增強家長的守法、用法意識,從而讓法律走近每個家庭,讓知法、守法的家長成為孩子們身邊最直接的榜樣與表率,達到向幼兒言傳身教的目的。從而形成幼兒園、家庭、社會「三位一體」

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幼兒園法制宣傳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上級文件精神要求,以幼兒園領導、教職工、幼兒為重點對象,以靈活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為載體,以學法、守法、用法為主題,以增強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為目的,進一步整合法制宣傳教育資源,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內容,創新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為學前教育事業能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營造和諧校園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

按照依法治園,建設和諧園所的要求,著力培養師幼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不斷適應社會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和法律素質的提高的需要,結合幼兒園的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幼兒園教學活動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廣泛、持久地在全園師幼、家長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升全園師幼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園。

三、組織機構:

幼兒園成立「幼兒法制宣傳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落實普法內容和要求,檢查普法效果,負責日常事務。

組 長:黎 丹(園長)

1

副組長:馬 燕

成 員:戴強及各班班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參與活動人員:全體師生和幼兒家長

五、活動內容:

(1)組織廣大教職員工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知識培訓,讓廣大教職員工通過學習,努力營造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法規的深入認識。教育廣大師生員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勵,幫助教職員能自覺維護-法律,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護,不斷增強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2)為了加大幼兒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強幼兒從小自我保護觀念和意識。把粗淺的法律常識、自我保護意識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之中。運用游戲、故事、談話等活動,開展法制教育。

(3)利用家長會、幼兒園宣傳專欄等多廣度的向家長宣傳法律知識和教育方法,增強家長的守法、用法意識,從而讓法律走近每個家庭,讓知法、守法的家長成為孩子們身邊最直接的榜樣與表率,達到向幼兒言傳身教的`目的。從而形成幼兒園、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2

幼兒園法制宣傳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上級文件精神要求,以幼兒園領導、教職工、幼兒為重點對象,以靈活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為載體,以學法、守法、用法為主題,以增強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為目的,進一步整合法制宣傳教育資源,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內容,創新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為學前教育事業能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營造和諧校園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

按照依法辦園,建設和諧園所的要求,著力培養師幼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不斷適應社會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和法律素質的提高的需要,結合幼兒園的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幼兒園教學活動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廣泛、持久地在全園師幼、家長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升全園師幼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園。

三、組織機構:

幼兒園成立「幼兒法制宣傳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落實普法內容和要求,檢查普法效果,負責日常事務。

組 長:園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參與活動人員:全體師生和幼兒家長

五、活動內容:

1、組織廣大教職員工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知識培訓,讓廣大教職員工通過學習,努力營造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法規的深入認識。教育廣大師生員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勵,幫助教職員能自覺維護-法律,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護,不斷增強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2、為了加大幼兒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強幼兒從小自我保護觀念和意識。把粗淺的法律常識、自我保護意識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之中。運用游戲、故事、談話等活動,開展法制教育。

3、利用家委會、幼兒園宣傳櫥窗等多廣度的向家長宣傳法律知識和教育方法,增強家長的守法、用法意識,從而讓法律走近每個家庭,讓知法、守法的家長成為孩子們身邊最直接的榜樣與表率,達到向幼兒言傳身教的目的。從而形成幼兒園、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2015.12

幼兒園法制宣傳方案 [篇4]

一、活動目的

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推進「六五」普法規劃目標,提高全校師幼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打造「遵紀守法、樂於奉獻」的教師隊伍;提高幼兒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護的能力。

二、活動主題

2015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活動的主題是:「大力弘揚法制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三、活動時間

11月30日—12月5日

四、組織機構

組長:鄭麗萍

副組長:陳玉紅

組員:王現香 張月平 李莉 劉敬彬 王振芳

寧尚印 王琳 張珊珊 陳尚傑

五、學習內容及活動方式

1.進行教師集中學習。學習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2.開展一次班級法制主題教育活動,要求各班有活動教案、總結及反思。

3.各班通過粘貼法制宣傳標語或手抄報,向家長宣傳遵紀守法知識。

4.發放法制宣傳致幼兒家長的一封信。

六、活動要求

1.認真組織,加強領導。領導小組加強對活動的指導和協調,根據文件要求制訂好活動方案,從普法宣傳員到宣傳內容等多方面為幼兒園提供好服務。高度重視教育月活動,按照本方案要求,責成專人負責,精心組織,認真部署。

2.圍繞主題,突出重點。緊密結合本園實際,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針對性、實用性強的法制宣傳教育,把普法安全教育工作引向深入,提高廣大師幼學法、守法意識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3.廣泛宣傳,形成聲勢。要在幼兒園「校園動態欄」、班級「家園聯系欄」等地懸掛法制宣傳掛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切實加強師幼的守法、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加大教育月活動的宣傳力度。

4.活動結束後,將活動方案及活動總結及時上報。

華豐鎮中心幼兒園

2015.11.30

2015年「12·4」法制宣傳教育周

活動實施方案

華豐鎮中心幼兒園

2015.12

㈡ 幼兒園師德師風教育法內容

(一)師德篇:

1、熱愛幼兒,尊重幼兒。

關心愛護全體幼兒,尊重幼兒,平等、公正對待幼兒。嚴禁體罰、變相體罰或諷刺漫罵挖苦幼兒,促進幼兒全面、主動、健康地發展。

2、為人師表,堪為人師。

模範遵守社會公德,作風正派,嚴於律己,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3、尊重家長,廉潔從教。

主動與幼兒家長聯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幼兒家長。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4、團結協作,豁達大度

謙虛謹慎、尊重同事,誠懇待人、豁達大度,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不議論、不傳播流言蜚語,說話要對人對己負責。

(二)敬業篇:

1、愛崗敬業、依法執教

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幼兒園,盡職盡責,注意培養幼兒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幼兒身心健康的思想。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嚴謹治學、積極創新

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3、因材施教,注重實踐

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發展幼兒的個性,開發幼兒的'潛能,注重幼兒實踐及動手能力的培養。

4、終身學習,求善求真

按照鄧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精神,有意識地進行知識的更新和相應能力的提高。要以超前意識為基礎,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主動發展,形成獲取、處理、使用各種信息的能力,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三)禮儀篇:

1、儀表得體,舉止端莊

上班時,穿戴整潔、大方,姿態端莊,舉止得體,不袒胸露背,濃庄艷抹,不戴過多的金銀飾品,不塗指甲油。鞋子以平底為主,要方便教師帶隊活動。

2、說話有禮,行動文明

使用禮貌用語,推廣五大教育用語;園內必須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發言、交談;接聽電話要注意規范化的禮貌用語:您好,xx幼兒園「、「請稍等」、「需要我轉告嗎?」、「對不起」、「再見」等語言應運用得自然流利,要輕聲、簡短、語氣親切、溫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煩,要充分體現幼兒園的形象。與人發生爭執時,要冷靜有耐心,堅持以理服人,即使面對言語粗暴的人,也要表現出節制、有禮貌。食堂用餐時不大聲談,餐畢,請妥善放好餐具和餐椅,創造一種文明的就餐氣氛。

3、學會微笑,以禮待人

園內遇到同事,應微笑點頭示意,遇到幼兒及家長要互致問候;遇到參觀視察來訪等外來人員,要以禮相待,正面相見時要微笑點頭示意,坐姿時如遇領導、客人詢問時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種彬彬有禮、溫馨和諧的氛圍;接待家長和公事客人,要熱情有禮,起立迎送,體現本園教職工應有的姿態。

4、園內園外,注重修養

參加會議、學習、講座、活動時,不遲到早退缺席,不隨意進出。必須進出時,需與主持人或有關領導打招呼,動作要輕,開會、聽講座時,必須隨帶筆記本進行摘記,報告、講座、發言或演出結束後,要熱情鼓掌。不準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嚴禁故意破壞或不負責任損壞公用物品和設備。借領財物要嚴格按規定辦理手續。禁止以散漫的儀容儀表參加各種會議活動和接待來園客人,自覺維護幼兒園公眾形象。

㈢ 有關幼兒教師的法律法規

幼師必讀:幼兒園法律法規知識總結大全!

一、「民法」中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60條:在園、學 校生活、 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 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過錯」是指行為人實施行為的某種主觀意志狀態,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故意是指行為人預見其行為的 損害後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損害後果的發生;過失則指行為人欠缺必要的注意,即沒有足夠的謹慎和勤勉 ,例如,對損害後果應該預見到而沒有預見到,是未合謹慎;預見到了卻沒有採取措施加以避免,是未合勤勉 。一個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能否注意是受他的年齡、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工作范圍等各種條件制約的。這些 方面也就成為判斷有無過錯及其程度的重要方面。如西方一些國家和地區在確定學校人員責任時,堅持「細心 的」的要求,並以此作為過錯的衡量標准。
過錯原則一般適用於對一般侵權的歸責,一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法律要件有四項:即損害事實、違法行為、 因果關系、行為人過錯。這里特別應注意的是,違法行為分為作為的違法行為和不作為的違法行為。實施法律 所禁止的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就是作為的違法行為;未履行法律規定的行為義務,致他人受損害,便是不作為的違法行為。
不作為的違法行為和過失的主觀意志狀態往往成為幼兒園民事糾紛的爭論焦點,易使園在法律訟爭中 處於不利地位,如按推定過錯原則,則不必由原告方證明其主張,而由被告方證明自己無過錯,若不能證明自 己無過錯則推定為有過錯。

二、「法」中的有關規定

「教育法」第44條:教育、體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及其他機構應當完善體育、衛生保健設施,保 護的身心健康。
「法」第73條:明知校舍或者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有關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學校保護」第5條:學校、 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來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不得對未成年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16條第一款: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在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學設施中活動。
第17條:學校和園安排未成年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 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19條:園應當做好保育、工作,促進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章「社會保護」第26條:兒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戲設施,不得有害於兒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27條: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

活動的室內吸 煙。
第六章「法律責任」第48條:學校、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 ,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52條: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險而不採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傷亡的,依照刑法第187條的規定追究 刑事責任。

四、《幼兒園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幼兒園工作規程》中規定幼兒園的任務是: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實施體、智、德、美 全面發展的,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規程」第三章「幼兒園的衛生保健」第12條:幼兒園必須切實做好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
幼兒園應嚴格執行衛生部頒布的《托兒所《園衛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關衛生保健制度。
第13~20條,明確規定了幼兒園應當制定有關制度,對在園幼兒的衣、食、住、行全面照管及對進行 安全。這些制度即是幼教工作者必須遵守的法規。
第六章「園的工作人員」第41條是獎懲條款。如果教職工在安全、衛生、保健等方面出現失職,顯然 適用本條的罰則。
第八章「幼兒園與幼兒家庭」第47條規定: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 環境,向宣傳保育、教育的知識,共同擔負的任務。

五、《幼兒園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3 條:園的保育和工作應當促進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和諧發展。
在幼兒全面發展教育中,幼兒體育始終是第一位的,而體育中首要的內容是安全、衛生、自我保護意 識與能力的與培養。
第三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3條:園應當貫徹保育與相結合的原則,創設與幼兒的教 育和發展相適應的和諧環境,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幼兒園應當保障幼兒的身體健康,培養幼兒良好生活 衛生習慣,促進幼兒的智力發展,培養幼兒熱愛祖國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為。由本條可見,《民法》中雖 未明確規定幼兒園為幼兒的監護人,但園卻承擔著類似監護的職責。
第16、17、18、20、21條都明確具體地強調了幼兒園在安全衛生方面應盡的職責。
第五章,是獎、罰則,幼教工作者也必須了解。

六、國家教委文件中的有關規定

國家教育委員會文件《關於改進和加強學前班管理的意見》(國家教委教基[1991]8 號)中規定:「學 前班應執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制度。」「我委(國家教委)基礎教育司擬訂的《 學前班保育和教育的基本要求》(試行稿)可做為指導學前班保育與工作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39號)規定:
所有在幼兒園工 作的園長、老師都必須持證上崗,自2016年3月1日起實行。各地將逐步開展對各園所規范辦園的巡迴檢查!
以上的法律條文與幼兒園工作緊密相關,每一位園領導都應該熟練地掌握。一旦發生有關民事糾紛,幼兒 園若能證明自己的工作在以上方面無瑕疵,才會被認為是無過錯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總是認為 幼兒園負有監護義務的,即不管幼兒園對幼兒在屬其照管期間或范圍內發生的事故有無過錯,幼兒園都要作為 臨時監護人,對的人身安全承擔一定責任。

㈣ 幼兒教師學習法律法規的方法 有哪些

幼兒園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1: 在學習教師的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又一次讓自己的思想和心靈得到提升,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們從教者指明了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
一、讓法律法規時刻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明確指出了作為教師所不應去做的言行,以及對學生要平等對待的原則。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范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為人師表,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為學生營造了既寬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與幸福中得到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學習或平行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方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後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其不足,我們彼此一定都會多得許多快樂。
二、以德為先,率先垂範。
人者德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談舉止去感染別人,影響別人。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用德引領,以靈魂塑造靈魂。關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我都努力踐行,嚴格要求自己。我覺得作為一名教師必須愛字當先,心中有愛,就會愛事業、愛崗位、愛學生,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率先垂範,教師就是一面鏡子,照不到自己,卻照著學生。在與學生相處中能夠站起來,也能夠蹲下去去,讓學生進而親之,素而敬之。在與家長的相處中,努力做到在溝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達成共識。
三、學典型找差距
在我們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來有無數的楷模和先進為我們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感人的篇章。雖然許多楷模與先進的事跡我並非熟知,但我國著名教育專家支玉恆,他的那種執著與堅持,敢於挑戰與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著我,我覺得自己缺少的就是這樣一種精神,去尋找這種精神,讓自己在當今社會紛繁復雜的環境中能夠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
幼兒園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2: 通過本次遠程培訓中關於學校安全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我進一步明確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與民主法制的關系,正確理解了依法治國與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明確了依法治校,科學管理班級的重要意義! 學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將學法與用法有機結合起來,才能推進各項事業順利健發展。通過此次學習,本人深知幼兒園中的安全工作對教師所提出的要求。我們要以更寬闊的視野去看待我們從事的教育工作,不斷地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不斷地總結自己的經驗與得失,提高認識,不斷學習,以期適應教育發展水平的要求。知名學者、專家講座、培訓學員的經驗交流、答疑,教師自主研修、班級論壇的合作討論、探究互動等,讓參訓學員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與價值觀等多層面、全方位的得到提升。不少案例的分析與解答,為我們今後的工作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和借鑒,可以說是對我們教師工作的最佳指導,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
歸納所有學習內容,都會發現,要把安全工作做實做細做真不容易,稍有某一細節處理不當,就會使學校、教師與家長之間產生隔閡,就會質疑處理的公平性,也會給幼兒園的聲譽產生不好的影響。做一個終生學習的教師。「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師是教育的主要資源,教師隊伍的建設、教師整體素質、能力的提高是教育發展和改革的保證。作為一名教師要敢於擔當責任,適應改革,不斷更新觀念,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人文素養。實現個人的專業發展必須「立德、修行、正言
」。做一個開放型的、研究型的教師。在這次學習,,既有理論高度層面的培訓,也有政策解讀,尤其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綱領性法律法規更是對我們幼兒園各方面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與思路,有了它們,工作起來便可做到有章可循,從而可以避免安全工作的隨意性與盲目性。通過反思我發現,很多時候由於對相關政策法規的不熟悉,工作難免出現一些紕漏或不足,通過本次遠程研修培訓學習,我進一步認識到安全工作絕不能走形式、搞過場,而應該扎扎實實地有效推進。還有專家對理論指導下的教育實踐情況介紹,對教材的分析到位透徹,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從課程實施看,既有聆聽的講座,又有思想上的交流,形式多樣又追求實效。通過學習幼兒在園期間老師不僅要教育幼兒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鍛煉強健的體魄,還要保護好每一位幼兒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讓幼兒健康成長。幼兒的心理發展也非常重要,所以在幼兒園里,老師必須關注每位幼兒的心理健康。首先,教師要尊重學生的人格。雖然幼兒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有表現得不如意的地方,老師也不得辱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侵犯幼兒的合法權益。使幼兒在幼兒園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教師不得向學生宣傳封建迷信思想,強制信仰宗教等等不利於幼兒身心健康成長的思想和言論。要為人師表,為幼兒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引導幼兒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准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在學習中,我感受到了一種孜孜以求、學無止境的氛圍。這種嚴謹實效的氛圍,讓每聽一課我都認真准備,精心揣摩,每每遇到不明白的問題,我總要通過各種方式查閱相關資料,努力構建高效的教育教學活動。在實踐過程中敢於迎接挑戰,便也敢於創新。可以說,是培訓激勵了我的意志,啟發了我的心智,讓我更加執著地撲在學校平安和諧的安全工作上。總之,學習對我既有觀念上的洗禮,一次次激起了我內心的感應,更激起了我的反思。在這種理論的對話中,我收獲著專家們思想和精髓,理論的精華。我進一步體會到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也讓我深深體會到了如何更好地去學習借鑒。
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以身示範,積極主動地承擔安全教育工作任務,注意發揮骨幹教師的帶頭作用,熱心幫助其他教師,更好地發揮自己的能力,積極探索有效的教學方法,時刻反思自己的教學行為,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㈤ 幼兒園老師要學哪些法律

需要學習的並不是法律,而是教書育人的精神。而且普通話必須要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