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歐盟的地位和作用知識點
歷史上的歐洲本身就是分分合合的,經過羅馬帝國,查理帝國的統治,中世紀的禁錮,古代的歐洲是遠遠落後於東方的。由於近代的工業革命,歐洲成為了世界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可謂是風光一時。可是月滿則虧物盛則衰是永恆的規律,二戰之後,歐洲受到了嚴重的創傷,歐洲的世界成為了美蘇兩極的世界,歐洲也成為了美蘇爭霸的陣地。為了生存,歐洲各國逐漸走向了聯合,荷比盧經濟聯盟,歐洲共同體,歐盟,一步步地,歐盟已經成為了一個政治經濟實體的超國家性質的聯盟。隨著東歐巨變蘇聯解體,世界格局有兩級迅速變成了一超多強。自今年(2013年)7月1日克羅埃西亞加入歐盟,它已經是擁有28個成員國,5億多公民,430多萬平方公裡面積超國家聯盟。實力遠遠超出了其他世界大國,甚至可以超級大國美國媲美。可是歐盟畢竟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各個成員國的利益互相掣肘也使得它決策艱難,所以它的實力並不是各個成員國實力的簡單相加。由此,歐盟的地位也是模糊不清的,難以確定。
Ⅱ 歐盟的定義
根據下面的資料自己總結一下不就可以了,或許你這樣會更深刻的了解和認識!!!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簡稱歐盟)是在歐洲共同體基礎上發展而來的。自1952年歐洲煤鋼共同體建立以來,至2004年5月,歐盟成員國由最初的6個創始國(法、德、意、荷、比、盧)擴大到現在的25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愛爾蘭、英國、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芬蘭、瑞典、塞普勒斯、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捷克。歐盟面積達400萬平方公里、人口4.5億、國內生產總值逾10萬億美元。歷經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歐盟已成為當今世界一體化程度最高、綜合實力雄厚的國家聯合體,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是世界上一支重要力量。
歐洲聯盟的宗旨是「通過建立無內部邊界的空間,加強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建立最終實行統一貨幣的經濟貨幣聯盟,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通過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國際舞台上弘揚聯盟的個性」。
歐盟總部設在比利時王國首都布魯塞爾。1985年,歐盟成員國元首和政府首腦確定了歐盟旗和歌。旗的圖案是由十二顆金星組成的圓環點綴在藍色背景上。圓環象徵團結。採用十二顆星是按照傳統習慣,十二這個數字象徵完美、全部、一致,同時又與一年的月份數和表盤上的小時數相符。旗的金星數與成員國數無關,不隨歐盟成員國增加而改變。歐盟歌選用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歡樂頌」的序曲,用音樂語言體現了歐洲自由、和平、團結的理想。法國的讓ž莫內被稱為「歐洲之父」。「舒曼計劃」被看作歐盟的出生證。每年的5月9日以「舒曼日」命名,作為「歐洲日」來慶祝。
二、發展簡史
(一)成立與擴大
歐共體的成立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九日,在法國總統密特朗的倡議下,歐共體十二個成員國的元首與政府首腦雲集巴黎,隆重地舉行了歐共體之父讓ž莫內(Jean MONNET)先生的百年誕辰,將其遺骸遷入著名的巴黎先賢祠,並把一九八八年定為「讓ž莫內歐洲年」,以表示對歐共體創始人讓ž莫內的敬仰和懷念。讓ž莫內(1888年11月9日—1979年3月16日)出生於法國,其父是酒商。他從小就協助父親推銷酒產品,故經常奔波於西歐各大城市,對西歐各國的情況比較熟悉。後來,他創建了國際事務銀行,成為傑出的銀行家,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任法國國家計劃署署長。他將畢生精力完全獻給了歐共體的創建事業。
兩次世界大戰給歐洲造成了一場空前的浩劫,幾千萬人在戰火中喪生,各國人民受盡了戰亂之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俄的迅速強大對西歐構成了巨大威脅。在讓ž莫內看來,當時的西歐只有兩種選擇:不在聯合中自強,就得甘心情願當二流國家。為此,讓ž莫內提出:「為了適應世界新形勢,西歐必須聯合起來」,並建議組織一個「民主的、有效的機構」促進西歐各國團結,相互補充,改變西歐國家經濟極度虛弱的局面。不久,他又進一步提出在西歐「建立國際貿易、貨幣、安全聯盟」和一系列具體設想,以應付急劇變化的世界形勢。西歐國家痛定思痛,在讓ž莫內的「西歐聯合」思想影響下,當時一些明智的、有遠見的政治家越來越意識到西歐聯合自強的重大戰略意義。
1950年5月9日,經法國和德國反復商議,當時的法國外長羅貝爾ž舒曼(Robert Schuman)正式提出了歐洲國家煤和鋼的資源共同計劃。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六國在巴黎簽訂了《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巴黎條約),1952年7月23日生效。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讓ž莫內再次提出創建經濟目的更明確,范圍更廣,權力更大的「歐洲經濟共同體」計劃。當時,讓ž莫內大聲疾呼:「西歐各國如不淡化國家主權,建立一個共同的經濟實體,西歐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並親自四處奔波游說他的新思想,使歐洲經濟聯合戰略不斷深入人心。1957年3月25日,六國又在羅馬簽訂了《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六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讓ž莫內成立了莫內委員會,果斷地選擇了經濟領域,積極構思和策劃一個解除西歐國家貿易邊界,建立一個商品、人員和資本流通的共同市場並大膽地提出三大原則:其一是在六國間建立資本自由流通體制,創建一個真正的歐洲資本市場,擴大歐共體的投資;其二是強化六國間的預算和信貸政策協調,避免其資本和商品的不規則流通,確保在穩定價格的情況下,提高歐共體經濟增長率;其三是創建歐洲中央積累基金,儲備六國貨幣,確保歐共體貨幣穩定。
1985年,在歐共體成員國不斷增加,科技與經濟實力不斷壯大的新形勢下,歐共體主席雅克.德洛爾(Jaques Delors)在征詢各成員國政府意見基礎上,制定了1992年12月建立歐洲統一市場的宏偉目標,並著手起草其綱領性文件「歐洲聯盟條約」。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馬約」於1992年2月7日正式簽署,1993年11月1日生效。「馬約」生效後,歐盟由「三大支柱」組成:第一支柱是以經貿聯盟為核心的歐共體,第二、三支柱分別是「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和「內政司法合作」,其中只有歐共體具有國際法人地位,故對外簽署國際協議,仍沿用「歐共體」,但在歐共體內和國際上廣泛地使用「歐洲聯盟」(簡稱「歐盟」)名稱。
1997年6月17日,歐盟15國首腦在阿莫斯特丹通過了修訂「馬約」的«阿莫斯特丹條約»,將«申根協定»納入了歐盟條約,並加強了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及司法內政合作。
2000年12月7-9日,歐盟首腦會議通過了«尼斯條約»,在改革歐盟機構的決策機制方面作了一些安排,為歐盟東擴創造條件。「尼約」於2003年2月1日正式生效。
歐共體成立時,在羅馬條約中規定:「所有歐洲國家都可以作為候選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之後,歐共體先後完成4次擴大。
1993年6月22日,歐盟各國元首和政府首腦一致通過中東歐國家入盟標准,從而向中東歐國家正式發出了入盟邀請。該標准包括以下三條:
— 具有能夠保證民主、法律至上、人權以及保護少數民族穩定的制度;
— 具有可行的市場經濟,並能面對競爭壓力與歐盟內部的市場力量;
— 能夠承擔由於入盟引起的各種義務,特別是同意政治聯盟、經濟聯盟與貨幣聯盟的標准。
1997年7月16日,歐盟委員會發表了題為《2000年議程》的報告,提出了歐盟東擴戰略以及有關入盟申請國的10條意見。該文件的出台標志著歐盟東擴進程的正式啟動。1998年初,歐盟委員會有關東擴的指導性文件《入盟夥伴關系》出台,入盟談判的各項機制基本建立。3月底,歐洲聯盟東擴開幕式在布魯塞爾隆重舉行。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歐盟與塞普勒斯、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捷克完成入盟談判的候選國簽署入盟協議。2004年5月1日,中東歐10國成為歐盟的正式成員國。至此,歐盟成員國擴大到25個。
歐盟5次擴大:
1973年,英國、丹麥、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1月1日,希臘加入歐共體;
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
1995年1月1日,奧地利、瑞典、芬蘭加入歐盟;
2004年5月1日,塞普勒斯、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
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文
尼亞、捷克成為歐盟正式成員國。
(二)歐洲統一市場
歐共體成立後,逐步建立了關稅同盟和共同外貿政策;實行了共
同的農業和漁業政策;建立總預算,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80年代中期,歐共體成員國已發展到12個,人口達3.2億,作為強大的經濟實體,其作用和影響與日俱增。但是,歐共體成員國之間的海關依然存在,各種內部壁壘未消除,真正的共同市場並不存在。隨著日、美經濟實力的增強,共同體在高技術研究與發展及其產業化方面與日、美差距拉大,貿易摩擦不斷。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和歐洲不統一所付出的代價,歐共體成員國普遍希望建立歐洲統一市場,進一步挖掘內部潛力,振興科技和經濟,以歐洲集團的姿態迎接挑戰。
1985年3月,歐共體委員會起草《完善內部市場的白皮書》,提出了建立歐洲統一市場的目標和設想,「使12個成員國分散的市場連接成擁有3.2億人口的大市場」,「實現人員、商品、服務和資本的自由流動」。
1986年2月,各成員國簽署《歐洲單一文件》,決定於1992年底建成歐共體統一大市場,通過逐步消除各種非關稅壁壘,實現商品、人員、資本和服務四大自由流通。文件批准了《白皮書》提出的目標,號召各成員國政府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統一實施白皮書為促進和加速統一市場的建設建議採取的282項政策和措施。282項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 取消邊界管制,放活交通運輸市場,促進商品的自由流通;
— 消除技術壁壘:
— 協調成員國知識產權法規,使知識產權制度一致化:
— 相互承認學歷和專業資格,促進人員的自由流動:
— 大力加強研究與發展合作,促進歐洲科學共同體的建立:
— 增強競爭機制,建立公平合理競爭基礎:
— 開放金融市場,促進資本的自由流動:
— 調整稅率,消除財政壁壘。
1990年4月,歐共體委員會正式頒布了282項指令。至1993年1月1日,各成員國已把絕大多數指令轉化為本國法律,商品、人員、資本和服務的相互自由流通基本實現,統一大市場初步形成。
1995年3月26日,對各類人員取消邊界檢查的「申根協定」在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葡萄牙七國之間正式生效。1997年10月26日和1998年4月1日,「申根協定」先後在希臘、義大利、和奧地利生效。2001年3月25日,「申根協定」在瑞典、芬蘭、丹麥、及非歐盟成員國挪威和冰島正式生效。2004年10月26日,瑞士政府與歐盟正式簽署「申根協定」,但尚未生效。目前「申根協定」包括的范圍已擴大到除英國和愛爾蘭以外的整個歐盟地區和挪威、冰島、瑞士。
(三)經濟與貨幣聯盟
1979年3月,歐共體巴黎首腦會議決定建立歐洲貨幣體系:
— 建立「歐洲貨幣單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簡稱埃居ECU),用於歐共體內部會計、信貸記賬與結算;
— 規定各國貨幣匯率波動的幅度。ECU與英國、義大利貨幣上下波動幅度可為6%,與其他各種貨幣之間的波動幅度上下限為2.25%;
— 成立歐洲貨幣基金。每個成員國將其黃金與美元儲備的20%納入歐洲貨幣基金,用於成員國的信貸安排。
1988年6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提出了建設經貨聯盟、發行統一
貨幣的目標:
第一階段:從1990年7月1日開始,目標是在成員國之間實行完全的資本自由流動,並加強成員國之間以穩定價格為目標的貨幣政策合作。
第二階段:「馬約」規定經貨聯盟第二階段從1994年1月1日起,目標是為統一貨幣作法律與技術上的准備,建立歐洲貨幣局,作為未來歐洲中央銀行的過渡性機構,加強成員國之間的經濟趨同:1.政府財政赤字佔GDP的比例不得超過3%;2.公債佔GDP的比例不得超過60%;3.加入單一貨幣前一年的通貨膨脹率不得超過歐盟通膨率最低的三個國家的平均通膨率1.5個百分點;4.長期利率不得超過歐盟利率最低的三個國家的平均利率2個百分點;5.必須加入歐洲貨幣體系匯率機制。
第三階段:「馬約」規定經貨聯盟第三階段最早於1997年7月1日,最遲於1999年1月1日實施。這一階段的主要目標包括:1.建立預算協調機制;2.強化地區和結構政策,促進各國協調發展;3.建立單一貨幣;4.建立獨立的歐洲中央銀行體系。
1993年11月「馬約」正式生效後,經貨聯盟建設快速發展。1994年1月1日,歐洲貨幣局正式成立。1995年12月,馬德里首腦會議決定於1999年1月1日正式啟動單一貨幣,並將統一貨幣定名為歐元(EURO)。
1996年12月,都柏林首腦會議就《歐元的法律地位》達成一致:歐元將從1999年1月1日起成為歐元國的法定貨幣,並將於2002年1月1日起進入流通領域,與成員國貨幣並存,成員國貨幣將於2002年7月1日退出流通。都柏林首腦會議還就《穩定與增長公約》和《第二貨幣匯兌機制》達成一致。《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凡放鬆財政控制、預算赤字佔GDP的比例再度超過3%的國家,如不能按期糾偏,應向歐洲中央銀行交納一定數額的無息儲金。如在一定期限之內仍不能達標,儲金便轉成罰款。罰款額根據超標程度而定,最低為GDP的0.2%,最高為0.5%,但經濟出現嚴重衰退的國家可免於罰款。《第二貨幣匯兌機制》規定,以歐元為基準,歐盟非歐元國貨幣匯率浮動幅度為上下各15%以內。1997年6月,阿姆斯特丹首腦會議正式簽署了上述三個文件。
1998年5月2日,布魯塞爾首腦會議宣布德國、比利時、奧地利、荷蘭、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盧森堡、愛爾蘭、芬蘭11國將為首批歐元國;任命威廉.杜伊森貝赫(Willem Duisenberg,荷蘭人)為歐洲中央銀行首任行長,任期四年。2003年11月,法國央行行長特里謝接替杜,任期八年,至2011年。5月22日,歐元國經濟財政部長組成了「歐元11國小組」,負責協調歐元國經濟政策。7月1日,歐洲中央銀行在法蘭克福正式成立。其決策和管理機構主要有歐洲央行委員會、董事會和擴大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和落實歐元區貨幣政策,管理貨幣儲備,決定貨幣發行量,與財長理事會共同制定匯率政策,向歐盟機構和成員國提供咨詢等。12月,維也納首腦會議就歐元區對外代表權作出決定:由「歐元11國小組」輪值主席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代表歐元區;由歐洲央行行長代表歐元區參加七國央行行長會議;由歐盟經濟財政部長理事會輪值主席國代表歐元區參加七國財長會議,若該輪值主席國不是歐元國,則由「歐元11國小組」輪值主席國代替。2004年9月10日,歐元區財長會議決定設立「歐元集團主席」一職,任命盧森堡首相兼財政大臣讓-克洛德·容克擔任首任主席,又稱「歐元先生」。歐元財團主席將成為財長會議的常任主席,其職責還包括加強與歐洲央行和歐安會的聯系,以協調制定與歐元相關的經濟政策,並出席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重要的國際經濟會議,以增強歐元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容克將於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就職,任期2年。奧地利財長卡爾·海因茨·格拉塞爾被任命為副主席。
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1月4日,歐元進入外匯市場交易。11月8日,歐元區11國財長會議決定將歐元最終取代成員國貨幣時間提前到2002年3月1日。2001年1月1日,希臘正式成為歐元區第12個成員國。2002年1月1日,歐元現鈔開始流通,這是歐洲一體化歷史上一個決定性階段。現歐元已成為第二大國際貨幣。
(四)科技聯合
歐洲是世界產業革命的搖籃,也是近代許多重大科學技術發明的
發源地。但自進入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後,新技術革命的發生和高技術產業的興起把歐洲拋在了美、日的後面。歐共體在一份備忘錄中指出,當今世界上「科技進步已愈來愈成為一個戰略性因素」。歐共體委員會認為,必須把科技發展作為一個緊急問題,集中各方面的資源來扭轉目前的落後趨勢,把研究和開發作為歐洲經濟的推動力。西歐不僅需要在政治上聯合,在經濟上聯合,也需要在科學技術上聯合。
1985年6月25日,歐共體委員會第350號決議正式提出了「走向歐洲科技共同體」備忘錄。1987年7月1日生效的《歐洲一體化文件》用專門條款強調加強研究與發展活動,規定歐共體委員會應該依照其研究與發展總體規劃組織、實施並協調歐共體的研究與發展活動。其目的旨在加強歐洲工業的科學技術基礎,加強歐共體國家高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西歐科技界不斷掀起聯合研究的浪潮,形成歐洲集團競爭態勢。
歐盟科技聯合先聲奪人,不斷擴展。歐盟的科技政策一開始就為歐洲的一體化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科技一體化已成為各成員國的科技指導思想。1993年12月11日,歐盟首腦會議通過了題為「振興經濟,增強競爭力,創造就業機會」的《白皮書》。為解決科研力量分散,經費不足,人員短缺及研究成果轉化緩慢等問題,《白皮書》明確地提出了進一步促進歐洲科技聯合、建立一個科學歐洲的響亮口號。
從1960年歐共體建成聯合研究中心到1973年歐空局成立,科研成果累累。同時,歐共體為了發展和西歐其他國家在應用研究方面的合作,推進西歐科技聯合,建立了歐洲科技研究合作計劃。
從1984年歐共體第一個研究與發展總體規劃的制定到1985年尤里卡計劃的誕生,歐洲在高技術領域內的國際競爭能力不斷加強,尤里卡這句古希臘語(意思是「找到了」)已經放射出新時代的光輝。
從2000年1月歐盟提出建立歐洲研究區戰略建議到2002年第六個研究與發展總體規劃的實施,歐盟通過研究人員在歐洲的流動,引入歐洲研究事業的觀念,集成歐洲優秀研究力量,統合歐盟成員國研究和創新政策,「執行真正的歐洲研究政策」,促進歐盟研究和發展活動的協調開展。
歐盟的電子歐洲——面向所有人的信息社會計劃、伽利略計劃、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劃等一系列重大專項計劃,規模大、投入強、有力地促進了歐盟的聯合自強和科技、經濟的發展。
2002年3月,在歐盟巴塞羅那高峰會議上,歐盟各成員國元首與政府首腦一致通過了一項令世界普遍關注的重要決議,即至2010年歐盟的研發總投入要從現在占其GDP的1.94%提高到3%,其中2/3來自企業界。2003年4月,歐盟委員會正式出台了關於使研發經費占其GDP 3%的行動計劃。這一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歐盟科技聯合、共同進步的堅定決心。與此同時,歐盟逐步完善了歐洲科技聯合的規章與運作模式,強化了科技進步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制訂了一系列科技發展戰略。至2003年,歐盟先後制訂了創建知識經濟社會、智力資源開發、建立歐洲研究區、技術創新與創業、科學與社會及各重大科技領域的發展戰略,決心用科學技術的成就書寫歐洲歷史上的重要篇章。
(五)一體化建設
歐盟的一體化建設從小到大,逐步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從1952年由法、德、意、荷、比、盧六國率先組成的歐洲煤鋼共同體到1957年的歐洲原子能和經濟共同體;從1967年的歐洲共同體到1993年的歐洲聯盟;從歐盟五次擴大到歐盟制憲,歐盟堅定不移地推進一體化建設。歐盟內部建立了關稅同盟和共同外貿政策、實行共同農業和漁業政策、建設經濟與貨幣聯盟、建立總預算和內部統一大市場。一體化建設的重要使命是鞏固歐盟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不斷擴大歐洲自由、安全與司法空間,將歐盟建設成為世界經濟、科技強國。
歐洲統一市場的正式開通標志著歐洲經濟一體化計劃進入到一個嶄新的歷史發展階段。歐洲經濟一體化是包括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在內的、擁有17個國家(法、德、意、英、西、希、葡、比、荷、盧、愛、丹、芬、挪、冰、奧、瑞典)的歐洲經濟一體化。早在1972年,歐共體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簽定了「自由貿易協議」,雙方達成了在工業產品方面進行自由貿易的原則。1984年,歐共體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又簽定了「盧森堡聲明」,在總結十多年雙方工業產品自由貿易經驗的基礎上,決定繼續擴大和發展雙方的密切合作並共同創建「使各國受益、富有生機的歐洲經濟一體化」。1992年5月2日,歐共體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在葡萄牙的波爾圖簽定了「歐洲經濟一體化協議」。協議共分9章129條款,另外還附有49項議定書和22個附件,共約1500項條例。第一章規定了基本原則與目標;第二章規定了商品自由流通的基礎條例;第三章為人員、勞務和資本自由流通准則;第四章為競爭權利與其它共同條例(國家資助、公共市場等);第五章是關於雙方有關「四大自由」(商品、勞務、資本和人員自由流通)的橫向關系及相應政策(社會安全、環境、消費者保護、統計、社會權利等);第六章是關於「四大自由」以外的合作(特別是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參與歐洲聯盟的某些大型合作計劃);第七章規定了體制結構;第八章確定了有關減少「歐洲經濟一體化」經濟和社會不協調的「財政機理」;第九章規定了有關擴大雙方合作的領域、協議執行的具體條例及其生效的具體方式。49項議定書確定了眾多特殊領域的具體條例,如商品產地條例、農副產品、公平競爭條例、海關協作條例、仲裁程序、與第三國關系等。22個附件涉及到雙方在諸多方面所應行使的權利(法律及必要的信息交流等)。「歐洲經濟一體化協議」本應與「歐洲統一市場」一起於1993年1月1日同時生效,但因種種原因,「歐洲經濟一體化協議」拖至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歐盟開展司法和內政合作。歐盟在成員國間建立了司法、內政事務合作機制,以協調各國的移民和避難政策,聯合開展打擊國際恐怖活動、犯罪和販毒的斗爭。
² 1996年6月22日,佛羅倫薩首腦會議通過了歐洲警察署組織
公約。
² 1999年10月15日,歐盟在芬蘭坦佩雷召開首次有關司法、
內政合作的首腦會議,決定逐步制定共同移民和難民政策,加強對非法移民特別是蛇頭的打擊力度;擴大歐洲警察署的許可權,建立成員國警察局長協調機制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確立「司法普遍適用原則」,要求成員國相互承認司法判決,並在2004年前建立統一司法區。
歐盟實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馬斯特里赫特條約》規定歐盟將逐步實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阿姆斯特丹條約》規定:理事會就重大問題作出決策時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在實施具體政策時採用特定多數表決制;歐盟理事會秘書長為歐盟對外政策代表;西歐聯盟負責執行歐盟未來的維和與人道主義行動;成立「政策分析和預警中心」,為理事會決策提供依據。
² 1999年6月,歐盟科隆首腦會議任命索拉納(Javier Solana,西班牙人)為歐盟首位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並決定於2000年底前將西歐聯盟並入歐盟。12月,赫爾辛基首腦會議決定在2003年前建立一支5-6萬人的快速反應部隊,在北約不參加的情況下,執行歐盟領導的預防和處理危機任務;任命索拉納兼任西歐聯盟秘書長。
² 2000年3月,歐盟理事會設立了政治和安全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和總參謀部三個臨時機構,於12月轉為常設機構。6月,費拉首腦會議決定在2003年前建立約5千人的歐洲警察部隊,執行維和任務。11月,西歐聯盟召開最後一次部長理事會,會後發表的宣言稱,2001年起西歐聯盟將正式並入歐盟。
隨著歐盟一體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及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領域的合作日益緊密,歐盟在國際事務上必將越來越多地用一個聲音說話。
(六)制憲
2003年6月13日,經過歐盟制憲籌委會16個月的艱苦工作,新憲法草案出台。6月20日,前法國總統德斯坦在薩洛尼卡峰會上庄嚴地將這部憲法草案遞交給歐盟輪值主席國,希臘總理西米蒂斯。由於憲法草案關系重大,所以在討論時引起了強烈的爭議,。經過激烈的爭論,最終在許多關鍵問題上達成共識,並決定對草案中剩下的技術問題繼續進行修改,2003年10月再次召開大會全面審查憲法的所有條款。歐盟制憲工作走完了最艱難的第一步,這意味著歐盟的體制改革又上了一個新台階,是歐盟一體化建設的一次重大突破。
歐盟憲法草案由4大部分462個條款組成。它重點闡述了歐盟國家公民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與各成員國和國際立法中的已有內容融合。草案的其它條款涉及歐盟體制改革、外交、防務、決策、管理及協調等領域。按照草案,改設理事會主席一職,任期兩年半。理事會主席的主要職責是主持歐盟峰會、成員國之間的協調、對外統一代表歐盟。此外,歐盟增設外交部長一職,其任務是主持歐盟的外長會議、制定外交政策、協助理事會主席代表歐盟對外活動。歐盟外交部長兼任歐盟委員會副主席,以保證委員會和理事會工作的協調一致。另外一項重要改革是擴大多數表決范圍,從34個領域擴大到70個,重點是司法和警察合作領域。對十分敏感的稅收及共同安全和外交政策仍採用一致表決制。草案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歐盟委員會由15個委員組成,任期5年。同時規定,如某些成員國不同意某些決策,可暫不執行,而且成員國在自願的情況下可退出歐盟,確保歐盟工作正常運行及決策的貫徹執行。
2003年12月12日,歐盟首腦會議就憲法草案再次進行討論。歐盟15個成員國和10個准成員國的領導人在「有效多數表決機制」等問題上分歧較大,會議未能就歐盟憲法草案最終達成協議。歐盟呼籲各成員國加強「歐洲意識」,相信最終會在制憲問題上達成一致,繼續推進歐洲一體化進程。
2004年6月18日,在歐盟東擴後25國舉行的第一次首腦會議上,歐盟成員國求同存異、面向未來,終於就憲法草案達成一致。會議採取雙重多數表決制解決了在「有效多數表決機制」問題上存在的分歧。依照草案規定,任何歐盟作出的決議,贊成的成員國必須達到55%以上,也就是25個成員國中至少15國贊成才能通過;而且贊成國家人口總和必須達到歐盟4.5億總人口的65%。另外,還特別規定,如果要阻止或否決一項決議必須有4個國家、人口達到歐盟人口總數的35
Ⅲ 西歐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知識點有哪些
1、農牧業
平原地形適宜發展畜牧業和種植業。由於溫帶海洋性氣候溫暖濕潤,西歐適宜多汁牧草生長,乳畜業發達。大多數地方發展混合農業,種植小麥的同時發展乳畜業,形成互補。法國是歐洲西部農業發達的國家。
2、工業
工業地位:歐洲西部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也是世界上工業發達的地區之一。
工業特點:歐洲西部的工業以製造業為主。(製造業是指把原料進行加工,製成各種各樣產品的部門)
3、畜牧業
畜牧業發達,人們稱牧草為『綠色金子』。英國畜牧業佔全部農產值的70%。法國和德國農業產值中,畜牧業比重也略高於種植業。
4、旅遊業
繁榮的旅遊業:歐洲西部的自然條件多樣。南部地中海沿岸,夏季陽光明媚,海濱沙灘風景優美;北部峽灣曲折幽深,引人入勝;中部高聳的阿爾卑斯山,是人們登山和滑雪的好地方。
5、歐洲西部人口稠密,國家眾多,絕大部分是發達國家。歐洲人飲食以小麥製品、乳肉產品為主,也是跟農業結構有關。
歐盟是當今世界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區域政治、經濟集團組織。其前身是歐洲共同體。現有28個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