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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扶貧法律知識大全

發布時間: 2022-12-22 02:04:15

⑴ 扶貧業務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

一、《農業法》
頒發時間: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會議通過。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修訂。2003年3月1日起實施。新《農業法》共13章99條。

第一章 總則,共9條。是關於《農業法》一些最基本范疇的規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調整范圍、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含義、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目標、農業的多功能性、農業與農村的基本制度、國家促進農業發展的基本措施、保護農民權益的原則、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農業及農村經濟的管理服務職能。這一章的規定,基本上是在原《農業法》的基礎上修改完善的,從中可以看出,這次對《農業法》修訂的一些基本的要點,如重視增加農民收入和保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和農村經營體制創新,建立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重視可持續發展等。

第二章 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共有5條。從農業生產經營基本制度、生產經營主體和基本生產方式等勾畫了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的框架,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企業、農產品行業協會和產業化經營。

第三章 農業生產,共11條。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對原《農業法》第三章「農業生產」做了較大調整,增加和補充了以下內容:一是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生產區域布局;二是動植良種;三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合理農業生產區域布局的形成;農業生產結構調整;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動植物品種選育、生產、更新和良種的推廣使用;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節水農業;農業機械化;農業氣象;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優質農產品認證和標志制度;動植物防疫制度;農業生產資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農產品流通與加工,共5條。進一步明確了農品購銷體制改革方向和農產品市場體系的基本特徵,規定農產品購銷實行市場調節,國家逐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農產品市場體系,發展多種形式的農產品流通活動,要求各級政府採取措施保障農產品運輸暢通,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還規定國家支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食品工業,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和國家採取必要措施促進農產品出口,減少進口農產品對國內相關農產品生產造成重大的不利影響。

第五章 糧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規定:一是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建立耕地保護制度。二是國家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糧食主產區給予重點扶持,建立穩定的商品糧和生產基地。三是對部分糧食品種可以實行保護價制度。四是國家建立糧食安全預警制度和分級儲備調節制度。五是國家建立糧食風險基金。

第六章 農業投入與支持保護,共11條。一是確立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按照「綠箱」、「黃箱」政策,規定了財政投入農業資金的使用方向;二是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投入農業的資金增長幅度的要求,加強對用於農業的財政資金的審計和監督管理;三是鼓勵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增加農業投入,鼓勵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四是在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銜接的前提下,明確對農民實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勵和支持開展農業信息服務;六是規定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向農業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勵開展商業性農業保險,扶持互助農業保險,建立和完善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

第七章 農業科技與農業教育,共9條。主要修改內容:一是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制定農業科技和農業教育規劃的內容。二是規定國家鼓勵加強農業科技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及保護動植物新品種等到知識產權,鼓勵、吸引社會力量增加農業科技投入。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最終要依靠科技進步和農業教育發展。三是增加規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場引導相結合,有償和無償相結合,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四是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穩定和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隊伍,保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經費。五是增加規定國家保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包括普通中小學校職工工資和校舍等教學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費用。六是國家發展農業職業教育,支持開發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民綠色證書培訓和其他就業培訓,提高農民文化技術素質。

第八章 農業資源與農業環境保護,共10條。內容涉及對農業有關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和水能、沼氣、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和利用與保護,以及對廢水、廢氣和固定廢棄物對農業生產環境污染的防治,協調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對自然資源和環境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之間的關系,以便使農業生產要素達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資源生產出最多的產品,以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

第九章 農民權益保護,共12條。針對目前我國農村比較普遍的侵害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權益的現象,分別作了規定,以保護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略犯。

第十章 農村經濟發展,共8條。規定了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和有關措施。明確了農村經濟全面發展的基本方針、措施和目標;重點是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措施做了進一步的規定,包括:發展鄉鎮企業;推進小城鎮建設;鞏固和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和其他醫療保障制度;扶持貧困地區發展;增加對扶貧開發投入。

第十一章 執法監督,共3條。主要包括採取措施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業行政管理體制,加強規劃、指導、管理、協調、監督、服務職責,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實行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採取的措施,監督檢查人員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以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與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的關系。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共8條。違反《農業法》的法律責任是指當事人因實施違反《農業法》規定的行為而承擔的法律後果,即由於侵害特定法律——《農業法》規定的法定權利或未履行法定義務而引起的、由專門國家機關認定並歸結於違法當事人的、帶有直接強制性的義務。所謂法律規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義務性的規定;實施違法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法律責任一般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行政責任一般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類。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刑事責任,本法只規定了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具體追究哪種刑事責任,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的犯罪事實和情節等依照相關法律確實。

第十三章 附則,共2條。是關於國有農場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職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規定。

二、《種子法》

頒布時間: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2年12月1日起實施。《種子法》共11章78條。

立法目的: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種質資源,規范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維護品種選育者和種子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種子質量水平,推動種子產業化,促進種植業和林業的發展。

什麼是種子?

種子是指農作物和林木的種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實和根、莖、苗、芽、葉等。

種子管理的主體:《種子法》第三條規定,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農作物種子和林木種子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種子和林木種子工作。

主要農作物的范圍:《種子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為主要農作物,農業部又確定油菜、馬鈴薯,湖北省農業廳又確定花生、西瓜為主要農作物。

種子生產:《種子法》第二十條規定,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生產,實行許可制度。

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核發。也就是說,生產上述種子必須要有生產許可證。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核發程序:個人申請,報縣農業主管部門審核,由省農業主管部門核發。但是,生產種子(農業部)規定必須要具有以下條件:

1、生產常規種子(含原種)和雜交親本種子的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以上;生產雜交種子的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

2、要有種子曬場和烘乾設備。

3、有必要的倉儲設施。

4、經省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2名,專業種子生產技術人員3名以上。

只有具備以上條件,才可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

種子經營:《種子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種子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種子經營者必須先取得許可證後,方可憑種子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或者變更營業執照。

種子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發放制度。一般常規種子,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農業部規定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要達到以下條件:1、申請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2、要有種子檢驗室和檢驗儀器,有2名以上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3、有成套的種子加工設備和1名技術加工人員。

假劣種子概念:第四十六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假、劣種子。

下列種子為假種子:

1、以非種子冒充種子或者以此種品種種子冒充他種品種種子;

2、種子種類、品種、產地與標簽標注的內容不符的;

下列種子為劣種子:

1、質量低於國家規定的種用標準的;

2、質量低於標簽標注指標的;

3、因變質不能作種子使用的;

4、雜草種子的比率超過規定的;

5、帶有國家規定檢疫對象的有害生物的。

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規定: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規定生產、經營種子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可吊銷違法行為人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種子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1、經營的種子應當包裝而沒有包裝的;

2、經營的種子沒有標簽或者標簽內容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3、偽造、塗改標簽或者試驗、檢驗數據的;

4、未按規定製作、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的;

5、種子經營者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未按規定備案的。

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

《種子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強迫種子使用者違背自己的意願購買、使用種子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農葯管理條例》

頒發時間:1997年5月28日國務院發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並同時施行。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對農葯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葯質量,保護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維護人畜安全,制定此條例。

農葯范疇:

1、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軟體動物等有害生物的;

2、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倉儲病、蟲、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3、用於農業、林業生產品防腐或者保鮮的;

4、預防、消滅或者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農葯管理的主體:

《農葯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五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葯監督管理工作。

農葯經營單位:

第十八條規定:

1、供銷全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

2、植物保護站;

3、土壤肥料站;

4、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

5、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

6、農葯生產企業;

7、國務院規定的其它經營單位。

農葯經營應具備的條件:

1、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2、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措施;

3、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4、有與其經營的農葯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農葯質量:

什麼是假農葯?

第三十一條規定:

1、以非農葯冒充農葯或者以此種農葯冒充它種農葯的;

2、所含有效成份的種類、名稱與產品標簽或者說明書上的註明的農葯有效成份的種類、名稱不符的。

什麼是劣質農葯?

第三十二條規定:

1、不符合農葯產品質量標準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導致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擅自經營未取得農葯登記證或者臨時登記的農葯,或者生產經營已撤銷登記的農葯,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萬元以上的罰款。

在一次市縣農葯聯合檢查時,發現幾個經營單位銷售的「中外農豐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3%克百威、河南原陽農葯廠生產的克百威(標名蓋地神鷹)和39%克百威顆粒劑,在標示袋上標有農葯登記證號,但在國家農葯登記公告中,查明無此登記證號,顯然這幾種農葯均屬偽造登記證號的農葯。根據此款規定,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此款中沒收違法所得,什麼是違法所得?指生產、經營農葯的銷售收入,也就是農葯零售價的收入。在此款中的處罰有三個要點:第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第二沒收違法所得;第三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基礎上,按照銷售收入的零售價總額,視其態度好壞,再處以銷售總額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這三個罰則是同時進行的。

第四十條規定:

生產、經營產品包裝上未附標簽、標簽殘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的農葯產品,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一次農葯市場檢查中,某農葯經營戶銷售的湖北楚虹集團生產的黃姜地無草,登記證號(LS2000637),使用范圍為黃姜、油菜、小麥、果樹等,經查農葯登記公告後,此登記證號是湖北省農用化工實驗廠登記的5%精奎禾靈乳油,它的作用范圍只有油菜一種,並且登記公告中根本沒有湖北楚虹集團這個生產廠家,他盜用了湖北省農用化工實驗廠的登記證號,並且擴大了使用范圍。按照此款規定,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此種超使用范圍的處罰與銷售無登記證號的處罰,除在處罰量上有區別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後者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是同時的意思,在既沒收違法所得的同時,還要加處罰款。這兩種處罰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時進行。「並處」有別於「可以並處」,「可以並處」是法律、法規賦予行政執法部門的一種自由裁量權。執法部門根據違法情節的不同,依法可以並處,也可以不處,這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在法律上的一種體現。

《湖北省農葯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個人經營農葯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予以取締,並處以其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額不超過3萬元。

未取得《農葯經營上崗證》而銷售農葯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下崗,並處以當事人1000元以下的罰款。

⑵ 中國的農村扶貧開發政策

法律分析: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中國政府在致力於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進程中,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以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為主要目標的有計劃、有組織的大規模扶貧開發,極大地緩解了貧困現象。從1978年到2000年,中國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由2.5億人減少到3000萬人,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例由30.7%下降到3%左右,中國政府確定的到二十世紀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戰略目標基本實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的報告》 一、工作進展情況

扶貧開發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國扶貧開發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為實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2011年,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明確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的奮斗目標(以下簡稱「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准,比原標准提高92%;將連片特困地區作為扶貧攻堅的主戰場,構建大扶貧工作格局。兩年多來,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新階段扶貧工作全面部署實施。各省(區、市)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出台省級扶貧開發綱要、規劃或實施意見。確定本地區扶貧標准並開展貧困識別,目前執行國家扶貧標準的有17個省(區、市),執行標准高於國家扶貧標準的有14個省(區),其中廣東省、重慶市實行相對貧困標准。調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重點縣),調出38個,調入38個,使更貧困的縣得到扶持。不斷增加扶貧投入,2011年,中央綜合扶貧投入2272億元,比上年增長40.4%,2012年達到2996億元,比上年增長31.9%,其中專項扶貧資金2011年272億元, 2012年332億元。2012年,28個省(區、市)本級財政安排專項扶貧決算資金達到164.5億元,比上年增長62.4%。已有9個省(區、市)頒布實施地方《扶貧開發工作條例》。按照「區域發展帶動扶貧開發、扶貧開發促進區域發展」的思路,國務院批准實施了武陵山等11個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全面啟動了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

⑶ 中國扶貧政策

中國扶貧政策包括:
1、產業扶貧;
2、教育扶貧;
3、雨露計劃;
4、易地扶貧搬遷;
5、危房改造。
產業扶貧政策如下:
1、種植業:貧困戶通過發展新品種、新模式創新增收和調整種植結構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2000元;
2、養殖業:貧困戶通過新發展或擴大養殖規模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3000元,發展特色種養殖業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4000元;
3、加工及服務業:貧困戶通過開辦小型加工廠或開辦小商店等服務項目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3000元;
4、發展旅遊:貧困戶圍繞景區開發旅遊產品增收脫貧的,如休閑採摘、農家樂等,每戶一次性補貼5000元;
5、發展電商:貧困戶通過電商平台銷售特色農產品創收達1萬元以上增收脫貧的,一次性補貼網費3000元;
6、其他產業:貧困戶發展其他產業脫貧的,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帶來穩定收入,增收達到標準的,一次性補貼3000元。
教育扶貧政策如下:
1、對建檔立卡學前教育貧困幼兒,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1000元;
2、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學費,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提高農業防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做好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幫助災民恢復生產,開展社會互助互濟;對生活沒有保障的災民,組織生產自救,給予救濟和扶持。
國家扶持貧困地區,幫助進行經濟開發,改善經濟發展條件。

⑷ 扶貧四不摘是什麼

四個不摘指的是什麼四不摘是摘帽不摘責任,彰顯脫貧攻堅擔當。摘帽不摘政策,彰顯脫貧攻堅底氣。摘帽不摘幫扶,彰顯脫貧攻堅能力。摘帽不摘監管,彰顯脫貧攻堅決心。
摘帽不摘責任。探究的一般過程是從發現問題、提出問題開始的,發現問題後,根據自己已有的知識和生活經驗對問題的答案作出假設.設計探究的方案,包括選擇材料、設計方法步驟等.按照探究方案進行探究,得到結果,再分析所得的結果與假設是否相符,從而得出結論.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一次探究得到正確的結論.有時,由於探究的方法不夠完善,也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因此,在得出結論後,還需要對整個探究過程進行反思。
探究實驗的一般方法步驟:提出問題、做出假設、制定計劃、實施計劃、得出結論、表達和交流.科學探究常用的方法有觀察法、實驗法、調查法和資料分析法等.觀察是科學探究的一種基本方法.科學觀察可以直接用肉眼,也可以藉助放大鏡、顯微鏡等儀器,或利用照相機、錄像機、攝像機等工具,有時還需要測量.科學的觀察要有明確的目的;觀察時要全面、細致、實事求是,並及時記錄下來;要有計劃、要耐心;要積極思考,及時記錄;要交流看法、進行討論.實驗方案的設計要緊緊圍繞提出的問題和假設來進行.在研究一種條件對研究對象的影響時,所進行的除了這種條件不同外,其它條件都相同的實驗,叫做對照實驗.
一般步驟:發現並提出問題;收集與問題相關的信息;作出假設;設計實驗方案;實施實驗並記錄;分析實驗現象;得出結論.調查是科學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調查時首先要明確調查目的和調查對象,制訂合理的調查方案.調查過程中有時因為調查的范圍很大,就要選取一部分調查對象作為樣本.調查過程中要如實記錄.對調查的結果要進行整理和分析,有時要用數學方法進行統計.收集和分析資料也是科學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收集資料的途徑有多種.去圖書管查閱書刊報紙,拜訪有關人士,上網收索.其中資料的形式包括文字、圖片、數據以及音像資料等.對獲得的資料要進行整理和分析,從中尋找答案和探究線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八十六條 中央和省級財政應當把扶貧開發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年增加,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和建設資金投入。國家鼓勵和扶持金融機構、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投入資金支持貧困地區開發建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審計機關應當加強扶貧資金的審計監督。

⑸ 國家關於知識扶貧的政策

所謂「知識扶貧」是指通過加強對貧困人口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教育逐步提高貧困人口自身的生產、生活能力以增強貧困人口自身的「造血」功能為宗旨使其依靠自身的力量擺脫貧困。
中國有句古話叫「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說的是傳授給人既有知識,不如傳授給人學習知識的方法。道理其實很簡單,魚是目的,釣魚是手段,一條魚能解一時之飢,卻不能解長久之飢,如果想永遠有魚吃,那就要學會釣魚的方法。

經濟扶貧是授魚,而知識扶貧是授漁。知識扶貧是教給他怎樣去打魚,經濟扶貧只是給了他多少魚。經濟扶貧是治標,知識扶貧是治本。送人魚,飽一頓;教人漁,益終身。由此,就引出了我方的觀點:知識扶貧比經濟扶貧更重要!理由如下:

俗話說:「扶貧先扶智,治窮先治愚」。新時期,幫助弱勢群體脫貧致富最根本的工作在於知識扶貧。通過知識扶貧,提高他們的文化知識水平,提升文化素質,使之掌握一定的勞動技能,提高再就業的能力,從而從根本上脫貧致富。
國家知識產權局扶貧支教工作已經全面開展,在全國派駐多隻支教隊!

⑹ 扶貧政策有哪些

扶貧政策有精準扶貧,異地搬遷脫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光伏扶貧,免費的職業培訓。
具體內容如下:
1、精準扶貧,根據不同地區的貧困情況,不同的家庭情況進行精準的幫扶,因地制宜地來幫助貧困地區脫貧。針對低保戶,特困家庭,孤兒,乞討人員為救助對象,在對殘疾人相關的康復,技術培訓和補貼方面也進行補貼款;
2、異地搬遷脫貧,對貧困地區進行搬遷工程,使搬遷後的居民的生活條件有明顯的改善,在醫療,教育,交通等方面都能得到提升,同時確保搬遷後的貧困家庭有相應的工作來維持家庭收入;
3、教育扶貧,針對教育薄弱的地區,加大扶貧力度,增強貧困地區教育基礎,完善教育體系,提高教育質量,使貧困地區的教育水平能達到全國的平均水平;
4、健康扶貧,改善貧困地區的醫療條件,提升健康服務,針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救助,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醫療一站式平台的搭建等方面進行健康扶貧,基本完善醫療制度,能大幅度減少貧困地區的疾病;
5、光伏扶貧,部門貧困地區的光照條件好,通過對這些地區實施光伏扶貧,使大部分沒有勞動力的貧困戶年收入增收3000餘元;
6、免費的職業培訓,對貧困家庭的子女,或未受高等教育的畢業生提供免費的職業培訓,為其創造條件。
扶貧的基本內容與特點如下:
1、有近期,遠期的規劃和明確的目標,並有為實現規劃要求而制訂的具體計劃,步驟和措施。把治標和治本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治本為主;
2、不僅幫助貧困戶通過發展生產解決生活困難,更重要的是幫助貧困地區開發經濟,從根本上擺脫貧困,走勤勞致富的道路;
3、把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調動起來,互相配合,共同為貧困戶和貧困地區開發提供有效的幫助。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八十五條 國家扶持貧困地區改善經濟發展條件,幫助進行經濟開發。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關於扶持貧困地區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制定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組織貧困地區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合理使用扶貧資金,依靠自身力量改變貧窮落後面貌,引導貧困地區的農民調整經濟結構、開發當地資源。扶貧開發應當堅持與資源保護、生態建設相結合,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

⑺ 中國扶貧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種植業:貧困戶通過發展新品種、新模式創新增收和調整種植結構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2000元;2、教育扶貧:對建檔立卡學前教育貧困幼兒,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1000元;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學費,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3、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以下簡稱四類重點對象)等。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⑻ 扶貧方式

法律分析:我國農村扶貧的方式有:第一,因地制宜地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合理地開發礦業,有計劃地進行能源建設,發展交通運輸業。第二,發展橫向經濟聯合,把貧困地區開發和發達地區發展結合起來,引進信息、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第三,組織發達地區和城市的工商企業、科研單位和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等與貧困地區建立長期聯系,開展對口支援;組織能工巧匠和技術力量幫助貧困地區培訓科技人才。第四,國家在資金、稅收等方面採取特殊的優惠政策。分別情況減免一定的稅收,資金適當集中,統籌安排,配套使用。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⑼ 中國有那些扶貧政策

一、產業扶貧:

(1)種植業:貧困戶通過發展新品種、新模式創新增收和調整種植結構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2000元;

(2)養殖業:貧困戶通過新發展或擴大養殖規模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3000元,發展特色種養殖業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4000元;

(3)加工及服務業:貧困戶通過開辦小型加工廠或開辦小商店等服務項目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3000元;

(4)發展旅遊:貧困戶圍繞景區開發旅遊產品增收脫貧的,如休閑採摘、農家樂等,每戶一次性補貼5000元;

(5)發展電商:貧困戶通過電商平台銷售特色農產品創收達1萬元以上增收脫貧的,一次性補貼網費3000元;

(6)其他產業:貧困戶發展其他產業脫貧的,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帶來穩定收入,增收達到標準的,一次性補貼3000元。

二、教育扶貧:

1、對建檔立卡學前教育貧困幼兒,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1000元。

2、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學費,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

3、申領程序:

貧困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資料→填寫《鍾祥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學校組織評審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復核驗章→縣財政局將資金撥付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補助資金。

三、雨露計劃:

雨露計劃資助的對象是指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當年接受本地和異地中、高等職業教育,且在國家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學籍管理系統注冊正式學籍的學生。

中等職業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職業教育指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等。(因學遷出等原因導致戶口和父母不在一起的學生同樣享受扶持政策)。

四、易地扶貧搬遷:

納入全省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中有搬遷意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貧困戶:

(1)生存環境差、生態環境脆弱、水土流失嚴重,且水土、光熱條件難以滿足日常生活生產需要,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2)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薄弱,工程措施解決難度大,建設和運行成本高的地區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3)國家主體功能區劃中劃定的禁止開發區或限制開發區及地方病嚴重、地質災害頻發地區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4)大中型水庫(大型湖區)和「以水為生、以船為家」缺乏生產生活資料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5)其他確需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地區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五、危房改造:

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以下簡稱四類重點對象)。

補助對象的確定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⑽ 精準扶貧知識

精準扶貧應知應會知識
一、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
一達標:脫貧戶收入必須超過當年的脫貧標准線,有穩定生產經營或工資性收入。(2016年脫貧標准線為3146元,2017年3340元)
兩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

二、兩有戶、兩因戶、兩無戶、兩缺戶
兩有戶:有資源、有勞動力但無門路。
兩因戶:因學致貧、因病致貧。
兩無戶:無力脫貧、無業可扶。
兩缺戶:缺基礎設施、缺技術資金。

三、扶貧工作三個環節
即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

四、扶貧四問、四看法
四 問:即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和如何退。
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糧,三看勞動力強不強,四看家中有無讀書郎。

五、五個一批
五個一批: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扶貧搬遷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

六、六個小康行動、六個到村到戶、六個精準
六個小康行動: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電、小康訊、小康寨建設。
六個到村到戶:指通過實施精準扶貧,做到結對幫扶、產業扶持、教育培訓、農村危房改造、扶貧生態移民、基礎設施「六個到村到戶」。
六個精準: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七、貧困戶精準識別和退出程序
貧困戶精準識別程序:一是農戶申請;二是村級初審並入戶調查;三是村民代表大會評議並公示(糾錯);四是鄉(鎮)核查並公示(糾錯);五是縣級審核並公告(糾錯)後批復;六是簽字確認;七是錄入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系統。
貧困戶精準退出程序:一是村民小組提名;二是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三是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四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公告退出;五是報鄉鎮人民政府核准;六簽字確認並銷號。

八、貧困戶脫貧退出標准:以戶為單位,滿足'一達標、二不愁、三保障「(即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扶貧標准,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精準扶貧」四看法「綜合評分估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通過退出程序審批後認定為脫貧。

九、脫貧攻堅十項行動
1、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扶貧行動 2、實施產業和就業扶貧行動 3、實施扶貧生態移民行動 4、實施教育扶貧行動 5、實施醫療健康扶貧行動 6、實施財政金融扶貧行動 7、實施社會保障兜底扶貧行動 8、實施社會力量包干扶貧行動9、實施特困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