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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安全小知識

發布時間: 2022-04-17 13:25:04

A. 法制安全知識有哪些

主要內容:
一、你對法律知多少:

1、說出你所知道的有關青少年的法律法規的名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請你舉例說說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曠課、夜不歸宿,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攜帶管制刀具等等。

(2)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別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規定,小學生不應當違反這些規定。要自覺做到:不逃學、不進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看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書刊、錄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
(1)隨著年齡的增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逐漸增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是很可貴的,有些未成年學生對家長和教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認為父母「趕不上潮流」,對父母的話聽不進去,甚至動不動就與父母頂撞,耍態度,發脾氣;對教師的批評教育很反感,認為是和自己過意不去。如果連教師、家長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2)觀看一個動畫,主要內容是:一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因為害怕第二天的家長會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後父親知道他成績很差就辱罵他,逼得他與父親頂撞之後離家出走。 請大家思考:你是怎樣看待故事中的父子倆的做法的?

三、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未成年人應該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四、知識結構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維護權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訴訟手段是維護權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訴訟的三種類型。

(2)善於斗爭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違法行為做斗爭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機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學目標 :

(1)逐步提高依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學會與他人合作,機智勇敢地面對不法行為。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增強敢於斗爭、善於斗爭的勇氣和信心。

(2)樹立法律保護意識,逐步形成善於斗爭的能力。

五、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探究式學習。其中,探究式學習的模式:提出問題小組討論各組交流集體歸納教師指導整理歸納鞏固反饋 四、教學准備 1教師准備。

(1)調查學生的法律知識基礎、存在的問題,歸納分類。

(2)准備相關案例,案例以問題方式呈現。

(3)製作教學課件,提供相關網站、相關法律書籍、資料等。

2學生准備。
(1)收集相關案例,提出問題。

(2)查閱相關法律書籍資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麼:

1、用電安全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中用電的地方越來越多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電常識。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電源。

(2)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3)電器使用完畢後應拔掉電源插頭。

(4) 使用中發現電器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5) 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乾燥的木棍等物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氣:

(1) 燃氣器具在工作時,人不能長時間離開,以防被風吹滅或被鍋中溢出的水澆滅,造成煤氣大量泄露而發生火災。

(2) 使用燃氣器具(如煤氣爐、燃氣熱水器等),應充分保證室內的通風,保持足夠的氧氣,防止煤氣中毒。

七、 游泳時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經過體格檢查。

(2)要慎重選擇游泳場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備運動

(4)飽食或者飢餓時,劇烈運動和繁重勞動以後不要游泳。

(5) 水下情況不明時,不要跳水。

(6)發現有人溺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應大聲呼喚成年人前來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要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

(3) 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穿越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5)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上街。

九、 發生火災怎麼辦:

(1)要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報警時要向消防部門講清著火的地 點,還要講清什麼物品著火,火勢怎麼樣。

(2)一旦身受火災的威脅,千萬不要驚慌,要冷靜,想辦法離開火場。

(3)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

十、小結: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煉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

拓展資料

1、《小學生安全知識》主要講述關於小學生遇到緊急情況時的一些處理方法和預防措施,以及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項。

2、教育部、公安部、團中央、中國殘聯、全國少工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將3月28日3月最後一個星期一 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是「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避險能力」。

3、同學們生活在幸福、溫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關心、愛護,似乎並不存在什麼危險。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倍加註意和小心對待,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釀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問題。

4、課間活動注意事項:

(1)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課間活動應當注意以下幾方面:

(2)室外空氣新鮮,課間活動應當盡量在室外,但不要遠離教室,以免耽誤下面的課程。

(3)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4)活動的方式要簡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動要注意安全,要避免發生扭傷、碰傷等危險。

B. 法制安全小常識

預防火災事故 火患猛於虎,火災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威脅和損害是巨大的,廣大人民群眾應該在日常生活中牢固樹立防火安全意識,並在火災發生時,能夠恰當地進行處置和逃生。特別提示:1、不能隨意亂扔火種,小孩不能玩火,家長應妥善放置火柴、打火機等物品,不要讓小孩拿來玩耍。2、不躺在床上吸煙,不亂扔煙頭,煙頭必須隨手掐滅。3、不私拉亂接電線,開關和插座板介面要牢固安全。4、使用電爐子、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杯等家用電熱器具時,人不能離開。夏季使用燃燒型蚊香時,點燃的蚊香不要貼靠在床沿、窗簾等易燃物品處。5、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允許以防盜為名,擅自安裝鐵門封堵樓道通道、安全出口。6、愛護消防設施,不隨意移動、挪用或損毀。7、不在居所及其它非指定地點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免引發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外出時、臨睡前要熄滅室內外的火種,關閉燃氣的總閥門。8、不在野外使用明火,以免引發山林火災。9、深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該遵守規定。10、遭遇火災,冷靜逃生:應在消防疏散標志和保安人員的引導下,有秩序地從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千萬不要利用普通電梯逃生防止電路故障而被困;遇有濃煙等有毒氣體時,用浸濕後的衣物、毛巾、手絹等將口鼻遮住,防止中毒窒息;實在無法逃離時,應趴在容易被發現的地上等待營救,不要輕易跳樓。 注意燃氣安全 煤氣中毒主要指一氧化碳中毒,液化石油氣、管道煤氣中毒,多見於家庭中冬天用煤爐取暖排煙不暢,或者液化灶具漏泄或煤氣管道、淋浴器漏泄等。特別提示:1、防止煤氣管道和煤氣灶具漏氣。睡覺前應檢查煤氣開關是否關好,廚房是否有煤氣漏出的特有臭味,千萬不要用點火的辦法來檢查漏氣、防止爆炸。2、燃氣具上的減壓閥和皮管要及時更換。一旦發生液化氣泄漏,應迅速關閉氣罐總閥,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室內電器開關。3、在煮飯、燒水、煨湯、熬葯等時候,切不可在點燃煤氣後長久離開廚房,防止煤氣點燃後被澆滅引致大量泄氣。4、正確使用燃氣熱水器。要求熱水器必須安裝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中,熱水器應與浴室分室而設。要經常檢查煤氣與熱水器連接管線的完好,熱水器不能使用直排式,洗澡時間也不宜太長。5、室內用炭火鍋涮食、燒烤用餐時,應打開門窗通風,且不宜吃食時間過長。6、天冷時,部分人會在簡易棚內用煤爐做飯,晚上直接用煤爐取暖。由於夜間門窗緊閉,通氣不暢,容易因缺氧而引發一氧化碳中毒。因此,使用煤爐時要特別壓好爐子,保持室內通風,切不可馬虎大意。7、汽車發動後駐地停留,門窗密閉也可能引致中毒。 注意用電安全特別提示:1、不要在高壓線路、變壓器、變電站等附近玩耍,尤其在陰天更要特別注意。2、家庭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如空調、電火鍋等,首先要考慮線路的電流量、負荷量,盡量不要同時使用多種電器,以免引起火災。3、架設線路時要注意導線與導線、開關和用電器的連接要牢固,不能松動。4、要安裝合適的保險絲,不能用大號保險絲或金屬絲代替。5、經常使用的家用電器(如:電視機、洗衣機等)的線路要定期檢查,防止絕緣層斷裂或磨損造成漏電傷人。不能用廢舊電線安裝臨時燈線路。 6、不要在電線上晾衣服,不要用濕抹布擦電燈泡、濕手扳開關,必須保持絕緣層的乾燥,因為濕潤的絕緣層會漏電。7、嚴禁私拉亂設電線,做到文明守法用電,杜絕違章、違法用電行為。8、發現有人觸電,不能直接接觸電者,應用木棒或者其它絕緣物將電源線挑開,使觸電者脫離電源。9、請專業人員維修電器和電路,防止意外事件發生。10、加強對家中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用電知識教育。 預防交通事故日益發達的交通,一方面給我們帶來了便利,但另一方面也給我們帶來危險。稍有麻痹大意,便會給我們帶來巨大的人生危險。因此,增強安全意識,時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是人民群眾確保人生安全的重要方面。特別提示:1、不要急於趕時間而不守交通規則。2、外出時不搭乘違規載客的車輛。3、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絕對不能翻越中央隔離護欄,注意紅綠燈及過往車輛的動態,確認安全後再直行通過。4、不得在公路邊隨意嬉戲、打鬧,在公路邊行走,隨時要注意過往車輛。 注意旅途安全特別提示:1、時刻提高警惕,盡量把物品集中放在可以經常看得到的地方,有條件時可將行李鎖在行李架上。2、要事先准備好零用錢,將暫時不用的錢及貴重物品清點整理好,放在隱蔽、可靠的地方。3、上、下交通工具時,不要慌張,不要擁擠,防範不法分子趁機作案。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將頭、手伸出窗外。4、外出時要隨身攜帶身份證,並妥善保管好。5、登山或在野外穿行,紮好褲腳、領口、衣邊,防止有毒蟲類的侵害及野獸襲擊;在深山、樹林中行走要注意防止迷路;雷雨時要防雷擊;騎車、駕車要安全行駛,復雜地段要緩速行駛。預防食物中毒特別提示:1、不要採摘、撿拾不認識的野生菌類、野菜和野果,不要購買、加工和食用來歷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產品。2、購買和食用定型包裝食品時,請查看有無生產時期、保質期和生產單位,不要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建議不要購買散裝白酒和植物油。3、妥善保管有毒害物品,包括農葯、殺蟲劑、殺鼠劑和消毒劑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避免被誤食、誤用。4、加工、貯存食物時要做到生、熟分開;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加熱煮透後方可食用;腐爛變質的食物、水果、生芽的馬鈴薯、長霉的米、未熟透的四季豆等都可能引致中毒,尤其是四季豆中毒在集體食堂的中毒事件中常見。5、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在烹調食物和進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觸生魚、生肉和生禽後必須再次洗手。不飲用未經煮沸的生活用水。6、進餐後如出現胸悶、惡心、嘔吐、腹瀉、腹痛、頭暈等食物中毒症狀時,應盡快到正規醫院就診。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應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保留所有剩餘的食物、有關工具和設備,以備核查中毒原因。7、不要食用河豚魚等含毒素的水產品。8、燒鵝、鹵肉等肉製品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 預防雷擊遭遇雷擊是人們在夏天,特別是在下雨天容易發生的意外事件。只要人們了解有關防雷知識,就可以有效預防雷擊。特別提示:1、遭遇雷雨時,應盡量減少在戶外或野外逗留。2、在野外遇到雷雨時,如依靠建築物或高大樹木躲避,不可靠牆壁或樹干太近;不要站立在山頂、樓頂等高處;不要靠近孤立建築物體或者金屬物體,不要在露天打手機。3、不能多人聚集躲避雷雨。4、雷雨時,要關閉門、窗,防止雷擊火球進入室內爆炸傷人。5、雷雨時,應該盡可能關閉電腦,切斷電器電源。 預防中暑中暑是指在高溫環境下人體體溫調節功能紊亂而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和循環系統障礙為主要表現的急性疾病。除了高溫、烈日曝曬外,工作強度過大、時間過長、睡眠不足、過度疲勞等均為常見誘因。顱腦疾患的病人、老弱及產婦耐熱能力差者,尤易發生中暑。特別提示:1、出行、作業要躲避烈日,做好防護工作,如打遮陽傘、戴遮陽帽、太陽鏡,最好塗抹防曬霜等。盡量穿白色、淺色的衣服,不宜穿黑色或深色的衣服。2、不要等到口渴才喝水,炎熱天氣每天需飲1.5-2.0升水,適當增補涼茶、解暑湯等清熱下火。3、發現自己和其他人有發熱、乏力、頭暈、惡心、嘔吐、胸悶等先兆中暑和輕症中暑症狀時,首先要迅速撤離引起中暑的高溫環境,選擇陰涼通風的地方休息。4、多飲用一些含鹽分的清涼飲料。還可以在額部、顳部塗抹清涼油、風油精等,或服用人丹、藿香正氣水等預防中暑的中葯。5、如果出現脈搏細弱、血壓降低時應立即平卧,及時上醫院靜脈滴注鹽水。6、對於有虛脫、劇烈頭痛、昏厥、痙攣等表現的重症中暑者,除了立即把中暑者從高溫環境中轉移至陰涼通風處外,一定應該迅速將其送至醫院,同時採取綜合措施進行救治。 預防溺水事故1、游泳前要充分把握身體健康狀況,正確估計自己的水性,不要逞強。2、充分了解泳場、浴場情況,禁止單獨到池塘、水庫、不明水域野浴、跳水。3、下水時切勿太餓、太飽。下水前要先活動身體,如水溫低,應先在淺水處,用水淋洗身子,適應水溫後再下水游泳。4、不要冒然「扎猛子」、潛泳,不要打鬧,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旋渦處游泳,禁止酒後游泳。5、游泳過程中,如突然覺得眩暈、惡心、心慌、氣短或四肢抽筋,要立即上岸或呼救。若小腿或腳抽筋,要用力蹬腿或向後掰腳趾,或者大力拉扯抽筋部位。6、如遇人溺水,沒有把握千萬不要下水救人,可一面大聲呼救,一面利用竹竿、樹枝、繩索、衣服或漂浮物施救。 預防救人損己市民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應大力提倡和發揚。但同時,市民在實施義舉時,也要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就像救治「非典」病人時,醫生和護士也要保護好自身安全一樣。特別提示:1、廢棄不用的機井、地下防空洞、枯井等內藏大量有毒氣體,不要到井內或防空洞內玩耍,如果有人員下去後不見回來,要及時找人救援,不要自己冒然下井、下洞。2、下水道、沉澱池、化糞池等設施由於存在大量的有機物質,是沼氣產生的理想場所。如果有人掉進這些地下設施中時,施救人員不能冒然下去救人,很可能發生缺氧窒息、中毒、爆炸等意外死亡事件。3、進行下水道、沉澱池、化糞池等設施維護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過系統的安全培訓。而且,作業前要佩戴好防毒面具並將繩索捆綁在身上,繩索的另一端交給設施外面的人員,以便在發生不測後,迅速救援。4、火場救火要注意風向,中小學生不宜參與救火。電、油著火不能用水澆;燃氣泄漏起火,要及時關閉閥門,用濕布捂滅火苗。5、遇溺水、搶險救災等,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奮力施救。 預防傳染病傳染病是由病原體引起的,能在人與人之間或人與動物之間傳播的疾病。常見傳染病有流行性感冒、菌痢、乙腦、傷寒、瘧疾、紅眼病等。薩斯病毒、禽流感也是傳染病的一種。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是預防傳染病的三個有效手段。特別提示:1、飯前便後一定要洗手。平時應加強體育鍛煉,多休息,避免過度勞累,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2、注意飲食衛生。防止病從口入。不喝生水,不吃腐爛變質的飯菜、水果,不貪食冷飲,生吃瓜果要洗凈削皮,嬰幼兒奶瓶等食具要定時消毒。3、要做好糞便、水源衛生管理,防止水源污染。4、在夏季要特別注意滅蚊、防蚊,蚊蟲叮咬可引起乙腦、瘧疾、登革熱等多種傳染病。5、不可貪涼,不在室外露宿,室內空調與室外溫度最好相差不超過5度,此外要經常清洗空調隔塵網。6、在傳染病流行期,格外注意防護。如:在紅眼病流行期,更要勤洗手,不用手揉眼,少到或不到游泳池、游樂場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若要游泳,可用氯黴素等眼葯水進行預防性用葯;發生禽流感時,要避免與禽類接觸,對雞肉等食物應徹底煮熟;要保護室內空氣流通,打噴嚏或咳嗽時掩住口鼻。 注意葯品安全葯品消費直接關繫到消費者的健康、安全。然而,不合理用葯損害消費者健康的問題仍多有發生。因此,消費者要注意科學用葯。特別提示:1、消費者用葯必須做到「五要」:一要細看說明書,吃明白葯;二要按照醫囑,對症吃葯;三要遵循用葯禁忌,避免盲目合並葯物;四要檢查葯品有效期,觀察葯品質量;五要索取購葯憑證,作為消費證明和維權證據。2、避開廣告陷阱,謹防假劣葯品。不要盲目信新葯、貴葯以及進口葯、特效葯。3、特別注意不能濫用、亂服抗生素及抗感染、減肥、排毒或滋補類葯物。4、老人、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等特殊人群要根據年齡和生理特點謹遵醫囑安全用葯。5、切莫「先入為主」,將病症自診為「老毛病」擅自用葯。6、中葯也存在一定的毒副作用。如:一些排毒養顏葯品,含有大黃、芒硝等中葯成份。這些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不宜長期使用。7、生病一定去正規醫院診治,不要去沒有資質的非法診所,更不要聽信「祖傳秘方」、「老中醫」、「性病專科」等騙人鬼話。不要貪圖便宜而釀成人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預防心理疾病社會正處在轉型期,人們處於更加激烈的社會竟爭環境中,心理壓力大。特別是青年人思想不成熟,不能正確處理好工作、戀愛、朋友等各方面的關系而容易引發心理疾病。當代人應當學習有關心理健康知識,了解常見心理疾病和障礙,自覺進行自我心理調適,增強心理素質,保證身心健康。特別提示:1、要悟透「人活一生,快樂為先」的道理,盡量忘卻煩惱,一個人無論財富多寡,年齡大小,都有權利而且應該選擇快快樂樂過好每一天,「快樂人生」才能體現生活的高質量。2、當一個人遇到挫折、壓力和精神刺激的時候,首先要學會自我調節,如默念「生氣是自我懲罰,煩惱是和自己過不去」的警言,或聽聽音樂,作深呼吸等轉移注意力,求得情緒上的緩沖。3、積極參加文娛、體育活動,培養多種業余愛好,豐富生活情趣,用各種辦法轉移注意力,從發怒的人或事上轉移到高興的事物上去,鬆弛緊張的精神,使情緒得到穩定。4、擴大社會交往,結識良師益友,這樣可以通過朋友的啟發、忠告、勸說和幫助,使情緒變穩,減輕心理沖突。5、正確認識心理疾病。當一個人發現自己出現負性情緒和心理問題時,應該主動找心理醫生進行咨詢,避免心理問題進一步發展影響到人的身心健康。

C. 法律小常識10條簡短小學生有哪些

1、不知要用你的頭和手伸出窗外;

2、下車時不要擁擠。

3、不要用武力奪取機動車;

4、不要把東西扔出汽車。坐在前排的人不應該和司機交談,這會影響司機的安全駕駛。

5、走在右邊;

6、不要追逐,道玩游戲,在公路上玩球;

7、過高速公路時,要看清前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斑馬線或立交橋,要走斑點線或立交橋,不版要權闖紅燈!不要亂扔過往車輛。

8、一人在家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如有人敲門,先要從貓眼或門逢中看清來的人是誰,再決定是否開門。

9、單獨外出時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種飲料,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涼或偏僻的地方玩耍。發現壞人,或者碰到緊急的事可以打110報警救助。

10、不要隨便買路過攤位上的烤羊肉串等東西吃,路邊的東西是不衛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3)法律安全小知識擴展閱讀:

1、小學生要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尊敬父母,關心父母身體健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動打招呼。

2、小學生要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之間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欺負弱小,不譏笑、戲弄他人。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待人有禮貌,說話文明,講普通話,會用禮貌用語。不罵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間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別人的物品,不打擾別人的工作、學習和休息。

3、小學生要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答應別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考試不作弊。虛心學習別人長處和優點,不嫉妒別人。遇到挫折和失敗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努力克服。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節約水電,不比吃穿,不亂花錢

D. 小學生法制安全知識

一、馬路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游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二、乘坐汽車時應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頭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這樣會污染環境,還會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車輛,發生危險。

3、在車上不要到處亂跑,以防汽車剎車時,撞到硬物上。

4、上下車時要從右邊,因為左邊可能有車開過來。

5、下車時,先要確定後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三、放學或雙休日,選擇活動場所活動時,應注意的問題

1、應到沒有車輛通行的場地如公園、廣場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離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進河裡。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馬路上玩耍,既危險,又會妨礙交通。

四、過馬路時應注意的安全

1、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實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變了,要趕快過馬路。

2、有時紅燈亮的時候,汽車還在離路口很遠的地方,這時也不能過馬路。因為看起來車離得很遠。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會開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個信號燈,應該看哪一處的呢?應該看要
穿過的馬路對面的那盞信號燈。

4、出巷子口或綠化叢時,不要突然跑過去,因為可能會有車子
正好路過。

5、不要圖省事,從隔離護欄下、斑馬線以外的馬路上過馬路。

(4)法律安全小知識擴展閱讀:

交通安全

為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牢記以下幾點:

1.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也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騎車載人。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為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才可以通過。

4.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桿,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絕對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6.溫馨提示:你肯定過馬路時,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邊聽音樂,邊過馬路,不在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為了趕時間或貪圖方便翻越防護欄,要走人行橫道、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7.我國《交通法》規定,我國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機動車司機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須系安全帶。

E. 法律小常識10條

小學法律小常識10條:

學生騎車時應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頭和手伸出窗外;

2、下車時不要擁擠,

3、不要用武力奪取機動車;

4、不要把東西扔出汽車。坐在前排的人不應該和司機交談,這會影響司機的安全駕駛。

學生走路時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邊;

2、不要追逐,玩游戲,在公路上玩球;

3、過高速公路時,要看清前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斑馬線或立交橋,要走斑點線或立交橋,不要闖紅燈!不要亂扔過往車輛。

防拐賣小常識:

1、一人在家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如有人敲門,先要從貓眼或門逢中看清來的人是誰,再決定是否開門。

2、單獨外出時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種飲料,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涼或偏僻的地方玩耍。發現壞人,或者碰到緊急的事可以打110報警救助。

3、不要隨便買路過攤位上的烤羊肉串等東西吃,路邊的東西是不衛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F. 法治安全的內容有哪些

法制安全教育包括四方面,如下:
一、安全法規
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責任和意識。深入貫徹教育系統普法規劃,繼續加大對《義務教育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進一步強化各級各部門的安全意識和管理責任,增強師生法制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對校長的培訓,提高校長安全意識,落實校長「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交通、消防、地震、用電、戶外、網路安全教育
進一步規范教師教育行為,加強師德教育和德育隊伍建設,做好對學生思想、心理的教育疏導工作;開展學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安全、用電安全、戶外安全、網路安全教育等系列專題教育,組織消防或地震應急疏散演練,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及逃生技能,提高青少年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公共安全意識。在進行安全宣傳中,要注意形式的多樣化,主題的多樣性,讓學生有積極的興趣來學習安全知識。重點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事件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校園11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食品安全 加強制度建設,強化食品衛生監督管理。
繼續強化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領導和管理,建立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食品定點采購、索證、檢驗及食物48小時留樣等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加大對學生食堂的資金投入,完善各種衛生設施。進一步推進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執行中小學和幼兒園食堂不得對外承包規定。繼續加強校內小賣部的衛生監督管理,要求各地各校落實專人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小賣部的食品衛生進行抽檢,發現不符合食品衛生標准和要求的食品立即制止銷售,同時向衛生、質監部門報告,促使小賣部經營者守法經營。對學校內部個人承包的小店,學校指定專人、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抽查,促使其守法經營,保證師生的飲食安全。 四、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學生安全教育,讓學生擁有健康的心理和必要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心理教育、耐挫教育,特別是面臨高考、中考,要嚴密注意「問題」學生;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交通法規教育,傳授學生必要的火場逃生知識、緊急救護知識,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安全素質。進一步加強師德教育、規范教師行為,學生出現的某些心理問題,與教師的行為規范存在著聯系,教師要加強責任心教育,力爭將事故隱患扼殺在萌芽階段。對學生之間出現的糾紛,一般的「小摩擦」學校自行處理,大的沖突報派出所協

G. 法律小知識。

常用法律小知識
1、如果你被虛假廣告欺騙了,該怎麼辦?
你要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你的舉報有時會很好地幫助他們,同時也會好地保護你自己。
2.街頭兜售小紅旗能否用來裝飾房間?
街頭兜售的小國旗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不允許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發現被盜,該怎麼辦?
你的第一個任務是馬上報案,然後等待公安人員勘查現場。你千萬不要急著去看家裡丟了什麼東西而貿然闖入,有時候破案的線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壞的蛛絲馬跡中。
4.民間借貸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民間借貸關系中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否則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5.打官司該上什麼地方?
民事糾紛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糾紛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刑事案件中的公訴案件(一些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犯罪,如殺人、搶劫等)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查處後交由檢察機關向法院起訴,自訴案件由當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訴。
6.作為消費者你享有哪些權利?
知情權、自由選擇權、安全權、求償權、參與監督權、接受消費者教育權、建立消費組織的權利。
7.贈品或獎品存在質量問題是否可以要求銷售者維修、調換或者賠償?
當然可以。
8.削價商品實行質量保證嗎?
削價商品依然實行質量保證,當削價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時,消費者可以要求退還,銷售者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9.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加以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消協投訴電話:12315);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如果你被虛假廣告欺騙了,請不要自己在私下怨東怨西,你要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不要以為工商部門神通廣大,無所不知。你的舉報有時會很好地幫助他們,同時也會很好地保護你自己。
11、如果你想借錢給別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據。正規的借據包括以下內容:借款數額,借款用途、借款利率、還款時間、保證人或見證人。並且雙方簽字畫押,這樣才能免去日後可能出現的麻煩。(訴訟時效為2年)
1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該了解以下幾種案件的收費情況。離婚案件,每件10元至 50元,涉及財產分割超過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案,每件交納50到100元。財產案件,以爭議金額的百分比交納。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 至 5萬元,按4%交納;5萬元至10萬元,按3%交納;百萬元以上,按0.5%交納。勞動爭議案,每件30元至50元。
13、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14、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5、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16、請律師打官司時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答:1、要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2、律師代理權要清楚。3、將律師代理費交給律師事務所。4、對律師應講實情。5、對律師的許諾或暗示要有正確的認識。6、對律師的專業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17、機動車轉讓時,未經保險公司同意並辦理批改手續,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責任終止。
18、買保險時要注意不要寫錯年齡,否則可能會使保險合同無效。
19在哪些情況下,職工發生死亡和負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動部發1996年266號)第8的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內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A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同時辦法還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1、犯罪或違法;
2、自殺或者自殘;
3、斗毆;
4、酗酒;
5、蓄意違章;

身邊的法律小常識(一)
1、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3、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家或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置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4、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5、如果想寫遺囑,一定要註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讓人代書,一定要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都要簽名,最好委託律師見證並執行遺囑。
6、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7、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法律小常識(二)
1.如果你在街頭看到有人兜售小國旗,你一定要知道這種小國旗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不允許使用的。如果你僅僅是想裝飾你的案頭或房間,那麼請你使用鮮花,而不要使用國旗。
2.如果你現在還很年輕,卻很關心年老後的退休金問題,那麼你首先應該關心的是你的單位是否已依法參加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將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3.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採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麼這個孩子當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須充分保證他的一切權利得以實現,不能以任何借口剝奪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個司法人員,他張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領,並且步步緊逼向你要錢要物非要幫你辦什麼事不可,那麼這個人可能就是冒牌貨,你要當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發現被盜,你的第一個任務是馬上報案,然後等待公安人員勘查現場。你千萬不要急著去看家裡丟了什麼東西而貿然闖入,有時候破案的線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壞的蛛絲馬跡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筆饋贈,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讓你的父母給你寫下字據。因為將來一旦有糾紛,法律可只認證據。
法律小常識(三)
這些招聘行為被禁止:
1.提供虛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無合法證件的人員;
3.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
4.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6.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7.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提高錄用標准(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的工種和崗位除外)。

法律小問號
1、賭債無效
村民朱某、白某等打撲克牌賭博,朱某共計輸給白某5500元,白讓朱打了一張借款欠條。後朱外出打工還錢,而白卻將朱告上法庭。法院經調查取證後駁回白某的起訴,不知內情的人問:白某咋會輸官司?
本案中朱某雖給白某打的是借款欠條,可實質上是一筆「賭債」。《民法通則》第58條關於「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否則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該行為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這種借款關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2、犯了罪怎樣才能爭取減輕處罰
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裡,任何人犯了罪,都逃脫不了應有的懲罰,但是,由於犯罪份子對自己所犯罪行採取的態度不同,對他懲罰可能有輕重之分,怎樣才能減輕處罰呢?
一、首先是自首,向公安機關主動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以表明願意認罪服法。
二、帶罪立功,積極揭發檢舉同夥及他人的犯罪事實,為公安機關深挖嚴打提供線索。
三、認真改造,在勞動期間,認真改造,根據本人表現可減刑或假釋。
四、有重大發明和創造,在勞動期間,努力鑽研,取得成果或有重大發明,根據不同情況可減刑或假釋。
3、故意弄臟別人衣服犯法嗎?
有些人認為只有觸犯刑法才是犯法,應該受到處分,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違犯刑法禁止的行為固然是犯法的行為;違犯其他法規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禁止的行為,也是犯法行為,只不過是兩種犯法的性質不同。情況不同,處罰不同。故意弄臟他人衣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當然是犯法行為。
4、什麼是妨害公務罪
我國刑法明文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防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是妨害公務罪:犯妨害公務罪的視其情節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5、無照經營本違法 售劣害人更不該
農民劉某無照生產水晶塗料,聲稱保證質量。用戶李某在劉處購790元水晶塗料,用後牆體成塊脫落並崩裂,遂一紙訴狀將劉某告上法院。
法院經審理,判決劉某賠償李某各項損失總計4680元。
本案中劉某無照經營系違法行為。同時他生產的產品質量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理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6、法院判決生效後感到冤枉,可以申訴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書面或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確實感到冤枉,還可以申訴。根據刑事訴訟審判監督程序的規定,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其他公民,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判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查院提示申訴,但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因此如確有冤枉,通過申訴將可得到改正。
7、合同的訂立要經過什麼方式?
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它的成立必須經過一定的方式,即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兩種。凡合同內容的標的大,或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履行完畢的,以書面方式為宜,以便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有所依據。如果合同內容的標的小,或合同訂立後所立即履行終結的,則可用口頭方式。但法律有特殊規定的(如必須用書面或公證形式),則須遵守法律的規定方為有效。例如買賣房屋的合同,必須經過房產管理機關或農村基層政權機關審查,並須納稅和更換房產售證以後,才能生效。
8、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兒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為,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是夫妻感情變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為情節惡劣的,男方要求離婚,應當視為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9、家長粗暴干涉兒女婚姻犯不犯法
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刑法中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以刑罰。可以依法起訴,已構成了犯罪。
10、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否可以結婚?
在我國,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可以結婚的法律對其沒有限制。不同民族男女雙方完全志願要求結婚的,只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就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書。
11、離婚要辦哪些手續?
離婚是男女雙方解除男女婚姻關系的一種手段。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如果男女雙方,其中一方要求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可由街道、單位等組織調解,也可以按訴訟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情感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2、對耍流氓的人該怎麼辦?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擾亂公共程序,結伙打架由於情節輕微還不夠刑事處分的,要處十日以下的拘留,二十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打人罵人或用下流語言和舉動調戲婦女,但不夠刑事處分的,處十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不僅如此,對於一貫游手好閑,不務正業,經常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屢教不改的人,既適用治安管理條例處罰外,必要時,經有關機關批准,還可以把他們收容勞動教養。
13、在打官司期間,可以到法院找案件承辦人反映案件情況嗎?
可以,法院是講理的地方,打官司,就是講理講法。事實上,許多人打官司,主要是想討個公道說法,官司贏不贏,不在於判歸自己多少錢,而在於讓法院判明自己沒有違法。如果法院對案件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影響法院公正下判,有必要為了使法院公正下判而去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向案件承辦人反映情況,不能直接找承辦人個別談,應當到法院接待室,以一個上訪者的身份填寫上訪登記卡片,由法院的接待人員通知案件承辦人到接待室接待。
14、盜割電話線違法犯罪嗎?
通信線路是國家通訊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黨政軍民的國內、國際通訊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4條相關規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5、收購贓物 蝕財入獄
有人認為花錢買東西不犯法,甚至見贓物便宜也敢買。殊不知,收購贓物也是違法犯罪行為,要受到法律懲處。
收購贓物的,所購的贓物要依法追繳,情節輕微的,要受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可處以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6、夫妻離婚後債務由誰償還?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何承擔;對《婚姻法》第32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7、「冤家路窄」採取武力報復對嗎?
我國刑法規定,嚴禁聚眾打砸搶,因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以傷害罪,殺人罪論處。至於被毀壞的物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資損失的,有權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法要求賠償,因為這種報復行為不僅傷害個人,而且危害社會秩序,如果矛盾雙方都「怨將仇報」,「以牙還牙」,社會秩序的安定就無法維持,公民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我們奉勸,那些認為冤家路窄採取武力報復的人「此路不通」。
18、為報私仇結伙打架是「正當防衛」嗎?
所謂正當防衛是指為了國家集體本人或他人的財物,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實施侵害的人所採取的正當防衛的行為這種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同樣要負刑事責任。
所以,有的人認為自己被別人欺負,為報私仇找人幫忙打仗不是正當防衛,而且是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的群體毆斗,這樣下去,只能造成悲慘的結局,雙方都沒有什麼「正當」可言。
19、大法不犯,公檢法對我沒辦法嗎?
這種思想顯然是很危險的。俗話說「小洞不補,大洞吃苦」。許多失足青少年的沉痛教訓說明;由於法制觀念淡薄,平時放鬆思想改造,認為有一點「小毛病、小錯誤」無所謂,結果腦子里的壞思想惡性發展,給壞人可乘之機,以至「小毛病」變成「大毛病」,「小錯誤」釀成了「大錯誤」,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到這時,決不是「公檢法對我沒辦法」而是要繩之以法律了。
20、民事糾紛要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起訴?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起訴的條件:(一)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1、「告狀」怎麼告法?
通常所說的「告狀」,在法律上叫訴訟。訴訟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如解決財產爭執、遺產繼承、婚姻家庭等案件,除調解外,可直接到人民法院去「告狀」。至於刑事案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公、檢、法機關才有權受理,其它任何機關、團體或者個都無權行使這種權力。
22、復婚還要辦理登記手續嗎?
按照《婚姻登記辦法》規定,復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夫妻關系即正式恢復,收回離婚證。
23、結婚後女方必須到男方家生活嗎?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把男女雙方結婚說成「男婚女嫁」,認為結婚後,女方理所當然地應在男方家生活,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實際上,雖然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女方到男方家,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但這並不意味著必須這樣做。我國婚姻法規定,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所以結婚後,與男方家還是女方家共同生活,要由結婚雙方約定,而不能說必須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也不能說必須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
24、什麼是借婚姻索取財物?
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婚姻基本自主自願,但一方或一方家長把向另一方索取一定財物作為結婚的先決條件的違法行為。
25、什麼是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審理簡單民事案件和簡單經濟案件所適用的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簡單的民事案件。
特點:1起訴方式簡便;2受理案件的程序簡便;3傳喚或通知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方式簡便;4審判組織簡單;5開庭審理程序簡便;6審理期限簡短。
26、什麼是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違反行政管理法規,以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
27、何為教唆犯,對教唆犯如何治罪?
教唆犯就是用腐蝕、利誘、挑撥勸說或者其它方法教唆他人犯罪的罪犯。
對於教唆犯應負的刑事責任,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來處罰。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應按照對主犯的處罰原則處罰。但是,凡教唆不滿十八歲的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8、醉酒後犯法和精神病人犯法同樣對待嗎?
我國刑法規定,醉酒的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醉酒完全是人為的過量飲酒所致。如某人酒後開車本來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開車又闖禍理應受到法律制裁。這與精神病人犯法情況不同,精神病人由於生理上的疾病,對自己行為失去控制能力,才出現正常人所不應有的行為。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但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不能把醉酒的人和精神病人犯罪同樣對待。
29、異父異母的兄妹可以結婚嗎?
依照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精神,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妹是禁止結婚的,盡管她們與新兄妹有所不同,這是一種半血緣關系,但在血統上是近親。如雙方都有各自不同的親生父母,絲毫沒有血統上的關系,所以是可以結婚的。
30、改嫁媳婦贍養公婆是否可繼承房產?
吳某丈夫死後改嫁他人,可對公婆仍盡贍養義務。兩位老人喪子之後從族人中過繼一子,寫與「繼單」寫明房產歸過繼子劉某。二老死後,劉某夫婦將老人房產變賣獲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喪葬費及原有債務。吳某得知後向法庭起訴,要求分得部分財產。法院審理後判決劉某付給吳某1000元。
《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吳某在丈夫死後雖改嫁,但一直對公婆盡了贍養義務,要求繼承遺產的主張應予以支持。
31、幫騙子隱藏財物有罪嗎?
我國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臟物而予以窩藏代為銷售的,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並處或單處罰金,由此可見,幫騙子隱藏財物是有罪的,應以窩臟罪論處。
32、父母對成年子女還有撫養義務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子女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全喪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除上述3種情形以外,父母對成年子女就沒有撫養義務了。
33、和現役軍人訂婚能不能反侮?
我國婚姻法中不要求男女雙方在婚前訂立婚約,因而一般婚約不受法律約束。但人民軍隊擔負保衛祖國、防禦侵略的光榮任務,為使現役軍人不致為婚姻問題而影響擔負保衛祖國的光榮職責,對現役軍人的婚約在處理上應特別慎重。因此,如要解除於現役軍人的婚約,必須通過現役軍人所在單位並徵得本人同意才行。