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法典的主要內容
民法典主要內容有: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系的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條
本編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產生的民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❷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具體如下:
1、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2、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3、履行國有財產管理、監督職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加強對國有財產的管理、監督,促進國有財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財產損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違反國有財產管理規定,在企業改制、合並分立、關聯交易等過程中,低價轉讓、合謀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4、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❸ 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主要內容
民法典相當於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網路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的作用在其修改了關於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等等法律的部分法律條文,使其更符合當代中國的民情,使法官在判決時有法可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3)中華人民法典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❹ 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頒布,有利於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有利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是國家法律的進一步完善,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❺ 民法典的內容。
一、民法典包括什麼內容(《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內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別是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二、公民民事權利內容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人身權,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抗辯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范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物權、知識產權、人身權都為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於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債權為典型的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不依賴另一權利可獨立存在的權利。
從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權利制約的權利。
5、根據相互間是否有派生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原權利與救濟權。
原權利為基礎權利,是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為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實危險而發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6、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是指無移轉性,權利人一般不能轉讓,也不能依繼承程序轉移的權利。人身權就屬於專屬權。
非專屬權,是指具有轉移性,權利人可以轉讓,也可依繼承程序移轉的權利。財產權多為非專屬權。
❻ 民法典533條規定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解除。
【法律分析】
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效力,是指適用該原則時出現的法律後果。它具有二次效力:第一次的效力是維持原合同關系,只變更某些內容,以排除情勢變更導致的不公平結果。第二次效力是指當第一次的效力尚不足以排除不公平的結果時,則採取消滅原合同關系的方法以恢復公平。情勢變更的構成要素:1.客觀上,必須有情勢變更的事實。這是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前提條件。所謂「情勢」,是指合同成立時所依賴的 客觀情況;所謂「變更」,是指「合同賴以成立的環境或基礎發生異常變動」這里的「客觀事實」,指一切可能導致合同基礎動搖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難、意外事故、戰爭爆發、國家經濟政策及社會經濟環境的巨變等。2.主觀上,情勢變更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不可預見並不可避免的,雙方當事人在心態上都不存在過錯。不可預見,是指雙方當事人沒有預見且不可能預見,以合同成立之時具有該類合同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及正常思維在當時情況下不可能預見為准;3.時間上,情勢變更事由必須是發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終止履行前。合同成立以前的情勢,無論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是否知曉,其作為合同成立的基礎都是確定的,無法改變的,不存在變更問題。4.責任上,情勢變更發生的事由須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當事人對情勢變更的發生有過錯的,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5.結果上,因情勢變更會導致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這是情勢變更原則的核心要件。情勢變更原則只有在合同賴以成立的基礎發生巨大變化,致使繼續履行將顯失公平,導致一方明顯有利,另一方明顯受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嚴重失衡時才適用;如果影響輕微,則不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結構安排
法律分析: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結構分為七個部分。七個部分共計1260條,內容十分豐富,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涵蓋的內容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等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❽ 民法典的重大意義 七個方面
具體有以下意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2、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
3、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4、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
5、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6、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7、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8)中華人民法典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將我國社會主義法治與依法治國理論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的社會根基,只有築牢這一根基,才能協調推進「三個一體建設」。民法典系調整人民群眾、各行各業社會生活與經濟生活的基本法,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其頒布施行應成為全面加強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契機。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充分認識民法典的重大意義 全面加強法治社會建設
❾ 民法法典內容20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民法典》是共和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及附則,共計1260條。
從胎兒到墳墓,《民法典》保護中國人生老病死的各個階段,涵蓋社會生活中的各個方面,保護的權益范圍相較於之前的單行法也將更加廣泛。不做法律的糊塗人,《民法典》賦予我們的新權利要及時掌握學習,記者就為大家梳理了幾條與我們普通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幾大亮點。
(9)中華人民法典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民法典》從1954年開始編撰到2020年,歷時66年的時間,用1260個條文回答了一個自然人的學習、工作、生活、娛樂,以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各項權利,包含著一個民族的精神密碼,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其人民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為家庭和睦護航。
一是家有所安。減少「頭腦沖動」式「草率」離婚,設立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更好維護了家庭關系的和睦穩定。
二是居有所安。新設居住權,對於因婚姻關系破裂、失孤老年再婚等失去住房所有權的自然人來說,具有強制力的法律代替了道德層面的居住允諾,更能保障其權利。
三是離有所值。離婚「賠償」更加公正,「婚內重大過錯」成為離婚時可索賠的情形,沒有達到「重婚程度」的出軌行為,也必須以賠償形式表達懺悔,讓其婚姻關系更加具有道德性。
四是,老有所依。完善撫養協議制度,適當擴大撫養人的范圍。明確繼承人以為的組織或者個人均可以成為撫養人,呼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老年人權利護航。
為人權保障加成。
一是完善防止性騷擾規定。認定標標准更加清晰,舉證責任范圍擴大,在防止職場性騷擾、校園性騷、兒童性騷擾等方面更具有針對性。
二是「私生活安寧」納入隱私權。將權利范圍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擴展到對「深夜來電」「索命詐騙」等騷擾行為的防範。
三是特殊情況下無人照料「被監護人」得到監護和照顧。當地基層組織、社區等有義務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保障其人身的權利。
為基層治理賦能。
一是保障人民安全。「頭頂上的安全」「奪命煙灰缸」等將會造成的人生傷害完全多方的權利義務;完善了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相關各方面的民事責任,用讓拋物者買單,物業、公安機關、被害人等舉證的方式「守護頭頂」的安全。
二是嚴格防範侵權。信息時代,網路安全,在其法律上作出規定,尤其是對於,鍵盤俠、網路噴子等不法行為作出規制,在各種媒體網站、APP、視頻網站、輿論熱點等過度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偽造侵害肖像權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保護更加嚴格,從立法上為社會治理賦能。
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單獨成編的內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中單獨成編的內容包括七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並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百零五條 本編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三條 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九百八十九條 本編調整因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條 本編調整因繼承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